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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挑动中国商业产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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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国商业将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是这种竞争的焦点或实质是什么?人们却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主要将是观念的竞争;有人认为是人才的竞争;有人认为是管理的竞争;有人认为是机制的竞争;有人认为是信息技术的竞争;也有人认为是实力规模的竞争等等。我认为,这些竞争固然都不可避免,但并不是竞争的实质。加入WTO后,中国商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其焦点或实质将是商业企业产权竞争,即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国际商业资本,与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商业资本之间的竞争。

众所周知,现存的国际上的市场经济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伴随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一对孪生兄弟,没有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没有市场经济的产生,没有市场经济也就没有资本主义私有制今天的发展。同样,市场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又在共同相伴发展之中,各自调整自己的形式,以适应对方变化的需要。这一方面表现在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不断变化完善,另一方面表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社会和企业产权关系、形式方面的不断变化完善。

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核心,是确保企业间实现公平的自由竞争,这种公平的自由竞争是以契约关系为实现形式的。而为了保证企业间契约关系的完满实现,即公平的自由竞争的可靠运行,就必须从根本上规范政府的行为。WTO就是为了在国际间确保企业进行公平的自由竞争而对各国政府行为的通行规范。这种规范,适应着现阶段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所产生的社会和企业多样化的产权关系,当然也包括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但归根到底是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运行的需要。就是说,WTO本质上是一个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关系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

中国加入WTO前,国际私有商业资本进入中国,是遵守有中国特色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在中国加入WTO后,我们承诺要遵守的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这是两个虽有共性,但又有重大不同的游戏规则。这样,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建立在两种不同所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能否兼容?或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方式能够兼容?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产权制度和公有企业,能否适应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制度建立的WTO游戏规则?或在什么范围和条件下才能适应?这是两个必须回答和探讨的问题。

全面地回答这两个问题,不是本文所能做到的,这里仅就中国的公有商业谈一点看法。说公有商业,实际上主要是国有商业,因为所谓的集体商业早已名不符实,成了“二国营”。经过20年改革,国有商业的产权形式,或称国有商业资本的实现形式,发生了许多变化:一是企业资产全部卖给私人,私有化了,企业已不属于国有商业了;二是企业资产部分卖给私人,或通过增资扩股,缩小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比重,产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这其中又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有很多是纯由各类国有股东构成的,国有加国有,还是国有,企业产权表面形式变了,实质没变。另一种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加入私人资本,不论是境内的私人资本,还是境外的私人资本,都使企业的产权关系增加了私有制的因素,企业产权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这种公私混合的企业产权结构中,有的以公有资本为主体,由公有资本绝对控股;有的虽然私有资本在总量上为主体,但公有资本是第一大股东,实现相对控股;有的则以私人资本为主体控股。目前,商业企业产权的私有化程度和资本社会化程度呈多层次排列,但绝大多数仍是国有商业资本控股,即企业产权私有化率并不高。此外,另有很大一部分国有商业企业,仍是由单一的国有商业资本构成。

这样,我国目前的国有或含国有商业资本的商业企业,按企业产权私有化率排列,就出现了4种情况:(1)由纯国有商业资本构成,私有化率为零;(2)表面是由多元国有商业资本构成,实质上私有化率也是零;(3)国有商业资本绝对控股,私有化率较低或很低;(4)私人商业资本为主体和控股,私有化率较高或很高。目前,在这4种国有或含国有商业资本的商业企业中,前3种是大多数,第4种是少数。

这样一种国有商业企业产权结构状态,能否适应WTO为私有制所设立的游戏规则,或政府为企业所能带来的游戏规则?能否竞争过私有制的国际商业资本?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道理很简单,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商业企业的私有化率越高,就会越适应为私有制产权关系规定的WTO游戏规则,反之则结果刚好相反。因为前者的适应是天然的,无条件的,后者的适应是需要不断解脱各种束缚去探索的,一个是轻车熟路,一个是负重问道,胜负不言自明?

打个不太贴切的比喻。没有加入WTO时,我们讲国际商业资本是“狼来了”,其实国有商业无需害怕,因为来了的“狼”,不仅数量少,更重要的是“它”到中国是要按“羊”的规则来看管“圈养”,我们的“羊”仍可以“高枕无忧”。现在加入WTO后则不同,不仅来了的“狼”会成群结队,而且外来的“狼”在我们的家中要和我们的“羊”,同样按野外“狼”的规则来放养。所以,外来的“狼”和家中的“羊”都要行“狼规”,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可是我们的“羊”何时、怎样才会变成“狼”呢?

不仅如此,这两种以不同所有制为基础的商业企业的竞争,还会因为商业这个产业的特点而更加对国有商业不利。商业是一个完全竞争性的行业,必然伴随着不断地破产、兼并、扩张和转向而生存发展,这不仅需要经营者具备准确远见的市场判断力,更需要经营者在经营中实现高度责权利的统一,能够对市场做出尽责任的、及时的反应。责任和灵活,是商业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生存基础。而恰恰在这点上,国有商业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实现形式,都永远无法达到私有制商业企业的程度。

所以,加入WTO后,中国国有商业企业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加快产权结构改革,即快速提高企业产权的私有化率,早变早主动,多变多胜算。至于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和按怎样的进程,以至最终达到国有资产在商业领域保留多大份额,则需因地制宜,因势而定,还要考虑到其他诸如政治、社会等多种因素,但大趋势则不可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