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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世界各国对文物的定义和分类不同,文物流通和文物市场在各国的行业分类与管理大不相同。有些国家将文物与艺术品划分为一个市场进行统计,有些将文物与旧货零售列为同一行业。因此需要注意,下面所介绍的文物概念可能会与我国文物的概念有所出入。
文物交易背后的理论与政策之争
文物本身承载着各民族独特的历史情结,因此文物市场上的文物交易行为就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交易,特别是在二战后非殖民化和全球化背景下,在对待文物自由交易和跨国交易的态度上形成了针锋相对的立场阵营和政策管理模式。它们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类:
1.一体化国际主义
(Universal Internationalism)
这一派的观点认为艺术(包括古代艺术)是全体人类共同的表达方式,因此收藏者有权在开放自由的市场中自由地收藏文物,以实现跨机构和跨国界的文化遗产共享(Shared Cultural Heritage)。国际主义者更注重文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展示和价值实现,而不是追究它的来源和国籍。
这一派阵营主要包括文物经销商(Antiquities Dealers)、博物馆经理、收藏者和研究人员。除了自由人文主义和服务普众利益的道德立场外,他们还认为开放的文物市场可以使很多国家的文物摆脱战争、抢盗、资金不足、疏于保护给文物带来的灭顶之灾。
与此相对应的文物市场管理模式是以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它们对文物的购销和购销后的文物进出境限制较少。这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数量不多,但它们的文物市场极为活跃,是各地博物馆、收藏家及投资者等角逐的主要场所,也是各地文物的主要集散地。
2.民族中心主义
(Ethnocentric Nationalism)
这一阵营的观点认为文物是国家尊严与民族身份的载体,因此应该属于国家所有,而不能属于“私人”;文物必须保存于国界之内、保存于原生地。与“文化遗产共享”不同,民族中心主义者强调“文化祖产”(Cultural Patrimony)。
坚持民族中心主义观点的人以考古学者、政治家及研究者为主。在他们的眼里,国际收藏者和文物经营者作为文物交易的需求方和获利者,是自古至今屡禁不止的文物盗抢、走私、贩假的主要根源。
持这一派观点的政府对文物出口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在文物的国内贸易上则做法各异,代表国家有中国、埃及、意大利、土耳其、法国等。在出口管理方面,这些国家一般都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像埃及、波兰、挪威等国家,禁止一切文物出口。
在国内文物交易政策方面,埃及禁止国内一切文物交易;伊拉克严禁私人从事文物的买卖,只能由国家指定的单位有计划地进行;土耳其、巴基斯坦、以色列等国允许私人从事文物的购销,但必须持有政府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法国则对国内的文物购销活动未做限制,但制定严格的文物出境许可证制度,即使外国收藏者通过拍卖等正当渠道取得某些珍贵文物的所有权,文物也只能留在法国境内。
3.信息开放主义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第三派观点介于前两者之间,它认为国家和私人都可以有权拥有文物,认为文物市场的存在是合理的,关键在于涉及文物交易的各方应该加强对话与合作,而对文物市场的限制和管理也是必要的。它最核心的观点在于提倡文物信息的开放和自由流动。
这一派学者呼吁打破考古学者对考古信息的垄断,要求考古学者及时、完整、真实地公开发表最新考古发掘信息。有学者建议国际上采取统一行动,将发表的上次考古发掘信息作为颁发下次考古发掘许可证的前提条件。这一阵营还支持建立文物收藏者的信息登记制度和文物购销的信息登记制度,作为文物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
信息学派体现在政策管理上,除上述不少国家的文物经销商登记许可制度外,还有少数国家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文物收藏者登记制度。例如在新西兰,只允许经注册的收藏者购买文物;而根据希腊法律,任何希望通过境内、外购买文物而建立私人收藏的个人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埃及、意大利、秘鲁和土耳其政府要求公民对其拥有的文物申报登记,未经登记的文物国家有权收缴。
国外文物市场简介
美国文物市场
美国政府对文物的出口限制不多,但与12个国家(与中国的双边协议正在审查之中)签署了双边协议,建立禁止进口这些国家非法文物的审查机制。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文物市场。2003年国际文物与艺术品拍卖成交额为35亿美元,2004年又增涨30%,其中美国的市场份额均在40%以上。美国的私人收藏和博物馆是文物市场的重要需求群体。
