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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产权理论的适用范围与土地产权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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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斯提出,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科斯的产权理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对于土地这一不一定具有可替代性的资产,并不完全适用。通过实例定性分析科斯产权理论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阐述土地产权位移理论提出的背景,为土地产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参考。

关键词:科斯;产权理论;土地;局限性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009-04

科斯的产权理论很是伟大,是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主要成果,但是,他本人并没有对其理论进行系统的总结与概括,只是散见于两篇论文之中,这也是其理论经过了许多年后才被广泛关注的原因。在其获奖之后,为了更好地推介其理论,有人总结为科斯定理Ⅰ、定理Ⅱ和定理Ⅲ[1~2]。其实,这些总结使科斯的理论很是晦涩,甚至经常产生误解。笔者认为,科斯理论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当交易成本足够大时,市场交易无法实现,可以通过产权界定降低交易成本,使交易得以实现;产权界定越清晰,越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而与将初始产权界定给谁无关;在产权清晰的情况下,好的制度设计也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比如厂商内部的制度安排比市场机制更能够降低交易成本。

一、科斯产权理论局限性的实例分析

根据科斯的产权理论,商品或资产的产权界定越清晰,排他性越强,交易成本就越小。但是,这一理论对于土地这一特殊的商品或资产,有时,并不适用。先看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关于美国最牛“钉子户”的。2006年,美国西雅图有开发商想开发一个五层的商用大厦,需要拆迁多栋民房,其中涉及80多岁的屋主伊迪丝・梅斯菲尔德的90多平米的小房子。虽然开发商为这栋小房子开出了几倍于市价的百万美元补偿,但老太太就是不肯搬。根据政府评估机构的测算,老太太破旧不堪的房子只值8 000美元,其所在的地皮也差不多只值10万美元。然而,开发商几次提高报价,最后提到100万美元,老太太还是不肯搬。按照她的说法,“我不关心钱,再说,那么多的钱对我有什么用?”最后,由于开发商无权强拆她的房子,西雅图地方政府也没有帮忙的意思,开发商只好修改了图纸,三面围着她的小房子,建起凹字形的五层商业大楼(见图1)。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日本最牛“钉子户”的。1966年7月4日,当时的佐藤荣作内阁做出决定,在千叶县成田市三里冢买地拆迁,建一座“三里冢机场”,也就是后来的成田国际机场。由于事前没有充分沟通,建机场的决定遭到了当地农民的强烈反对。农民们结成了名为“三里・芝山联合空港反对同盟”抗拆联盟,联盟组织了包括青少年、老人、妇女在内的许多抗议团体,阻止机场的建设,全国各地还来了许多学生支援。来自各方对农民们的支持,以及持续不断的抗议,使得机场建设无法进行,为此当时的日本政府甚至出动了武力。从当时拍摄的一些视频中,时常可以看到农妇扑向防暴警察的盾牌,以及头戴安全帽的农民与警察拳脚相向等场面。

最为严重的一次冲突发生在1971年,约5 300名执法者与几乎同样数量的反对强拆者在千叶县发生冲突,3名警察死亡,150多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还有一名反对者自杀。成田机场建设初期正是日本左翼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在左翼政党的支持下,反强拆运动曾十分激进。抗议者们搭起了妨害飞行的铁塔,甚至占领管制塔,袭击土地征收方负责人并致其死亡。这些激进做法一度受到日本舆论诟病。

20世纪90年代初,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在“第三方”的调和下有所缓和。包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隅谷三喜男在内5名专家结成调查团,多次举办成田机场问题论坛和圆桌会议,为这场拆迁拉锯战寻求“双赢”的方式。他们得出的结论认为,政府和机场建设方不能强行征地,只有通过对话才能解决。于是,1995年,在冲突和流血的近三十年后,时任首相村山富市因强拆向民众“谢罪”,这一举动让对峙局面有所软化,随后部分农民同意卖地搬迁。

成田机场修建的土地上原有325家农户,到1978年还剩下17户钉子户。四十多年过去了,成田机场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国际航空港。年客流量居日本第二位。不过,到2012年11月,还有8户钉子。因为钉子户,它至今仍处于“未完工”状态,机场的设计与应用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原设计应该有ABC三个跑道,但1978年开港时只有1条跑道投入使用。2002年,B跑道一半才“非正式”地开始使用,跑道的一头,就是一位“钉子户”,有他的房子、农田和手工作坊(见图2)。

图2中圈起的就是机场内的“钉子户”,飞机每天在他们头顶起降,他们的存在也让这些滑行道“支离破碎”。

很多人将以上两个例子中的纠纷上升到吓人的政治高度,比如对于第1个例子,中国的《京华时报》在报道中就用了这样的标题:捍卫钉子户权益是捍卫进步。这有点像中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政治浩劫中的政治口号。第2个例子更是在日本演变为某些政治组织的政治运动(见下页图3)。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这种纠纷,只是土地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而且是在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任何时期,都有可能遇到的纠纷。当然,这种纠纷很是复杂,很是难以处理,但是,绝没有必要搞成政治运动,乃至浩劫与“革命”。

