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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刑到无罪:一个农民的人生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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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孙学双,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一个普通农民。2005年4月24日,所居住村子发生一起杀人案。6月11日,孙学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日被批准逮捕。其后,历经死刑无罪4次判决,2009年10月16日被无罪释放,其间被错误羁押4年零4个月,即1589天。7月26日,42岁的孙学双自己第一次详细讲述那场颠覆了他整个家庭的劫难,语序平淡无波。

7月26日,雨后的锦州湿热。

“这里的法官我都认识,”孙学双甫一踏上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阶有些自嘲,“从死刑到无罪,4次审理刑庭法官被换了个遍。”

这一天是孙学双被无罪释放后第一次来锦州中院。目的只有一个,询问锦州中院何时将国家赔偿金发放给他。

此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已就孙学双申请的国家赔偿下达了决定书。

陪其一起前来的是他的辩护律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国英,“我一个人不敢来。”

“我老弟弟现在对公家人比较敬畏。”孙学双二哥孙学刚认为这种敬畏将一直伴随其今后生活。

村里的“大学生”变成了命案嫌疑人

励家镇是黑山县所辖乡镇中比较偏远的一个,黑头村则是励家镇最偏远的一个自然村,孙学双的家位于村西头最边上。

在全村200多户中孙学双名号不小,“‘大学生’是村里人给我起的外号。”顶着这个名头,在2005年6月11日之前,孙学双无论在村里还是兄弟姐妹中,过得很体面,“种了12亩地,养了4头牛,代卖猪饲料等,收入在村里能排在中上。”

“没有要二胎,就想重点培养我闺女,给孩子最好的条件,让她以后有个好前途。”孙学双的愿望没能实现,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女儿辍学了。

孙学双的女儿当时每次考试,排名都在班级前5名。现在她在沈阳一家电子厂打工,每天从晚上8:00工作到次日早上7:40,一天12个小时,没有休息日。

孙学双整个家庭的被颠覆,源于他将发现的通告上描述的杀人凶器上交的那一刻。

2005年4月24日,黑头村发生了一起入室案。在连打架都很少发生的村庄,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我们知道后都很惊讶。”业余生活有限的偏远村落,命案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村民们甚至给出了心中的作案人。

6月6日孙学双将自家门前长40米、宽20米的玉米地刚翻了一个来回,在柴火垛处抹犁掉头时,脚下踩到了一个硬物,“用手扒拉一下,是农村常用物件‘二齿子’,当时也没多想。”快翻完时,他恍惚想起公安局曾挨家挨户发过一个告示,“杀人现场丢失一个二齿子,谁要发现及时举报。”孙学双将这一发现告诉了村里,“我用方便袋装上,送村主任家去了。”

原以为东西交上去就和自己再无关联,但事情随后的发展超越了孙学双的想象。

6月7日中午孙学双翻地回来,家门口停了好几辆警车,“两个警察对我说局长找我有点事。我洗洗手就和他们上车了。”孙学双说他当时一点没紧张。

在车上他给媳妇打了个电话:

“我上公安局,中午饭你自己吃吧,我一会就回来。”

“咋还上公安局了?”

“我也不知道,还以为是在村里呢。”

2005年6月7日上了警车后,再回到家,已是4年后。

“到了后,给我带上个东西,”后来孙学双知道了那是测谎器,“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脉搏也快了,怕说错话,话说得反倒不利索了。”那时有点紧张了。同一问题颠倒顺序反复问了3次后,“警察站起来对我说,人是你杀的。”

“我蒙了,拼命解释。”随即,孙学双被带进了审讯室,“双手被铐在椅子上,白天不审晚上审。”孙学双对持续了3天3夜的审讯记忆深刻。

6月11日,孙学双被刑事拘留,20日被批准逮捕。从6月7日因发现案发现场丢失的“二齿子”,被带到公安局了解情况,随即拘留、逮捕,历时13天。

从死刑到无罪的角力

“听到判决,我昏过去了。”2006年4月5日,锦州中院判处孙学双死刑立即执行。

此时,远在沈阳的孙国英正着一个案子。两人的交集发生在孙学双上诉之后。“同行一起吃饭总是离不开案子。”7月26日孙国英说她接触孙学双的案子很偶然,时间是2008年3月。

