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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类合作问题的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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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人类合作行为既极其重要又纷繁复杂,能够全面深刻地认识自身行为特征一直是人们不懈努力的一个方向。本文从群体选择、亲缘选择、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和强互惠五个角度对已有的关于人类合作的涌现和演化问题的相关研究给予综述

【关 键 词】群体选择;亲缘选择;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强互惠。

【作者简介】牛高英,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专业2007级博士研究生,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行为经济学。

能够全面深刻地认识自身的合作行为,一直是人类不懈努力的一个方向。长久以来,对人类合作行为的研究吸引了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生物学、经济学在内的众多学科的共同关注,得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本文以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为依托,对已有的关于人类合作问题的研究成果予以综述。

合作是指主体之间为共同的目标而进行的一种互利性的经济行为。对于自利的个体放弃自己的利益而采取合作策略的原因,当前已有的研究中可以归结为五种:群体选择、亲缘选择、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和强互惠,这其中很多研究灵感来自生物学[1]。本文以下将分三个部分来分别介绍相关的研究成果。

一、群体选择和亲缘选择

达尔文用“自然选择”揭示了生物(包括人类)生存与进化的客观规律。而自然选择的过程是通过生存斗争来实现的。由于自然所赋予的资源是有限的,生存斗争是同一物种的个体之间或不同物种之间必然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合作是不可能的。但是,达尔文同时发现自然界中大量存在着与自然选择逻辑相悖的合作现象——例如社会昆虫不育职别的进化——他对于这些合作现象却深感困惑,只能把其看作是自然选择学说的致命反例。

为了解释这一反例,达尔文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的由来》一书中写道:“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一个高标准的道德,就一个部落中的某些成员以及他们的子女来说,比起其他的成员来,尽管没有多大好处,或甚至没有好处,而对整个部落来说,如果部落中天赋良好的成员数量有所增加,而道德标准有所提高,却肯定是一个莫大的好处,有利于它在竞争之中胜过另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如果拥有许多的成员,由于富有高度的爱护本族类的精神、忠诚、服从、勇敢与同情心等品质,而几乎总是能随时随地地进行互助,又能为大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样一个部落会在绝大多数部落之中取得胜利,而这不是别的,也就是自然选择了。”[2]这是“群体选择”思想的雏形。英国学者爱德华兹正是提出“群体选择”的概念:通过估量生存环境的限制,许多物种,为了整个群体得以持续生存和不断繁衍后代,往往选择通过牺牲部分个体的利益来提高适应度,这就是“群体选择”。“群体选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然选择学说的致命反例”的问题。并且在“群体选择”下,生物个体的合作被认为是一种利他行为,但这并不是说个体的合作一定具有利他动机。

但是“群体选择”也有一个致命的硬伤:虽然凭借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行为,能使本群体在群体之间的生存斗争中获得更高的回报,但是对于本群体内部选择合作策略的个体最终会因为低收益而被选择背叛策略的个体所淘汰。由此,基于“群体选择”,汉弥尔顿提出了“亲缘选择”。该理论认为,生物界的合作行为通常发生在具有亲缘关系的直系家庭成员之间,为自己亲属做出牺牲,是为了在后代中增加牺牲者的基因遗传份额。“亲缘选择”理论的核心是亲缘关系法则:当不等式r>c/b成立时,合作行为得以存续。r是两个体的遗传亲缘关系指数,亦即是两个体之间共同拥有的基因比例,b是得益人适应度的增加量,c是合作带来的适应度降低量。理查德·道金斯的一部《自私的基因》将“亲缘选择”理论推向了高峰。道金斯认为基因才是遗传选择的基本单位,而不是器官或是生物个体。

