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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局精心组织 确保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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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劳社办[200]67号)的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作为"十一五"期间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截止到现在全市已达到充分就业社区23个,充分就业社区内有能力和就业重要的下岗失业人员4320人,实现再就业3917人,就业率92.6%,为作好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认真组织落实行动

今年六月份我市向各县、区(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的通知》(秦劳社就[2006]4号)。文件下发以后要求各县、区一是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开展创建活动要有实效。首先要求劳动保障战线上的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明确自身价值和工作职能,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石,是推进城乡劳动就业的重要服务平台。开展"创建"活动是"十一五"期间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劳动保障部门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各基层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摆在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关注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二是制订了创建标准及目标,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登记失业率达9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0%,"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0%。特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走访率达到100%,对有就业愿望且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确保1人实现就业。每个社区每年至少扶持创办1个就业实体,安置3人以上就业。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人员占劳动力总数的60%,输出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30%。三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创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社区的实施方案,结合劳动保障机构达标活动,一并推进实施。在完成机构达标的同时,促进创建目标的实现,加强目标考核,将创建目标纳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范围。2006年的目标是充分就业街道3个,充分就业社区10个,充分就业乡镇2-3个。市局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公布当年"充分就业街道(乡镇)社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搞好信息反馈,加强经验交流。各劳动保障所确定一名信息员按季度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二、在"六到位"的基础上,实行"八统一"、"五确保",开展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达标评估

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可靠的保证。按照市政府《关于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达标工作的通知》(秦政办[2004]211号),今年继续按照街道(乡镇)社区平台"八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人员配备标准、办公场地、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建立台帐、部署工作、考核奖惩的考核标准,对全市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行达标评估。通过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评估实现"五确保"的建设目标,即确保有人干事、确保有场地办事、确保心中有事、确保循章理事、确保多做好事。青龙县就业局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全部达标创优,并加强管理对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制订16项考核标准,采取奖优罚劣末尾淘汰的形式,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到目前为止,我市的139个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全部达标。

三、制定措施确保实效

(一)健全基层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各街道、社区和乡镇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劳动力资源状况,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登记造册,建立详实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街道、社区分类建立失业人员、"4050"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城镇新增加劳动力等台帐,乡镇建立农村劳动力需就业转移人员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和针对。加快劳动力资源管理信息网络建设,200年完成全市联网工作,实现全市资源共享。

(二)延伸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按照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要求,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做好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培训、鉴定申报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建立辖区"待业人员信息库"、"失业人员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每月至少开办一次职业指导讲座,举办2次劳动力供求洽谈会;乡镇重点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外埠用工信息库",做好劳务输出信息咨询、报名登记、技能培训、输出组织和维护权益等项工作。突出搞好失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工作。

(三)落实好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利用自办简报、宣传栏、宣传册、信息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做到辖区群众家喻户晓。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协助市和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辖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创办经济实体,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返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手续,调查核实个人信用情况。探索建立信用社区模式,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反担保。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大力开发辖区就业岗位。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围绕本地经济发展和辖区居民生活服务需要,编制本辖区《就业岗位开发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街道、社区加强与辖区有关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比较稳固的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再就业孵化基地,通过培育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变过去的生活救助为岗位救助,由输血变为造血,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家庭成员提供4000个就业岗位。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和优势,广泛收集本地区产业信息、创业信息和外埠用工信息,满足农村劳动力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需求。

(五)搞好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积极联合辖区各类培训机构,为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街道、乡镇每季度至少举办两次技能培训班,每年至少为辖区失业人员提供两次职业培训信息。有条件的街道、乡镇专门开办培训场所,聘请有资质的教师,常年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根据农民就业愿望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辖区农村劳动力集中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并提供培训后就业服务和岗位信息。

(六)积极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全面掌握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情况,针对不同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对有就业能力和再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对推荐安排就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掌握就业动态。对上岗后又失业的人员,及时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当年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七)完善基层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工作和服务制度上墙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民主评议制度、举办投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做到方式得当、程序规范、耐心细致、服务热情,辖区没有因就业问题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情,群众投诉率为零。各县区经常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基层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或暗访。

(八)认真做好其他方面工作。较好地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布置的就业工作和任务;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台帐清楚、数字准确,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工作情况;搞好基层就业工作调查研究,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