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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班主任转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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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育部和新疆有关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文件下发以来,新疆各高校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加快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辅导员队伍无论是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发展并不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识和解决。

一、关于提高辅导员学历层次与其队伍建设的问题

这些年来一些高校在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将具有硕士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作为招聘辅导员的首要条件,大学毕业生如果不具有硕士学历就不可能成为高校辅导员招聘的对象。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此问题的争论。赞成这种做法的人认为,招聘高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成为辅导员,既可以改变高校辅导员队伍学历不高,素质不强的问题,又可以解决将来辅导员的转岗问题,即工作一些年份以后,从辅导员队伍中退出来,转入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持反对观点的人认为,招聘高校辅导员,高学历不是唯一的条件,关键取决于招聘对象是否真心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是否具备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学历再高也不能成为辅导员。①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前者主要从辅导员队伍的现状和未来考虑问题的,后者则是着眼于招聘的辅导员能否承担大学生工作的实际来考虑问题的。高校要不要招聘高学历的大学生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工作,招聘什么样的高学历的大学生担任辅导员工作,这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之所以重视这个问题,是由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和辅导员的未来决定的。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状来看,过去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重视不够,一些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的教职工,被安排从事辅导员工作,导致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学历层次偏低。近些年来,根据教育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学校重视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针对辅导员素质偏低的问题,为改善其学历结构,在招聘辅导员时,提出了从事辅导员工作必须为硕士学历的要求。因此,许多硕士学历的研究生纷纷进入了辅导员队伍,从事辅导员工作,致使辅导员队伍无论是年龄结构、还是学历结构、政治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1年有专职辅导员47人,其中40岁以上占19.1%,30至39岁的占38.3%,30岁以下的占42.6%;本科学历占70.2%,研究生学历27.7%;党员比例为55.3%。②然而,随着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学历结构的改善,一些与辅导员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具有高学历的辅导员并不满意现在所从事的辅导员工作。在他们看来,目前从事的辅导员工作,不过是为了进入高校的一块跳板。因为,现在不少本科学校招聘教师,其条件都是博士生,硕士生需求不高。在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硕士研究生要想进入大学从事教学工作,只能走迂回的路线,先成为学校的辅导员,以后改行从事教师工作。①由于这种思想的存在,致使他们对辅导员的工作并不十分热情,而是迫不得已,不得不为之的。

2.高学历的辅导员流动性较大,呈现出不稳定的状态。调查表明,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学历人员,一般担任辅导员工作2~3年后,就转岗从事教学或其他工作了。由于高学历辅导员的不断流动,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且影响了辅导员队伍的其他成员,致使一些辅导员的心态发生变化,发出了干的再好,不如有一个高学历的感叹。①

3.一些高学历的辅导员,在从事大学生辅导员工作之前,既没有从事过学生的工作,也没有学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担任辅导员工作之后,一切得重新开始,往往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手忙脚乱,但工作效果并不理想。个人感到很不适应,学校也感到很为难。原本希望招一些高学历的大学生从事辅导员工作,促进学校大学生工作的发展,不得不在现实目前打了折扣。从学校的发展趋势来看,提升教师的高学历将成为学校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事实上教育部已经有这样的要求了。如几年前,教育部开展的对本科院校的评估检查时,教师的高学历是衡量教师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这种发展趋势下,学校该怎么办,是否只注重教师学历的提升,如果这样,忽视辅导员学历的改善,必然导致辅导员将来的出路。因为,辅导员工作的特点与教师不同,教师只要认真教学,具有深厚的知识和教学经验,可以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一辈子,而辅导员面对的是不断流动的青年学生,随着辅导员自身年龄的增大,无论在体力上,还是在思想上都会跟不上青年学生的需要,因此,在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工作之后,需要转岗。辅导员从岗位上退下来之后,有三条出路,一是转到管理学生的干部岗位上,如院系的副书记;二是转到学校的一些党政管理部门,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如组织部门、学生处、团委等;三是转到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前两个岗位能够接纳辅导员的人数有限的,大量的辅导员最后都要转到教师岗位上。

