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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本运作角度论米高梅的破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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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0年12月22日,申请破产不久的米高梅宣布重组成功。回首米高梅的兴衰历程,不难发现资本运作贯穿了其发展的各个阶段。作为世界知名电影公司,米高梅风云跌宕的资本运作之路值得中国电影产业思考借鉴。本文从米高梅资本运作的教训、经验及给中国电影产业的启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米高梅; 破产重组; 经验; 教训; 启示

美国时间2010年11月3日晨(北京时间11月4日),位列好莱坞电影公司之一的米高梅宣布破产。先后200次在奥斯卡金像奖颁奖仪式上折桂的米高梅,并非精壮暴毙,而是宿疾沉疴已久。时隔仅一个多月,2010年12月22日,申请破产不久的米高梅便宣布重组成功。回首米高梅的兴衰历程,不难发现资本运作贯穿了其发展的各个阶段。

一、成也资本,败也资本:米高梅资本运作的教训

正可谓久病沉疴积重难返,曾经被视为好莱坞黄金时代象征的米高梅,其衰败的种子早在半个世纪前的资本运作开始就已种下。具体来看,米高梅资本运作的教训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过度垄断,招反托拉斯法致命一击

米高梅诞生之初便锋芒毕露,展现出了强大的王者风范。在诞生后的二十多年间,米高梅一直保持着好莱坞霸主的地位,旗下享誉世界的经典影片与著名影星更是不计其数。截止20世纪40年代末之前,米高梅一直是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集制片、发行、放映于一体的电影公司。1948年,反托拉斯法波及电影业,美国政府为避免垄断,要求电影制片公司只管制片,不能兼顾发行和影院业务。这无疑给集制作、发行和放映于一身的米高梅以沉重的打击,并为其后经营局面的江河日下埋下了伏笔。

(二)目光短浅,资本运作过于注重眼前利益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曾说:“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企业、大公司,没有一家不是在某个时候以某种方式通过资本运营发展起来的,也没有哪一家是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利润的积累发展起来的。”[1]为了摆脱困境,米高梅也走上了融资的道路。股东的频繁更替使缺乏稳定经营管理层的米高梅荒唐转型,离电影越来越远。历任经营者们只注重眼前利益,将重心放在金钱的攫取而非米高梅的发展壮大,导致资本运作越“融”越亏损。自20世纪70年代起,米高梅就成为资本巨鳄们手中的一块砝码,一次次沦为资本运作的附庸,并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三)盲目扩张,并购中忽略了资源共享

“任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和积累的资源其适用范围总是有限的。因此稳健的企业在发展中总是谨慎选择新进入的领域,理想模式是尽可能寻求现存资源共享效应的最大化。”[2]米高梅在资本的并购与扩张中盲目多元化,忽略了对已有电影资源的共享,也忽视了电影产业链条自身的延展。文化评论人周黎明曾指出:“杀死米高梅的最大‘凶手’是名叫科考连(即科克里安)的赌王,他曾经三度买下米高梅,并且在上世纪70年代停止生产电影,只用米高梅的品牌开设赌场和酒店。这是让米高梅大伤元气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3]米高梅作为独立制片公司,不但未发展任何与电影主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反而盲目扩张副业――酒店与赌场,忽略资源共享,在电影市场中难免会竞争乏力。

(四)投资不利,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

《宾虚》的大获成功,让米高梅的经营管理层一直将其“大投资+大明星+大制作”的制作方式奉为圭臬,但是发行渠道的单一与产业链条的不完整,导致米高梅单纯依靠影片票房收入盈利的模式已与日新月异的好莱坞电影产业发展趋势格格不入,高投资低回报的经营局面使得米高梅捉襟见肘。2002年,米高梅制作的影片《风语者》,微薄的利润只有其制作费的四分之一,这直接导致米高梅公司股价大跌。2009年米高梅倾尽全力打造的动作大片《骑劫地下铁》投资一亿美元成本,却只收回6 500万美元的本土票房。老化的制作模式使米高梅经营局面日益入不敷出,产投比严重失衡,亏损严重。

二、起死回生,柳暗花明:米高梅资本运作的经验

宣布破产仅一个多月的米高梅便宣布重组成功,其资本运作也有值得称赞之处:

(一)巧运法规,缓兵之计化危为机

2010年12月22日,米高梅宣布重组成功,它巧妙运用美国《破产法》让自己得以东山再起。其破产申请书已被曝光,申请书上明确显示米高梅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美国破产法》第11章表明:如果欠债方在期限之内还清了债务,他们仍然可以保留公司的经营权。也就是说,在法庭的保护之下在满足债权人债权要求之前,给予破产公司一定的时间重组其业务及资本结构。此次重组对米高梅在实质上积极的因素远大于负面的影响,米高梅不过是来了一次“债务减法,资金加法”的高明操作。由此可见,申请破产只是米高梅的缓兵之计,米高梅名为破产实为重组,巧妙运用法规化危为机。

(二)保住品牌,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回首米高梅坎坷的资本运作之路,明显可以看出无论米高梅走到了何种地步,它始终将“米高梅”这一品牌想方设法地保住。的确,米高梅自身的品牌价值是其得以起死回生的关键。在20世纪40年代末之前,拥有强大品牌的米高梅,它的雄师标志甚至成了美国的象征。2010年资不抵债的米高梅申请破产,名为破产实为重组。在与债权人及新投资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破产重组的新公司继续保留了“米高梅”的名号,经典的“狮吼”片头也将延续下去。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法,其实还是为了保住“米高梅”这一经典品牌,为今后崛起埋下伏笔。

