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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民增收相互关系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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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山西省城镇化发展现状为切入点,运用基于向量自回归(Vector auto regression,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方法,对1978-2014年山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山西省城镇化率之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交互影响,但由于城镇化工作的开展与农民快速融入城镇化有一定的偏差,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作用不明显。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增收;实证分析;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山西省

中图分类号:F299.27;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12-3228-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12.058

Abstract:Tak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ization in Shanxi province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we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r capita net income of farmers and the urbanization rate by 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 in Vector auto regression(VAR) model and variance decomposi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per capita net income and the urbanization rate in Shanxi province between 1978 and 2014.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as a stabl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er capita net income of farmers and the urbanization rate in Shanxi province. However the interaction and the promotion are not significant due to the deviation between urbanization and the farmers assimilating into urbanization. Based on these results,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ization and to increase the income of farmers in Shanxi province.

Key words: urbanization; farmers’ income growth; empirical analysis; Vector auto regression(VAR) model; Shanxi province

城镇化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既是推动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也是顺利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对中国城镇化重要性的论述,最为经典的当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经说过的一段话:“21世纪影响世界经济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的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镇化。”既然城镇化对中国社会、经济、环境均有深刻影响,那么城镇化在解决中国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三农”问题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相互关系如何,特别是对于农业人口众多,经济结构不合理,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经济发展陷于瓶颈的山西省来说,如何尽快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山西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成为摆在山西省政府和广大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城镇化是农村的城镇化,城镇化的发展和推进离不开农村和农民,其中的关键又是农民的增收。国内外学者对推动城镇化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进行了诸多研究,包括理论层面和实证方面,20世纪初英国社会活动家Howard[1]首先提出著名的田园城市理论,该理论的实质是城市和乡村高度结合。20世纪中期英国经济学家Lewis[2]更进一步提出了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极大的反响,该理论认为只有打破二元经济结构,农业资源能在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间自由转移,才能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和城镇化发展的双赢目标。Schultz[3]又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著名的人力资本理论,即通过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钱纳里等[4]则利用101个国家1950-1970年20年的数据资料,具体阐释了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的提高成正比的结论。张沛[5]将国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提出了统筹协调发展理论,该理论成为指导中国城镇化建设的战略理论,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浦善新[6]系统介绍了城镇的本质、内涵、动力机制及其基本规律,总结了中外城镇化的经验教训,并展望了21世纪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

胡际权[7]、刘勇[8]也就中国城镇化发展历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应研究。鲁建彪[9]对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与西部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指出城镇化建设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和重要途径。宋元梁等[10]发现城镇化建设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较强的正向交互响应作用。车永德[11]、姚寿福[12]就四川省的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的相互影响进行了研究,王永杰等[13]在阐释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理论关系的基础上,对四川省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Henderson[14]在对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深入研究之后,认为二者的发展水平并不相符。

通过梳理前人的研究成果,发现前人研究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相互关系时,主要是以理论分析为主,而且多采用全国数据,以山西省为研究对象的较少。基于此,本研究在吸纳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山西省为研究对象,采用1978-2014年的数据,通过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定向研究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与促进当地农民收入提高的关联性和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情况。

2 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及农民收入增长趋势分析

如图1所示,山西省城镇化率从农村改革开放时期到2014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1978-1990年)。农村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山西省的经济步伐加快,带动了城镇化的发展,人口管理政策开始松动,山西省城镇化水平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6.25%上升到1990年的22.05%,年均增长率达到2.58%。第二阶段为缓慢发展阶段(1991-1997年)。90年代初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的凝聚力和吸纳力不断增强,城镇化水平有重大发展,但该阶段受煤炭市场低迷的影响,煤炭资源型城市出现了人口大量减少的现象,总体来说,这一阶段的城镇化水平在缓慢上升,年均增长率为2.38%。第三阶段为高速发展阶段(1997-2014年)。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发展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划,促进了山西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由1998年的31.03%发展到2014年的54.00%,年均增长率为3.49%。

从图1的农民收入增长趋势来看,农民收入同山西省城镇化率一样,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高速增长阶段、徘徊增长阶段和平稳增长阶段。第一阶段为1978-1984年。1978年中国试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加上政府又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价格以及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剔除物价影响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6%。第二阶段为1985-1995年。该阶段随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中心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经济投入减少,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农民收入增长逐渐放缓,同时中国开始对经济过热的现象进行治理整顿,农村乡镇企业因高能耗和技术落后被淘汰,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急剧下降,农村出现了返乡潮,非农收入大幅度下降,这一时期剔除物价影响,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6%。第三阶段为1997-2014年。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国家对农业生产投入逐渐增多,剔除物价影响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8.0%。

3 研究材料与方法

3.1 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

城镇化内涵比较丰富,从狭义上来说,一般是指人口城市化,即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在一定时期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常以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率用山西省城镇人口占山西省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农民收入用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表示,为消除通货膨胀对物价指数和收入水平比较的影响,以1978年为基数,根据逐年提高的消费价格指数按比例核减。城镇化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分别用UR、PI表示,为使统计数据更切近事实,对上述两个变量取自然对数,用LNUR、LNPI表示,其对应的一阶差分序列为D(LNUR)、 D(LNPI)。以上数据均来源于《山西省统计年鉴》,并经过计算所得。数据时间段为1978-2014年。