“亲缘选择”将基因作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而生物个体只是基因的载体,生物个体的生存斗争的收益不仅是自身的繁衍,同时更是扩展了家族共有的基因,由此,具有近亲关系的个体之间会存在基于互利的合作。这种近亲之间的合作行为有利于自然选择保存这些相同基因,使“亲缘选择”理论在解释合作问题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群体选择”理论的硬伤,但是实质上“亲缘选择”是“群体选择”理论的一个特例,其最大化的不是个体的适应度,而是基因的内在适应度。另外,从“亲缘选择”理论开始,合作便被归因于利己动机。自私的基因导致自利的个体,基于亲缘关系的互利合作行为,其根本目的是扩展相同的基因,实质上是自利的。正如“直接互惠”理论的提出者罗伯特·特里弗斯(R. Trivers,1971)所说,归根到底,任何表面上被证明是利他的“投资”都可以解释为“隐藏的利益”(Hidden Benefit)。

二、直接互惠和间接互惠

罗伯特·特里弗斯于1971年在博弈论的框架下提出直接互惠的思想由,认为合作源于“你来我往”的互相帮助;之后阿克塞尔罗德在1979-1981年通过组织的那两次著名的计算机竞标赛对这一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直接互惠理论意在解释“亲缘选择”理论所不能解释的远亲或者非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的合作现象。其理论认为:在重复互动下,与从自利的角度所做的决策相比,如果合作能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时的行为主体会选择合作策略,甚至会牺牲短期利益,以谋求增进长期收益。在直接互惠条件下,参与个体的动机是各自的私利,而策略选择的最终结果是双方获利。直接互惠需要参与人之间存在重复交往,所以它对“熟人社会”中的人类合作行为的解释力很强,可以覆盖广泛的社会生活。但是随着人类交往范围的迅速扩大,当社会结构由“熟人社会”过渡到以人口快速流动为特征的“陌生人社会”之后,人们时常不会再次遇到那个他曾经给予帮助的人,更是无从谈起从其身上获得回报。有鉴于此,阿克塞尔罗德在1987出版的《道德体系生物学》中首次提出了间接互惠的概念。间接互惠是指:行为主体采取合作策略并不期望从被帮助过的人中直接得到回报,而是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好处。“今天我帮助了你,那么明天会有人帮助我”就是间接互惠的机制。阿克塞尔罗德的间接互惠为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建立起来一条合作链,所以,他认为间接互惠促成了人类大规模的合作,也促成了伦理道德和法律体系的产生。

阿克塞尔罗德论述间接互惠时,是通过声誉作为传导机制的。之后很多学者对其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诺瓦克和西格蒙德建立的基于“印象分”(Image Score)的间接互惠模型。他们设定在不重复进行的演化模型中,有合作者、背叛者和辨别者三类参与人,每位参与人有一个可遗传的策略和一个不可遗传的印象分,通过计算机模拟计算,证明了:在重复博弈中,可以通过“印象分”来建立合作机制。

从本质来讲,直接互惠和间接互惠都是一种比较权衡,是在选择短期背叛策略与长期合作策略的所能够获得的收益之间比较权衡。另外,直接互惠和间接互惠也是一种信号甄别机制,在重复博弈中,参与人可以通过上一次博弈的策略选择向未来的博弈参与人提供有关自己的策略态度的信息,以此促成未来的对手也能选择收益更高的合作策略。但是这种间接的信息传递需要在群体中每个人将连续被评估和再评估,这就很容易产生了信息失真。第一,由于不同的参与人可能有彼此相异的价值观,因此即使同样的事件也会给不同的人留下不同的印象,使其得出不同的评价;第二,参与人可能会从不同的来源收到相互矛盾的信息;第三,如果信息传导链太长,参与人也可能根本得不到任何相关信息。综上,对于一个人的声誉,不同人就很有可能会有不同看法,如此一来,信息的收集和甄别成为源于间接互惠合作的障碍。

三、强互惠

美国桑塔菲研究所是强互惠理论的主要缔造者和推动者。在《人类合作的起源》一文中,鲍尔斯和金迪斯指出:“人类的合作在自然界是独一无二的,合作可以扩展到大量相互无关的个体并可采取很多不同的形式……基于遗传相关性(亲缘利他主义)和重复互动(如互惠利他主义)对其他物种的合作做出的一般解释当然也可以应用于理解人类的合作。然而,这些机制所包含的能力并不是人类独有的:在很多物种中重复互动和亲缘间互动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宁可寻求一个为人类合作量身定制的新解释,由于其中包含着人类独有的属性,这种对人类合作的新解释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物种,或解释力不强。”[3]

