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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崇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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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具有极为悠久的用玉传统,现代考古资料证明,至迟到新石器时代,玉已经进入了先民的生活,而且逐渐被赋予了诸多特殊的含义,原始文明时代中国玉文化的曙光到处闪耀即为例证。伴随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玉更超越其自然属性,被人为披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神秘外衣,“抽绎玉之属性,赋以哲学思想而道德化;排列玉之形制,赋以阴阳思想而宗教化;比较玉之尺度,赋以爵位等级而政治化。”[1]玉器与政治、宗教、道德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着特殊的地位,造成了深刻的影响,祭祀朝聘、礼仪大典,莫不以玉为上品,个人也常以玉作为佩饰,作为信物。可以说,玉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品质,在缔造中华民族文化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从先秦用玉观念可以窥视到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审美观,以及对精神文明的追求。

一、玉的审美价值

玉因天然之美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类对玉的崇拜,产生于对美感追求的过程当中,始于旧石器时代,原始先民在打磨石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玉质地细密、色彩淡雅、光泽怡人的特点,《说文•玉部》曰:“玉,石之美者。”《论衡•累害》云:“夫采玉者,破石拔玉。”可见,玉本为石,但又比石美,为石之精髓。爱美之心人固有之,这种天然“美石”当然也毫不例外为古人所追求和喜爱。在以美石为玉的概念中,美是决定性的因素。但人们并不满足于玉的天然之美,通过认真选择玉材,精细雕刻,制成各种形态的玉器。四五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已能制作比较精致的玉器,如玉环、玉龙、玉镯、玉珠、玉璧、玉鸟等,这些玉器最初像海贝、兽牙一样作为佩带装饰物,它在不断满足着人们对美追求的同时,也拉开了中国玉文化的序幕。[2]

“山岳之精英,人文之精美”,一语道出了人们喜玉、崇玉的缘由,也全面概括了玉(玉器)之美的主要体现:一方面表现在颜色、质地等方面的自然之美。玉最初就是因物理属性表现出的美而为人们所发现、所喜爱,没有统一的识别标准。进入夏商以后,只有具备坚韧的质地、晶润的光泽、绚丽的色彩、致密而透明的组织、舒畅致远声音的美石,才被认为是玉。玉吸纳天地日月山川之精华,凝聚各种美质,为人间至宝。另一方面表现在玉被附加了道德、政治、礼俗、权力、贵贱、宗教、财富、价值等社会诸因素后体现出的人文美。玉的人文美和材质美完美结合在一起,将玉推上了神圣的地位,形成了中华民族灿烂的玉文化。

二、玉的政治化

玉是标志政治等级制度的重要器物,被作为是财富、权力、地位、身份的象征。玉器使用的等级观念体现在祭祀、典礼、军事、朝聘、丧葬、服饰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玉因难得和稀有而成为财富的象征。人常说,“金有价,而玉无价”。《准南子•览冥训》曰:“譬如随侯之珠,和氏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成语“价值连城”的产生就与“和氏璧”有关,秦昭王愿以十五座城池来易“和氏璧”,蔺相如冒死力争,可见其价值何等之高。李斯在《谏逐客书》中称秦始皇拥有“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夜光之璧”、“宛珠之簪”、“傅玑之珥”等价值连城的珍贵玉器。战国时期,玉还曾直接作为货币而流通于市场,即《管子》所谓“珠玉为上币”。

玉器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阶级对立的出现,玉器的使用要符合各种典章制度的规定。《周礼•考工记》说:“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九寸的璧琮只有天子才有权拥有。祭祀天地、诸侯会同、觐见时,诸侯执玉的规格、形制等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周礼•春官•大宗伯》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璧。”《周礼•玉人》云:“镇圭尺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五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用六种玉器表示爵位等级,并有严格的大小规定。在礼仪朝聘、军事发兵方面,《周礼•冬官•考工记》规定:“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九寸,……诸侯以聘女。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頫聘,牙璋中璋七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在服饰方面,《礼记•玉藻》云:“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在丧葬制度上,玉琀也因死者身份地位高低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春秋公羊传》记载:“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不同身份地位,使用玉器的大小不同,天子用尺寸最大的玉器,诸侯、大夫、士则依次递减。[3]

三、玉的道德化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动荡,礼崩乐坏,周王朝的统治渐趋衰微。儒家学派因此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治国主张,而欲治国平天下,须先修身齐家,并将由来已久的“君子比德于玉”的观念进一步发挥,具体阐明玉有“十一德”、“九德”、“七德”等,以规范“君子”的行为举止,君子要按照“玉德”标准,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信条,才能达到“修身”的目的,进而“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玉逐渐被道德化,以新的文化内涵呈现于人们面前,成为高尚德行的象征。先秦时期,玉有“十一德”、“九德”、“七德”之说,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玉有“五德”。《礼记•聘义》:“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智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队,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以玉或玉器喻仁、智、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等“十一德”,集伦理道德观念之大成。

