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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蕾
毕业于武汉大学数学系,获得美国伊里诺依大学国际金融和经济计量学博士学位,现任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在宏观经济趋势以及资本市场发展,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汇率和利率机制的改革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总书记在讨论“十二五”规划草案的中央全会召开之前,提出“包容性”增长这一命题。“包容性”增长的内涵是“共享性”。我们认为,“十二五”规划经济发展的共享性已经成为全国各行各业最清晰的发展目标。但是,仅仅侧重提高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以预期和期望逐渐增加国民收入来改善弱势人群的生活水平是远远不够的。
gdp的增长并不能取代经济的发展,更不能取代社会整体的发展,我认为,传统的经济增长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需要转变,真正有效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增长的利益和好处,能够全面惠及整个社会和各层次的人群。
GDP几十年来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衡量“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长期以来,我们奉行唯GDP马首是瞻:“只有经济发展了其他问题才能解决”的理论占主导地位,解决贫困、失业、收入分配差异,如何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等问题与 “经济增长”本身相比退居末席。
从理论上来说,经济的增长可以产生“波及效应”来解决弱势群体和贫困问题。但大量的实践证明,“发展”的辐射效应并不是“自动”完成的。GDP增长和人均GDP增长并不意味着分配会随着总量的提升和人均水平的改变而“平均”提升,并不必然带来全社会各阶层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
上世纪50、6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达到了联合国所规定的发展目标,但是这些国家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明显改变。经济学家们发现,过去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通常是以牺牲农业和农业发展为代价,来强调迅速地工业化。由此带来的高收入阶层产生在城市,贫困人口大多数在农村。工业财富积累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落后农村的波及效应并不明显。
经济学家开始反思“发展”的定义。“发展”不等同于“经济增长”,应该是在经济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把对削减普遍的绝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以及降低失业率考虑进去。
著名发展经济学教授希尔斯,提出了发展意义这个基本问题。“一国发展的问题是:贫困情况怎样?失业的情况怎样?不平等的情况怎样?如果这三方面都显著地减少了,那么毫无疑问,该国处于发展阶段。如果这些中心问题中的某一个或两个问题变得更糟了,尤其是如果这三个问题都变得更糟了,那么称这种情况为发展是令人困惑的。”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一段时间内,收入分配差异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期望的“共享”效果,居民收入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迹象。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GDP),而不顾及其社会效果的增长模式带来越来越多的问题。
国际经验和我们自己的经历都证明,经济增长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正相的关系,不同的增长的方式有不同的相关性。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报告―经济增长与人类发展》(1996年版)指出,一些不可取的经济增长模式应当避免和摒弃:没有就业机会增加的经济增长;仅使富裕人群受惠、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经济增长;缺少民众认同的不稳定的经济增长;过度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经济增长。这些“不可取”的增长方式隐含着这样一个必然结果:即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为了避免不利的经济与社会后果,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就变得非常重要。
实际上,创业带动就业是达到经济增长的“共享性”发展的最佳方式。就业吸纳农村过剩劳动力和其他劳动人口,就业创造收入,收入就是经济增长的利益分配。就业带来第一层次的收入分配形式,即把经济增长的好处“逐渐扩散”给广大人民;就业推动经济增长,也为增长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进行更广泛的第二次分配提供必要的条件。
就业能够通过第一次分配直接增加个人收入,还通过为第二次分配创造条件以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使投资型和外需增长模式向消费的增长模式转移得以实现,对改善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过度投资,贸易顺差过大,流动性过剩等矛盾,都能带来积极的效果。它对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式。创业带来就业的增长方式应该是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实现“共享性”新发展目标的最佳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