在这个拥有数十亿美元的市场上,竞争十分激烈。据仅能查到的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数据,美国有35,000家拍卖行、中介机构和专业文物经销商,除此之外还有成千上万的业余文物经销商通过遍布全国的1000多个周末跳蚤市场、网络、邮件直销(mail-order merchandising)等方式经营文物。
英国文物市场
英国拥有历史悠久的文物市场,其文物市场相当开放,除对购买文物免征税金外,对文物的进出境管理也不十分严格,仅规定可对市场价格在13,400美元以上的文物及艺术品实施延缓输出,英国博物馆或收藏家有优先购买权。
英国是欧盟第一大文物市场,世界第二大文物市场。据统计,2002年英国艺术市场的总销售额为42亿英镑,分别占欧盟和世界市场的59.7%和25%。
在英国,从事文物和艺术品经营的商家有10,217家,从业人员19,940人;拍卖公司754家,从业人员17,123人;这两大类经营者的销售额各占销售总额的50% (2002年)。另据统计,在伦敦地区,大约有2000家古玩商从事着文物经营。英国近2/3的艺术品经销商为个体经营者,平均从业时间18年。
法国文物市场
法兰西的文物遗存丰富,然而它的文物市场相对而言却较为低调,与其西方经济大国的地位不太相称。在国际文物与艺术品拍卖的世界总成交额中,法国所占比例近年来只有10%左右(一说只占4%)。这和法国政府执行的文物政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为保护法兰西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早在1942年法国就颁布了禁止将具有重要价值的艺术品带出法国的法律。国立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一般拥有购买文物及艺术品的优先权,并可对拍卖品标价购买。这使得一些珍贵文物难以从正常渠道走出法国大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世界各国的收藏家参与法国文物市场的竞争。同时法国法律还保护在文物及艺术品市场上因缺乏知识而遭欺骗蒙受损失的人,规定其有权取消交易。
以色列文物市场
环地中海国家是文物古迹十分丰富的地区,在这一地区中的大部分国家,如埃及、土耳其、希腊、意大利、塞浦路斯和约旦等国家,文物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文物出口也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相对而言,以色列政府的政策就比较宽松,文物市场相对活跃,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以色列于1978年立法,将该法颁布以后发所现或发掘的所有文物“国有化”,而且从事文物贸易的商店必须获得许可证,除此以外文物的销售和收藏基本不受限制。这就产生一个矛盾,由于合法发掘的文物均属国家所有,古玩商不得不收购非法发掘的文物以充足货源。以色列文物局(Israel Antiquities Authority)对14,000处文物古迹建立了数字档案,但已有11,000处受到盗掘破坏。
以色列文物市场的客户群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有99%是前来朝圣的旅游者。因此,以色列旅游部(Ministry of Tourism)也成为开放文物交易的积极推动者。在以色列,获得许可证的文物商店有75家(2002年),总交易额为500万美元。
日本文物市场
在亚洲,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和韩国近代以来的文物管理体制十分相近。这里就以日本为例加以介绍。
日本的文物市场通常被认为是既开放又等级分明的。日本的《文化财产保护法》实行登录认定制度,凡是经登录认定为“国宝”和“重要文化财产”的文物,第一是严禁出境,第二是在境内出售或所有权发生变化必须申报。到目前为止(2003年),尽管有少数文物所有者不愿申报登录认定而在境内转让文物,但从未发生过国宝或重要文化财产被非法运出境外的案例。这其中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日本是一个岛国,出境口岸少而易检查。另外政府以市场价格收购其认为重要的文物,这一政策鼓励文物持有者既能合法流通文物又能保证自身利益。
高度发展的日本经济吸引国际拍卖公司到此设立分公司,但由于日本从事文物商业的业主抵制,拍卖行货源紧张,成绩并不十分理想。从近期的数据来看,其在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份额还不如香港。但是来自日本的投资者(主要是大财团和拥有大财团背景的个人)却是国际艺术品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各地古玩商协会综述
古玩和艺术品经纪行业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信誉支持,这仅仅依赖法律条文和政策约束是苍白无力的,因此行业协会在古董和艺术品经纪行业管理中普遍存在,起着重要作用。随便输入古玩两个字,网页上出现最多的就是众多的古玩协会,可见其在行业中的重要地位。
