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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作品风格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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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借助风格翻译理论,对《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进行文本分析和比较,从叙述翻译、对话翻译和翻译体三方面,分析两个译本在再现原作风格方面的得失,以期给文学翻译工作者带来一点启示。

关键词: 文学作品 风格翻译 《傲慢与偏见》 中译本 比较

1.导言

风格翻译是翻译者,尤其是文学翻译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对于风格能否翻译还存在很多争论,但是,现在人们更多地关注风格能够如何翻译,以及能够或者应该这样翻译的原因何在。

笔者旨在通过对《傲慢与偏见》两个中译本进行对比研究,更好地理解风格翻译。笔者选取了两个译本的前三章作为样本,比较两位译者在翻译原作风格方面的努力,同时,借助风格翻译相关理论,判断哪位译者更为成功地翻译了原作风格。

其中一个中译本的译者是孙致礼,该译本是他1999年对其原译本的修订本,另一个译本的译者是雷立美,译本出版于2003年。

2.风格翻译理论

阅读文学评论的时候,我们经常会读到类似“该小说的特征是兼具幽默和感伤”(张伯香、马建军,1998:270),“他的作品以语言优美著称”(张伯香、马建军,1998:299),这些都是对某作家或者某部作品风格的评论。利奇和肖特在《小说文体论》中提出,总体意义包括概念意义和风格价值,也就是说,风格价值应该也必须被视作意义的一部分(刘宓庆,1999:46)。因此,在实质是“双语间意义的对应转换”的翻译活动中,译者必须努力再现原作风格(刘宓庆,1999:41)。

为了体现翻译风格,或者说再现原作的风格价值,译者必须首先充分理解原作的风格。然而,风格不同于概念或者情节,风格通常隐藏于字里行间,无法直接感知。所幸,随着文学研究和语言学的发展,现在有一系列的风格分析方法,其中,刘宓庆在《当代翻译理论》提出的风格的符号体系便是相当全面而且操作性强的方法。

根据刘宓庆的体系,我们可以通过风格标记来认识作品风格。风格标记分为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两类,形式标记包括音系标记、语域标记、句法标记、词语标记、章法标记和修辞标记,而非形式标记则包括表现法、作品包括思想和感情两个方面的内在素质、作者的精神气质和作品接受者因素。(刘宓庆,1999:218-236)

认识作品的风格价值是翻译的准备工作,如何用目的语再现其价值则更具挑战性。刘宓庆在《当代翻译理论》中提出了三种再现风格的方法,包括对应式换码、重构式换码及淡化式换码(刘宓庆,1999:238-242)。译者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再现原作风格。

3.《傲慢与偏见》两个中译本第一至第三章的比较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主要作品之一。该小说以爱情故事为主要情节,生动地展现了十八世纪晚期到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的生活、人们的观念和想法,同时,也表达了奥斯汀对婚姻的看法。尽管许多读者对这部小说的情节和奥斯汀对婚姻的看法更感兴趣,但是,奥斯汀独特的写作风格也是成就小说的重要因素。奥斯汀用清晰简洁的表达和适如其分的对话,生动地展现了故事,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两个中译本的译者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再现了原作风格。下面笔者将从叙述的翻译,对话的翻译,以及翻译腔三个方面,对两个译本进行比较。

(1)叙述的翻译

正如前文所述,清晰和简洁是奥斯汀作品的重要语言特征,而《傲慢与偏见》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因此,译者应该用同样清晰简洁的语言进行翻译,再现原作风格。

原文: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as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 (第一章) (Austen, 2004:1)

孙译本: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

雷译本:这条真理在四邻八舍各家各户人们的头脑中是如此根深蒂固,这样一个单身汉新搬入一个地方时,不管人们对他的思想感情、观点见解知道得多么少,他们也会把他当做自己某个女儿的合法财产。

