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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融×徐誉庭 声光掩映下的文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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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两位谈谈目前台湾电视剧和流行音乐的题材主流。

徐:如果“主流”是以收视率来归类的话,台湾电视剧现在还是浪漫爱情故事和耸动的乡土剧为主。台湾戏剧的观众结构很有趣,用金字塔结构来看的话,大部分会忠贞守着电视机的人是一群想法较被动,希望视觉感丰富、不需要花太多脑筋的底层观众,偶像剧跟乡土剧较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以偶像剧来说,我觉得观众好像有一种情结:太接近生活的东西戏剧性就弱了。这是台湾观众很别致的现象,他们太喜欢在真实人生里面存在度相当低的憧憬,太喜欢充满梦幻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滑稽的故事。

我写的爱情跟“偶像剧”的爱情不太一样,《光阴的故事》是八点档,它里面的爱情就比较生活。我发现,原来有的观众是可以接受这种不是“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的。韩剧的角色是很多元的,台湾太多“王子与灰姑娘”了。我很怕现在的偶像剧会造成大家对情感的不务实。

陈:流行歌词的主流一向为情爱:亲情、友情、爱情、乡情、自然之情……其中又以爱情为大宗,这个定律从以前到现在都没太大变化。网络兴起后,看来言论大开、百无禁忌,歌词创作领域理应有更多素材可以着墨,但随着大陆市场经济高速崛起、台湾经济开始疲软,华语流行歌反而越来越失去二十多年前崔健、罗大佑一抹抗议或理想色彩。

纯唱将或唱跳艺人的歌词,本来就难有机会表现深奥主题,专业作词人得“量身打造”适合歌手年龄、形象的歌词,还得考虑歌手受众的思想水平。但自陶础⑼趿宏、周杰伦后,台湾近十年来创作歌手明明大量抬头,歌手自己可较大程度掌握词曲结合表现,但多数创作歌手专辑的主题,还是偏情爱或生活偶感,具备社会议题或思想份量的歌词,整体上仍如凤毛麟爪。

这样说,无论是流行音乐还是电视剧,听众/观众对另类题材的接受度都很低?

陈:极少数独立乐团或创作歌手,敢在歌曲中表达鲜明的政治、社会、经济、族群与文化意见,但这些作品鲜少在媒体曝光,CD很难在传统唱片通路占一席之地,歌手更缺乏广泛知名度,多以网络、酒吧、Live House或各地音乐节为主舞台,影响相对薄弱。只有在某些乐评或如“中华音乐人交流协会”每年颁发十大专辑与单曲这类较关注非主流出版品的奖项中,偶尔露出。

徐:题材比较翻新、有想法、有主旨的戏在收视率上并不能得到正比例的反应。这就会衍生出“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观众的回应弱,平台跟制作方就会怯步。

我觉得题材的多元是必须大家一起培养的。除了我前面说的金字塔底部的观众,在台湾其实有一群观众是不看电视的,或者他们的频道会转到Discovery、HBO,他们对台湾的戏剧是没有信心的。这一群观众其实有待于平台、制作方跟创作者互相结合去把他们引来电视族群里面。这需要长久的经营。

但台湾目前有一个很恶劣的情况,就是“长寿剧”一直不下档。每个制作人都想尽办法攻城略地,占了一个时段以后就不下来,其它制作人的戏就无法上档,他们就只好弃守、转行。正常的发展应该是良性竞争的,你40集我40集,你的收视率2我的收视率3,然后下次再换一批新的制作人。大家这样轮替,才能看到对方的优势,互相学习。现在死不下档,观众也会变成,你卖我什么我都照单全收,也不求进步了。

两位觉得电视剧本和歌词作为出版品成立吗?目前市场上所看到的基本只有电视小说,歌词则往往需要明星/名人效应支持。

徐:电视剧本很少被出版。但我觉得还是会有一些读者存在,不管是想学编剧,本身是学院出身,还是纯粹想欣赏剧本的,大有读者在。

我很想出版,甚至想自费出版。我想出版是因为,有这么多人想学编剧,可是台湾没有教材。但电视编剧在台湾最可怜的一件事就是,那些版权都不在我们手上,我们完全没有办法出版。

