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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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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金融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给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金融控股公司在其发展过程中仍有一些不完善之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首先论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继而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

自1995年,我国金融业实行了严格的分业经营。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行、证券、保险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的界限,混业经营成为发展趋势,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也有了较大发展。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分为以下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

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控股公司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

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金融综合业务的经营,但是并没有制定专门的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这就导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管理模式以及企业制度等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明确,这无疑会影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化发展。

2、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矛盾突出,增加了公司运营内部风险

我国大多数的金融控股公司基本上都是通过大范围的并购或者收购来实现的,被并购公司在与集团公司的相互融合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形式的不协调因素。被并购公司以及子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以及经济利益等多个方面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致使整个金融集团的协同效应被大打折扣,从而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内部运营风险的增加。

3、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风险管理漏洞较多

由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通常会产生一个子公司的经营问题导致整个金融集团经营困境的出现,在整个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内部产生联动效应,从而增加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风险。除此之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能够将资金在整个货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范围内进行快速的转移与使用,所以当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巨大动荡。

三、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对策建议

1、加快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立法工作

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尽快制定金融控股集团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法律地位、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和经济关系、监管责任等予以明确,使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2、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金融监管

一方面,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对独立的监管体制下,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和协调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行业监管机制。金融控股集团的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应受到各自行业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这是对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的基础。对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不应该各自为战,而应该相互配合;同时监管部门与金融集团之间,不同监管部门之间也应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定期不定期的沟通、协调机制。

3、加强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管控

金融控股集团应该在三个方面加强内部管控:第一,建立集团内部风险监控组织体系。设立专门的风险监控组织,如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面,设立分部分别管理与控制各个子公司的金融风险。同时,在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设立审计稽核委员会,直接对母公司董事会负责;在各子公司建立审计稽核组织,直接对总部的稽核委员会负责。第二,建立集团内部风险预警系统。根据集团内部各个成员和整个集团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各种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设计一整套风险预警机制。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预警体系主要由指标体系和预警界限标准的确立、数据处理、预警信号显示和风险应对策略四大部分组成。第三,建立集团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包括建立完善各金融子公司间的防火墙制度、完备的内部交易制度和集团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参考文献:

[1]曹华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南方金融,2010.

[2]孙国茂.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

[3]杨进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探讨.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