雷的译文有85个汉字,明显长于孙的67个汉字。译文长度存在区别是译员的择词造成的。

孙译本

还真够深入人心的

四邻八舍的人家

(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

雷译本

在……人们的头脑中是如此根深蒂固

四邻八舍各家各户

(对他的)思想感情、观点见解知道得多么少

雷译本明显比孙译本累赘,而原作是清晰简短的故事开场,很快地将读者带到故事里。根据刘宓庆风格翻译理论,在三种风格符号换码模式中,对应式换码是最切实可行的。对应式换码在翻译《傲慢与偏见》叙述部分的意味是,用同样清晰简洁的语言进行翻译。从以上译文对比可见,孙译本比雷译本清晰简洁得多。因此,孙译本更好地展现了原作风格。

另一重要风格特征是语域。根据刘宓庆的风格符号体系,作者用词的语域是其作品风格意义的重要体现,译者在译文的用词上,应该用相同或相近的语域,以再现原作风格。《傲慢与偏见》描绘了十八世纪晚期到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的生活,奥斯汀所用的语言是带标记的,足以让现代读者联想到那个年代和那种生活。相应的,译者应该采用相同或相近的语域来再现那种生活。在这方面,孙译本同样胜过雷译本。

原文:...her mind was less difficult to develop....When she was disconcerted, she fancied herself nervous. The business of her life was to get her daughters married; its solace was visiting and news. (第一章) (Austen, 2004:3)

孙译本:……这位太太的脑子就不那么难以捉摸了。……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她的人生大事,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人生的快慰,是访亲拜友和打听消息。

雷译本:……她的思想浅薄,比较容易暴露。……她一不满意,就自以为患上了神经紧张症。她的人生使命就是嫁女儿;她的生活慰藉就是探亲访友和打听新闻。

雷译本中的“容易暴露”、“神经紧张症”、“人生使命”、“新闻”都是相当正式的用语,甚至带点学术味,属于中国现代城市人的词汇,因此,这样的译本,很容易让读者感觉读到的并非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的生活。相反,孙译本中的“不那么难以捉摸”、“神经架不住”、“人生大事”、“消息”,都是简单通俗的口语,所以,更符合原作风格。

(2)对话的翻译

奥斯汀是对话设计大师。《傲慢与偏见》里的人物说话的方式各异,但是都极具人物特色,很好地展现了这些人物的兴趣、思维方式、个性等个人特征。因此,适如其分的对话被视作该小说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根据刘宓庆的风格符号体系,词语和修辞标记是风格意义的重要体现,而词语和修辞又是《傲慢与偏见》中对语的重要因素,是对话的表现力的来源之一,因此,译者如何对词语和修辞进行处理,是评价其风格翻译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

下面分析两个译本对班尼特太太语言的翻译,看看哪个译本更好地再现了班纳特太太的人物特征。

班纳特太太是“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的女人”(笔者译,Austen,2004:3)。在《英国文学教程》中,编者指出班纳特太太“非常虚荣、无知而且在富人面前则一脸卑微”,而且“势利、不懂礼仪、粗俗”(张伯香、马建军,1998:237)。小说中,班纳特太太的语言缺乏连贯性、结构简单松散、词汇匮乏,而且讲话不懂修辞,很好地体现了她的性格特征(彭开明,1995:30-34)。因此,译者必须通过语言,尽力在译文中再现这个人物的个性。

文本分析表明,孙译本比雷译本更好地再现了班纳特太太的语言风格,因为,雷译本中,班纳特太太说话所用的句子相对复杂,而且使用了相当数量的汉语成语,与原作风格相距甚远。以下是例子。

例1:“Oh,single,my dear,to be sure! ... 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第一章) (Austen,2004:1)

孙译本:“哦!单身,亲爱的,千真万确!……真是女儿们的好福气!”

雷译本:“哦!是个单身汉,亲爱的,千真万确!……这对我们的女儿们来说,是桩多么美好的亲事呀!”