在这种情况下,辅导员有没有高学历,将会成为辅导员能否从事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从而影响辅导员的转岗。即便学校给辅导员开一个口子,不要求辅导员的高学历可以从事教学工作,但对辅导员来说,在一个都是高学历的教师群体里工作,其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针对辅导员的现状和未来出路问题,需要通盘考虑,加以解决。

1.学校在招聘高校的辅导员时,既要看学历,更要侧重聘任对象的条件,有无真正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思想准备和工作能力。那些只想利用辅导员做跳板,进入大学的人,不管他有多高的学历,也不能聘为学生的辅导员。要根据学校大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择那些愿意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而且又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和能力的硕士研究生和少量的本科毕业生。

2.对招聘进来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要做好以下工作:(1)对辅导员的工作年限要有规定,即在辅导员的工作岗位上,最低不应少于8~9年。只有完成了这个最低的年限,且工作突出者则给予转岗。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2)要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文,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其考核的办法,定期对辅导员进行考核;(3)对在岗的辅导员,要进行定期的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工作知识的培训,对辅导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解决辅导员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根据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安排一些形势政策、思想品德、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授课任务,使他们掌握一定的教学知识和经验,为将来转入教学岗位打下基础;(4)对辅导员的待遇,要做出明确的规定。辅导员的待遇不能低于高校教师的平均水平,解决辅导员的后顾之忧。

3.对那些具有硕士学历的研究生,在招聘辅导员时,要根据学校现有专业和未来专业发展的需要,有选择性地招聘。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根据研究生专业,安排他们在对口专业的院校从事辅导员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他们的将来的转岗创造条件。对少数具有本科学历的大学生辅导员,对他们要提出攻读硕士学历的要求,提升他们的学历层次。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要为他们攻读硕士学历创造条件。这个工作已经进行过,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停止了。从新疆各个高校的现实来看,本科学历的辅导员还有不少人,一些学校这几年又补充了一些。为了提升这部分辅导员的学历,解决他们将来的出路,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班,在一定时期还需要举办,关键是要严把质量关。对那些既想获得研究生学历,又不想认真学习的辅导员,学校要采取严厉的措施,给予处理,以确保辅导员的硕士学历的含金量。只有这样,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辅导员队伍才能保持相对稳定,辅导员的后顾之忧才能解决,辅导员将来的转岗问题才能顺利进行。

二、关于辅导员承担上课任务的问题高校专职辅导员能不能给学生上课,如果能上课,可以承担一些什么样的课程?这是辅导员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教育部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教师规定》的文件中,已经有明确的回答,指出“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⑤这就是说,专职辅导员可以给学生上课,但所承担的课程必须是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课程。从新疆高校有关辅导员上课问题的调查情况来看,教育部有关辅导员的上课问题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辅导员给学生上课,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这个事情所蕴涵的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1.涉及到辅导员对学校的看法,即学校是否真正落实教育部文件的精神。如果学校不去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文件规定,那么,就有可能伤害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涉及到辅导员对教育部文件规定的理解,即是否完整正确地理解了教育部关于辅导员上课的规定要求。从辅导员对文件规定认知调查的情况来看,多数辅导员把给大学生上的就业指导课,排斥在上课范围之外。以为给学生上课,就是要上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没有担任这样的课程,就不算上课。

3.涉及到将来辅导员的未来问题。一些辅导员提出,“既然辅导员可以上一些公共政治理论的课程,那么为什么不能给学生上专业课。”“我们是辅导员,但所学的不是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而是其它的专业,如果按照专业,让我们承担个别专业课的上课任务,可以使我们在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期间,专业不至于荒废,将来转任教学工作也很方便”。⑥

4.涉及到辅导员上课的管理制度和机制的问题。如果辅导员按照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那样,承担“形势与政策”“、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他们的上课问题由谁来协调,谁来管理,谁来监督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其课时费又有谁来付给。

5.涉及到辅导员的职称评定的问题。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并提出辅导员的职称评聘“要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⑤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并非易事。辅导员有无教学课时,依然是评聘辅导员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正视,不去用心解决,不仅可能影响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势必影响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因此,需要对辅导员的上课问题进行解决。

1.要深刻理解教育部有关辅导员上课规定的精神实质。教育部之所以规定辅导员可以上课,并可承担形势与政策、思想修养和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

