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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岂容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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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足球》报因刊发《“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被中国足协严厉斥责为“假新闻”,从而剥夺了该报采访足协组织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报道权。这一事件顿时掀起轩然大波,媒体非常关注这一事件,网上讨论更是热闹非凡。新闻界、法律界多数人士对《足球》报持同情的立场,不少媒体甚至指责足协的“封杀令”是违宪违法。

中国足协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一级组织,同时又作为社团法人,是不是有这样的权力“封杀”一家媒体的报道权;这一举动是不是违宪违法;足协是不是在借题发挥、小题大作甚或“公报私仇”――因为《足球》报十多年来对足协的任何举措一般都采取了批评的立场,双方结怨甚深;此举是不是足协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其他媒体?当然,这些问题不是不可以从多个层面探讨、批判、反驳,但是,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不少讨论都只是注重了事物的外延部分,而忽略或者故意对事物的内涵视而不见,即对《足球》报这篇报道本身的真伪轻轻放过,对中国足协所希望鞭挞的假新闻现象轻描淡写,而这恰恰是这一事件的本质所在,意义所在。不认识到这一点,就是对新闻的生命――真实性,缺乏足够严肃的态度。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受众对文化娱乐体育新闻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但正如同商品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所产生的副产品――假货泛滥,体育报道中的假新闻可谓屡禁不绝,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人们常说,假的就是假的,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但体育假新闻有时还真得像真的似的,正如电影《西蒙尼》中的一句台词“今天,人们造假的能力已经超过人们辨别真假的能力。”假新闻误导受众,对其危害性,我们不能不保持清醒的认识,并必须对此进行坚决的斗争。

可以说,近年来的足球新闻界,是假新闻的重灾区之一。《新周刊》曾出专题《病态传媒》,评出2001年“假新闻最字榜”,其中涉及体育新闻的竟有数条。如:“最因文附会假新闻”(徐根宝要跳黄浦江),“最无中生有假新闻”(《南方体育》称,重庆隆鑫队夺足协杯是“为响应西部大开发而提前内定”,后该报道歉),“最得不偿失假新闻”(《球报》发表《伦蒂尼是“同性恋”实德改变主意坚决不要》一文,后查实此事纯属无稽之谈)等等。而据2002年第7期《新闻记者》杂志统计,韩日世界杯期间中国媒体水准大失,失实新闻达8条之多。随手可以举出不少:央视禁播米卢广告、中国国家队发生内讧、米卢翻译小虞赚100万、范志毅与郝海东打架、哥斯达黎加国脚步万乔普服用兴奋剂、米卢选定接班人、执法意韩之战的厄瓜多尔主裁判被枪杀……需要指出的是,这不是个别媒体的“杰作”,而是群发性的状况。

体育报道中的假新闻,就如同体育比赛中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存在的假球黑哨所造成的危害一样,正在败坏媒体的公正性、严肃性甚至党性。

那么,体育新闻尤其是足球方面的报道,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假新闻呢?我们不妨来一番追本溯源,激浊扬清。

其一,体育假新闻缘于受众需求大偏爱强

受众喜爱体育新闻,渴望了解赛场风云变幻,了解赛事幕后新闻,了解明星的婚恋家庭、业余生活等等,那种看到几条体育简讯便如获至宝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体育运动项目甚多,少说也有上百种。但绝大多数项目鲜有人问津,成为“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比如,中国受众关注的主要是足球、网球、围棋、乒乓等少数项目,而其中足球分量最重,最受关注。一场重要的足球赛,中国电视观众数以亿计。国外受众似乎也是这样。有统计称,体育迷中热爱足球的要占80%,剩下的5%喜欢网球、5%喜欢体操、5%喜欢田径,其他项目加起来才有5%。对受众如此之大的需求量,如此强烈的偏好,媒体往往不是加以科学引导而是一味大力迎合,这无疑就带来了极大的副作用。因为这些项目真新闻实在有限,镜头始终对着明星,对着比赛,颠来倒去就是那些“老面孔”,难以满足受众需求,于是假新闻就有机可乘。可以说,这种状况正是那些有轰动效应的假新闻屡屡出世的“催生婆”。媒体的正确对策是:挖掘报道深度,拓宽报道视野。要挖掘报道的深度,一方面是要关注赛场内的东西,加大报道的厚度;另一方面,更要关注赛场外的东西,通过饶有兴味的生活情趣、为人处世,来立体地展示明星生活。但更重要的是对受众加以引导,通过媒体的深入采访,让冷门变成热门,让受众的体育赏析由少数几个项目变为百花齐放。围棋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这项看上去静态的竞技项目,由于媒体不断地报道,变得比较受人关注,像聂卫平在中日围棋擂台赛上“九连胜”的新闻,几乎家喻户晓,他也从一个普通的棋类冠军“升华”为某种意义上的“民族英雄”。