这段话的最后一句话,雷用了相当复杂的句子结构,而且“美好”是相对正式的词语,而孙的译文更为直接、简单、通俗,更符合班纳特太太智力贫乏、无知、粗俗的特征。

例2:“My dear, you flatter me. I certainly have had my share of beauty, ... she ought to give over thinking of her own beauty.”(第一章) (Austen,2004:1)

孙译本:“亲爱的,你太抬举我啦。我以前确实有过美貌的时候,……就不该对自己的美貌再转什么念头了。”

雷译本:“亲爱的,你太过奖了。从前我的确也是有过花容月貌的,……就应该不要再考虑自己的美貌了。”

雷译本中的“花容月貌”是成语,而“应该不要再考虑自己的美貌了”则是比较正式的句子,不像出自班纳特太太之口。而孙译本则更能表现班纳特太太将讽刺视作赞美、试图显得谦虚的愚蠢。

例3:“Don’t be coughing so, ... Have a little compassion on my nerves. You tear them to pieces.”(第二章) (Austen,2004:4)

孙译本:“别老是咳个不停,……稍微体谅一下我的神经吧。你咳得我的神经快胀裂啦。”

雷译本:“看在老天爷的分上,……稍许体恤体恤我这可怜的神经紧张的毛病吧。你简直快要把我的神经撕碎了。”

雷译本的“稍许”和“体恤”都是比较正式的词语,不如孙译本的“稍微”和“体谅”合适。雷译本最后一句的“简直”也显得过于书面化。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笔者不再一一赘述。总而言之,孙译本在再现班纳特太太说话风格方面比雷译本成功,更好地再现了人物的特征。

3.翻译体

刘宓庆认为,翻译体的显著特点是“不顾双语的差异,将翻译看做语言表层的机械对应式转换”(刘宓庆,1999:245)。雷译本经常出现翻译体,如以下几个例子。

例1:“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雷立美,1)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孙致礼,1)

例2:“这样说来,一个女人并不是常有许多美貌好考虑喽”。(雷立美,2)

“这么说来,女人家对自己的美貌也转不了多久的念头啦。”(孙致礼,4)

例3:无论他在德比郡有多大的家产,都无法使他免于看上去有种令人望而生畏和讨厌的神情,也无法使他免于与他的朋友比较起来显得微不足道。(雷立美,6)

这样一来,纵使他在德比郡的财产再多,也无济于事,他那副面孔总是那样讨人嫌,那样惹人厌,他压根儿比不上他的朋友。(孙致礼,10)

以上雷译本中的划线部分都是机械的对应式转换,造成了无意义甚至是破坏性的重复和累赘,给读者理解带来了

困难。而孙译本则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翻译体,是可读性更强的译本。

4.结语

本文集中分析了《傲慢与偏见》两个中译本对风格翻译的处理。借助风格翻译的相关理论,通过文本分析,笔者发现,孙译本比雷译本更好地再现了奥斯汀清晰和简洁的语言风格,更好地保留了小说人物对话的艺术精华,也更好地避免了翻译体,因此,孙译本比雷译本更好地再现了原作的风格。

通过对比研究,希望可以给文学翻译工作者带来一点启示,那就是,文学作品的翻译远远超出了普通的意义翻译,由于风格是文学作品总体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文学翻译工作者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充分认识和理解原作品的风格价值,继而在译作中,通过合适的策略和方法,再现原作的风格。

然而,本文只选取了一部文学作品的三个章节进行对比,因此,收获十分有限。笔者将扩大文本的范围,对更多的文学翻译语料进行分析,从而取得对风格翻译更进一步的理解。

参考文献:

[1]Austen,Jane.Pride and Prejudice. 2nd ed. Beijing: World Publishing Co.,Ltd,2004.

[2]简・奥斯汀著.雷立美译.傲慢与偏见(第二版).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

[3]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4]彭开明.语言与人物刻划――班纳特太太语言特点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2):30-34.

[5]简・奥斯汀著.孙致礼译.傲慢与偏见(第二版).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6]张伯香,马建军.英国文学教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