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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的文本功能及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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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借鉴系统功能语言学用于写作研究中形成的系统写作理论,分析写作实践活动中手机短信文本功能、特点及规则。其文本功能主要体现为知行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其文本特征表现为文体的跨类兼容、语体的灵活开放、风格的丰富多样;其写作与传播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前提是重视中国人交流模式中以接受者为中心的特殊性。

关键词:手机短信;文本功能;文本结构;文本规则

中图分类号:G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7-0098-02

作为一种显在的社会语用形式,手机短信近年来已经引起不少研究者的关注。本质上说,手机短信是借助电子媒介介质开展的应用写作活动,它首先意味着应用写作的新变化、新趋势。手机短信的广泛使用,促使日常应用写作成为几乎人人必需的能力,使自从电话、手机等电子媒介广泛应用以来人们正在日渐疏离的语言文本写作重新回归生活,成为一种拥有众多写作主体、强大文本功能、复杂文本特征的应用文体。作为一种新文体,手机短信并不仅仅意味着传播媒介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其文本写作中功能及特征的变化。

一、手机短信的文本功能

系统功能语言学[1]在研究语言时重视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视为语言运用而形成的系统,在写作活动中具体呈现为文本系统。任何一个文本系统都具有三个最核心的概念,即功能、结构、环境。“写作的目的就是设计文本系统,它首先要根据环境确定文本功能,然后根据特定功能设计和优化结构。”[2]对于写作活动而言,一般情况下功能决定结构。这意味着只有先分析文本功能,才能更好地观察和理解文本的结构。手机短信的文本功能主要包括知行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

(一)知行功能

知行功能,即韩礼德所谓语言三大元功能中的“概念功能”,是指人们用语言来谈论对世界的经验,用语言来描述周围发生的事件或情形。用“知行功能”代替“概念功能”的表述,则更为明确地说明一个文本所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无外乎“知”与“行”两个方面:一是告知某种情况、知识或问题,可统称为“知”的方面;二是告知如何行动,使读者知道如何去做,这里的“行”是一种广义的行,不仅指实践行为(所做),还包括心理行为(所想)和语言行为(所写、所说)等。知行功能往往是文本的主要功能。手机短信最初就是以传递信息的强大功能而被人们所接受的,在其所传递的信息中最常见的便是使对方有所“知”、有所“行”。

(二)人际功能

人际功能是指人们用语言来和其他人进行交往,以建立和保持人际关系。人际功能作用于主体之间,它是特定写作语境中各主体(作者、读者及协作者)之间角色关系的表现,对协调人际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情况下,手机短信并不为某种具体的知行功能而写作和传播,而是为了增强人际关系,旨在表达祝福、感谢、歉意、欣赏等情感,或者并不为传递某种具体的情感,仅仅为了愉悦和开心。人际功能在文本中既可以直接交代、显性表达,也常常通过文中所传达的事件、事理、行为,以及文本风格等间接方式,隐性地显现主体的角色关系。

(三)语篇功能

语篇功能是指文本语言的组织和安排功能,是文本的形式功能,作用在于辅助上述知行功能和人际功能的实现。语篇功能就是通过词、句子、段落及整体篇章组织和安排文体的功能,其中既有直接的、显性的方式,也有间接的、隐性的方式,共同辅助文本的知行功能和人际功能得以实现。

知行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共同构成了文本的“三大元功能”。所谓“元”功能,意指其核心地位和不可或缺性,三大元功能在文本中交织在一起,共同为文本写作的目标服务。其中,知行功能和人际功能是文本内容方面的功能,着眼于信息的传递和关系的表达;语篇功能是文本形式方面的功能。作为一种重要的人际交流和社会交往方式,手机短信文本三大元功能的协调和配合,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传播的实际效果。

二、手机短信的文本特征

系统功能语言学重视人们实际使用的语言,无论是否符合语法规则,在其看来都是值得研究而且必须研究的。手机短信研究中首先引起关注和争议的,恰恰在于其语言运用中对常规的变异化处理。常规和变异是互为存在的两个概念。如果将语言使用中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的规则视为常规,那么违背这些规则的表达方式就是变异。手机短信在多变的社会语境和具体的言语交际情景中,常常对语言的常规进行变异,从而形成一种典型的语言变体。其文本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体的跨类兼容

这里,文体限指体裁,即文本类型的特征。在语用常规中,每一种体裁都有自己特有的意义潜势和形式特征。手机短信写作中对文体常规的变异,表现在借用、套用、戏仿常规中不可能使用的文体,从而制造陌生感、新奇感,以产生特殊的文体效应。文体变异现象在手机短信中被大量使用,有时是整篇使用,有时是部分使用,有时甚至在同一文本中交叉杂糅,从而形成手机短信在文体上的跨类兼容特征。