3.2 研究方法及分析检验

3.2.1 相关性分析 山西省城镇化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消除物价指数影响)二者的增长趋势有一定的趋同性,说明二者有一定的相关性。从理论上来说,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城镇化过程中需要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大量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周边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就业机会,不但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而且也降低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生活成本。第二,城镇化以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就业机会为基础,释放出来的大量土地更宜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必然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第三,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随着城镇人口逐渐增多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他们对农产品的购买力逐渐增大,农产品需求量和价格随之增加,带动了农民增收

农民收入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农民收入增加后,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会相应扩大消费需求,从而促使城镇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带动城镇经济的发展。第二,农民收入增加后,除去必要的消费,绝大多数存入银行,这些储蓄资金被金融机构用于向城镇投资、贷款,从而扩大社会再生产,对城镇化发展有直接推动作用。第三,农民收入增加后,购买力增大,在消费过程中间接带动税收的增长,而财政收入增加,拉动当地经济建设投入的增长,从而推动城镇化的发展。

采用SPSS17.0软件对1978-2014年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和农民收入共37组数据做相关性分析,发现二者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970,说明二者高度相关,显著性p=0.000

3.2.2 单位根检验 单位根检验采用Eviews 6.0软件对LNUR和LNPI的单位根进行ADF检验,单位根检验法则认为,如果ADF检验值大于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带符号判断),就说明是非平稳的。然后对其做一阶差分序列的单位根检验,如果还不平稳就做二阶差分序列的单位根检验(表1)。

3.2.3 VAR模型的建立 为了准确界定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采用向量自回归(Vector auto regression,VAR)模型进行定量研究。向量自回归模型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提出的,它是用模型中当期变量对所有变量的若干滞后变量进行回归分析。VAR模型用来估计联合内生变量的动态关系,而不带有任何事先约束条件。通过这一模型进一步分析城镇化水平(UR)与农民人均纯收入(PI)的动态相互关系

根据SC准则和HQ准则,如表2所示,确定最佳滞后阶数为二阶,选择建立VAR模型,用OLS运行,结果如下:

D(LNUR)=-0.069 9*D(LNUR(-1))+0.296 2D(LNUR(-2))-0.025 8D(LNPI(-1))+0.124 5D(LNPI(-2))+0.018 8 (1)

(-0.418 6)(1.752 1)(-0.306 8)(1.761 6)(1.543 0)

R2=0.219 2 F=2.035 5 AIC=-3.739 0 SC=-3.514 5

D(LNPI)=-0.350 8D(LNUR(-1))+0.346 7D(LNUR(-2))+0.371 3D(LNPI(-1))+0.0375D(LNPI(-2))+0.042 3 (2)

(-0.976 5)(0.953 7)(2.054 4) (0.246 9) (1.618 8)

R2=0.172 8 F=1.514 6 AIC=-2.207 1 SC=-1.982 6

式(1)表明,D(LNUR)同时受自身和D(LNPI)一阶、二阶滞后的影响。因为D(LNUR)二阶滞后系数大于它的一阶滞后系数,说明D(LNUR)二阶滞后的影响大于一阶滞后的影响;D(LNPI)二阶滞后系数大于一阶滞后系数,说明D(LNUR)主要受D(LNPI)滞后二阶的影响,但系数不大,说明山西省农民收入增长变化对山西省城镇化发展的影响非常小。

式(2)说明,D(LNPI)同时受到D(LNUR)和自身一阶、二阶滞后的影响。D(LNUR)一阶滞后系数的绝对值和二阶滞后系数相差不大,说明D(LNPI)受D(LNUR)一阶滞后值的影响和二阶滞后值的影响,两者影响的方向不同,影响力度相差无几。 D(LNPI)自身一阶滞后的系数显著大于二阶滞后的系数,说明D(LNPI)受自身一阶滞后值的影响较为显著。

3.2.4 VAR模型检验 根据模型平稳性的检验规则,如果全部根的倒数值都在单位圆之内,说明该VAR模型是稳定的,否则是不稳定的。非稳定的VAR模型不可以做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如表3所示,VAR模型的4个根的模的倒数均位于单位圆内,说明模型是平稳的,可以对其构建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

3.2.5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根据VAR模型检验,城镇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VAR模型通过了平稳性检验,在此基础上再对其做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据此得出城镇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响应情况(图2)。其中,横轴代表响应函数的追踪期数,默认为10期;纵轴代表被解释变量对解释变量的响应程度;实线代表响应函数的计算值,虚线代表响应函数加减两倍标准差的置信带。

1)城镇化水平对自身的响应情况。如图2所示,山西省城镇化水平对自身交替响应,第1期表现为明显的正向响应,达到0.034 876,第2期变成不太明显的负向响应,第3期又转变成明显的正向效应,第4期变成不太明显的负向响应。正负向响应交替出现,并且正向响应大于负向响应。据此可知,城镇化水平对自身的响应短期内有小幅波动,长期向正向稳定收敛。经济内涵是山西省城镇化的发展与其滞后值有很强的关联性。

