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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政府质量审计与社会认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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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探讨了现阶段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质量的政府审计与社会认证评价的协同作用,希望对中澳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提供积极的支撑。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hinese-foreign educ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s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society's attention. In this article, we discuss the synergy between the Governmental Quality Audit and the Societal Quality Authentication in the Sino-Australia Cooperation Educational Programs. This will help improve quality assurance ability of Sino-Australian cooperation education.

关键词: 中澳合作办学;质量审计;质量认证;协同

Key words: Sino-Australian cooperation education;quality audit;quality authentication;synergy

中图分类号:G5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2-0244-02

0 引言

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澳合作办学也不例外。如何构建具有严格约束力的质量保障体系已成为中澳合作双方院校、社会和政府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作为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的基本手段,质量审计和质量认证已被引入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目前,澳方院校已把质量审计作为监督合作项目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方式。虽然国内鲜有合作办学项目质量审计的提法,但政府教育部门有定期组织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可以看做是政府质量审计;而中方院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可以视为内部审计。社会层面则有第三方机构操作的质量评价和质量认证

总体上看,这类审计、评估、认证、评价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保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考虑到中澳合作院校的主体责任,对教育教学进行日常审计和监控理所当然,本文重点关注院校外部的政府质量审计和社会质量认证评价。

1 现状

1.1 政府质量审计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经评估,如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目前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评估有9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对项目的评估有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指标体系涵盖了办学宗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培养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其中的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资金管理、教学质量监督、教学计划、师资状况、学生满意度7项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

实际操作中以院校自我评估为主,在自我评估基础上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实地考察评估。自我评估和实地考察等要求按评估程序与标准,遵循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自评报告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学生、教师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共同监督。

2013年初新一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启动,以学校自评为主,突出学生满意度,对23个省(市)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临近办学期的31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合格性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以及不合格3档,将作为机构和项目批准延期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有条件合格的将给予一年时间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停止招生。

1.2 第三方质量认证

社会组织对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结论对主办院校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我们主要倾向于项目质量认证和麦可思质量报告两种主要形式。当然,权威机构的排行榜等信息也可作为参考。

合作办学项目质量认证是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社会专业机构按照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其进行的质量认可和证明。认证是办学项目自律的体现,而且由于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因而结论具有较高的公正性。

从认证内容上看,项目是否达到行业内标准,是否符合其自身设定的教育目标,是合作办学项目质量认证关注的重点。目前的认证标准分为五部分,下设12个一级指标,49个二级指标,151个观测点。

认证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初访指导、自评自改、自评审议、现场考察、认证决定、后续复查等,这个过程既有自我反思改进,也有同行诊断提高。

1.3 第三方质量评价

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MyCOS)作为中国第三方基于数据咨询和质量评估机构,已经调查了2006-2012届毕业半年后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了全国的高等教育数据参照体系。该公司所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涵盖了培养结果与毕业生评价、培养过程分析,通过了解毕业生半年后的短期就业能力与培养质量的社会评价,帮助发现教学和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毕业半年后的基本去向、就业数量、就业质量;毕业生对于就业现状、母校的教学、学生工作和生活服务满意度;职业与行业竞争优势与地区经济贡献;毕业半年后基本工作能力和核心知识在工作中的重要度和满足度,在校期间价值观提升;毕业生对课程设置的有效性评价,学业成绩对就业的影响;毕业生在校体验,对社团活动的满意度;毕业生对本校就业指导与求职服务的有效性评价。

MyCOS的主要调查方式是向毕业半年后的学生发放答题邀请函、问卷客户端链接和账户,答卷人回答问卷时间约15-30分钟。

2 问题

应该说,现阶段的政府主导的评估和社会第三方的认证以及质量报告都对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起到了较大的推进作用,但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政府层面的审计和社会第三方的认证评价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在内容上交叉较多,指标设计倾向大而全。导致各自职能没有充分显现,质量关注中心点没有聚焦,容易造成重复操作,最终难以提供主题鲜明、结论清晰的质量报告,自然也就影响了评价结论的针对性和影响力。(表1)

不难看出,政府评估既有保障性硬指标,也有评价性的软指标。培养目标方案、项目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评估指标与质量认证中办学目的、资源配置和使用这样的内容有较大重合;而教学组织管理和内部质量保障、公共关系和社会诚信等认证内容与教学组织、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等评估指标交叉较多;麦可思报告中的能力与知识、课程评价指标与评估、认证的内容也有重合。

3 思考

2013年12月,教育部就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①,其中包括质量评估和认证体系趋于完善,质量监管和信息公开平台基本建成。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定期评估制度,突出学校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专家和社会综合评价等评估方式,全面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工作,规范办学秩序,维护学生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合作办学的质量问题涉及中澳双方合作院校、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四个相关主体。由于各方所处的角色、位置、环境和关注点都不一样,因而在质量保障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政府审计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应侧重于评价办学项目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具备合作办学的基本条件,能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强制性;对于教学组织管理、培养质量、内部质量保障等内容,则适合由专门的质量认证机构来判断,类似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体现自律性;而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比如就业质量、学生满意度、社会评价等内容,非常适合麦可思这样的公司通过广泛调查得出结论,体现了社会倾向性。这样的协同不但能够提高效率,减少对正常教学活动的影响,减轻办学单位的负担,而且增强了质量信息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换句话说,想要了解合作项目是否真实合法就看政府的审计报告,而要了解社会对项目的评价,就主要看社会机构的认证或评价报告了。

注释:

①来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

参考文献:

[1]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运用[J].江苏高教,2012(1).

[2]黄天中,刘丽霞,张清禄,张丽萍,黄亨奋.构建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认证制度[N].中国教育报,2014-02-24(6).

[3]吕红,谢红,张扬群,向山东.国外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现代职教,2013(01).

[4]吴健康.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现状及解决途径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