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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地域有效资源加快退耕还林还草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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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要求,凉州区确定、审核本区该工程规模,结合当地特点,从有效落实退耕地块办法、预期效益分析、群众对补助政策认可性、实施工程应做好的工作等方面着手,加快区域内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的步伐。本文对此做了有效探索,并提出建议,对同类区实施本工程具有实用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14.062

1 凉州区基本情况

凉州区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武威市中部。全区总面积5081平方公里。境内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1440~3263米。从西南到东北依地貌分为半干旱、干旱山区,平原绿洲区和沙漠区三大类型,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29.5%、36.4%、34.1%。全区辖25个镇12个乡,2个指挥部,总人口103.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8.15万人,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区。

全区耕地面积222.09万亩,人均占有耕地1.87亩。耕地保灌面积11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3%。2015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61.16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8元。

当地年平均气温7.6℃,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零下29.5℃,年平均降水量17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202毫米,年平均≥10℃的有效积温2950℃,年平均日照时数2878.4小时,无霜期限165天,属典型的内陆干旱、半干旱荒漠气候。降水稀少,水资源匮乏,山区、沙区依靠天然降水,植被以荒漠植被为主,绿洲区以河水灌溉和打井提水灌溉为主,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

2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及地块落实情况

2.1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及数据审核情况

2016年3月,根据武威市林业局、国土局《关于报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武林函字〔2016〕27号)要求,凉州区符合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面积8.53万亩,涉及41个乡(镇)323个村,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0.72万亩,涉及古城、张义、谢河、新华4个乡(镇)29个村;严重沙化耕地面积7.81万亩,涉及长城、吴家井等40个乡镇(单位)294个村。符合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按地类分:水浇地7.97万亩,旱地0.56万亩。符合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中,有基本农田面积0.15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结合区域地块特点,对符合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8.53万亩,计划退耕还林7.53万亩,退耕还草1万亩。此计划任务基础资料已报市林业、国土部门审核,国土土地利用调查图形库面积数据与现地拟退耕地块面积数据相吻合。

2.2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省、市下达凉州区新一轮退耕还草任务面积5549亩,配套荒滩造林2000亩。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和特点,退耕还草地点在张义镇,地类为25度以上坡耕地;配套荒滩造林地点在邓马营湖生态建设指挥部金荣路两侧,地类为流动沙丘地。目前,退耕还草地块已落实到农户,还草草种为扁穗冰草和垂穗披碱草。草籽通过采购发放到户,正在播种草籽。荒滩造林树种为梭梭,造林任务已完成。

2.3 有效落实退耕还林措施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群众的意愿,科学选择退耕还林还草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带动的原则,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后,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村组实施退耕还林,通过推广退耕还林的高效建设模式,逐步扩大退耕还林建设范围;制定出台土地流转和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和大户承包土地,实施退耕还林;把退耕还林草与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在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上下功夫,切实巩固建设的成果。

3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问题

3.1补助政策的宣传及认可度

依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精神,国家补助标准:“退耕还林1500元/亩,分三年兑现,第一年8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退耕还草1000元/亩,分两年兑现,第一年60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区内已将这一政策编入“凉州区惠农政策明白册”,印发全区涉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乡(镇),结合乡、村、组三级会议专题传达。群众愿意接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标准,认可度较高。

3.2退耕还林还草模式及效益分析

从该区退耕区域划分:山区持续干旱,降水量不足200毫米,退耕地造林立地条件差,退耕还林模式以还草或还耐旱耐寒的生态林为主,还草草种为扁穗冰草和垂穗披碱草,还林树种以柠条、沙棘为主;川区沙化耕地以退耕还经济林为主,还林树种选择枸杞、红枣、皇冠梨、核桃等树种。结合上一轮退耕还林经济林建设成效,预计:枸杞第五年亩产干果300公斤,亩收入12000元;红枣第五年亩产鲜果2000公斤,亩收入4000元;皇冠梨第五年亩产6000公斤,亩收入9000元;核桃第五年亩产干果50公斤,亩收入1200元。若种植小麦,亩产300公斤,亩产值720元;种植玉米,亩产500公斤,亩产值800元。退耕还林(经济林)的实际收益比种植小麦、玉米的收益要高。

3.3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政策的建议

3.3.1 提高退耕还林和配套荒滩造林的补助标准 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与兑现:还草补助1000元/亩,还林补助1500元/亩。较上一轮还草补助标准每亩提高500元,还林虽不分生态林和经济林,还林(生态林)补助期缩短,但补助标准每亩降低500元。配套荒滩造林补助标准仍为每亩100元。因现阶段造林、管护成本比过去显著增加,群众希望提高还林的补助标准,在政策上因分类给予倾斜。

3.3.2 工程建设内容中增加配套林木病虫害防治经费、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未配套林木病虫害防治经费,地方又无力解决,靠群众自筹解决,影响防治效果和成果巩固;同时借鉴上一轮工程经验,国家应每年安排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项目任务(包括补植补造、林产品基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草畜产业建设等),可有效解决退耕还林还草农户的长远生计,避免出现反弹、复耕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得绿、地方得利、群众得富的建设目标。

3.3.3 从保护和建设祁连山水源地出发,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区域范围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地块类型为25度以上坡耕地、15~25度重要水源地、严重沙化耕地。该区南部山区地处祁连山水源涵养林林缘地带,由于持续干旱,年降水不足200毫米,海拔在2500米以上,15~25度坡耕地面积达8.8万亩(属旱地,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82万亩),涉及张义、谢河等5个乡(镇)37个村,虽不属于15~25度重要水源地范围,但因当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群众已失去了生存条件,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近年来,区上实施了“下山入川、生态移民工程”,迁出区域实质上已进入生态修复阶段。为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南部山区涵养水源功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将该区“下山入川”移民迁出区实质已进入生态修复的坡耕地面积8.8万亩,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连同25度以上坡耕地一起还林还草,形成整沟、整坡连片规模治理,更能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效果。

3.4当前业务部门需要做的工作

退耕还林涉及农户多,地块碎小,地力差异性大,从走访农户了解到,有一些农户虽愿意流转土地,让大户承包退耕还林,但是农户对土地流转费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享受分成的意见分歧大,工程实施有一定难度,因此需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深入宣传退耕还林政策,提高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与国土部门衔接,深入现场,确定和落实退耕还林地块;对农户退耕还林还草经营面积小、水平低、收入少的,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和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采取土地入股,参与生产经营,获取收益分成或劳动报酬;强化技术服务,全面落实规范化特色经济林栽培技术措施;坚持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提早规划,做好林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销售工作,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