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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相关问题探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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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概算审核方法的现状,然后就审查方法的优缺点进行了探讨,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大、时间紧的特点,认为重点审查法这种概算审查法在此类项目中是行之有效的,本文就此展开论述,可与同行共同探讨。

【关键词】政府投资;概算审核;方法; 重点审查法

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法

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提出了限额设计的要求,明确提出初步设计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否则要对设计进行优化和调整。为了使得项目前期投资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政府部门提出了概算审查的程序。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必须要经过咨询机构的审查方可批准进入下一程序。概算审查要求时间紧,怎么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概算审查任务,这就要借助一定审查方法。现阶段概算的审查方法很多,如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和联合会审法等,每种审查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优缺点。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大、时间紧的特点,上述三种方法就有一定的局限性。本人通过对同行业人员的咨询发现,大部分概算审查人员,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时间要求紧这一特点,都有点力不从心,囫囵吞枣,以至于造成审查的质量不高,有走过场之嫌。如何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大、时间紧、要求高的特点,找到一种切实适用的审查方法,给概算审查者一个清新的审查思路,从而达到审查轻松、质量也能满足要求的目的。本论文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提出的。

1、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法———重点审查法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初步设计概算反映的是初步设计内容的总造价,它是初步设计的量化指标,初步设计是否能够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就要靠这个指标来判断,这就要求概算要能够真实的反映初步设计的内容。但现实中是初步设计方案出来后的概算编制质量不高,概算不能真实地反映项目总投资的全貌,漏项、多列、重复计算的情况很多,使得概算缺乏科学性、准确性,失去了执行的刚性。致使目前许多设计概算流于形式,编制的概算脱离工程实际,预算超概算现象严重,失去了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同时也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影响。由于设计概算编制的质量不高,所以概算审查就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咨询单位概算人员相对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对初步设计有一个全局的把握,使审查过的概算能够真实的反应初步设计,从而达到限额设计的目的。从上面的分析可知,设计概算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真实全面的反应项目设计的真实造价。所以对设计院编制的概算进行审核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合适的审核方法,对原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使批准后的概算真正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从而避免高估冒算或漏项少算的现象发生,使整个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的造价进行控制,使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概算审查法探讨,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找到一种适用概算审查方法,使概算的审查更加轻松和科学。

2、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法研究的现状。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并没有得到与施工图预结算同等的重视,政府部门虽然已经意识到概算审核的重要性,但由于起步没有预结算早,审核方法也就没有预结算成熟和方法多样。这从各种刊物、书籍以及政府出台的各种造价文件等方面可以窥见一斑,又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给定的时间都较短,一般不足预结算审查时间的十分之一,这就使得一些预算审查的方法在概算审查中不能应用,概算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结果,从而又反过来使得一些人对概算审核的必要性产生怀疑,以至于认为概算审核有流于形式之嫌。因此如何找到一种或几种切实可行概算审查方法,以促进概算审查业的发展将是非常重要的。在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的实际操作中,每一个人使用的方法都不尽相同,在工程造价控制教案或刊物书籍中提到的审核方法主要有三种,包括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和联合会审法。①对比分析法。对比分析法主要是指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统一信息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②查询核实法。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③联合会审法。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同行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联合会审。

3、提出本文研究的概算审查法———重点审查法。虽然上面提到的三种方法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每种操作的方法和适用范围不尽相同。对比分析法,此种方法同预结算审核方法中的全面审核法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其优点是审核后的概算准确度较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实质是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查询核实法,此种方法适用面较窄,只有对极少部分项目适用。联合会审法,此种方法操作难度较大,牵涉面广,且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此种方法很少用到,除非一些重大特大项目的审查。所以本人通过多年对概算审核的经验,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投资规模大等的特点,摸索出了一种比较实用的方法———重点审查法。

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法———重点审查法研究

1、重点审查法简介。 重点审查法是针对概算审查的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对初步设计概算中投资较大的子项进行重点审查,从而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

2、重点审查法的优点。重点审查法主要的优点如下:一是重点审查法抓住了概算中主要的投资方向 在概算中,有这样一部分子项,也许这些子项只占整个子项的 30%,或者更少,但他们占用的资金却能够占到整个投资的 80%。例如:征地拆迁费用、桩基础、地下室维护、梁板柱、节能门窗、玻璃幕墙、外立面装修、内墙面精装修、屋面、设计监理费、市政公用设施费等建设其它费用、以及材料价差。二是审查时间占用较少。概算审查一般时间都较紧,如果进行全面审查,将无法完成任务,这使得概算审查的过程中,前半部分概算子目审核较仔细,准确率较高,到了后半部分由于时间有限,就法进行详细审查,粗略而过,从而引起概算的准确率降低。重点审查法就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重点审查法根据时间的宽紧,灵活调节重点审查的子目多少,它的顺序是投资由大到小排列,时间接近结束,审查也可以随时结束。

3、重点审查法适用范围。重点审查法适用于投资大、时间紧的项目,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到所有的概算审核项目。

4、重点审查法存在问题及补充措施。重点审查法因为是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查,也就忽略了一部分投资较少的次要项目,这些项目就要依靠概算编制单位提供的概算准确性来决定,如果概算编制单位编制的概算准确率较高,概算审核的准确率也会提高,反之这些项目也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准确率。针对上述这种情况,如果概算审查时间宽裕,这些项目也要进行审查,如果时间有限,这些项目就应该通过对比法等概算审核方法进行审核。

三、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额逐年大幅增加,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内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越来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本文以上作出详细的论述。

参考文献:

[1]王相江,王敏,吕丽娜《.科技信息:学术版》.2009 .

[2]孙震《.土木工程概预算》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3]张宝岭,秦炼《.建筑工程概预算实用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4]宋景智《.建设工程概预算百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