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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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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枣庄市政府部门运行情况及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对市级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组织领导是保障

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本地区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的一个重大政治任务,应由市委、市政府直接从政治上和全局上科学谋划、组织实施。要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并抽调相关部门骨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形成推进改革的科学机制和整体合力。要制定既符合中央决策精神、又符合本地区科学发展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时限要求。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使改革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要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以有效的制度建设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工作效率,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进程中,使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更规范、更系统,约束力更强、程序更健全。

二、调查研究是基础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意味着权力格局的调整和利益蛋糕的重新分配,既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需要不断探索、稳中求进。这就要求加强改革的基础性、整体性研究,准确把握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明确重点、找准切入点,选对突破点,做好改革的总体规划。应吃透中央、省改革精神,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情况,围绕解决体制机制、机构设置、职能转变、部门职责交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框架性意见,注重征求部门、专家、民众的建议,使改革真正立足科学,适应当前,切合长远。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市级政府机构目前的职能配置及履行、内部工作机制、外部协作配合机制等进行科学评估,跟踪查找体制机制问题,调整完善部门职责,为推进改革工作打牢基础,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职能转变是重点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主线,实质上是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将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并列,写进改革方案的题目,显示出本次改革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级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应按照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精神,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不管不干预,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一方面应大力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在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应妥善处理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的关系,通过强化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等职能来改善宏观管理,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同时,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相结合相配套,特别要加强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的梳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提出改革意见,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四、大部制改革是方向

大部制改革并非简单的机构归并,而是通过机构的整合来优化行政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符合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应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省里可对市级政府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命名及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等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并允许地方在遵循省里的指导意见和不突破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推行改革,构建真正适合本地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中,应在编制限额内保持人员队伍的基本稳定;新组建部门要杜绝领导职数过多、内设机构简单物理整合等问题,避免大部门貌合神离、内外两张皮的现象。同时,大部制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各部门分散的权力和利益集聚到一个部门,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思路,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应随大部制改革同步研究,做实相关工作。当前,应按照省编办的要求,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稳妥、按时完成体制调整、机构整合、人员编制划转等改革任务。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突破口

省政府明确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将在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力争使山东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市级政府应按照省里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和社会力量的“加法”。由于市级政府多数没有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的权限,省里可统一制定市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具体界定市级政府事权。应对照本级政府事权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市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取消缺乏法定设立依据的事项,优先取消和下放能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利于民生改善的审批事项;对一时还不宜取消下放事项,要明确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推出;对应当保留的事项,要提出科学的审批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需要高度重视的是,中央已明确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由监察部门转交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推进,市级编办也将承担起这一新任务、新使命。经过六轮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推进此项工作要有打硬仗的勇气和信心,更要有相应的智慧和能力,应早谋划、早部署,多思考、多探索。行政审批进一步减少后,政府管理重心应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要探索创新促进这种管理方式转变的体制和制度,改变部分领域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不多、经验不足、机制不全的状况。

六、落实到位是关键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程序不变通。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不留后遗症。改革进程中,应注重围绕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的目标,健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贯彻《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操作性、约束性强的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要严控编制总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行政编制,不在省里批准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增加、变相增加或占用下级行政编制。要严格审批权限,市里设立副县级以上机构按规定和程序报省编办审批。同时,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更加积极地创新管理方式,通过深化改革、内部挖潜、跨部门跨层级调剂等途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优先保证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平稳有序进行。作者单位:枣庄市编办E:TC

关键词:市级政府 职能转变 政府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