其二,体育假新闻缘于媒体竞争太激烈以致不择手段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媒体之间争夺市场份额、争夺广告业务量、争夺受众的大战空前惨烈。就版面或节目而言,有没有“卖点”至关重要,而体育新闻无疑是个“卖点”,因为体育是“和平年代的战争”。具体到中国国情,相对于其他领域,体育报道空间大、少、自由度高,上至国家体育总局,下到具体某场比赛、某个队员,只要是事实准确,即使批评得尖锐点也无大碍。现在,绝大多数报纸都设有专门的体育版,且容量不断扩张;电视有专门的体育频道;专业体育媒体,如《体坛周报》、《足球》报等更是以报道体育为天职,发行量逾百万份。媒体为了吸引受众,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自然要对这个“卖点”大力包装,全力扶持,大肆炒作。当实在没有多少干货可“炒”时,假新闻就粉墨登场了。而且,一些媒体负责人明知有些新闻来源有点“悬”、吃不准没把握时,为了赶时间抢新闻,往往不加核实就匆忙发表了,他们的这种行为置新闻报道的起码规矩都不顾了。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为了竞争的需要,不惜炮制假新闻,炒作不实新闻,最终吃亏的还是造假媒体的本身。当某些媒体因为老是刊发假新闻而没有好的口碑、失去公信力时,受众必定会将它抛弃,成为“滞销品”,哪来的实力去参与竞争呢?任何情况下,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都是第一位的。

其三,体育假新闻缘于记者压力太大难以自持

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中国足球队一次集训,训练场边围着一大群记者,“大炮”(摄像机、照相机)林立,挖空心思要搞报道。训练本身实在挖掘不出多少新闻,于是训练场上某一细节、某一动作都被夸大炒作,如果还是不能满足所在媒体的要求,那就要开始编了。有人就根据因特网上的东西你抄我,我抄你,这些消息往往鱼目混珠,真假难辨;更有甚者,干脆就是捕风捉影凭空臆想。体育记者,尤其是跑足球的记者,来自媒体和受众两方面的压力实在太大。这在客观上动摇了某些记者的职业操守,导致假新闻频繁出笼。

假新闻之风如此猛烈,难怪央视《足球之夜》在欧洲做一期采访节目时,欧洲的一位同行对着镜头有如此的评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就好像是吃钱的,永远没有被填满的一天。当机器没有吃的东西的时候,记者和编辑们就要到网站什么的去找新闻,以完成采访的任务,所以就会有那么多的假新闻。”他中肯的分析值得我们深思。压力人人会有,体育记者压力大,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无论如何,职业操守是至关重要的。不能因为压力大,就可以违背做记者的原则。“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原则的底线是不容突破的。人家的信息大可以实行“拿来主义”,作为线索,跟踪采访,但必须去伪存真,报道真实新鲜的新闻,而绝不能弄虚作假搞“客里空”。

总而言之,“供需不平衡”也好,媒体争夺激烈也好,记者压力大也罢,最终不能成为制造假新闻的借口和理由。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事业的生命所系,是取信于民的力量所在,也是媒体形成自己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基础。从根本上来讲,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第一性;反映事实的新闻报道则是第二性的。两者决不能颠倒。

根据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基本原理,新闻传播必须真实,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1、传受双方都要求新闻传播的全过程实事求是,不增添任何附加成分;2、新闻传播基本规律指出,只有通过真实丰富的新闻报道,才能实现新闻传播的使命;3、如实报道新闻,是实事求是认识路线在新闻传播中的运用,也是这一科学方法论对新闻工作者的要求。

在具体新闻实践中,必须把握事实真实、总体真实以及通过事实的真实报道提示该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本质。当年列宁曾多次强调,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如实报道我们的错误和缺点,依然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原则。他还说,真实性不应当作它该为谁服务而变化;可以组织好对事实的选择,但必须做到事实完整的真实。同志更是明确地指出:“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坦率地指出新闻工作的阶级性和党性原则,因为我们新闻工作的阶级性和党性同新闻的真实性是一致的。”

我们想,认真审视体育假新闻现象,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除了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加强自身的修养和自律外,还必须建立操作性强的、有章可循的惩戒机制或行业约束机制。谁制造了假新闻,就要让他在行业内失去诚信,丢掉饭碗。并且,用曝光方式让制假者受到舆论法庭的审判,从而形成一种给予造假者、责任人舆论压力惩处的制度。这实际上就是假新闻的预警、惩戒机制,是悬在新闻工作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这样,才能真正堵住假新闻的源头,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