那天同行谈起的正是孙学双的案子,“这个案子准备维持原判了。”

“当时,给我的感觉是案子证据不足。”孙国英2008年3月20日接受了孙学双家人的委托。接手该案时,案件处于再次上诉阶段。孙学双不服死刑判决上诉后,辽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申。重审后,锦州中院判其无期徒刑,孙学双再次提起上诉。

“案子很荒唐,有辩无罪的空间。”孙国英查阅案卷后谈了他的观点,“卷里除了他的笔录外,其他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孙学双的犯罪事实,一些主要证人根本没有提及他。”

孙国英给高院法官送交委托手续时,得知案子准备维持原判。相熟法官也告诉孙学英案子改判无罪的可能性为零。

“我就觉得证据不够严谨,甚至草率,”孙国英在高院再次调取了全部案卷,随后告诉法官,“先别维持原判,我有证据要提交。”

孙国英的证据,来自她对案发现场的重新取证。“除了间接证据外,脚印、DNA鉴定是最为关键的直接证据。”事后证明这两个证据是孙学双最终被判无罪的突破口。

孙国英取证时碰到的一个情况让她很意外,村民公开谈论他们认为的“真凶”。“200多名村民将联名证实孙学双不可能杀人的材料交了上去,其中包括受害者父亲。”

联名也好,猜测也罢,对案件没有实质帮助。村主任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孙国英的注意,“警方挨家挨户调取过42码鞋的脚印。”“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警方调取了脚印,卷里却没有显示这个证据。”孙国英了解到孙学双布鞋穿39码,皮鞋穿40码。为求准确,她到看守所求证了本人。又特意去鞋店对比了42码与39码的差距,“我认为脚印是最好的无罪证据。”

第二个关键证据随后被孙国英发现,公安机关的通告中,明确说会对犯罪嫌疑人做DNA鉴定。孙国英认为抓到了为本案进行无罪辩护的命门,“孙到案4年,在法庭审理阶段,公安机关却没有出现DNA鉴定结论。”

提交两个新证据时,办案人员的看法是“他也可能穿大码鞋作案”,孙国英说:“这种有罪推定,是无罪辩护的障碍。”

“好多人劝我不要做无罪辩护,希望太小,要面对事实。”孙国英说这种事实指的是,虽然刑法要求疑罪从无,实际操作中实行的很多依旧是疑罪从轻,不是按无罪推定,而是按有罪推定,“我就是不服气,凭什么无罪证据这样充足还判有罪。”孙国英坚持认为这两个证据是孙学双无罪不可辩驳的支撑。

此时该案开始引起高层关注,“我在和办案人员接触时,可以明显感受到他们对此案态度的转变。”不久后有了实际结果,2009年4月5日第4次开庭后,种种迹象让孙国英对无罪宣判有了底。

2009年9月24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孙学双无罪的判决,10月16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孙学双予以释放。

国家赔偿进行时

1589天的羁押对孙学双最直接的影响是与现实生活的脱节。

出狱后,孙学双的状态让家人很担心,“刚出来发傻,满脑子就是看守所那点事,不管说什么,最后都会转到看守所去。”

现在比刚出来时强点了,但再也回不到原来那样爱说爱论的样子了。

“窝囊透了,”孙学双对目前的生活状态很不甘,“没出事前我家生活水平在村里排中上,现在只能侍弄那点地,别人家都有存款,我却背了一身债。”

孙学双说:“同时背着感情债,再加上经济方面的问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能拿到赔偿,还上债,心里能轻松点。”国家赔偿对孙学双的作用很实际。

无罪释放后,孙学双2009年12月29日向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

按2009年职工日平均工资125.43元的标准,孙学双可以得到199308.省略

7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对于大多数不会与刑事案件发生交集人来讲,此消息很快被其他大大小小新闻取代。但对孙学双,一个向锦州市检察院、锦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的人来讲,获赔希望无疑向前又推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