无论玉有几“德”,将玉道德化的目的不外乎有两点:一是贵族统治阶级自比于玉,标榜自己象玉一样是有“德”之人,是理所当然的享有统治权,拥有尊贵的地位,玉成了显示贵族高贵身份的标记。《后汉书•舆服志》云:“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上有钹,贵贱有殊,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二是玉被看作是正人君子规范道德、约束行为的标志。正人君子将玉之精美坚洁,喻为他们对理想道德最高境界的追求。在“君子”的心目中,玉是高贵、纯洁的象征,代表着人的高尚品格。因此,“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如安徽长丰杨公墓出土的龙风佩,双龙双凤佩、独龙佩,安徽寿县蔡候墓出土的一副由玉环、玉管、玉龙等2l件玉器组成的玉组佩等等,这些都是“章德”的实物体现,把自己对美德的追求从玉器的造型、纹饰等方面体现出来,使“美德”与美玉完美结合起来,显示自我美德的与众不同。“君子”从头到脚佩挂玉饰(玉组佩),还有一定的礼仪规范,一举一动都与玉密切相联。《礼记•玉藻》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征角,右官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然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君子佩玉于身,形影不离,《礼记•曲礼》称:“君子于玉比德,故恒佩玉,明身恒有德也。”玉成为君子的化身和代表,美德的代名词。当然,琢磨精细,形制规整,形象生动的玉器、玉组佩也是审美观的表现。

玉因独具特色的“美德”,广泛的应用于祭祀、宴飨、朝聘,乃至普通的交往、服饰等一切社会活动之中。而“玉德”中应用最广泛的是“信”德。在古代政治生活中,玉(玉器)是重要的信物。《周礼•地官•掌节》曰:“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玉节”是掌权的凭信,从秦代起,“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 玉”。在 古 代 军 事 生 活 中,用 来 调 兵 遣 将 的“琥”、“璋”、“瑞”等玉器就是最典型的信物,《说文解字•玉部》云:“琥,发兵瑞玉。”《周礼•春官•宗伯》云:“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瑞”,《左传•哀公十四年》云:“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杜预注:“瑞,符节,以发兵。”

在日常交往中,玉晶莹又剔透,刚硬而柔和,具有纯洁和坚贞的含义,故又常常用来比喻高尚纯洁的友谊、爱情,雕刻精美的玉器常用来馈赠友人或情人。《诗经•秦风•渭阳》云:“何以赠之?琼瑰玉佩。”《诗经•卫风•木瓜》中也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佩玖”、“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之类的诗句。人文内涵丰富的玉器成为比赋道德品质的有形之物,原始粗朴的玉崇拜观念上升成为理性的玉文化思想。

四、玉的宗教化

中国玉器一开始,就带有神秘的宗教色彩。原始人类在超现实观念的驱使下,相信万物有灵,神灵既可赐福也可以降灾,为得到神灵的保佑,趋吉避凶,原始人类祭祀祖先,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河流,一切都被涂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色彩。《说文解字注》称:“以玉事神”,为巫,巫以玉通神,神通过玉来传达自己的意志给巫。玉成为巫礼神和神传达意志给巫的媒介工具,玉在巫神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先秦时期的重大祭祀活动都离不开“玉”。国学大师王国维认为“礼”字为“二玉在器之形”[4],为“以玉事神”,即说明礼字的原意指“以玉通神”这种神圣的祭祀活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以玉的颜色和形制,配合阴阳五行之说,从而产生了祭祀天地四方的礼器。《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祭祀神灵的礼器在造形、纹饰等方面也应与宗教崇拜物相象,郑玄对上面引文的注释说:“礼神者必像其类:璧圜像天,琮八方像地;圭锐像春物初生;半圭日璋,像夏物半死;琥猛像秋严;半璧日璜,像冬闲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可见玉在宗教祭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五、丧葬用玉