世界上大多数行业协会都是非盈利的非政府组织,通过行业内的诚信和道德公约保护古玩和艺术品的购买者、销售者和收藏者,建立和扩大交易网络,举办古董交易展销会,向公众宣传收藏知识。另外,由于古玩和艺术品经纪商多为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也通过结盟来增强他们与少数大拍卖公司抗衡的竞争力和政策影响力。
国外文物商店运营情况介绍
行业特点
在西方主要国家,文物商店往往与艺术品(Works of Art)或旧货(Used Good)划分为同一个零售行业。文物零售行业在西方属于非常成熟稳定的行业,基本上是与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兴衰。该行业资本和劳动密集程度较低,采用新技术的程度中等,全球化运作的水平不高。
从文物零售行业整体上来看,文物商店的数量、销售额和一般文物的价格呈周期性波动,而高端文物的价格基本上随股票市场的平均水平起伏。
经营文物商店不是能在短期内迅速盈利的行业。决定文物商店销售额的最直接因素是存货规模。存货的增加会产生销售和利润的明显增加。因此收购是文物商店经营者最重要的工作。
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
在世界上,传统的文物商店以私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组织形式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些比较成功的文物商店还会成立画廊或拍卖行,销售自己的商品或销售他人的商品。
据调查,传统文物商店的启动资金有一半左右来自个人或亲朋的积蓄或资产,有1/3左右来自银行贷款,通过风险投资、政府资金和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所占的情况非常罕见。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文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筹资渠道――文物艺术品投资基金,使文物交易与金融市场和金融巨头联起手来,大量小额资金被集中起来用于价格高昂的文物艺术品购藏和投资,推动了文物交易向规模化、证券化的发展。
收购渠道
美国文物商店的主要收购渠道是拍卖会和集装箱批发进口商。其他的收购渠道有跳蚤市场、庭院旧货销售、职业淘货人和私人。通过拍卖行进行交易的文物在批发和零售市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由于美国本身的文物资源有限,集装箱批发进口商成为文物零售商店一个主要进货渠道。零售商拿到的价格在零售价的基础上有30%到40%的折扣。纽约是美国最大的文物批发中心,有30多家批发商和数家著名的拍卖行集中在第五大道和百老汇一带。
跳蚤市场以销售手工艺品、收藏品、文物古玩和旧货等为主,已经成为西方国家文化消费的一个重要市场。一些高端文物商店派遣雇员(或聘用职业淘货人)专门长年奔波在这些周末跳蚤市场之间,再把他们淘到的货物定期运回总部。
销售方式
文物商店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店面销售外,参加拍卖会、展销会、跳蚤市场和直接邮购都是文物商常用的销售方式。
拍卖会不仅仅是文物商补充货源的重要场合,也是文物商用来清除存货的地方。当某些存货在店面销售不佳时,他们就会考虑将这些陈货一并拿到拍卖会上卖掉,再进一批时下热卖的存货。
参加跳蚤市场的销售可以不仅获得集中的零售客流,还为文物商之间的交易提供了便利。当跳蚤市场开市迎接顾客之前,往往能有1/3的货物在开市之前就完成了易手。
在美国主要的中心城市,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有一场重要的文物展销会。展销会的优势是上百家文物商聚集一堂,而买票参展的顾客基本上都是为了购买目的而来的专业收藏家。另外,展销会同样是文物商之间进行交易的重要机会。
直接邮购方式是销售商与顾客之间通过邮寄订货和发货完成交易的方式,是美国十分流行的销售方式,也是众多文物商认为最为有效的广告宣传方式。有些大型文物商每月或每周向其他文物零售商或老顾客寄发目录,而从不在报刊和黄页上做广告。专业性强是直接邮购成功的关键因素。
定价机制
文物不同于普通商品,文物价格的确定具有十分复杂的影响因素。这里不从理论上探讨文物价格的确定方法,而介绍西方文物市场的实践运作情况。
西方的文物市场十分成熟,市场信息通过发达的中介服务体系得到充分披露与传播,最终体现在文物的价格信号之中。文物鉴定是文物定价的基础,依赖于高度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鉴定经验。鉴定者的职业道德与信誉也是这一行业的立身之本。在国际文物市场上,提供文物鉴定服务的各类机构不计其数,鉴定师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主要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加以约束。
由于文物价值的不确定性,拍卖以其“使买卖双方以较少的花费获得较大的利润及公开竞争、机会均等、透明度高、法律约束力强等特点”成为文物交易和定价的主要方式。可以说拍卖市场价格左右着文物零售市场。因此,拍卖公司的成交纪录成为古董商店定价的参考依据。另外还有众多的中介服务公司专业定期出版价格指南和目录、索引等,汇集、公布各类文物在世界范围内拍卖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主要财务指标
