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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重对我国2015年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结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面临我国经济和环境安全的新要求,结合检验监管工作实际,就如何提高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危险品安全事故,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对策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借鉴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质量 安全 预防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4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来源越来越多。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中,屡次出现质量、安全、环保和欺诈等问题,甚至个别进口产品质量低劣,包装泄露等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为此,通过对2015年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情况及质量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提高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科学、有效检验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现状
(一)进口贸易情况
1.进口量
以2015年度为例,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96460批次,9265.79万吨,货值522.27亿美元,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4.18%和-23.90%; 2015年度进口和2014年度基本保持稳定,但货值降幅较为明显,与全球大宗资源类商品贬值具有较大关系。
2.进口类别
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三大类(第3类易燃液体、第2类易燃气体和压缩气体以及第8类腐蚀品)共994个品种(较2014年度1034种减少40种)。
3.运输方式
进口危险化学品采用海运、陆运、空运三种方式运输,其中海运有散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两种形式。散装运输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少、批次少,但重量大、货值大;集装箱运输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多、批次多,但重量少、货值低。由于物流成本上的优势,大宗进口危险化学品基本采用散装海运方式进口,主要有硫磺(UN1350/2448)、丙烯(UN1077)、1,4-二甲苯(UN1307),苯乙烯(UN2055)、苯(UN1114)等几十个品种。包装进口危险化学品采用空运包装、陆路或海运集装箱运输,品种达900多个。
(二)进口来源和品种分析
1.来源分析
2015年度,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来源于90个国家和地区,较2014年度的132个国家和地区有一定幅度的减少。进口批次排名前十位分别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德国、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新加坡、保税区、法国等(除美国和德国之外,其余都是我国的周边国家),这十国2015年共进口76690批次,占全年96460批次的79.50%。
2.品种分析
进口品种批次排名前十为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硫磺、苯乙烯、1,4-二甲苯、正丁醇、甲醇、印刷油墨、2-丙醇、丙烯。进口品种以货值排名依次为天然气、1-4二甲苯、苯乙烯、丙烷、丙烯、甲醇、乙烯、硫磺、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
二.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现状
以2015年度为例,全国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7533批次,432.13万吨,货值23.19亿美元;不合格产品来源于68个国家和地区。按不合格批次排列,从高到低的进口口岸依次为广东、上海、山东、天津、江苏。有大约50%的进口危险品品种存在不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包括安全标识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品质不合格、数重量不合格和其他不合格等五类。
(一)不合格种类及来源分析
1.不合格品种分析
2015年度,全国不合格进口危险化学品共涉及462个种类。主要不合格品种有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印刷油墨;含易燃溶剂的胶粘剂;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蓄电池[注有酸液];苯乙烯和硫磺共九个品种。其中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项和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进口批次最多,不合格率也最高,占总不合格批次的45.17%。由于这两个品种基本是定量小包装,加上货值偏低,由于部分国家地区尚未实施GHS制度等原因,造成危险公示信息等不符合我国规定要求。
2.不合格类别分析
第3类易燃液体、第2类易燃气体和压缩气体以及第8类腐蚀品均出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批次最多的与往年一致,依然是第3类易燃液体。
3.不合格项目分析
安全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品种有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和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包装不合格的主要有含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和蓄电池[注有酸液]。品质不合格主要有硫磺、丙烷和液化天然气等三个品种。
4.不合格来源分析
进口不合格产品主要来源国家(批次排名前五)有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美国和德国,上述五个国家与地区也是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主要来源国,2015年,共检出来自上述五个国家和地区不合格进口危险化学品5492批。
(二)不合格项目及原因分析
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项目有安全标识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品质不合格、数重量不合格和其他不合格等五类,不合格情况分别如下(为便于说明,同批货物有两项不合格的只计一项)。
1.安全标识不合格
共6303批次、139.36万吨、11.65亿美元。安全标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一是未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或者未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二是中文危险公示信息(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要求。2015年,安全标识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83.67%。经分析,安全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不少进口商对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熟悉或进口商未将有关要求通报供应商,信息传递机制失效;二是国外供应商、生产商未对我国相关规定给予足够重视,考虑到贸易成本等因素,不配合转换格式或语言,不愿意额外承担人工加贴标签的成本;三是国内最终用户只注重进口产品的使用性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有关要求不明确,造成进口危险化学品无UN标识、中文危险化学品公示标签不规范或者没有中文安全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等不合格;四是各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管理的程序和尺度、GHS制度的执行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安全标识信息不合格等;五是由于GHS制度是我国对危险化学品标签管理的参照原则之一,但其和我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有所不同,部分企业草率地将我国对于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完全等同于GHS、TDG等国际规则要求,导致化学品安全标签不规范;六是部分进口危险化学品,由于其生产企业多为跨国集团公司,其供货地遍及全球,为适应不同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要求,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标签管理系统。在产品进口至中国时,无法有效匹配我国的政策法规要求。七是部分国外发货人对其产品信息保护严格,为避免有效成分泄露造成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供应商信息被获知导致损失,往往有意隐去部分信息。
2.包装不合格
2015年,包装不合格的共176批次、899.14吨、337.62万美元。包装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34%,较2014年的2.44%相比,略微有所下降。包装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一是未使用具有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代码的包装,而是使用了只适合盛装一般化工品的普通包装;二是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在运输、搬运和储存等环节出现包装破损、渗漏、泄漏、变形和开裂。经分析,包装不合格情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装、卸货过程的野蛮操作,并且未进行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当导致包装破损,内容物撒漏;二是各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归类尺度不同,执行GHS的进度不一,部分纳入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的产品在输出国属于普通货物;三是部分国外发货企业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或随意选择包装容器。
