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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击(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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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箬离开文华后,天就下起雨来,沙拉沙拉,越下越稠。文华走到一个关闭着卷帘门的店前避雨。雨猛烈撞击着这个几分钟前还炽热而躁动的小城,这场雨能让它冷却下来、沉寂下来。文华喜欢下雨的天气,一下雨,嘀嘀嗒嗒的,街被敲安静了,小城变得朴素,沉稳,沉思回到它的身上,雨,冲去空气的污浊和喧嚣,被洗刷过的空气,也清新了。在文华看来,沉思的小城更有味道,更适宜居处。雨点渐渐大了。脚下是三节台阶,雨水落在第二节台阶上,水点溅起又落到他的裤脚上。吹来的风渐渐变凉,它还要继续凉下去。几分钟后,街面上已经积起厚厚的雨水,它们在斜斜的街面上奔流,出租车破浪飞驰,几个行人冒雨在街边等待出租车,几次远远招手,近了,发现它们都载着人,司机毫不犹豫地驾车飞驰而去,他们只好跑回到楼房下避雨。店门口台阶上避雨的人不多,站在文华身旁的是一个女人,右手拉着一个小男孩,左手握着一把粉白色雨伞,这雨伞也许是她中午遮挡阳光用的,此时斜飞的雨让它也派不上用场。女人身体修长,一袭浅黄色连衣裙在微风中波浪般晃动,男孩白白净净,圆圆的脸,肥白的小手牵着女人,一双大大的眼睛望向街上的雨。这一对母子的岁数跟翠箬和儿子相仿。

四岁的儿子在他奶奶身边,自己的那个家已经空空荡荡,他回去也是自己一个人枯坐着,索性等雨停了再走。翠箬可能回她母亲家,不知道一路上她会不会哭,她一哭,他的心就会软下来。但他不想再去挽回。他并不缺乏容人之量,可她真的让他难以心平气和,想多给她一些时间,可已经六年了,她还是原来的样子。

高中时,他和翠箬在同一个班,那时候,他穿着朴素,中午和傍晚休息的时间,很少跟同学到哪里闲逛,作业做完,一个人埋头在教室里写日记。她很艳丽,粉嫩的脸庞,一双眼睛闪亮活泼,天冷时,牛仔裤,宽毛领皮衣,热天,白色长裤,粉色 T恤。她学习上并不多用心,可成绩在班里总是前三名。后来她告诉他,小学和初中她稳坐学习委员这把交椅九年。那时他的成绩不是很好,别人能考九十分,他也就七十多分,连个组长也没当上,能当个组长就是他的目标,可一直到后来,他都没能当上组长。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目标很可笑,转念想,也没什么,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目标。无论穿着还是学习,都让他自惭形秽。很多同学还在使用公用电话的时候,她和几个同学已经用上了手机,他们嘴里装满了 MP3、手机下载这些词,他不知道那些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在闲暇时,耳朵眼里插着耳塞,跟手机共谋着什么。她说话温和,笑起来无拘无束,可在她清澈明净的眼睛里流溢着难以掩饰的优越,这种优越,含着拒绝,也许她想要拒绝的正是像他这样的寒碜和平凡的人。他不愿跟她说话,不想面对让她无法抑制的不屑在她脸上蓬蓬勃勃地肆意张扬,也避免自己脆弱的心受到击打。有一次,她走到他的课桌前,好奇地问他在写些什么,他紧张而又羞涩地说,写日记。她说,真有心情!她的嗓音清脆甜润,这嗓音是对着自己说时,比平素听来更为动人。

高二的下学期,她恋爱了,男孩是班上的组长,高个子,皮肤白净,活泼爱笑。上学放学俩人一起进出校门,他看见过好多次,开始他也并不感到特别,以为两家靠近,同路也是正常的。可有一次,他感到他们的关系不一般。那是在教室里,语文老师把练习本递到那男孩手里说“发下去。”――语文老师总习惯把一沓作业本随便交付给一个身边的学生。男孩把练习本发到每个同学的面前,没发到的都等着他发下来,语文老师背对着他们在黑板上写字。男孩看了一本练习本的名字后把它留在最下面,最后才走到她面前,偏着头,撇着嘴边笑边翻看她批改后的作业,然后快速摆到她的面前,她握起拳头向他扬了扬,一脸的表情。后来有几次,他主动把老师手里的作业本接过来,发给她时看着她笑了笑,她也给予甜蜜的一笑。文华能看出来,她的表情已经超出友情的范畴。他们俩在同学们面前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亲密,只是偷偷地用表情交流。一天放学,他看到俩人在校门口一侧的一个冷饮店前买果汁,付了钱后,俩人手里捧着果汁边喝边走。她的成绩像湖边的水位缓缓沉落,他眼睁睁看着那沉落的样子,感到心里难受。后来,他偷偷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把她和那男生叫进宿舍,出来时俩人垂着头。

一天中午,他在一个街角,远远看见他俩在文具店门口说话,他想走过去,想想还是避开了。他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了那个告密者。

高考结束,她比文华高四十分,他们俩人都进了大学,分别在两个相隔遥远的城市。她的男朋友,考进一个小城里的专科学校。大学期间,他们是否联系,他不知道。她结婚后说,他们高考后就没再联系了,那时的恋爱,只是紧张学习之余的一点小情调罢了,她的语调淡然,无所谓。当然,他不会受这种语调的欺骗,因为,它与初恋的感受大相径庭。她是想让他相信,那是她一生里意义不大的小游戏。