行业平均财务统计数据是文物商店经营中非常有用的参考信息,它可以为文物商在进行收费、开支预算和盈利预期等决策时提供帮助,同时文物商店的经营者将自己的财务数据与行业平均数据进行比较,也可以及时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危机。以下是美国文物商店统计的平均财务数据和指标。
1.资产百分比结构(1989年)
2.资产效率指标
据统计,1988年美国文物商店平均存货周转率为4.4(此处存货应为成本价格)。而据资深文物商店经营者介绍,文物商店一般的存货周转率只能达到存货(销售价格)的1.5倍到2倍,远远低于礼品零售商店的存货周转率(4-5倍),原因就是文物本身比礼品从进货到修复清理要花费更大的精力与投入。
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年净销售额)可以衡量总体销售情况与总投资的匹配情况。如果商店的总资产周转率高于或低于行业平均周转率,则说明存在着过度销售或销售不足的问题。美国文物商店平均总资产周转率(1988年)为59%。
3.盈利能力指标
销售利润率(税后利润/年净销售额)可以反映商店经营管理的效益。美国文物商店平均销售利润率(1988年)为7.5%。
净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净资产)反映商店经营管理者为商店投资者所投资金产生回报的能力。美国文物商店平均净资产回报率(1988年)为16.4%。
广告费用是文物商店应该注意严格控制的支出。对于文物商店来说,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不如扩大存货和建立口碑更能提高销售,因此,美国资深文物商店经营者建议,文物商店每年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绝对不要超过年净销售额的2%。
中外文物商店比较分析
各国文物商店由于体制与社会环境不同,存在着很多差别。本节仅在我国国有文物商店及前面外国文物商店情况的基础上,试图找到一些中外文物商店的行业共性,及差异之处以兹借鉴。
行业共性
通过前面的调研,包括中国国有文物商店在内的世界各地文物商店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1.以小规模商店为主
据英国艺术市场联盟(BAMF)于1997年进行的英国艺术品与古董零售业调查,在将近9500个商店中,年销售额低于25万英镑(约合400万元人民币)的商店占89%,低于5万英镑(约合80万元人民币)的商店占44%。
根据国家文物局2004年文物商店统计数据,在我国106家纳入统计范围的文物商店之中,总资产规模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店有87家,占总数的82%,总资产规模小于100万元的商店有50家,占总数的47%;销售收入低于400万元的商店有85家,占总数的80%,销售收入低于80万元的商店有61家,占总数的58%。
统计数据表明,文物商店的经营相当分散,且业内经营者的规模普遍较小。
2.货源紧张
存货规模是决定文物商店生存和经营状况最重要的因素,收购存货是文物商店经营者最重要的业务活动,这是全世界文物商店的共同特点。文物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内在性质和政策限制等人为因素造成全球性文物资源紧缺。
3.业内交易密切
国内外调研结果表明,文物商店业内的货源调剂和交易极为密切。拍卖、展销会及旧货市场开市前的店间交易是文物商店收货和卖货的主要形式。首先是货源的稀缺造成了业内货源调剂的必要,其次经营的地域、种类的分散性也为业内交易提供了可能性。
4.注重信誉和口碑
文物交易的高度不对称性决定了信誉成为行业垄断的第一要素。由于业内交易的频繁,文物商店之间互为买主和卖主;老顾客是文物商店的另一主要客户群,这些客户特点都要求文物商店极力建立和维护长期的经营信誉。
对比分析
1.所有制形式
大多数国家的文物商店都是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家庭经营的私营形式,像我国这样以国营文物商店为主渠道的所有制形式极为独特。
2.管理体制
我国的大多数国有文物商店仍以行政管理为主,原应发挥重要作用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尚不存在,曾经划片设立的地区文物商店联谊会也大都停止运转。
而在国外,文物商店与其他零售行业一样,属于纯商业机构,几乎没有来自政府的直接行政管理,而主要是以法律和行业协会的形式加以管理。
3.文物商店的经营效率
由于我国文物商店前期统计没有使用企业财务数据,缺乏基本比较数据。这里只能从存货周转率一项可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国内文物商店统计数据显示,总体来看我国文物商店的存货周转率只有1%左右,而美国的文物商店一般的存货周转率能达到1.5%-2%。如果考虑我们的存货价格以成本计算,则我国文物商店的平均经营效率要更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