3.品质不合格
2015年,品质不合格共110批次、141.37万吨、货值2.96亿美元。品质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46%,较2014年相比,品质不合格情况下降明显。品质不合格基本全部属于大宗散货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硫磺、液化石油气等。产生品质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原料品质波动、生产工艺不稳定或对产品除杂和脱硫不到位,一般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由于国内对相关进口产品具有一定的需求,对产品品质要求有所放宽,故在其品质能满足国内收货人的生产或贸易需要时,国内收货人多数选择让步接收。
4.数重量不合格
2015年,数重量不合格共142批、134.76万吨、7.46亿美元。数重量不合格情况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苯乙烯、丙烯等大宗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造成数重量不合格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国外发货人在装货时候未精确灌装,且多数为少装,尤其是对于货值较高的化工原料,尽量按照下限控制灌装重量;二是装货港和卸货港地理环境、温度等不同造成密度差异,从而引起数重量的不同;三是对于衡器鉴重,在长途跨境运输中车辆本身自重会随着油料和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极易造成产品短重;四是部分进口产品在国外的装运计重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5.其他不合格
2015年 其他不合格共802批次、16.54万吨、1.08亿美元,其他不合格主要是申报单证问题、工业用途标识问题等。
三、提高进口危险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通过构建完善的进口危险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依法有效地对进口危险品进行合格判定和处置,可以降低品质、高污染、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拒之国门之外,为口岸执法把关提供科学依据。
1.明确危险品范围
当前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界定已成为最为棘手的问题。一是HS编码问题。如以海关HS编码作为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依据,就会出现大量危险化学品未列入监管范围,而归类在同一HS编码下的非危险化学品大量被列入监管范围的问题。二是品名问题。如以危险化学品名称作为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依据,就会出现品名与成分难以严格对应的问题。三是混合物界定问题。建议总局在《法检目录》调整时,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法检目录》内,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补充《危险化学品名录》。
2.规范分类鉴别报告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是判定该货物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类别、使用包装类别的主要依据,是口岸查验的基础。目前“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有近10种,不仅分类鉴别报告名称不一,而且出具报告的单位和内容格式也不尽相同。30号公告中涉及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法律地位未明确,可能导致在检验监管环节中,无法做到对相同出口货物的一致性管理。因此建议研究出台相关的规范文件,对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格式、内容等进行统一和规范,对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限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技术规范也需要尽快制定。
3.规范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监管
企业提供的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监管报告版本众多,有中国船级社检验证书以及不同版本及签发单位的TANK罐证明等;报告内容格式差别也较大,且普遍没有对于适用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类别的分类说明,以及拟装货物状态的说明,这都给口岸查验判定和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建议通过出台有关文件,规范大型容器和TANK罐包装的检验依据,明确证明证书格式要求,便于检验检疫机构开展有效监管。
4.加强口岸能力建设
一是口岸应调整和加强进口危险品的执法把关力量;二是发挥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定期开展各个口岸的检验执法人员培训和交流活动;三是提高实验室的技术保障能力,解决“检不全、检不快”的问题;四是开展全国性的监督检查,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执法统一性。
(二)构建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
1.搭建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平台
由于不同实验室引用数据库或采取实验方法的不同,国际危规号要求不同,在危险特性的判断上难以维持统一标准,目前还存在着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后,得出的危险品分类结果不同的情况,甚至在是否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的关键问题上产生分歧。为此,建议搭建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平台,由各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实验室将已明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共享。同时,在平台中持续维护更新国内外标准、法规资源信息共享、分类整合,建立完备的标准及法规数据库,实现相关标准、危险化学品数据资源、TDG、IATA、GHS等国际规章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数据的实时上传与查询。
2.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
围绕安全、卫生、环保和防欺诈,开展进口危险品的动态监测研究,全面收集、汇总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品种的进口危险品的风险信息并进行分析,及时向公众进口危险品安全、危险特性和预警信息。
(三)提升口岸检验监管技术水平
1.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合作
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涉及很多其他政府部门,如检验检疫、海关、海事、安监、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等等。建议建立危险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口岸各机构对货物进行共同审核把关,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2.指导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检疫部门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信息优势,加强对国际危险品市场的规则研究,防止一些国家滥用经济壁垒阻碍国际正常贸易的行为,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醒收货人在进口前确认货物是否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三是要求进口企业尽可能在贸易合同中争取以到货港检测结果作为计价调整依据,以便在货物发生品质不符、重量短少等问题时,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加强重点环节检验监管
一是继续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二是对于可疑进口货物(首次进口或混合组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成分/组分检测力度,验证是否与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所示信息相符。三是重点关注3类易燃液体及危害等级高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情况,检查其包装适用性,是否存在包装破损、泄漏等情况,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容器、使用方法是否得当、是否有潜在危害等。四是加大对非法检商品的抽查力度,结合集装箱、木质包装检疫查验工作发现未主动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防范进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五是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入境后储存运输管理,杜绝储放在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或是存放仓库缺少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参考文献:
[1] 徐涛.中国进口原油研究与分析[J].当代石油石化,2008(12)
[2] 李东,亓秉哲,周波.山东口岸进口原油质量分析与评价[J].中国石油化工标准与质量,(2).
[3] 王F昊,张淑英.我国天然气进口安全研究[D].成都:西南石油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