大学毕业他回到县城,和她在这个小城相遇,他们都在找工作。

她有一些变化,胖了些,黑黑的齐耳短发围着清亮的脸盘,一件圆领短袖上衣,她抿嘴一笑时眼珠一闪的样子可爱极了。他说他报考教师,她说,她不喜欢当教师,但又不知道报考什么。他说,你舅舅交际广,让他打听哪些行业招考――她舅舅是房地产商,认识县里的各局领导――一句话提醒了她,她说这个办法不错。八月,通过笔试、面试,他成了一名城里初级中学教师,九月初到学校上班。她考银行职员,第一年没考上,第二年没再考。她说,她没心思考。其实,第一年她就没认真考,报了名,却跟十六七岁的小女孩四处玩耍,考试前的一天,她们还在广场上滑旱冰,一天到晚,嘻嘻哈哈,好像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

他告诉她,高中时班主任找他俩,告密者是他。她露出一脸的吃惊,随即笑着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抿嘴一笑说,你一想就知道了,她想了想,露出甜蜜的表情,她知道了,在过去是错的,而现在正是他想表达的。

在学校读书的那些年,他常常为自己平凡的脑袋沮丧,总觉得自己笨极了,那时候,他下定决心,将来娶的妻子,要像翠箬一样聪明伶俐,天天和一个聪明人在一起,对他来说就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我喜欢你的脑袋。”结婚前两天,她问他喜欢她的什么时,他微笑着毫不犹豫地说。

他能感觉到,她能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成熟。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一副令人肃然起敬的面孔。“我为什么还像个孩子一样啊!”有一次她对他说。他说,你那么聪明,随便一想就知道的。她拉了一下嘴角,浮出一点笑,嘟着嘴说,我不知道。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已经知道了。

他站在台阶上,看着眼前雨雾中的小城。临街的青岭河上游,传来隐约的轰响声,河水大概涨起来了。

结婚时,翠箬那边的客人,请柬是她父母写的,请哪些人她不知道。她的很多时间,不是上网就是和十六七岁的女孩到处玩。文华让她和自己一起去买家具。你一个人去买就行了。买回你不喜欢呢?你买什么我都喜欢。结婚的前一天,准备布置新房,他打电话给她,问她在哪儿,她说跟她的女伴在广场上滑旱冰。第二天,她的女伴来了,吃饭时,她们叽叽喳喳地跑来敬酒,一个胖胖的姑娘举着一杯酒说,翠箬,你结了婚就不能跟我们玩了,我们会想念你的。翠箬笑着说,谁说结了婚就不能玩,我就不信那个。俩人仰脖喝了酒。胖姑娘又斟了酒举过来对他说,你可要好好对我们公主,若对她不好,我们几个要拿你试问的,来,喝了这一杯。其他的姑娘一个个来敬酒,说一些白头到老、早生贵子的话。文华听着那些小年轻陈旧不堪的话,微微抿了一口。

婚后,翠箬很少跟那些小姑娘们玩了,跟同龄的女伴学起了麻将,手里没钱,就向父亲要,每要必给,他也给她一些。他对她说,去找份工作,别这样无聊地过着。总向别人要钱,她也觉得自己没脸面,她让父亲给她找工作。父亲给她在超市里找到一份工作。不到一个月,她说,一天到晚站着,脚都站直了,太累,这样下去会要命的。终于熬满一个月,她说什么也不做了。父亲让她到家具城里做销售,没客人的时候,可以坐一坐。做了两个月,她说,时间太长了,没有自由活动的时间,她受不了。从家具城出来,她怀孕了,不能去上班,大半的时间,她脱了鞋子、袜子,盘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蓬松的长发盖住半边脸,不是上网,就是看电视,嘴里经常嚼动着一些小甜点或水果。家里呆烦了,到女伴家里打麻将,家务活丈夫包了下来。他没觉得什么,不做一点事,他感觉很无聊。母亲对她说:“你没上班,做做家务,不要让他下班还要给你煮饭,你有点不像样了。”她说:“他也愿意做啊,又不是我让他做。”“你找到他,真是你的福气了。生了娃儿,去找个班上。”“我要到三十岁才开始做事。”

第二年的春天,儿子生下来。她和母亲一起照顾孩子,孩子生病了,母亲背着孩子,翠箬手握奶瓶跟在后面去医院。母亲和她一起带儿子,儿子在她怀里一哭,翠箬无所措手,怀里像抱了炸药包似的把儿子丢给母亲。小区里的人,谁也没见到翠箬背过孩子,只看见她荡着双手跟在背着孩子的文华或母亲后面。儿子一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旅游去了。一天中午,他正在上课,手机铃声响起,她说儿子发烧,一个劲地哭,奶粉也不吃。他说,送去医院看看。我一个人怎么送啊!你一个人怎么不能送,一个小孩重么?她带着哭腔说,要送你来送!他只好向学校请了半天假,到家把儿子送进医院。

