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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会计委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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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使会计委派制有效地深入下去,文章提出了正确处理好指派单位、会计人员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等一些个人的粗浅见解和建议,使会计委派制推广下去,真正起到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关键词 会计委派 作用 问题 建议

1 实行会计直接委派制的意义

1.1能够全面提高基层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会计核算办法,改善单位财务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实行基层单位会计直接委派制后,对委派会计的要求会相对提高,并且委派会计需要竞争上岗,其自身素质与工作业绩又紧密联系,就使会计人员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迫使其不断自觉地补充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会计人员的这种危机感,也促使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

1.2能够促进基层单位办公规范化,加强财务公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稳定和发展经济。各个单位的财务,是单位职工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影响着方方面面。实行会计委派后,可以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公开中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高效,公布内容详细可信,真正做到“抖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亮了集体的家底”。只有切实关注职工的利益,才能找到力量之源。

1.3能够加强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防治现象。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独立于被委派单位之外,摆脱过去领导说了算,大吃大喝成风等会计不能有效实行监督的被动局面,树立了全面为派出机构服务的新理念,有利于取缔“小金库”、“账外账”,“白条”报销,杜绝私分公物,贪污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同时,委派会计所负有的监督职责,要求他们做好财务公开,这有利于财务公开的落实,从而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产生。

2 会计直接委派制实施中的问题

2.1委派会计与被派驻的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

由于会计委派制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种深层次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目前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现象。一是会计人员被孤立,无法融入该单位。过去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方便使唤,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是上级部门派到基层来的人,既履行服务职责又起监督作用,使得外部监督力度加大了,单位小集体或个人私利的活动范围受到遏制。因此,一些受派单位的领导认为委派会计是来监督自己的,存有戒备心理,对委派会计工作消极应付,甚至抱着抵触情绪,从而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种思路影响下,会计人员极容易被孤立,成了一种摆设,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二是会计人员凌驾于对方单位主要领导之上,同样无法融入该单位。委派会计是上级派驻到基层的人员,他的工资、奖金等经济利益都与被服务单位脱钩,这就从经济方面客观决定了委派会计很难积极、主动地服务于所在单位,加上个别委派会计拿着上级主管部门的“尚方宝剑”,在工作中把自己当作“钦差大臣”,高人一等,缺乏与领导共同解决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这两种极端虽然出发点不同,但带来的直接结果都是会计人员与委派单位严重分离,失去了应有的监督作用。

2.2委派会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适应性问题

为了切实解决财务问题,要求所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有一定的素质,一般是经过公开招考或会计公司派驻的,这些会计人员虽然经过正规院校学习,但所谓隔行如隔山,不同行业的会计还是存在差异的,有的单位之间在核算方法、资产项目上差异非常大。会计人员如果不能深入进去,全面的经过该单位所有的业务流程,是不会作好会计核算这项工作的,但这需要时间。委派会计流动频率较快,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行业知识基础,对细节若没有足够了解,是很难胜任工作的。

2.3委派会计的稳定性与会计人员的流动性矛盾问题

财务工作的复杂性要求委派会计要在同一单位服务一定的时间,但从委派会计的性质和会计工作的监督角度考虑,要求委派会计要定期流动。稳定与流动历来是同一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过分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都会直接损害另一方,如果二者关系处理不妥,就会直接影响整个会计委派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3 会计直接委派制的改进建议

3.1正确处理好指派单位、会计人员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

会计委派制无法彻底打破会计人员与所派驻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会计人员长期在一个单位从事具有监督职责的工作,将会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坚持原则会被孤立,特别是时间一长,很容易被受派单位“同化”,未必能始终坚持原则,这样,就达不到会计委派制的目的。

3.2建立一个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

会计人员实行直接委派制后,会计管理的格局发生了变化,对会计的管理由“分散型”变为“紧密型”,与会计人员的关系由“业务指导”变为“业务领导”。为了适应这种变化,迫切需要有专门的、健全的管理机构做大量的具体细致的管理工作。但从目前各地试行会计委派制的情况看,大多是由企业集团公司或财政部门对委派会计进行管理,人员少,工作繁重,管理基础薄弱。为了适应会计管理格局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和管理力度,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隶属于集团公司或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机构一会计管理中心,管理集团、区域内会计人员的应聘、委派事宜。加强会计管理中心的人员配备,选拔素质较高、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干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会计管理人员队伍。集团公司和财政部门应赋予管理中心一定的职责权限,特别是执法权限。如对于打击报复委派会计人员以及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具有直接处罚权,以保护委派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结论

会计委派制还处于试行阶段,它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它只是管理的开始,并不能“包医百疾”。同时,会计委派制在我国还不成熟,应该继续加强管理,特别是需要各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其配套设施,重视各项制度建设,明确有关部门在会计人员委派工作中的责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把会计委派制推广下去,真正起到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