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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消费为美德”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消费者就是上帝,韩国的服务行业就奉行“顾客是王”这一绝对至尊的跪式服务理念。“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的话就是圣旨”,换句话说,有谁胆敢对九五之尊说“不”,那就是大逆不道,“犯上”的代价轻则五十个大板子伺候,重则发配蛮荒,瘗旅四野。
所以在韩国的消费领域,不管是大百货还是小卖场,顾客永远是“甲方”,商家永远是“乙方”,毫无疑问这对消费者权益是极大的保护,顾客的消费行为有了强大的舆论支撑和法律保障,蜘蛛网一样密匝匝的SNS社交群体,来自官方、民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强烈的消费者维权意识,约束商家杜绝欺客行为,给消费者解除后顾之忧。这一点上韩国的消费者无疑是很幸运的,可是,近几年屡次发生的消费者过度维权的事件成了社会的热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在一个高档百货的绅士服装柜台,有穿貂皮大衣的富婆颐指气使地要求退商品,售货员不顾对方的辱骂耐心地解释此商品“只换不退”的理由,富婆蛮不讲理,口出污秽,抡起挎包一顿猛打售货员,还叫嚣“老娘一个电话就能让你滚蛋!”可怜那服务员直直地跪下,流着眼泪低头无语。事情以百货公司赔礼道歉,那个挨打女售货员被解雇粗暴地告一段落,可是当时的视频一曝光,舆论哗然。人们强烈地谴责富婆的撒泼行为和她滥用“甲方”权益的恣睢行径,纷纷指摘百货公司的“无概念勤王”行为和不当解雇,还有一些人替那个受辱女售货员的“乖乖就范”打抱不平。
人们开始思考导致那个女售货员打落牙和血吞的行为必有“隐情”,那就是百货公司定的硬性规矩:谁得罪了那些Very Important Person(俗称VIP),谁就是自招罪愆,消费领域只有王爷,没有眼泪!无独有偶,前些日子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把社会上蔓延的“甲方的霸道”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在一个高档会所的地下停车场,一对母女气势汹汹地从Range rover下车,把正在指挥泊车的年轻人一阵拳打脚踢,还逼他下跪,把手举过头顶,事后男青年面对媒体声泪俱下的一句“难道穷人不是爹娘生的吗?”说得本来爱动情的韩国人群情激奋,纷纷声讨那对Range rover母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要得到保障,在服务行业、消费领域,把顾客奉为上宾也是应该的。可问题是,一小撮“玩赖”的消费者,他们有的恃财无恐,有的恶用“王爷”的身份无理取闹,有超市的食品柜台现场炸肉丸子,切成小块,插上牙签,让人们品尝,偏偏有人厚着脸皮三下五除二把那盘丸子吃光,还不让售货员嘟囔两句,上来就推,让人打了趔趄,还骂骂咧咧地说人家缺乏服务意识。
如今,惟钱是瞻的社会,消费永远是美德,消费者被奉为“王”也自有道理。那么消费者在享受“王”的待遇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注重“王”的尊严呢?如果自己开始肆意地享受所谓的权利而丝毫不顾及对方,自然会招来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的情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