儿子三岁的时候,翠箬花了一千多块从省城里买回一只万能梗宠物狗,高高的脚,尾巴短短的,背上黑了一块,身上的毛用剪刀剪得坑坑洼洼的,脑袋和四肢上的毛都是黄色的,耳朵总是耷拉着。他觉得凹凸不平的高脚狗,比一个丑陋的人不穿衣服还难看,尤其是它那粗重的鼻梁和耷拉的眼睑,不,整张脸都显得愚蠢而猥琐;而且它不讲卫生,随地拉粪便,他下班回家,刚跨进门,不小心踩到它的粪便,那时他真想一脚把它踢死。翠箬却很喜欢它,每天不是给它吃肉就是喂鸡蛋,如果味道不好,它用舌头舔舔就走开了,这时,她把它抱在怀里,一调羹一调羹喂进它嘴里,直到它闭紧牙关,调羹再也塞不进去;有时,她追着它喂饭,那份耐心,比对儿子还好。她每隔三天给它洗澡,但在文华眼里,不管洗得多干净,都是一样的肮脏和丑陋。拉出去溜的时候,她给它套上一件小背心,她的母亲在后面背着儿子,她在前面,手里牵着狗,狗的脚步比她快,走到她前面,拴在它脖子上的红布条绷紧,把她的手拽得老长,好像是狗牵着她走。她喜欢看它在路上伸出红红的舌头,颠着碎步小跑的样子。然而,他一看见它出现在面前,他就来气。

“没有贵妇的资本,却要过贵妇的日子!”他说。

“我的日子怎么过,不用你管,我不会向你要一分钱!”

他觉得自己的话已经很刻毒的了,一定能让她震惊和醒悟,想不到,自己的一记重拳,打在她厚厚的铠甲上,没有产生太大的损伤。他不喜欢吵架,他知道,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只是发泄不快的情绪罢了。为了不与她争吵,他沉默,她也一样,两人无声地吃饭,无声地看电视,整个屋里只听到电视里的声音和儿子在沙发上对着毛茸茸的玩具熊轻轻的说话声。

雨还是哗啦哗啦下着,下得极有耐心。连衣裙女人看到远处来了一辆出租车,撑开伞,拉着小男孩弯腰走下台阶,到绿化带边,招停出租车,她和小男孩上车走了。他不想早早回去,雨停后,他还想在街上走一走。

他在台阶上缓步走着,刚走到转角,看到表弟吴清在一个橱窗前避雨。好多年不见,吴清个子已经和他一般高,小他四岁,姨爹在镇上的中学上班,他小学二年级时,姨爹把他转进县城里去了。那时,母亲带着羡慕的语调对文华说,我们没有那个条件,你只能在镇上读了。他没怎么想,反正在镇上读书也习惯了。他没有漂亮的书包,只有一个母亲用旧纱布缝制的书包,很多同学的书包是家里用布缝成的,他并不觉得多么寒碜。一个文具盒用了三年,上面的油漆和彩画已经剥落,铁皮瘪下去,锈迹斑斑,像刚出土的几千年前的遗物。

吴清穿着黄裤子,白皮鞋,咖啡色衬衫,白皙的皮肤与这清亮的服装很协调,头发长得盖住了耳朵,左眼也被遮盖;笔挺的鼻子,一张清秀俊朗的脸,很招女孩喜欢。四年前,吴清和他父亲到过家里一次,给他送来吴清的结婚请柬,那时的他也是皮肤白皙,长发盖耳,比现在青嫩一些。文华听母亲说,吴清上学时无所用心,可在考试时,随随便便也能在前三名。初二时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可他还是考进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到了高中二年级上学期结束,他回家了。姨爹对他说,小学、初中给你选好学校,你竟不争气。他昂着头说,我读不进去,让我去国外留学也是这样。姨爹说,你真是“留学”了,是留到下辈子学。后来他认识一个在县城里打工的姑娘,俩人结了婚,现在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他做过汽车修理工,干了半年拍拍屁股走了,后来在镇上的水厂做合同工。干了两年后的一天,吴清对父亲说,他要去浙江出差。他走后的两天,水厂的人到家里问姨爹,吴清去了哪里?他瞪大眼睛,一脸惊异,厂里不是派他到浙江出差么?厂里人说,没派他去浙江啊!从三个村委会收到的水费六万多被他带着,给他打电话,他关机。姨爹心里悚然,赶忙向吴清打电话,果然是关机。姨爹说,只能等他回来。厂里的人说,他不回来呢?

“六万块他也吃不了一辈子,他会回来的。”

“那要到什么时候,厂里现在急着用钱,我们去哪儿拿?”

“他不在家,我也没有办法。”

“你帮他垫上,他回来,就是你们两父子之间的事。”

“我没有那么多钱。”姨爹说。

“让派出所去找他,性质就不一样了,六万多,那是要判刑的!”厂里的人说。

这话起了作用,毕竟是他的儿子,他不想让事情更严重,姨爹只好东挪西借,给儿子还了欠款。一个月后,吴清回到家,身上只剩两万多块。姨爹一肚子气,说:“我以为你死了!”

“我死了你高兴啊?”

“把欠水厂的钱拿出来!”

“为什么要给你?”

“你失踪以后,你欠厂里的钱,是我给你还的。”

“我不要你还!”吴清刚说完,姨爹一耳光打在他脸上,耳光的响亮比带来的疼痛让他觉得更为耻辱,吴清过去抓住姨爹的衣领,往后一推,把他推倒在沙发上,并用钢架一样的身子紧紧地压着他,瘦小的姨爹几次挣扎都无济于事。姨妈赶忙过来拽他,但姨妈贫弱的力气没用,只能用哭泣来乞求。吴清放开姨爹,疾步走出门去。姨爹从沙发上坐起来,向着吴清的背影吼:“永远不要回来,最好死在外边!”