玉无以伦比的审美价值,玉的政治化、道德化以及宗教化趋势,不仅系统体现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也深刻影响了人们的丧葬理念与习俗,表达了视死如生的基本理念。从现代考古发掘来看,先秦时期的丧葬习俗中已经大量使用玉器,就其用途来看,可以分为陪葬用玉和殓葬用玉两类。陪葬用玉指死者生前所喜爱所拥有的以及代表自己身份地位的玉器,死后用来陪葬。用玉陪葬,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当时人们相信灵魂的存在,人死后要把死者生前的现实社会移植到丧葬中去,再现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死者生前的物品要作为随葬品用于陪葬,体现死者身份、地位、财富及德性的玉器当然也不例外用于陪葬。在江南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和东北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的大型墓葬,都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陪葬玉器。河南安阳殷墟商代晚期妇好墓一座墓就出土陪葬玉器达到755件。《周礼•春官•典瑞》曰:“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殓尸。”西周时期,许多公侯墓也出土了丰富的随葬玉器。《墨子•节丧》云:“诸侯死者虚府库,然后金玉珠玑比其身。”用玉陪葬达到了极其奢侈的程度。春秋战国时期,比德于玉的“仁人君子”在死后更是将生前朝夕随身的玉佩饰陪葬。说明用玉陪葬在先秦时期极其兴盛。陪葬用玉实际也是其政治化和道德化的体现。殓葬用玉是指丧葬时那些专门为殓尸而制造的玉器。古人认为人死升天,升天之时需要形有其身,尸体要长期保存,而以玉护身能使尸体为之不朽,因而产生了专为殓葬制作的玉器。先秦时期,殓葬用玉主要包括玉衣、玉琀、握玉和九窍玉四种。

在西周时期就有用玉片遮盖死者面部的习俗,20世纪90年代,河南虢国墓地就出土了1套西周时期最为完备的“缀玉面罩”,由五组不同形制的玉片制成眉、目、耳、口、鼻,覆盖于墓主人的面部,在其面部周围还散布着数十片呈几何形状边缘穿孔的玉片。[5]“缀玉面罩”后来发展到全身,称为玉衣。《吕氏春秋•孟冬•节丧》曰:“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鳞施”即“玉衣”,言玉衣片状似鱼鳞施于死者身上。以玉衣殓尸的葬俗始见于春秋战国时期,1954年至1955年,在洛阳中州发掘的春秋战国墓葬中,尸体面部有带孔的玉片,按五官的位置排列,尸体上也有玉片。1999年破获的邯郸战国赵王陵被盗案中,追缴的文物有方形玉片155件,圆形玉片5件,三角形玉片l件,碎玉片66件,每枚玉片均有几个穿孔,这与西汉墓葬出土的玉衣片相似,经专家鉴定,为迄今发现最早的玉衣。

“玉琀”或作“玉唅”,也称 “含玉”,是死者含在口中的葬玉。它是“口含”的一种,口含之物还包括珠、贝、米、钱币等;“玉琀”不同与汉代盛行的“九窍玉”之一的口塞。“口塞”只是将一部分塞入口中,口外还留有一部分,而玉琀则全部含在口中。《说文解字•玉部》:“琀,送死口内玉也。”《公羊传》文王五年:“含者何?口实也。”注曰“: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含玉”除了希冀以玉石质坚的特性来保护尸体不腐的良好愿望之外,另一个目的是不愿死者空口,使死者在阴间能继续享受饮食的乐趣。作为口含的玉蝉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商代至战国墓葬中常有出土。1953年发掘的安阳大司空村商代墓葬中发现2件玉蝉,河南洛阳中州816号西周墓也发现1件玉蝉。蝉入土能生活,出土又能羽化,蝉形玉琀喻示死人能像蝉一样可以重生,借蝉的生理习性寓死者之灵魂还可以开始新生命,这也就是蝉形玉琀流行的原因。

握玉,是死者握在手中的玉器。《释名•释丧制》释云:“握,以物在尸手中,使握之也。”含玉是不愿死者“空口而去”,那么,握玉就是古人不愿死者“空手而去”,而要握着财富及权力。根据考古发现,商代以前,“握”多是兽牙或贝;周代以后,握主要为玉石器物;西周时期,已经大量出现专用于送葬的“握”。春秋战国时期,玉握的形制以扁平长条形和圆柱、棱柱形玉石器为主,而以圆柱形玉、石握最为常见。

“九窍玉”,堵塞或遮盖在死者身上九窍孔的9件玉器。九窍孔即眼2,鼻2,耳2,口1,1,生殖器1。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出土过耳塞、鼻塞和塞等大量的玉石塞,如1995年咸阳塔尔坡战国秦墓群出土圆柱状玉塞17件,这些玉塞均一头小,一头大。先秦时期,没有整套九窍塞出土,整套的九窍玉则见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中。关于玉窍塞的作用,晋葛洪《抱扑子》云:“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是防止人体内的“精气”由九窍逸出,以达到尸骨不腐的目的。

总而言之,玉崇拜自人类识别美石以后便逐渐产生,先秦时期,人们已深得玉的精髓,赋予玉以丰富的人文内涵,使玉超越自然属性,与人文精神紧密融合在一起,广泛地用于社会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生活中。对玉的这一崇拜趋势与理念,不仅使玉器的雕刻制作艺术和玉文化内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且深刻影响了后世玉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