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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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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各级房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20*]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年度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标准及重点

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4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的通知》(遵府法[20*]3号)要求及《*市房产管理局20*年度*市房管系统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入卷装订、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许可案卷程序、案卷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梳理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整改提高。

二、组织机构

*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另行文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全市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设四个指导检查小组,分别市房管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由副局长徐江同志带队,成员由产权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仁怀市房管局、赤水市建设局、习水县建设局和桐梓县建设局;

第二组由副局长李晓东同志带队,成员由经营科、直属分局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绥阳县房管局、正安县建设局和道真县房管局;

第三组由副局长谭华同志带队,成员由拆迁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湄潭县建设局、凤冈县房管局、余庆县房管局和务川县建设局;

第四组由纪检组长张家美同志带队,成员为拆迁处、监察室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市房管局各业务部门和*县房管局;

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由*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

各指导检查小组根据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和时间安排自行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应当于20*年10月15日前检查完毕,并形成书面材料送法规科汇总上报。

二、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7月---8月31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应当将本部门和本机关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并将本评查年度(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于8月30日前报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2、制定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3、制定评查工作的激励办法和发现违法行为的纠正程序;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明确本机关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及案卷评查工作安排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二)自评阶段(20*年8月31日---9月15日)

1、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

2、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评出本机关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

3、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评出本部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并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送第四指导检查小组和政策法规科进行复查。法规科在各部门评出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中评出1—3份案卷,以备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报送相应指导检查小组和市房管局政策法规科。

(三)综合评查阶段(20*年9月15日---10月15日)

1、*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小组抽查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同时对各县(市)房管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标准案卷进行复查;

2、市房产管理局指导检查小组共同评出本系统4卷标准案卷,并将评查出的各类标准卷和优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本系统,以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3、市房产管理局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1—3卷,行政许可案卷1—3卷复印按规范要求装订后,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由市法制办、档案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评查组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的问题反馈到各被评查单位。

(四)整改提高(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梳理出本部门和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书面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再由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梳理出本机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梳理出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标准、期限;

3、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房产管理局、并同时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4、市房产管理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并报省建设厅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总结阶段(20*年11月15日---12月5日)

市房产管理局汇总本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于12月5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总结。总结要求有本评查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组织。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整理,要对本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

三是严格奖惩。市房产管理局局对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的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本次评查工作情况将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