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电影产业从中获得的启示

米高梅作为世界电影领域中的知名企业,其资本运作的历程给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的启示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平衡发展,延展产业链同时谨防托拉斯效应

回溯米高梅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其衰败肇始于1948年反托拉斯法波及美国电影业,过度垄断电影业的米高梅难逃厄运。反观当前中国电影产业,其发展格局也日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垄断局面。“资本正在改变中国电影的格局,这无可置疑。”[4]2010年,中国生产了460多部电影,只有约1/4进入大银幕。然而,即使进入大银幕的――以年末12月份为例,两部电影《让子弹飞》与《非诚勿扰2》,按华谊兄弟发行部门提供的数据:它们竟占到2010年88%的银幕数据。显然,这是标准的银幕数量垄断。“‘强势与弱势’的两极分化日趋激烈,即:大的大,小的小,一是‘亿元大片俱乐部’,一是‘弱势电影族群’,呈现为市场发育的非平衡性。”[5]如何在避免垄断及规避反垄断政策高压线的基础上尽量拓展产业链,如何平衡产业链扩张与谨防托拉斯效应,都是当下中国各大电影集团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二)长远规划,资本运作不可短视

电影产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演员导演片酬、场景制作花费、高科技引入等,使得电影制作对于资金的需求不断上升,资本运作对于电影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米高梅在艰难的资本运作道路上几经易主,不但没有涅重生,反而越来越亏损,原因在于没有稳定的经营战略规划。可见,资本运作不可盲目,一定要长远规划科学决策。“资本运作在电影产业化过程中的地位应该是核心作用的地位。”[6]但是,我国电影产业还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状况,再加上精通资本运营的专有人才的缺乏,导致了很多电影企业对资本运营的风险不能很好地驾驭,科学长远的融资决策对当前我国电影产业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经营风险的降低及企业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三)有效扩张,切忌投资领域盲目多元化

随着全球竞争的日益激烈,世界范围的电影产业资本扩张趋势越来越明显。在电影产业的资本扩张过程中,资源整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绝不是电影产业人力、物力、财力的简单叠加,而是涉及电影生产各个环节的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从米高梅资本运作的经历可以看出,单纯追求投资领域多元化经营是资本运作的最大误区,往往会导致主业不精副业不旺。从目前发展现状来看,虽然中影集团、华谊兄弟等企业正加速资本扩张,比如进军院线建设、电影音乐、网游等衍生品开发领域,但从整体上看,其产业链长度、分工协作能力等仍存在致命缺陷,摊子铺的很大,其发展的深度却还有待加强,资源共享的效应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四)预算控制,完善财政体系

高投资低回收的经营局面曾经使得米高梅捉襟见肘。“与其他文化产业相比,电影业是一项大型复杂的艺术项目,其参与创作人员众多。而从生产制作到发行再到放映,运作周期长,使得电影生产制作的投资方在所有成本都投入之后很难断定是否能收回成本。”[6]电影产业的这种复杂性,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这就需要电影公司建立科学完善的财政预算控制体系,无论是在生产制作,还是在发行放映环节中,具有前瞻性的预算控制能将潜在的风险降到最低。科学的财政预算控制,可以使电影公司及时地更正投资决策,避免严重的资金亏损。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是中国电影产业经营者们较为明智的选择。

(五)注重品牌,在创新中培养与升级

“品牌是体现商品(或服务)个性和消费者认同感,象征生产经营者的信誉,被用来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名称、标志、包装等符号的组合。”[7]一个企业的品牌与其资本运作的成败与否关系甚大。米高梅在负债近50亿美元的情况下,依然能成功地进行资产重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米高梅自身强大的品牌价值。从当前全球的电影市场来看,品牌的竞争是电影产业竞争中的重头戏,谁能在品牌上取得优势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胜利。中国电影产业经营者们应注重品牌,在创新中培养与升级自身的品牌力量与价值。

(六)审时度势,灵活掌握国家政策法规

在关键时刻,米高梅巧妙运用美国《破产法》第11章,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显然,适时的法规援助对于米高梅的重组成功至关重要。其实,我国在2007年6月1日也颁布了《破产法》,该法引进了国际上在破产法领域普遍的制度――重整制度。尽管这套《破产法》在国内已经颁布了3年多的时间,但实际上能灵活掌握这一国际重整惯例的企业并不多,许多国内企业一碰到经营困难的时候,要么直接委曲求全尽可能出让自己的大部分利益,求外援渡过难关;要么选择直接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于电影产业具有巨大的投资风险,其经营者们应当灵活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审时度势,适时地求诸法规援助,以便在摆脱困境的同时,尽可能少地出让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 [美]斯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M].上海:三联书店,1983.

[2] 黄凯,林辉.“资本运作”与“战略导向”型企业的控制模式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2002(07).

[3] 杨林.米高梅宣布破产[N].新京报,2010-11-05(A38).

[4] 资本改变中国电影格局[J].三联生活周刊,2011(01).

[5] 黄式宪.中国电影产业链的重构及其潜在危机[J].现代传播,2005(06).

[6] 张江艺.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待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J].电影艺术,2005(01).

[7] 韩光军.品牌策划[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 沈艾娥(1979― ),女,湖北荆门人,四川大学博士,绵阳师范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文化与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