这两年,他无所事事地飘着,什么时候落下来,他不知道,也不去想,他觉得想那些事,很累,他不愿为难自己。

吴清正在看橱窗里模特身上的 T恤衫和裙子,显出淡漠的神情,文华知道,那是等待雨停的无聊,也许,那神情就是他脸上固有的招牌。看了一会儿,他扭过头,看到文华,“文华,你也在这儿?”他直呼名字,文华心里咯噔一下,他感觉,自己已经老了。他说,好久不见,请我吃顿饭。他的表情坦然平静,好像在说,把那杯水递给我。文华对他的话继续吃惊,最后还是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不急着回家么?可回可不回。你要回家领娃娃的。他说,丽丽只要给她一个手机玩着,一天不会挪动一下,再说媳妇再过几分钟就下班了。

文华对学校里的学霸一向崇拜,在他眼里,他们言语不凡,在你无意间抛出一句真知灼见,每当听到那些,他就感觉看到一片奇异而秀美的风景,自己的脑袋似有豁然开朗之感,一种精神的愉悦油然而生。虽然翠箬给他带来失望,甚而怨恨,可他认为每个学霸都不会是一个样子,吴清卷款逃走的事也许另有隐情,母亲也是听旁人说的,免不了有歪曲的成分。早早回去也是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家,文华答应了他。

雨渐渐小了,街面上的水还在肆意横流。他们向一条僻静的巷子走去,进了一个小吃店,店家在里面的厨房忙着,店里蠕动着暖暖的菜香味。一个腰上系着花色围裙的中年女人走出来,文华走到菜柜前点了炒猪肝、土豆丝,黄焖鸡,煮青菜。他们在靠近菜柜的一张方桌旁坐下。一个薄板一样的小姑娘在他们面前摆上两杯茶水。他们边喝茶边聊天。

丽丽在家里,给一个手机就不用看了么?文华还在为他的孩子担心。你以为我骗你么?真的,他自己在家很乖,手机玩腻了,就看电视,经常都是这样。他右手撸了一下快要遮住眼睛的长发。我从不把娃娃领出门,他说。他问为什么。不为什么。这是一些小年轻不想回答问题时的惯用语。他垂下眼睛端起杯子喝茶,额边的头发慢慢滑下来,抬起头,右手的四个手指撸一下。

“你媳妇也不管娃娃么?”说完,文华马上后悔用了那个“也”字。

他没在意,说:“不是我不管,是不需要管;人家赚大钱,没时间管,再说,她连我都不管,哪会管娃娃。”文华听到的只是埋怨。他在脑子里想象着那孩子,她玩了一会儿手机,累了靠在沙发上睡去,醒来揉揉眼睛,走到电视面前哒的一声打开电视,然后又回到沙发上。

“你带着六万块去浙江的事是真的么?”文华喝了一口茶问。

“真的。我爹打我一耳光的时候,我真想杀了他,从小到大,我没有受过那么大的侮辱。如果我妈不求我,也想给他来上一耳光。”他笑了一下,好像那是件很愉快的事情。

“你不知道自己错了么?”

“错了也要好好说嘛。”他撸一下遮住眼睛的头发。我不想再说什么。

菜陆续端上桌,吴清提出喝啤酒,他叫了两瓶。他往店外望去,雨又大起来了,小城笼罩在灰色的雨雾中,店门口的水泥地面被斜飞的雨洒湿了,泛着清亮的水光,风吹进店里凉凉的。吴清习惯性地抖着右脚,头一摆,甩开遮住眼睛的长发。他不用杯子,抓起啤酒瓶仰脖就喝,眼睛看着被苍蝇撒上黑点的天花板,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文华脑子里显出一个画面来,几个头发染成黄色的小青年在街上无所事事地闲逛,一个把一根手指弯成钩状,塞进嘴里,扬着头吹出一声尖利的唿哨。

吴清吐出一口酒气,说,我媳妇完全可以养活我和儿子,但我们经常吵架,有一次我从外面回去,她不做饭,我打了她一耳光,她说,从今以后,别想从她手上得到一分钱。我也赌气说,我不用你养,我自己可以找工作做。实际上我只要跟她说几句软话,我何苦还去上班,何苦这样累死累活,但现在叫我向她认个错,我还做不到,我觉得向人认错,比在学校里学知识还难。实际上,这也不能叫错,只是跟几个朋友去吃吃饭,唱唱歌,喝个酒,她就不高兴了。他喜欢用“实际上”来转折。文华不明白,他怎么抬手就打耳光,像吃零食一样随便。

如果翠箬和吴清是一对夫妻,这两个学校里的学霸会碰撞出什么样的婚姻生活,他无从想象。翠箬应该回到她父母的家里去了,他想象着她把离婚的事告诉他们时,两个老人惊愕而责备的神情。六年的婚姻结束了,“我不再受你的气。”文华说,这是她扔出的一个空杯砸在他身上砸出的一句话,那个杯子带来的疼痛鼓励了他说出这句话。一个杯子砸碎了他们的婚姻。她知道,他不轻易说某句做出决定的话,一旦说出,无从更改。她不会沉下脸来乞求,她不知道乞求的措辞和语调。“不过就不过了,有什么了不起。”内心虽有不舍,她还是这样说。

吴清抽出一支烟递给文华,他摆了一下手。吴清把烟叼在嘴上,低头点火的时候,长发又滑下来遮住眼睛,点着火抬起头,一甩,长发又上去了。文华感觉那头发像遮在自己的眼睛上一样难受。