(二)语体的灵活开放

语体是指文本所使用的语言的体式特征,即通常所说的语言的表现方式,既包含语言表达方式(口语/书面语;非正式/正式),也包含修辞手法,还包含语言符号形式等。手机短信的写作者在语体使用上常常具有更明显的自主性,能根据接收者与自身的关系亲疏、所传递信息的性质以及发送短信的目的等等来选择语体。因此,与其他社会语用形式相比,手机短信的语体呈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开放性,用语常常打破常规,为语言的表意功能创造出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具体体现在口语与书面语相互渗透、修辞手法大量使用、语言符号多元开放等几个方面。

(三)风格的丰富多样

风格是指文本的气质品格类型。它是语体的一种最高境界,当一种语体的品格稳定地发挥到极致,并与文本的其他因素形成有机整体时,才会形成风格。风格并不限指个人文章的风格,不同文本、不同语体的某种品格的稳定发挥,也会显现一种风格。尽管篇幅有限,但由于使用频率高,手机短信短小精悍的文本在风格上也渐趋成型,并逐渐呈现出风格多样化的特点。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风格特征:简约凝炼、繁复丰满、柔和婉约、朴素平白、严肃庄重、幽默风趣、含蓄蕴藉、明白晓畅,等等。

三、手机短信的文本规则

手机短信俨然已不单纯是一种语言现象,它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在文本结构形式上对旧有语言机制和思维方式的变异,已形成其特有的语言和符号系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语言习惯。尽管如此,手机短信的写作和传播并非无章可循,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和人际交往方式,手机短信要想更好地实现其写作目标和传播效果,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

(一) 手机短信应遵循的规则

1.目的性原则。手机短信的交流对象十分明确,写作和发送短信的目的和意图往往也是很明确的。对应我们前面分析的文本功能,手机短信的目的或在于让接爱者有所知进而有所行,或在于沟通关系联络感情,或在于互通有无愉悦生活。在有限的篇幅内要把目的、意图表达清晰,就必须在文本结构和内容上认真把握。

2.合作原则。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指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以求有效地配合从而完成交际任务,这就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表现在手机短信交流过程中,遵循合作原则就是要建立发送者和接受者的交互性。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短信发送者在发出短信后都会期待对方的及时回应,接收者的回应往往又会引发发送者的回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你一言我一语的不见面的对话交流,这也是手机短信为人们所喜爱的重要原因。

3.礼貌原则。礼貌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条重要准绳,手机短信作为一种人际交往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语言交流活动,更应该遵守礼貌原则。礼貌原则不仅体现在短信的内容上,也体现在文本结构上,文体、语体的恰当选择才能保证短信文本的“得体”,语言文字的合理组织才能保证文本意义的有效传达。

(二)手机短信如何遵循规则

强调写作与交流中重视并遵循一定的文本规则,与手机短信开放多变的文本结构,二者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不然,强调要遵循规则,并不意味着要统一手机短信的文本结构。某种程度上说,手机短信文本的种种不规范特征,恰恰是其存在的价值和被人喜闻乐见的原因。因此,对其写作规范的强调应慎重,不能简单地统一化之,而应研究如何根据手机短信的功能分类进行有区别地逐步规范。

能否保证这些原则在功能多样、结构开放的手机短信写作中很好地实现?对此的信心来自手机短信交往方式符合中国人交流模式的心理机制。中国人普遍存在着含蓄内敛的性格特质,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常常采取委婉、迂回的方式,在信息传播和人际交往上更倾向于采纳间接的人际传播模式,尽量回避面对面的直接的人际交流。手机短信这种无需“身体在场”的非面对面的交流模式很好地适应和解决了这种间接传播的需要。表白爱恋、传递情感、发出邀请、表达歉意,类似这些对中国人而言很难当面完成的人际传播,通过手机短信的纯文本交流都变得更加大胆、直白和流畅。“由于强调间接传播,所以受者捕捉那些非表层意义、模糊意义的敏感度就成为十分关键的因素。”[3]中国人交往中重视间接传播的特点,使受者成为中心,强调受者对信息须具有足够的解读能力。这意味着手机短信要想更好地协调规则和变异之间的矛盾,必须首先掌握和提高对接受者的分析能力,在进行短信写作和发送时,充分研究接受者的读解能力和语言习惯,有针对性地区别对待。否则,将有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无法解读信息、沟通有障碍等情况,这将导致传播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参考文献:

[1] Halliday,M.A.K:Language as a Social Semiotic:The Social Interpretation of Language and Meaning[M].Edward Arnold,1978.

[2] 余国瑞,彭光芒.实用写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美)拉里A•萨默瓦,理查德E•波特.文化模式与传播方式―跨文化交流文集[C].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