现在我想去拜访台视的董事长。《饭团之家》是他跟我邀的稿,我想送一套我的剧本给他,并且说服他出版。如果觉得出版费用有问题,我来付费都没关系,版税也没关系。

我的剧本深受王蕙玲(编注:电影《饮食男女》、《卧虎藏龙》,电视剧《京城四少》、《人间四月天》、《她从海上来――张爱玲传奇》编剧)的影响,里面的“三角形”――就是非台词的部分――阅读性很高,有的时候比拍出来的可能还细腻很多,所以不会不好看。

如果我要出的话,一定会原版出版,一字不动,包括由于拍摄条件而无法呈现的情节,甚至我所犯的错误都直接上去,然后下面用小字备注:这个地方有被观众指正过。我觉得就要让观众知道创作者本身经历的东西,这才是出版剧本的“精神”。

很少有出版社乐意出剧本,但我知道剧场界还是有剧本出版,因为他们的版权没有被压榨的问题。

我一边觉得台湾电视界的体制有问题,一边还是要进步。进步到有一天,大家非我的剧本不拍,我就可以说:把版权给我。

陈:歌词注定要与音乐结合,才成为整体。所以我从来不会刻意强调歌词的文学效果。也许林夕、方文山、李格弟的作品更接近可阅读、品赏的“诗”,但“像诗”毕竟只是词的选项之一、而非定义。

既然词、曲、唱结合行走天下,去游历别人的耳朵,我认为一首歌的价值当以整体来论是第一优先,看看这首词对整首歌是否恰如其份、画龙点睛、和音韵结合是否到位,甚至能否帮原唱人的形象与生命加分,其次才单独评论它的“文采”。

一如美国葛莱美奖和世界上许多音乐奖,词曲是不分家的,不会个别颁奖给“最佳作曲人”、“最佳作词人”。甚至连在专辑内页歌曲作者的credit,也常常是一次列两人(或多人)的名字,没有区分词曲作者分别是谁。

偶有几位红人能把纯歌词当书出版,如五月天阿信、林夕等,这是他们的福气与成就,但绝对是特例。词人不必追求把歌词出成“实体书”为“价值”,因为很快地连实体书都要被电子书威胁。我反而担心网络经济带来的新收听习惯,大家都用耳机从电脑、手机、电子书阅读器等devices“听”音乐,将来会不会有人有兴趣“看”歌词,遑论注意词曲作者大名?

按照这态势走下去,音乐越来越泛滥、廉价(甚至盗版免费?),变成陪伴打发时间的“背景”,而不再是被细细品味的“作品”,那时,多数歌词可能更不受重视,新一代词人的创作前途与生态,也会充满更大变数了。

你们怎么看歌曲和戏剧之间的互动?

陈:歌曲与戏剧一向密不可分,古代很多戏剧根本就是戏曲、歌剧,进入二十世纪,流行歌曲与电视剧、电影、音乐剧搭配互蒙其利,中外也有非常多辉煌案例。

我自己也写过很多影视歌曲,如《潇洒走一回》、《问情》、《感恩的心》、《永远不回头》等,更特别的是,直接下海去当编剧,为舞台剧、音乐剧写词,充分深化运用这一合作。歌曲的感染力常常比画面更大,作为歌舞剧编剧时,我会善巧运用歌词以精简台词。

歌舞剧、歌舞片或影剧中的歌曲,因为搭配特定剧情,很容易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即便日后听到这首歌,也容易勾起受众的情绪涟漪,想起当时戏中的人物情节,这是与戏剧结合的歌曲的最大好处,永远有另外一个媒材在帮你“推广”这首歌。

但“祸福相倚”,如果这首歌曲只能和这些影剧为伍,缺少了画面的推动力,听来就不感人、甚至会尴尬,那么这对于歌曲的前途反而不利。因为歌毕竟要传唱,如果日后的人唱起来觉得怪,感觉“事过境迁”,那么这个当时完美的搭配,反而剥夺了音乐本身后续存在的生命力。

