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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国外对于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有许多奇谈怪论。连达赖喇嘛也出来拿自己的转世说事。
“如果我死在流亡地印度的话,十五世达赖喇嘛一定要继承我的使命。转世不是在寻觅人选,应该是在我的流亡地或外国寻觅。”
“挑选下一任达赖喇嘛的方式可以是传统的方式,也可以是类似罗马天主教选举教皇的方式。”
“可以考虑用非传统的方式选拔接班人,包括用民主方式在高僧中选出或者指名选定。”
国外媒体对此十分敏感,纷纷评论说,达赖喇嘛的这些言论,显然是在抗衡中国国家宗教局在2007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由国家颁布法规,对活佛转世进行管理,历史上早就形成了定制。
这种管理一方面体现为向活佛册封名号来体现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性,另一方面则是制定规则来杜绝活佛转世中的营私舞弊,来保证藏传佛教传承的纯洁性。
从册封活佛来看,自元朝起始,中央政府向宗教界人士八思巴赐封“西天佛子,化身佛陀”,首开中央政府向高僧册封名号的先河。到明朝时,中央政府向僧俗政教势力封授各种名号,其中“三大法王”的政教头衔在具有显赫的政治地位和宗教声誉,也是明朝中央政府赐封高僧最高的政教头衔。
清朝仍保留以册封宗教界人士名号来治理的基本政策,在管理活佛转世的办法方面日臻完善,并形成了活佛转世方面的历史定制。
1653年,顺治皇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赐金册金印。1713年,康熙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赐金册金印,这不仅确认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名号,而且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名号在政治层面具有合法性。
在管理法规上,最有影响的条例就是1793年,由乾隆皇帝钦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其中第一条就确立了以金瓶掣签的方式来确认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活佛为主的主要活佛的转世灵童,并赐金瓶。从此,金瓶掣签就成为活佛转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成为中央政府管理活佛转世的基本惯例和历史定制。民国时期沿袭了这一历史定制,于1935年颁布《管理喇嘛寺庙条例》。1936年颁布《喇嘛转世办法》,对达赖喇嘛、班禅等活佛转世中的重要事项做了法律规定。
此次由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并施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际上是针对近20年来,国内外活佛转世的各种不规范情况而制定的。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根据国家的宗教政策,活佛转世受到应有的重视。按照历史定制和藏传佛教仪轨,1995年圆满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及坐床。自1991年以来,、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五省区已批准新转世活佛近千名,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
但是,不规范的转世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不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办事,多头寻访认定,一个活佛出现几个转世,彼此争执不下;有的境外活佛为控制境内寺庙,擅自指认活佛转世灵童;有的普通僧人到国外住几年,回到国内便自称为活佛;还有的藏区寺庙普通僧人甚至俗人假称“活佛”,到内地活动,这些都破坏了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宗教界的内部团结。信众对此反应强烈,纷纷要求政府加强管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本着保护自由,维护民众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和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共14条,包括立法目的、转世原则、转世条件、审批程序、佛教团体职责、违法处罚等方面内容。
这种具体化规范了转世活佛所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1、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2、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3、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系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管理办法特别突出强调了要充分发挥佛教团体的作用。规定佛教团体在活佛转世事宜中主要有以下职责:一是地方佛教团体对转世活佛的审核批准提出意见;二是活佛转世申请获批准后,由相应佛教团体指导灵童寻访;三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相应佛教团体组建转世灵童寻访小组,实施寻访事宜;四是转世灵童由省、自治区佛教团体或者中国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五是转世活佛继位时,由相应的佛教团体颁发活佛证书;六是当地佛教团体负责审核转世活佛继位后的培养计划和经师人选。这样就可以使活佛转世工作更加公开、公正,更加民主规范,避免各种营私舞弊的情况。
同时,管理办法也规范了政府行为。政府对活佛转世进行管理,只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而对纯粹的宗教内部事务,政府则不能予以干涉。
《办法》的颁布和实施,维护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方式的有效性和纯洁性,有利于依法保护藏传佛教广大群众信仰特点、依法保障藏传佛教正常宗教活动,是贯彻落实自由政策的具体体现。
国外分裂势力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如此惧怕,甚至不惜拿藏传佛教沿袭数百年、早已形成传统的转世程序和办法开刀,这中间掺杂的政治目的不言自明。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的基本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是依据古老的灵魂观念和佛教特有的化身理论创立的一种有别于其他宗教和佛教其他流派的传承制度,经历数百年的发展,其仪轨和方式不断完善,教内人士和信众完全认同,成为藏传佛教的标志之一。如此重大、涉及藏传佛教传承根本的问题,岂是达赖等少数人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凭一已之愿,想变就变的。这样做的结果,只能让人们对自诩为“纯粹的宗教人士”的达赖喇嘛产生更多的疑虑,到底谁在把宗教政治化,谁在把纯粹的宗教活动和“运动”拉扯在一起,世人一目了然。同时人们也更清楚地看到,那些自封为藏传佛教卫道士的人,为了达到政治目的,连宗教的神圣性和纯洁性都可以不放在眼里,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