雨还在下,没有一点停息的意思,雨雾让黄昏提前来临。门口暗了一下,进来三个人,一对三十多岁的男女,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女孩穿浅蓝色棉绒运动套装,蓬松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脸庞清丽,眼神冷漠而傲慢,女人清瘦,腮骨外凸,披肩长发,进门时把挡住眼睛的长发用食指拨到薄而白的耳后,男人大约一米七五的个子,微胖,宽肩阔背,腰板直挺,文华猜测他曾当过兵,也许就在部队里,不过,他柔和的神情,融化了一身的威严。“婷婷,喜欢吃什么自己去点。”他对女孩说,小女孩向菜柜走去,“婷婷,这里有三张桌子,我们坐哪一张?”女人问菜柜前的女孩,男人看着三张桌子,等待女孩的选择,叫婷婷的女孩扭头用细瘦的手指着靠街面的一张,两个大人在她指定的桌旁坐下。薄板一样的姑娘端来茶水,男人端起茶杯刚喝了一口水,听到女孩说,爸爸,我点了两个,其他的你来点。她爸爸说,你点什么我们吃什么,但女孩已经走过来,男人只好过去点他和妻子的菜。男人问女孩她点了什么,女孩告诉了他,然后坐在椅子上掏出手机,低头在手机屏幕上划着。

吴清并拢双腿,右脚不再抖动,双肩收缩着。他向他要外衣穿,说有点冷。文华脱下夹克衫递给他,他接过去,两只手伸进袖子里,拉上拉链,那动作像穿一件自己的衣服。他感觉到内包里有什么,把手伸进去,掏出文华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和一支钢笔,还有两百来元钱。文华淡淡地说,“你很不懂礼貌。”吴清的过分让他不得不说平时不大说的话。他笑笑,恋恋不舍地把它们塞回包里。

布面油画 赵昆南

“小本子里记些什么?”他笑着,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文华。他不知道,别人的私密事是不可以随便问的,但文华还是告诉他,“一些小感想。”

“我能看看么?”

“不能。”

“我要看!”他像个无赖的孩子把手又伸进内包里。

“你太过分了。”文华板起面孔,他停了手。文华开始后悔跟他来吃这顿饭。

“看你那样子,就像要了你的命似的。”他笑了笑,把钱和小本子放回内包里,脸上没有尴尬的表情。他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尴尬了,文华想。

“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动的,这是常识。”也许是课堂上的习惯,让文华这样说,他感觉自己像在教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明白,同一个脑袋,竟然在课堂上和日常生活里表现得大相径庭。

“我们喝白酒,我还是感到冷。”他双手抱胸,缩着脖颈说。文华说,你喝白酒,我还是喝啤酒。吴清向扁平姑娘要了一瓶乔酒,吴清倒满一个小杯,皱着眉喝了几口。几口酒下肚,他的身体绽放开来,伸展的脚碰到文华的鞋尖,文华缩回脚。文华说,小心喝醉了。他说,怕什么,喝醉了有你在身边。文华淡淡地笑了笑,他的笑已经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只要哪个女人比我媳妇对我好,我就追她了。我有好几个女朋友,小敏对我好一些,我以前上班时候肚子饿了,打个电话给她,让她给我送一碗炒米线,她就给我送来。我对她说,送给我一个礼物嘛,她就买给我这个手机。但我感觉,如果我真的跟她在一起,她不会比我媳妇对我更好。”他掏出手机,在手里翻转着,神态里显出孩子式的炫耀。

“你现在在哪儿上班?”文华问。

“暂时还没有。”关于上班他没有多说什么,好像也觉得羞于启齿。文华不能想象没有正经事做整天打麻将、玩乐的生活状态,如果是他自己,也许会彻底疯掉。如果他有这样一个哥哥或弟弟,或自己的孩子,他会无可奈何而又痛苦不堪,因为再恶毒的语言劝说也会无济于事,但他又觉得,他的家里不会有这样的有血缘的亲人出现。他想到在母亲身边的小军,他今晚又依偎在奶奶怀里睡,那孩子对他的母亲没有多少依恋。

他扭头瞥一眼一家三口,窗下年轻父母在轻声交谈,小女孩的母亲浅浅地笑着。小女孩右手握着筷子,左手握着手机,眼睛在手机和菜碟之间漂移,偶尔用夹着筷子的右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吃饭时,像一头小羊在河边喝水,低下头,把嘴凑到桌上的饭碗边沿,用筷子把饭扒进嘴里,左手的手机搁在左膝盖上,父母的话远离在她的世界之外。

“按婷婷现在的成绩,进她姨爹的附中是没问题的。”男人说。

“即使她姨爹不在里面,只要报考,她也能进去。是不是,婷婷?”女人问女孩。

“什么?”女孩抬起眼睛看她的母亲,左手还握着手机。

“说你能考进师大附中,你能不能?”女人说。

“应该能,不过要看考场发挥。”她眨着一双清澈的眼睛。

“自己要有决心,不能是无所谓的态度。”男人不悦。

“我争取吧。”女孩说,头又低下看手机。她扒完最后一口饭,放下筷子。“吃饱啦?”男人问,“吃饱了。”也许是脖颈有些酸痛,她把手机塞进裤兜,站起身,在窗前走动,偶尔把目光瞟向文华俩。门口外走来一个胡子花白的老人,头发卷曲肮脏,脸色灰黑,也许是一层厚厚的污垢,肩上扛着一个同样肮脏的蛇皮袋,他站在门口,向里伸着手,乞求的眼神游动在两张饭桌的人身上。女孩躲避似的回到椅子上坐下。男人掏出两张一元的纸币,递给女孩,婷婷拿去给他。女孩嘟着嘴说,又脏又臭,我不去。男人起身把两元钱递给门口的老人。女店主走出来,厌