徐:流行音乐对我的剧本创作非常重要。看过我剧本的人大概都会惊讶说,我连配乐是什么、什么时候下都写出来。但是执行力可能因制作单位不同会有很大的差异。

在《第二回合我爱你》的剧本里有大量的台湾当代流行音乐,因为我想把流行音乐跟爱情作结合。我在剧本里设定了很多,可是全部没有用啊,因为制作单位不肯花钱买版权。原因也包括,音乐界定出来的版权费用实在太可怕了,按使用长度、次数来计算,还不包括海外版权,发行DVD又得再买。制作单位没有在一开始就谈版权或者合作模式,其实大家可以共同出版原声带,跟《光阴的故事》一样,把老歌收集起来重新出版。那些老歌都是我一首一首上网挑选,放好了很多呼应的地方。有些歌很经典,它可以作为那个时代的代表,再被翻唱,再被传诵。

现在制作的《饭团之家》,他们看剧本后发现音乐是很重要的角色,剧组就找了陈建宁老师来量身订做音乐。我说故事给他听之后,他就放了一首歌,很像我要的风格,后来他写的主题曲,我觉得非常吻合。我觉得要互动,我们丢一些东西给他们,他们丢一些东西给我们,就会出来很棒的东西。

目前两岸创作人才交流很广泛,两位认为两岸电视与音乐各自的优势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徐:台湾的偶像剧确实比大陆的好很多,这是因为,台湾已经累积了多年的经验,都有一定的水准。可是这个水准好像也面临了一个瓶颈,就是一直都是重复浪漫,只是角色换了职业、背景,但里面的东西还是吃老梗。台湾如果还不正视这个瓶颈,优势很快也会没有了。

我觉得偶像剧在大陆好像有点式微,可能也是因为大陆的观众对多元题材的接受度比台湾要广泛。大陆会出现像《奋斗》和《蜗居》这种跟时事这么贴近,很清新、很有趣,深入挖掘的题材,而且很受欢迎。

大陆和台湾现在的偶像剧有一个共同的误区,大家都认为只要配备双生双旦,然后把场景拍到美即可。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故事的有趣跟角色的成立。

大陆偶像剧犯的最大错误就是复制台湾。我跟大陆的偶像剧编剧合作过,我常跟他们说:你们干嘛一直复制台湾谈恋爱的方法?你们这里是这样谈恋爱的吗?文化的不同,方式就会不一样。你们难道没有你们当地更有趣的东西吗?应该从生活里面多找一点让人感动的恋爱经验,如果让我们感动了,观者一定也会感动。

台湾戏剧面临的主要问题除了我前面提到的“八点档永不下档”以外,还有就是平台开放得太多。这个策略是错误的。我们看日本和韩国,他们就只有几个电视台而已,这样才能把资源集中,精致做戏。台湾最糟糕的就是把资源分散。电视剧制作费用现在跟以前相比减了一半,而且还在往下减。有些优秀的制作人为了做好戏,可是做一出好戏势必要花出一定的成本,所以他们只好到大陆去,做两岸合拍,甚至是完全大陆的制作。主要就是制作费用的问题。

陈:台湾流行音乐的优势在继承过往二、三十年流行唱片工业的耀眼成果,拥有开放的社会风气,音乐出版物繁多,包含世界各地主流与分众音乐,唱片营销管道成熟,著作权保护渐成气候,KTV及卡拉OK普及,歌唱、创作比赛及选秀节目都很风行,让人才与创意能源源不绝产出,近年政府也持续推动乐团补助、唱片创意营销、国际音乐交流等政策。

缺点在市场太小且持续萎缩,人才外流或被迫退出行业,投资意愿及金额持续下降,政府预算编列偏补质而非策略扶持,感觉什么都有一点但缺乏整合,也产生不了综效。

大陆的优势在人多、钱多、计划多,幅员辽阔的土地上,歌唱、创作、演奏等人才挖掘不完,传媒、商演、影剧、广告等市场日进斗金,圈地、盖楼、买器材、办学校等投资势头畅旺,连集团整并等官方文创政策,现下看来也是雄心万丈。

两边相比,好像风水轮流转,台湾这边人人自危,大陆那边趾高气昂。

但流行音乐一如所有流行文化,需要土壤、气候和一些自尊、一点闲暇。工业制品可以大量复制,服务业可以SOP,但流行音乐这种软件、软实力,总跟风土民情和生活态度有关。台湾如果能保有自信心、生命力,如果可以不过度在乎营业额和市场份额,稍稍忘掉过去曾辉煌的娱乐经济,从小做起,从我做起,回归音乐本体,那么,也许这根苗就不会断,火种也就说不定能在什么时间、地点,照亮什么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