当然,如何处理以上的纠纷,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暂不系统论述。这里,想通过这两个例子,来说明科斯理论的适用范围及其局限性,并借此推动土地产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二、科斯产权理论在土地利用中的适用范围

美国和日本都是土地私有的国家,以上的两个案例中,土地产权的界定是非常清晰的。根据科斯的理论,在产权清晰时,交易成本应该较小,交易容易实现。但是,这两个案例中,交易成本都非常大。比如第二个案例,成田机场的建设者和作为钉子户的农民,都付出了巨大的交易成本,包括双方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乃至生命,进行谈判、交涉和斗争,特别是双方都要承受长达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诸多不便,可以说,这样的交易成本,已经远远超过了土地的价值。

显然,利用科斯的产权理论,无法解释这两个案例,这并不说明科斯的产权理论不对,只是说明科斯的产权理论是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的。在科斯的文章中,科斯经常使用土地、环境等例子,但必须注意的是,不能简单地判定科斯理论适用于土地或者是不适用于土地。根据我的经验,有时是适用的,应用科斯定理,就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有时是不适用的,就得出错误的结论。许多经验不足的人,要么疑惑不解,要么干脆被其蒙蔽,错把鸡毛当令箭。这里,需要更为深入地分析一下科斯理论的适用范围。

尽管科斯是以土地、环境或者其他商品为例,他所分析的是普通的市场交易,其基本的特点是商品的数量比较多,买方或卖方也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权清晰,买方和卖方都具有排他权,也就是可以自己说了算,不受另外人的干涉,纠纷就少,交易容易达成,交易成本就小。于是,得出结论,产权越清晰,交易成本越小。这里,很多人容易犯一个错误,只记住了这个结论,而忘了其前提条件,也就是理论的适用范围。其实,这个前提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正是因为市场上的商品数量较多,买方或卖方较多,对于任何一个买方或者卖方,都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只要价格合理,交易就很容易达成,交易成本也就小。用经济学的语言,可以表述为,当商品具有可替代性时,产权界定清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但是,在本文前面介绍的两个案例中,土地作为交易的商品,显然不具有可替代性,也就是说,交易土地的买方和卖方都是唯一的,尽管土地的产权是十分清晰的,但交易成本并不小,相反,是无穷大。这时,如果不顾适用范围,机械地应用科斯理论,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以上分析说明,他的理论只适用于交易商品具有可替代性的情形,不适用于不具有可替代性的情形。然而,在土地开发的项目中,不具有可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大量存在,这就有必要充分认识科斯理论的局限性,推动土地产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三、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1.当土地作为商品,具有可替代性时,产权界定越清晰,交易成本越小,市场配置效率越高。这种情形包括:单宗的房地产和经营性农用地交易等。

2.当土地作为商品,但不具有可替代性时,产权界定越清晰,交易成本却并不一定就小,市场配置效率也就不一定高。这其中的缘由很简单,由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唯一性,都可以凭借自己唯一性的地方,敲对方的“竹杠”,乃至漫天要价,或者由于对方具有唯一性,又当对方是所谓强势方时(如政府或开发商),容易产生心理失衡,认为对方在欺压自己,产生对抗情绪,给多少钱都不卖。如果发生这些情况,产权越清晰,交易成本可能会越高。上面的两个例子充分地验证了这一点。因此,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经常会碰到钉子户,土地交易很难实现,需要采取一些政府强制性的措施,如土地征收或征购等。当然,强制性措施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在中国这些问题已经很是普遍,这里也暂不论述。

3.对于同一块土地,在长期的利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具有可替代性的交易,也可能会遇到不具有可替代性的交易,而且,由于土地关系的复杂性,土地产权界定的成本也很高,因此,土地产权不是界定得越清晰越好,究竟清晰到什么程度,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的需要而定。分析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可以发现,土地产权界定的清晰度是不断变化的。通过分析这种变化规律,本文提出了土地产权位移理论[3]。

参考文献:

[1] 吴易风.产权理论:马克思和科斯的比较[J].中国社会科学,2007,(2):4-18.

[2] 尹德洪.科斯定理发展的理论述评[J].制度经济学研究,2007,(1):134-158.

[3] 张军连.土地产权位移理论及其对有关土地产权问题的解释[J].经济研究导刊,2011,(27):104-106.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Coase Property Rights Theo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Rights Theory

ZHANG Jun-Lian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jing 100193,China)

Abstract:Coase put forward,as long as the property rights are clear,and there is no transaction cost or very small,no matter who would gave the property right,the result of the market equilibrium is efficient.Though the Coase’s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is significant to optimizing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improving the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s,it is not suitable entirely for Land which is the property of irreplaceable.Takes cases to analyze the limitation and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Coase Propery rights theory,expounds the background of Land property rights conversion theory for providing the reference of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ory.

Key words:Coase;property rights;land;limitation[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