恶地向老人挥着手,赶紧走,赶紧走,别在这儿。老人走了。

“我老的时候如果变成这个样子,还不如去跳楼。”女孩说。

“说得让人害怕。”她的母亲说,男人用惊诧的眼神看她一眼,他想说的已被女人说了。

雨小下去,黑夜一步步走近这个冷静下来的小城。深沉的小城所走过的每一天,让居处其间的他感到生活的踏实和内心的宁静,然而这样的时日很少。半瓶酒下肚,吴清没有一点醉意,文华身上微微有些冷。窗下的一家三口走了,小店里只剩他们两个客人。翠箬大概回到她父母的家里去了,他们知道她离婚后会怎样,指责?惋惜?他们不会责骂她,也许会责怪他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吴清喝完一杯酒后,握着玻璃瓶倒第二杯,他神色未变,没有一点醉的样子。

少喝点,多吃菜,文华担心他喝醉。你放心,这瓶酒喝了我也不会醉。他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那次,朋友请我吃饭,我天黑回到家,媳妇问我去哪儿,为什么不领娃娃不做饭,我说,我跟朋友一起吃饭。她问是不是跟女的吃饭,我说是男朋友。她说,我没有男朋友,只有女的才会跟我做朋友,她说完,使劲把我推倒在沙发上,我踢她两脚,拿了手机,重重砸上门,出了家,打电话给朋友,让她请我去唱歌,她答应了。那晚我大概喝了六七两酒,只是头有点晕,还照样稳稳当当地走路,不用任何人来扶一把。有人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容易醉,我不觉得。他说完抬起酒杯喝了一口。

“只要哪个女的比我媳妇对我好一点,我就追她了。”他第二次说。

“你媳妇对你够好了。”文华说。

“对我够好?”他睁大眼睛看着文华,搛起

的土豆丝停在半空。

“你该回去了!媳妇等着你。”文华说。

“你送给我一个礼物嘛,你是我表哥。”现在他才想起自己是他的表哥。这话文华似曾相识,他想起来了,他曾听村里一个初中时的同学说:“只要跟他认识几天,他就向你要礼物,说我们认识一场,送给我一个礼物!有一次他跟我要,我说,你怎么不送我?他说,我会送给你的。我说,我不要你送,我也没钱送你。他说我小气,我说,也不见你大方地送别人东西。”那时,对这话,他半信半疑。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母亲和同学的话已得到了坦白的验证。

“我没有钱。”

“你包里不是钱?”

“那点钱只够付这顿饭。”

“还有剩的。”他掏出文华包里的两百多元,走过去向女店主付了钱,回到座位上,把手里的钱在文华眼前扬了扬,笑着说,还剩五十多块,你要买什么给我?文华去接,他把手缩了回去,用另一只手捂着。这让文华想起一个认识的人向他讲的一件事,他去嫖妓,嫖资六十,他掏出十元的零票,大概一百来块,正要数出六十元,被女人一把抢去,转身撒腿跑远了。文华真的很后悔跟他来吃这顿饭,他恨自己一开始就没有拒绝他。

“现在你可以回家了。”文华淡淡地说。

“好,我听你的话,我回家。”他转身向店外走,文华让他把自己衣服留下。他回转身,脱了衣服递给文华。给我一个电话号码!他说,文华说了一个号码给他,他从裤兜里抓出手机,输进号码,拨了出去。文华的手机没响,他说手机调在震动上。手伸进裤包按住手机,没有掏出来,他说通了。吴清挂了电话,转身走出去,文华边穿衣服边赶忙追上他,在门口给他拦下一辆车,让司机把他送回家。他坐进车里,手伸出车窗外,向文华摆摆手,车载着他飞驰而去。

他走了,终于,文华想。

一瓶啤酒下肚,他感到脑袋有些晕眩,一股隐约的兴奋在身上荡漾,把郁闷和不快压下一些,他还不想回家,不愿把那可怜的兴奋锁在家里,不能让它畅快宣泄。他想去唱两首歌,可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不喜欢去娱乐场所。他记得,三年前,也是这样的秋天,一个同事,打电话叫他一起去唱歌。同事已经喝了酒,说话含混、纠缠,音调波浪一样起伏晃荡,他说,如果不去,以后别跟他处了。他犹豫了一会儿,去了。他到歌厅里,除了同事和他的妻子,还有两男一女,男人一高一矮,矮的肥胖,女人也丰腴,他一个也不认识。他们坐在昏暗包房里的沙发上,两个男人看着挂在墙上的电视听女人唱歌。长条茶几上摆满了啤酒瓶、酒杯和水杯。两个男人把他让到沙发上,同事给他倒一杯啤酒,跟他喝了一杯,随后大家互相敬酒,五六分钟里他喝了四杯啤酒。喝酒时,他像受了绑架似的,被迫接受迎向他的每一杯酒,为了躲开那些酒,他走到点歌台前坐下,一页一页翻动,他点了一些上大学时唱过的歌,新歌他一首也不会唱。高个子男人嗓音粗哑,还跑了调,可他不管谁点的歌一气唱下去,文华点的歌他唱了两首;唱第三首时候,同事跟他唱,看他唱不下去,握麦克的手比划着,文华以为他让别人来接着唱下去,他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麦克唱起来,高个男人坐到沙发上。一曲唱毕,文华坐到他身边,他转过头说,你是学唱的吧?文华感觉他的话有点奇怪,但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说,是的。他回想刚才的一切细节,过了两分钟,他明白了,他比划的手并不是让别人替他唱,而只是让丰腴的女人跟他一起唱,文华抢了他的麦克。从歌厅走出来时,高个男人骂骂咧咧的,跟你们没法玩。文华觉得没意思极了。也是三年前,夜里十一点多,从一个朋友家出来,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邀他和同事去泡脚,他和同事说夜深了,回家睡觉,可喝了酒的朋友拽着他们去。文华不知道泡脚是怎么一回事,跟着去了。然而他又后悔了。就是一盆药水泡脚,再是过了两天全身酸痛的按摩,像被人狠揍了一顿。

