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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县文明办的创建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文明节俭和安全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活动目标
以中心城区的酒店、餐饮、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筷公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倡导阶段(4月1日-4月30日)。4月中旬召开由宾馆酒店、餐饮企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在大会上宣布活动方案,由首批试点餐饮业主联合发出“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议。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文明餐桌大家谈》等专栏,宣传用餐文明,解析餐桌上的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使餐桌主宾双方放下“面子”,达成节俭惜福共识;讲清“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以各种案例说明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在试点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的进门大厅悬挂“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等标语,餐厅内挂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等内容的标语牌,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餐桌公约》和“健康饮食金字塔”等宣传资料,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惠”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风尚。
(二)试点示范阶段(5月1日—6月30日)以“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范围内的30家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以珠江为中心的幕阜大道、秀水大道为首条试点示范街,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指导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落实:一是公开承诺,温馨提示。在每张餐桌摆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公示四项承诺: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主动提醒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二是合理点菜,讲究营养。酒店、餐饮企业主动提供营养菜单,明示菜品分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最好不要剩下,万一剩下打包,尽量避免浪费”。三是吃完有奖,免费打包。对点餐吃完的,以桌为单位奖励小礼品或奖励一定额度的“消费代金奖券”。对确实没有吃完的,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并对顾客行为予以赞赏。四是提供公勺或公筷,不用一次性筷子。五是规范管理,带头示范。酒店、餐饮企业主动培训点菜员和服务员,配置消毒柜,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向消费者免费赠送“健康饮食金字塔”等宣传资料。
2、引导消费者做到: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万一没有吃完,自觉打包带走。主动使用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3、协调相关部门施行:统一提供印有“节俭惜福,永远幸福”字样的环保打包餐盒;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点菜员,强化节俭意识,注意温馨引导,提高文明素养。
(三)经验推广阶段(7月1日—9月30日)通过总结试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县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普遍推广,并在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绿色餐饮行动”,使餐桌文明在城区全面普及推广。
四、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文明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地税局、消协、信息中心、报社、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县文明餐桌行动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文明餐桌行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2、劝导监督。自律、劝导和监督三管齐下,切实落实文明餐桌行动。4月份开始,在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志愿行动、执法部门监督行动、行业协会自律行动;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以该企业餐饮从业人员和招募的志愿者为主体,组织文明餐桌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劝导消费者“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组织食品监督、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文明餐桌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餐饮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对不积极配合的餐饮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管,媒体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的餐桌行为及时曝光批评,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体系。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星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3、正面激励根据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逐步形成行业协会自律、群众自觉参与、政府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于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给予经济奖励,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同时在全县评选一批文明餐馆、文明食堂和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并挂牌管理。通过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