因此,鲍尔斯和金迪斯在人类具有独特“趋社会情感”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强互惠”理论,他们认为:“强互惠性是人类个体行为的关键特征,这个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人类的合作。”[4]所谓“强互惠”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人类之所以能维持比其他物种更高度的合作关系,在于许多人都具有一种行为倾向,“与他人合作并花费个人成本去惩罚那些违反合作规范的人,甚至在预期这些成本得不到补偿或是在较迟时期才能得到补偿时也这么做”[5]。将这种行为命名为“强互惠”,是为了区别于直接互惠、间接互惠这样“弱互惠”行为,为了突出“强互惠”虽然能通过实施惩罚来有效抑制背叛和搭便车行为,从而会给团体的其他成员带来利益,但实施这种惩罚需要“强互惠者”个人承担成本,即这种惩罚是一种“利他惩罚”。

在桑塔菲学者们的努力下,用强互惠来解释人类合作行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例如:通过N人公共品重复博弈的模型论证了,可行的条件下,强互惠主义可以通过群体选择在互惠利他中产生,强互惠主义者能够通过放逐威胁,侵入一个利己类型的人群并保持均衡,使合作得到持续。鲍尔斯和金迪斯与博伊德在2002年的研究表明,利他惩罚能够在一个更大的群体中导致合作,因为强互惠者相对于背叛者的收益劣势是独立于背叛者在整个群体中所占的比例的;而当背叛者逐渐减少时,用于利他惩罚造成的成本劣势就会趋于下降;由此随着演化,利他惩罚会变得稳定,群体中的合作会得以维持。鲍尔斯和金迪斯以更新世(Pleistocene)晚期的流动狩猎和根块采集为主的族群为背景的计算机仿真模型进一步显示,在大约五百代以后,族群中的强互惠者的比例就稳定在人口比例的37.2%的水平上,而自私者占38.2%,合作者占24.6%,而平均卸责率为11.1%。费尔(E.Fehr,2004)利用正电子发射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PET),来观察采用真实货币支付的经济实验,检验经济交易中对背叛者进行利他惩罚的神经基础;实验证明了,实施利他惩罚时,受试者的背纹体被激活,强互惠者可以从惩罚背叛者中获得满足。

注释:

[1]生物学和经济学的关系用霍奇逊(G.M.Hodgson,2007)的比喻,是一场“漫长的婚约”。例如,曼德维尔从对蜜蜂的观察中得出其著名的“个人邪恶即社会美德”,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受斯密自由竞争思想和马尔萨斯人口学说的启发。从《经济学原理》的第五版开始,马歇尔在每一版的序言中都重复强调着:“经济学家的麦加在经济生物学而非经济力学。”

[2][英]查尔斯·达尔文:《人类的由来》第204-20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3][4][5][英]鲍尔斯·金迪斯:《人类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一个超越经济学的经济分析》第52-53、53、178页,[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参考文献:

1.[英]查尔斯·达尔文:《人类的由来》,[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英]鲍尔斯·金迪斯:《人类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一个超越经济学的经济分析》,[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3.[美]道金斯R:《自私的基因》,[北京]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4.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上海出版社2007年版。

5.叶浩生、陈 欣:《从理性到情绪:社会两难研究述评》,载《心理研究》2008年第1期。

6.汪丁丁、罗卫东、叶 航:《人类合作秩序的起源与演化》,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4期。

7.R. L. Trivers. The evolution of reciprocal altruism. Q. Rev. Biol., 46:35–57, 1971

8.M. A. Nowak. Five rules for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J]. Science, 314(12):1560–1563, 2006.

9.M. A. Nowak and K. Sigmund. Tit for tat in heterogeneous populations. Nature, 335:250-253,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