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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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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带来了新的变化,在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科目设置、使用方面都做了较大调整,直接影响着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本文结合新制度中的一些重大变化,浅析日常会计核算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而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了解新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提高核算的准确性。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会计分录

一、浅析行政单位财务核算变化影响及重点问题

(一)细化资产分类,注重资产的分类核算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重点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细化,细分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公共基础设施”、“受托资产”科目。利用新制度要将旧账套中的固定资产科目中的余额按照新科目的分类,分别计入不同的科目内,实现资产的细化分类管理。在日常核算过程中,财务核算人员也要对新增资产进行用途分类,计入相应科目。例如,行政单位购买并安装了一套供当地居民使用的健身器材,按照旧制度规定直接计入“固定资产”,而现在要细化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同时按照预算项目借记相关费用,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总之,新制度从会计制度上促进行政单位细化对资产的分类管理,财务人员也要分辨资产的用途和分类标准,准确核算。

(二)基建项目不再单独立账,并入行政单位账套中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生的成本。财务核算需要对两个独立的账套进行合并,应该注意相关科目的对应关系。将基建账中的“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等科目余额转入行政单位对应科目,将计入工程项目成本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金额转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统一核算,将基建账中应收应付项目相对应地转入基本户账套中。将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转的部分,计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行政单位的基建项目成本核算包含在本部账套中,较以前单独立账管理模式简单,但是仍然要从财务管理角度控制建设成本,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浅析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变化影响及重点问题

(一)“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应用影响

近些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全国事业单位范围内的推行,事业单位都依规设立了零余额账户,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预算资金管理。目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加了资产类的“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净资产类的“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这些科目设置正好适应了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当收到财政资金时,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当需要支出资金时,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年末决算时,按照指标文件的说明,将“零余额用款额度”中的余额区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然后,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或者“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相应地将事业收入与费用对冲之后的余额,借记“财政补助收入”,贷记“财政补助结余或者结转”。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人员应该熟悉这些会计科目的应用,及时与预算编审人员沟通交流,了解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差别,保证财政资金的正确核算。

(二)注意对非流动基金科目的使用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替换了旧制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扩大了固定基金的核算范围,适应了事业单位的现实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不断地发展壮大,在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把自身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考虑到了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扩大了对固定资金的核算范围,改用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资产投资活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人员按照资产投资活动的性质,将投资资金分类列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内。例如,事业单位购买一台电脑,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金基金―固定资产”。当需要计提折旧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的应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计提折旧政策就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用的突出表现。进行计提折旧有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新旧制度衔接要求对存量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财务人员一般按照设备的通行使用年限,参照已用年限,计算应补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第二,对执行新会计政策之后购买的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对于折旧年限的估算方法并不十分科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大部分都是第一次接触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对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估算没有概念,一般采用社会通行的设备使用年限和残值率进行计算折旧。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情况千差万别,资产使用频率和周期都不一样,用统一的折旧年限并不能客观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状况。例如,科研单位使用的电脑,配置相对较高,硬件设备更新较快。而采用5年的折旧年限就显得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应该缩短电脑的折旧年限,采用加速计提的办法进行折旧管理。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估算方面的技术还需要不断摸索和发展,寻找适合本单位的折旧方法,从而客观地反映单位资产的使用磨损情况,使得财务信息更加准确。

三、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十分重要,正确完整地核算经济业务,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从而帮助领导做出科学的经济决策。因此,财务人员应该认真学习会计制度,熟练运用会计科目,并不断完善和改进会计核算技术,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弟鹏.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不足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7)

[2]孙茂民.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比较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