育和就业指导等课程,这完全是根据辅导员工作的内容所决定的。辅导员在对大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必然要涉及点学生对形势与政策的看法问题、大学生日常行为和道德品质的问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就业等问题。如果辅导员没有进行这些方面的理论上的准备,不通过一定的场合给学生上课,又怎么能够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这些问题,又怎么能够解决大学生的思想困惑问题。辅导员搞好大学生的工作,必须要有一定的途径,其中规定辅导员担任一些与辅导员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所以,从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效果来看,要支持辅导员的上课。

2.要全面完整地理解教育部有关辅导员上课规定的内容。教育部对专职辅导员上课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专职辅导员只能承担形势与政策、思想修养和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等四门课程,这也就是说辅导员上课只能在这个范围内选择,超出这个范围不符合规定。因此,那种以专业为条件,突破辅导员上课内容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研究。

3.辅导员的发展必须考虑,因为大多数专职辅导员将来都会面临转岗的问题,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将转移到教学岗位上。在他们转岗之前,承担一定的上课任务,积累一些教学经验和教学知识,对其转岗有着积极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对于硕士学历的专业辅导员要不要承担个别专业的课程,如果承担当然有利于他们转到与自己所学专业的转岗上。但是这样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教育部的政策规定。对此,笔者以为还是应该从辅导员的未来实际考虑问题,制定具体的课操作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有一个原则,就是必须保证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时间,不能因为上课而影响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4.制定和建立专职辅导员的上课制度。这一制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上课的内容。即按教育部规定的四门课程为主要上课课程。二是专职辅导员上课的资质审查。只有那些具备了上课条件的专职辅导员才能够给学生上课。三是管理部门。要确定对专职辅导员上课的管理部门。从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辅导员的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两门课程可归学生处和心理健康教研室管理,而形势与政策、思想修养和法律基础可归马列主义学院或教研部管理。这落实样做比较对口,也便于管理。四是上课要求。这里包括备课、上课、检查等一系列的教学环境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加以确定。没有好的教学制度,专职辅导员的上课就会走形式,走过场,就会变味,甚至会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声誉。

5.建立专职辅导员上课的长效机制。这个机制包括:(1)辅导员上课的协调机制。专职辅导员上课问题不像专职教师,只涉及教师所在的学院和教务处。学院主要负责教师的教学和管理问题,而教务处则负责安排教师上课的场地和授课的时间和班级,只要这两个部门协调好了,教师的上课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辅导员则涉及学校的多个部门,如教务处、学工办、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专职辅导员所属的各个院系部门。专职辅导员要给学生上课,需要解决教学任务由哪个部门下达,上课时间和上课班级由谁来安排,教学管理谁负责,其上课的课时费如何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部门负责协调处理问题,要解决专职辅导员的上课问题,是很难的;(2)辅导员上课的经费保障机制。要解决辅导员上课的课时费问题,作为专职教师,其上课的课时费,一般都是学校根据教师所在院系学生的总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经费划拨给院校,院校在根据本院系的实际情况,按照院系的实有人数,留出发展经费、科研和办公经费之后,剩余的经费在根据教师的职称、上课的时数等,给教师发放课时费。由于辅导员分散在各个院校,而他一旦程度教学任务,其课时费的发放就会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如果学校没有建立这个经费保障机制,专职辅导员的上课问题也不可能持续下去。

6.辅导员的职称评聘问题不能完全与辅导员的上课问题挂钩。在辅导员的初级和中级职称评聘时,主要看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在对待辅导员的高级职称的评聘时,可以要求辅导员承担一定的上课任务和一定的课时。因为辅导员的职称属于教师系列,作为教师系列的高级职称,如果没有相应的教学工作和课时,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很难让其他教师信服的。更何况辅导员要申报高级职称,需要在教学研究方面做出一定的成果。如果辅导员不从事教学工作,就不可能进行深入的教学科研工作。所以,对辅导员职称评聘与上课的关系,必须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总之,招聘辅导员的学历问题和辅导员的上课问题,是两个复杂的工作,涉及到许多具体的问题,处理好了,可以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也可以为今后辅导员的转岗打下基础。处理不好会影响辅导员的工作,最终影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因此,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必须认真解决这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