想想那些受罪的经过,他放弃了去娱乐的念头,再说,身上已毫无分文,一个人在细雨中慢慢踱回去。三年了,他对一切与夜生活有关的吃喝娱乐失去了兴趣,而且让他感觉乏味至极,朋友同事的邀请,他每次都给予回绝,最多就是在一起吃饭,喝上一口。自己才刚进入三十岁,难道老了?他多次问自己。

雨还在下,天已经黑了,文华往家里走。路灯昏暗,路上冷冷清清的,一想到那个空空荡荡的家,他就觉得生活的凄清。那个人在时,虽然有怨气,可还有一份僵硬的气氛在,现在,连那份僵硬也没有了。

前年,他得到一本书,看后大为震动。书上说,只要按书上的方法,严格训练,可以使一个脑袋同时想两件事情,而且两件事都富有逻辑性,他不大相信,但,何妨试一试呢,如果成了,岂不更好。

每天晚上,翠箬和儿子睡熟后,他坐在书房的沙发上做他的功课。他背靠沙发,闭上眼睛,双手平放在腿上,想象着走进一个超市,眼睛里看到女售货员,看到各种商品,随后他在会议室里开会的场景。可他的意识总是一条线,分不开,只能一下在超市里,一下在会场上,试了好多次,还是如此,那条意识的线再怎么撕也撕不成两条线。他想了一个办法,先把超市里的场景想象清楚,然后再想象会场里的情景,如此训练一段时间后,他把两个场景放到意识里同时进行,小心地一点一点地撕扯那根线,反复几次,做满半个小时,每天晚上都如此。

一天晚上,他正闭着眼睛撕扯那根线,儿子突然哇哇地哭起来,两个场景倏然而逝,儿子的哭声还不停息,也许是做了噩梦。翠箬轻声哄着,儿子,怎么了,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儿子没有回答,只是哭,没有停息的意思,他听到灯开关哒的一声响。她应该能把儿子哄乖。

“你死啦!没听见小军在哭!”她向他吼。

他睁开眼睛,从沙发上立起身,走进卧室。她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披散着长发,脸蛋上的漂亮全被气愤抽走,脸色灰暗,像化过妆。他跪在床边膝行到儿子身边,把他抱起来,又退到床边,站立起来,在卧室里边轻轻颠着小军来回走,边哦哦地哄他入睡。远处一辆大车响亮的呜呜声一划而过,切开小城的安静,车声远去,安静又合拢来。两分钟后小军停止哭声,渐渐地脸上挂着泪珠睡去。他又来回走了约十多分钟,才把他轻轻放到床上,给他盖上被子。翠箬脸上的灰黑渐渐散去,躺下睡了。他重又回到书房里的沙发上,继续他的功课。

他的功课被小军和翠箬打扰,是经常的事。有时他快要做完了,小军哭起来,他想做完再进卧室去看他,可她吼开了:“练――练你的头啊,儿子都哭成这样了,你还死了一样不进来。”他走进卧室反唇相讥:“你连哄一哄都不会?”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没说什么。

半年后,那根线已经撕开一点缝隙,他感到很高兴,只要继续努力,完全把它们分开是有希望的。

开始,翠箬向别人夸耀,说他每天晚上训练脑袋,要把一个脑袋当两个使,好多人知道他在训练一种奇特的能力,他们惊叹他的意志,不过,他们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他对她说,别到处宣扬。

后来,她对他的头脑训练不以为然,“你连一个年级组长也没捞到,即使有两个脑子又怎么样?”他说,“总比连一个脑子都没用好要强。”

他摆摆头,驱赶走曾经的往事。他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一会儿。夹克已经被雨淋湿,他把它脱下来挂在椅子上,泡一杯茶在电视机前的玻璃茶几上,他喝了两口,端着水杯走进书房,坐在书桌前的沙发上,又喝了一口水,把水杯放到书桌上。他看到桌上一尺来长的木棒,拾起它,在自己脑袋上咚咚地敲着,轻微的疼痛钻进他的脑袋里,向全身弥漫 ,身体随着咚咚声微微震动。这是头脑训练的一个内容,场景想象前的脑细胞激活。这样的敲击跟随想象训练已经两年。开始他只是轻轻敲击,疼痛感慢慢减弱,他增加了手上的力量。半年后,他喜欢上了这种轻微的疼痛感,他觉得,没有这种疼痛,生活好像缺少了什么。他放下木棒,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脑袋上的疼痛感慢慢消散。

她就这样了,永远也不会改变。她走下民政局的楼梯时,头还是昂着,脸上仍是淡然。她走到院子里,甩一下长长的头发,没有回头看我一眼,独自走出大门,雨就是那时下起来的。这是迟早的事,她就那样了。我想我没有做错,以后也不会后悔,只是小军没有了妈妈。我后悔的是今晚跟吴清去吃饭,但经历过比听人说要好,总算见识了这个极富天才的学霸。吴清那长头发,总是遮住他的眼睛,我对他说话太温和了,我不应该给他电话号码,不过,我找不出不给他的理由,他会发现那个号码是错的,也许现在就发现了。那个总低着头边吃饭边看手机的小女孩,握着手机的右手斜斜地搁在她小小的膝盖上。“又脏又臭,我不去。”我应该给门口那个老人几元钱,那时,我怎么只是看着他呢。吴清一眼也没看他,只是喝酒吃菜。今晚的土豆丝没有炒熟,吃在嘴里还能听见嚓嚓的响声。

