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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实施“体教结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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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3-000-02

摘 要 依据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实施“体教结合”过程存在的问题,以及高校和体育管理部门在这一过程中面临的困惑,为我国普通高校“体教结合”的实施提出建议和对策,以促进大学真正发挥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作用。

关键词 普通高校 提交结合 高水平运动员

目前我国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已有268所,“体教结合”已经历了20余年的探索。这其中成绩是肯定的,但同时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文献调研显示,“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的概念区分尚未完全统一;另外,从参加大型赛事的人员来看,顶尖远动员都是在体育系统中产生的,且选拔选手、组织比赛也是体育部门操办,而大学还未能真正发挥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作用。

一、高水平运动对“体教结合”问题分析

(一)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双方在体育人才培养认识上还有偏差,对承担体育人才培养的责任和义务认识还不到位,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地区在“体教结合”政策上缺乏规范性、延续性,大多停留在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感情的结合上,具体操作上的随意性比较大。

(二)现有办学机制在运动员尤其是农村运动员入学、升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具有吸引力的相关优惠政策。绝大部分业训运动员出路问题难以解决,严重挫伤了家长送孩子参加业余训练的积极性,使业余训练招生难成为一个共性问题,直接影响了选材。

(三)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主要来源渠道,除了如单考免试录取体工队退役或准退役以及国家队退役保送的专业运动员之外,还有降分招收竞技潜能不足的省市体校二线队员和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等。参加第23届世界大运会的中国大学生体育代表团,201名运动员来自15个省(市)的44所高校,这是教育部第一次组团参加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且其中真正高水平的运动员依然隶属于体育总局体系,以“挂名”形式“嫁接”在大学的枝头,因此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的大学生运动员,然而这些“挂名军”却依然是夺金的主力。高校招收体育明星也有很强的功利色彩,只是在扩大学校影响,树立学校品牌,距离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教练员队伍建设问题。教练员在运动训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是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能否继续提高成绩的关键。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大多数教练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一心扑在训练工作上,但也有少数教练员缺乏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影响了教练员的整体形象有关研究显示,绝大部分教练员毕业于体育教育学专业(98%),运动训练学毕业的较少(2%),有些教练员缺乏带队训练的经验,缺乏运动队管理的方法;高级教练员比例较少,队伍结构很不合理。从训练方法上看,方法陈旧、方式单一、缺少趣味性,没有很好地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有些教练员是本校体育教师,在训练中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影响了训练质量和比赛成绩。因此,教练员的水平不高,对发展高水平运动队的技、战术水平是不利的。国内高校对运动队的管理,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办队院校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制度,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办队院校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的状况,行之有效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体制尚需健全,培养运动员的管理工作尚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

二、高校和体育管理部门在高水平运动队实施“体教结合”实践中的困惑

(一)经费短缺是首要问题

必要的经费投入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而教育部门的经费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学校的发展的,在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对于许多学校来说存在难度。此外,为了控制运动员的无序流动,国家体育局早已正式出台和推行了运动员注册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省、市地方的利益,避免其体育人才流失。这种规定保护了体育部门的利益,但限制了其他部门运动员的培养。目前,体育部门掌握着各种赛事资源,并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由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特殊的学生身份,失去了体育部门举办的许多比赛的参赛机会。第三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是顺应社会发展、运动员培养多元化的趋势和方向。但是,在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我国运动员培养、管理体制却没有做出变化,或者说各种体育政策的改进显得非常迟缓。高校拥有体育教育的师资优势、场地优势、人才优势,理所应当在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现行的管理制度却尚未给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如果缺乏制度的保障,甚至有制度的障碍,最终伤害的是我国体育事业本身。

(二)体育行政部门主要的困惑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的国情。我国高水平竞技体育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层层选拔逐级淘汰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是我们国家竞技体育能在短时期内取得巨大成绩的法宝,但该模式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改革需要过程和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实施“体教结合”作为解决“专业化”培养体制存在问题的一种措施,是1985年由体育部门提出的对原有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虽然深知在实施“体教结合”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体教结合”甚至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但这种改革毕竟是寻求一种合理解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一种尝试。长期以来,体育部门负责了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尽管政府职能应该转变,使政事分开,尽办分离,加强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和执法监督,把一些微观的、具体的事物交给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社会去办。但是,作为中间层的非政府组织、体育自发性组织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依赖国家办体育和管体育的做法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尤其是在过分强调体育金牌功能的情况下,体育改革的风险过大,维持现有体制就成为了一种惯性。

三、对策与建议

(一)调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生源

采用适当的方式,如小学、中学、大学的“一条龙”培养模式,培养真正意义上的学生运动员。如在美国,竞技体育运动是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学校的业余训练来培养后备人才,中学是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摇篮,大学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高级阶段,突出了青少年体育的业余性质。

(二)抓紧解决“学训矛盾”问题

促进运动员主观上对专业文化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其在短期内掌握与高等教育相匹配的学习方法,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学习文化知识动机与兴趣;在客观上,学校应建立高水平运动员学习管理机制,出措施,切实保证运动员文化学习,实现运动员的全面发展,特别在教学计划、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等方面建立起一套符合运动员实际情况的培养教育体系。

在此,国外的一些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如美国NCAA(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运动员的每周训练时间不能超过20小时,包括橄榄球、棒球和篮球这些美国热门项目,他们对运动员管理非常严,大家都只能在这20个小时之内找效率。美国绝大部分职业选手都经过正规的大学或高中教育,多数运动员最终都经过高等教育,除了运动专长外还有其他专业的文凭和能力,出路畅通。

(三)教练员队伍亟待完善

我国教练员应该学习美国的经验,其教练员的聘任是从实际角度出发,主要目标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教练员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保住自己的地位,除了努力工作训练好自己的队员,千方百计地到处挖掘人才外,还必须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先进的运动训练理论,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以达到提高水平的目的。

(四)管理工作有待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美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注重运用法律的方法,对运动员的选材、训练、竞赛和文化学习以及教练员的聘任等方面有比较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司其职,责任明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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