2)城镇化水平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响应情况。如图2所示,山西省城镇化水平对山西省农民收入增长的响应在第1期为0,第2期有微弱的负向效应,之后一直呈现正向效应,并逐渐收敛。经济内涵是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短期内有负向促进作用,这说明农民在短期内不能享受到城镇化过程中带来的增收作用,在初期由于城镇化政策没有最大化地考虑农民的利益,甚至对农民收入形成剥夺,降低了农民的收益。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持续的促进作用。

3)农民人均纯收入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响应情况。如图2所示,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对城镇化水平的响应呈现出正负响应交替出现的情况,不过,在后期呈现出微弱的正向响应。经济内涵是山西省在推动城镇化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短期行为明显,二者发展的长期性结合的不好,鉴于此以后应注重二者发展的长期性。

4)农民人均纯收入对自身的响应情况。如图2所示,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对自身的响应在第1期表现为明显的正向响应,达到0.075 006,之后逐渐缩小,第8期以后保持极其微弱的正向效应。总的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对自身的响应短期效应比长期效应更明显。经济内涵是山西省促进农民增收应注重长期政策和短期政策的有机结合,并做好长短期政策的合理衔接。

3.2.6 方差分解 由表4可知,就城镇化水平而言,第1期只受残差波动的影响,随着期数的增加,自身波动的贡献率逐渐下降,但贡献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对城镇化水平的正向促进从第2期开始显现,然后逐期增加,并保持长期稳定。不过,贡献率一直较小,最大仅为7.03%。

就农民人均纯收入而言,第1期开始同时受城镇化水平和自身残差波动的影响,城镇化水平的贡献率约为0.03%,农民人均纯收入自身的贡献率约为99.97%;从第2期开始,城镇化水平的贡献率逐渐增大,贡献率始终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到第10期达到了3.57%,农民人均纯收入自身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从作用的滞后反应来看,城镇化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受相互波动的影响,并且影响的持续时间较长;从影响效果来看,城镇化水平主要受自身波动的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主要受自身波动的影响。总体来看,农民人均收入对城镇化水平的影响明显大于城镇化水平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这说明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在农民收入增加方面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城镇化政策的制定方面应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城镇化发展不能盲目推进,违反农民的意愿。城镇化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应该返还给农村和农民,正确处理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城乡失衡问题,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真正在城镇化发展中得实惠、享福利。今后城镇化的政策尤其应该注重政策的长期性、连续性,真正达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在观察期内,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方面二者不同步,或者说不成比例。

根据VAR模型验证可知,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二者存在着长期的稳定关系。D(LNPI)受自身一阶滞后值的影响较为显著。因为关联性,D(LNPI)则受到D(LNUR)的影响,D(LNUR)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以及D(LNPI)本身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都会有影响,其中又以D(LNUR)滞后一期对它的影响更大。

根据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可以看出,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对城镇化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明显大于城镇化水平提高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反向作用,在本研究的后续跟踪时间里,二者有偏离现象,即农民人均收入的最大贡献率约为7.03%,而城镇化水平的最大贡献率仅为3.57%,但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不明显,这说明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与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相互促进作用都不大。

4.2 建议

城镇化程度越高,城市基础设施越健全、工业越发达,对当地农民的收入增长作用越大,因此山西省在制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政策时,要以促进城镇化发展水平为抓手,通过长期的城镇化发展来带动农民收入的增长,力戒城镇化的短期行为;在促进城镇化发展历程中,不必苛求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是否同步,依据农民收入增长先导的原则,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带动城镇化发展。

1)城镇化发展要注重长期性和持续性。山西省应制定促进城镇化发展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政策,通过助推城镇化发展来促进农民增收。在目前山西省实施的《山西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部署,结合山西省的具体情况,制定十年或周期更长的长期规划。

2)城镇化发展要以强工富农为着眼点。城镇化建设要优先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招商引资、工业化建设打好基础,通过工业化生产促进就业和农民增收。目前而言,城镇化推进缺乏产业强有力的支撑,导致城镇化发展缺乏动力。因此,山西应效仿其他省市以城镇化为抓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就业的机会和岗位,让农民离开土地后能够得到长期的稳定收入。

3)城镇化发展要以农民利益为重。城镇化的演变,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变成市民,应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更多考虑农民利益,通过顶层设计完善失地农民的收入分配体系,借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同时通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消费。

4)城镇化发展要有合理的公共政策相配套。按照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与农民收入增长互相促进性强的特点,政府应及时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医疗、养老、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和权利,而不是因为二元户籍制度的差异性人为地增加农民城镇化的生活成本,从而阻碍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收入的增长。

5)根据城镇化的动态发展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根据统计部门密切跟踪和定期收集的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相关数据,及时调整城镇化的发展规划与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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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钱纳里,赛尔昆.发展的型式1950-1970[M].李新华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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