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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位序―规模法则的山东省城镇体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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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 管理工程学院,济南 250101)

[摘 要] 我国城镇体系研究同区域规划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山东省各地市及县市区城镇人口分析,基本得出其符合位序-规模法则。基于对山东省城镇人口分析,发现了山东城镇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城镇体系发展构思。

[关键词] 山东省;城镇体系;位序-规模法则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15

[中图分类号] F299.21;TU98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211- 03

0 引 言

城镇体系研究起于欧洲,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便大规模开展城镇体系研究。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城镇体系研究有自己的特点,我国城市地理学者创造性地提出了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扩大了城市规划的内涵,把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联结起来。同时,城镇体系研究也广泛地开展起来. 并一直与后来的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及以中心城市为主的经济区建设等各项工作密切结合。

城镇体系规划自1984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以来,已经成为城乡规划的一种重要形式,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编制地方各级规划部门。它旨在对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合理进行城市的布局,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区域环境,确定不同层级城市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协调城市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区域的合理发展。本文将以山东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城镇人口数据和区域分布情况,分析山东省城镇体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

1 城镇体系研究概述

1.1 城镇体系理论

城镇体系也称为城市体系或城市系统,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系列不同等级规模、不同职能分工、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组成的系统,城镇体系区别于一般城镇群体的是它的整体性、层次性、关联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等对特性质。城镇体系不仅作为一定时间内稳定的状态而存在,也随着时间而发生阶段性系统性的变动。城镇体系研究是在单一城镇研究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种对一定区域内城镇群体的系统研究。此类研究往往与区域发展研究相结合,不仅形成了城市地理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方面,而且也成为区域发展研究、区域规划和国土开发与规划等项工作的主要内容。

我国大规模的城镇体系研究基本上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较晚。但我国城镇体系 研究进展较快,不仅是各种研究文章的迅速增多,而且研究内容逐渐深化。我国学者不仅大量研究了城镇体系结构的有关问题,而且探讨了结构形成的原因及促成城镇体系发展的主要机制等问题。城镇体系在西方国家主要被用于研究国家经济和国家地理,但少有用于规划和实践。

1.2 区域城市规模研究

城市规模通常指城市的人口规模。城市规模分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城市人口规模的层次分布。研究城市规模分布的目的是探讨区域内城市从大到小的序列与其人口规模的关系,揭示区域人口在城市中的分布特征。

位序-规模法则是从城市的规模和城市规模位序的关系来考察一个城市体系的规模分布。最早是1913年奥尔巴克发现五个欧洲国家和美国的城市人口资料符合Pi×Ri=K的关系(Pi是一国城市按人口规模从大到小排序后第i位城市的人口数;Ri第i位城市的位序;K是常数)。1925年罗特卡发现美国城市人口符合Pi×Ri0.93=5 000 000。1936年,辛格(H.W.Singer)在研究中将关系式转换为lgRi=lgK-qlgPi,相当于Pi×Ri=K。捷夫(G. K. Ziff)提出在经济发达国家里,一体化的城市体系的城市规模分布可用简单的公式表达:Pr=(Pr是第R位城市的人口,P1是最大城市的人口,R是Pr城市的位序)。捷夫模式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作为一种理想状态,已被很多人接受。艾奇逊(J.Aitchison)等人提出了修正模式:Pi =。

学术界一般习惯于把城市规模分布分为:首位分布;位序-规模分布;过渡类型。位序-规模法则在国内现阶段仍然有学者在研究,多数学者运用位序-规模法则进行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的研究,也有少部分国内外学者把位序-规模法则运用在城市用地的研究上,用以刻画城市土地利用的变化规律。

2 山东城镇体系分析

2.1 数据统计

研究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采用山东省2012年的数据。本文研究的为城镇体系,故选取其中的城镇人口和总人口数,通过城镇人口了解城市规模,通过城镇人口与总人口数之比算城镇化率,了解各个县市区城镇化发展状况。

我国的城市规模等级划分是以城市人口的多少为主要依据的,城市非农业人口超过 1 000万为超大城市,人口规模在500万到1 000万之间为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在100万至500万之间为大城市,人口规模在50万至100万之间为中等城市,人口规模小于 50万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按照这个城市规模标准来看,山东除了东营和莱芜属于中等城市外,其他15地市都属于大城市。

2.2 山东省人口规模分析

山东省各地市下又包括了县级市,这也就使得17地市人口数目庞大且无明显分类,下面将各地市拆分成市辖区、县和县级市,将市辖区作为一个单位,但距离市中心超过25km的区单独分出来(城市大的适当考虑,如济南、青岛)。通过分类整理,将以下区单独分为一个单位:济南的长清区,青岛的城阳区和黄岛区,淄博的临淄区、博山区和淄川区,枣庄的台儿庄区、山亭区,烟台的牟平区,潍坊的寒亭区。

最后将山东省市辖区、县和县级市分为118个单位,将其按照人口大小数排列出来,排在前11位的均为市辖区,经过计算得出R2为0.98。

3 山东城镇体系发展构思

根据山东省城镇规模结构发展趋势和各级城镇具体发展条件,遵循积极发展区域中心城市、集中发展县域中心城镇的总体指导思想,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布点法规划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3.1 强化济南市的省域中心城市功能

从传统的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的角度来看:第一,首位分布允许资金和人才的更大积累,有利于知识更加专门化和思想广泛交流;第二,大城市内的各种运输成本一般比城市间的运输成本低,因此大城市的劳动生产率是最高的;第三,首位城市常常是交通运输网络中效益最好的地方,是革新的源地,比乡村地区更能吸引投资。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首位度并不明显,所以应该强化济南市的省域中心城市功能。

3.2 积极推进大城市的建设

山东省除了东营和莱芜两地市没进入大城市行列,其他城市均为大城市,然而城市规模基本相当,排在前几位的城市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所以,应该积极推进济南建设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中心城市,青岛建设成为黄渤海地区国际性城市,烟台、淄博、潍坊、临沂、济宁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特大城市。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等级,增强城市辐射功能和拉动功能。同时,要结合每个城市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给每个城市定位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结构和城市类型,使城市间职能分工明确,各具特色,不要搞成千市一面、结构趋同。

3.3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的优化途径

提升各类城镇的职能层次,搞好城镇职能体系的多样化和综合化建设,明确城镇之间的职能分工,密切城市与区域之间的职能联系,稳步推进工矿城镇由工矿职能向城镇职能的转型发展,尽快形成各具特色、职能有别、分工联系、协调发展的城镇职能结构。

3.4 小县城合并,集中力量发展

排在人口末尾的基本为小的县城,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没有支撑产业的小县城,很难靠自己发展起恚可以通过与邻近县市区合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军.中国城镇体系研究: 综述与展望[J].城市问题,1995(4):2-6.

[2]许爱霞.山东省城市规模分布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6,25(1):67-70.

[3]杨明俊,柴宝贵,刘效龙,丁爱芳.山东省城镇发展现状及城镇体系规划思路[J].城市问题,2013(7):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