这样的沉思,他几乎每天都有,少则半个小时,多则一两个小时,他沉溺于这种沉思就像沉溺于敲击一样不可自拔。翠箬常说他,整天呆坐着,冷冷清清的。他知道她说的是他没有情调,不晓得浪漫。确实,很多时候,他连散步都很感觉无聊。孩子才天真烂漫,浪漫是和天真连在一起的,他觉得。不过,自己也许真的有点呆板 ;成熟而不呆板,自己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敲门声响了。打开门,是吴清。屋外还在下着雨。

雨下了一夜,天亮了,灰蒙蒙的天还下着绒毛似的雨,刘晓峰走到窗前,推开窗,清凉的空气迎面扑来。对面的树木和脚下的地面湿漉漉的,远处的山、楼房受一夜雨水的冲洗,干干净净,清清朗朗。他离开窗口开始洗漱。

刘晓峰想起昨夜那个跳楼的女子。她从一栋七层高的居民楼上跳下去,脑浆四溅,一只矮跟的尖头拼色皮鞋跌落在马路的窨井盖上。她全身已经湿透,米色衬衫贴在胸脯上,薄薄的粉色乳罩一览无遗。在这个小城从警十五年,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跳楼的尸体,那个场景,他想想都害怕。他无从想象她跳下去时的心情,那得鼓足多大的勇气。女子的母亲哭着说,女儿黄昏前打电话给她,说她离婚了。母亲叫她回去,她说,她跟一个朋友在一起。想不到,她竟从楼上跳下去。他为她惋惜,只不过是离婚,犯不着那样做,想挽回婚姻,死乞白赖去求男人不就行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可能把它想得太简单了。自杀的人往往就死在他无法跨越的门槛上。母亲看见女儿满地的脑浆,几次昏死过去。破碎的脑浆被雨水一淋,那个抽泣的父亲收也收不起来。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蹲在尸体旁,双手捂着自己的脸呜呜地哭,从谈话里知道,他是她的哥哥。他哭了一会儿,站起身打电话给她男人,没打通,电话关机。他截下一辆出租车到家里去找,门关着,喊也没人答应,好像还未回家。

跳楼女子的事处理完已经是夜里十一点,警员小王对刘晓峰说,去吃点烧烤。他笑着说,你想吃烤猪脑啊,我可吃不了。不过,他还是到小王家里喝了两杯松茸酒,他胖胖的妻子给他们炒下酒菜,刘晓峰说吃不下,别麻烦了。

他睡下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刘晓峰洗漱完,穿上外套,准备出门。应该给婷婷的姨爹打个电话,孩子将来进附中的事,虽然婷婷一直在年级前五名,可谁晓得最后考得怎样,打个电话让他心理有准备,万一分数不到,他也能有办法,这电话还是让老婆打,毕竟她和婷婷姨妈是亲姐妹。电话铃声响了,他掏出手机看屏幕,是 110报警接线员小付打来的,他按下接听,凑在耳朵上,小付清脆的嗓音传过来,刘队,新丰小区昨晚一个男人被人杀死在家里,具置是第四幢二单元301室,你去看一下。他心头一震,一件刚完又来一件。他挂了电话,又接着打电话给小王、小张和刑侦科的老陈,让他们马上赶到新丰小区的凶案现场。

他来不及吃早点,骑上自己的豪爵摩托车向新丰小区赶去。小城的街道上车不多,行人也少。凉凉的雨丝落在他脸上,脖颈上。

进了新丰小区,刘晓峰把车停在第四幢二单元的楼下,拔了车钥匙往楼上走。他走到二楼的转角,看见昨晚跳楼女子的哥哥站在门口,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灰色夹克的中年男人。

跳楼女子的哥哥微微抬手指了一下身边的中年男人说,他是开锁公司的,让他留下来陪我。刘晓峰问,你没进去过?没有。他来到门口,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男人侧卧着,身上的白衬衫被血染红了一大片。茶几歪斜,地上一个玻璃杯碎了;饭桌旁的塑料椅横躺在地上。他从地面上凝黑的血判断,这个男人死于昨夜,已经不少于八九个小时。他仔细看他的侧脸,好像在哪儿见过,想起来了,昨天黄昏,他带着妻子和女儿在饭店里吃饭,他和一个长头发男子就在一旁喝酒。

这时,他听到楼下有车驶近的声音,一分钟后,砰的一声关了车门,说话声,接着是上楼的脚步声。小王和小张走到二楼上来的转角处,后面是老陈,还有两个老陈的助手。

他们走进去,小王开始对着尸体拍照,老陈打开一个银白色铁皮箱,戴上白色手套。刘晓峰走进卧室,床头柜和衣柜前散乱不堪,好像被翻动过。他让小王客厅里拍完到卧室里拍。他走进书房,书架上也被翻动过,地上斜躺着几本书。他看到书桌上一根木棒,他抓起木棒仔细看,上面有一些凹痕。也许是凶器,他想。他握着木棒走出书房,让小张收起。

他看看窗外,雨又淅淅沥沥地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