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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非遗”整体性保护文化环境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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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要求,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现实呼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是一个世代绵延的文化传承过程,其活态流变性的基本特性,决定了今天我们的保护不仅仅是静态凝固的保护,而是为了发展的整体性关注和保护。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社会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作用重大。它不仅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广阔的存在与发展空间,而且能使社会公众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提高其保护参与意识,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保护和承担保护职责的文化自觉,最终筑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为。

文化环境是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环境是指在特定的时空中存在的,能够体现或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各种文化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物质形态、制度形态、观念形态、活动形态和心理行为形态五种表现形式。它由文化的方方面面在人的内在心理和外在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而产生。文化环境的熏陶功能、教育导向功能、社会辐射功能、凝聚功能和娱乐调节功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发挥着其他几方面难以企及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文化环境的构建

一、重视物质形态文化环境的创建

物质形态文化环境是指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一切物质条件的总和。一是指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物而表现出的文化,它包括大多具备收集、记录、整理、保存、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功能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的物质条件。二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在物质产品中的文化,如民族民间工艺用品、邮政纪念封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有鉴于此,高度重视物质形态文化环境的创建十分必要。

首先,加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化馆和研究基地的建设。一方面博物馆等上述机构应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记录建档工作,这是构建物质形态文化环境的先决条件和基础。通过普查工作深入了解、挖掘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其进行记录归档。由于非物质文化具有很强的“生命性”和“活态性”,不像有形文化那样是静止不变的,因此,对它的记录和保存不能仅仅采取单一的文字记录方式,而是应采取录音、录像、拍照、文字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全面、视听结合的立体记录。在此基础上利用数据仓储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确认、归类、整序、组织研究等,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系统有效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信息和资料的保存。另一方面就是要定期或长期在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种形式的陈列展示。如,图书馆可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架,提供丰富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献信息资料;也可利用自身的资源和功能优势,宣传和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知识,如专题图片展览、声像展览等。博物馆等机构则可提供专门的展览中心,陈列展示与非物质文化相关的物品和声像资料,并可依托馆藏的有形物品,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技艺、习俗礼仪等过程进行充分展示。各地的博物馆、文化馆等还可邀请当地的民间艺术、民间技艺的传人、大师等来馆展示他们的技艺、绝活等。多种场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陈列展示能大大增加社会民众接触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会,在无形中提高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关注程度,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多样化的展示空间。

其次,国家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2004至2006年,我国财政每年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2000万元。为加强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2006年国家财政支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经费4000万元,并拨付各地,再由各地安排保护工作专项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国家与地方财政的投入与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这样做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物质投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再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在物质产品中的文化建设。为了不断提高广大民众主动参与保护和承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的文化自觉,一切与文化相关的机构如旅游、邮政等等部门必须要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意识,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在物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通过生产物质文化产品如邮票、旅游册、文化工艺品、玩教具等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在物质产品中的文化环境。

二、着力制度形态文化环境的建设

制度形态文化环境主要指为了满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需要而建立的各种典章制度和法则及固定的体制所体现的文化。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组织机构、管理机制、政策法规、决策规划、行为规范、公约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等制度。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能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纠正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惩处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径,规范广大人民群众的行为和作风,保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正常运行,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系统。

如何着力制度形态文化环境的建设呢?我们认为,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这是从制度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路径。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先后出台颁布了一系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法规及文件,如,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对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等作了明确要求。随后,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决定设立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紧接着,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又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这对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保护传承人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其次,国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管理机制和传承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门类广的工作,在保护工作中,我们既要充分发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要组织专家委员会以及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开展旨在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方式及保护的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等重大实践问题和基础理论的研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参考。另外,一些地区也要尽快制定和建立保护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规和保护工作机制,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力求观念形态文化环境的营造

观念形态的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主导和制约着非物质文化的,包含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信念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物质载体、精神沟通的手段,如各种书籍著作、文学艺术作品及信息化时代下的网络语言等。书籍、文学艺术作品、网络语言以其存在的广泛性能在很大范围内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传递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良好的观念形态的文化环境不仅能随时增进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泛了解,更能有效传递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确观念。

良好的观念形态文化环境的形成有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也有一个培育、创造、发展的过程,它要经过不断锤炼,不断培育,才能在文化传承中得到升华。创设良好的观念形态的文化环境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现:第一,利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书籍著作传播正确的观念导向。书籍具有较强的知识权威性,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著作或在相关书籍中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能让人们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接受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知识,其中所传达的思想和理念也能帮助人们形成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确观念。第二,利用形式丰富的文学艺术作品多角度多样化地表现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故事、小说、舞蹈、美术、戏剧、影视等多种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能在潜移默化、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传递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和观念,促使人们在艺术形式的陶冶和影响下不知不觉中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因此,鼓励、支持、倡导不断创作反映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是创设良好观念形态文化环境的重要途径。第三,发挥网络语言的独特功能,从观念形态层面上构建良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文化环境。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网络语言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型的传递信息以及交流与沟通的手段,且在功能方面具有高效性、快捷性、广泛性等特点。利用网络搭建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平台,建立、规范和完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网站,采用网络论坛等形式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展开广泛的交流与沟通等均能发挥网络语言在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独特功能。如,通过解说文字、静态图像、三维动画以及其他相关视频等形式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也可通过设立相关网站等形式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应内容实现网上和远程访问;还可在数字博物馆中利用先进的虚拟现实技术来打造一个生动逼真的三维虚拟环境,让观众与馆藏品之间实现互动。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平台的构建不仅为广大的社会公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随时可接触的环境和互动形式,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拓了广阔的表现空间和多元化形式。

四、强化活动形态文化环境的创设

活动形态的文化环境主要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或为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进行的各种展览、巡游、演出、比赛、论坛等等活动。以活动形式存在的文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能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同时,也能给传承人展示技艺、传授技艺和交流的机会与空间。如,中国木版年画展、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精品展、中国传统纺织技艺展、中国皮影精品展、中国木偶精品展、“光明来自东方造纸、印刷与保护”展以及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展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览活动,既能体现民间艺人巧夺天工的技艺、奇思妙想的灵感,又能从多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我国民族文化深厚的内涵,帮助人民群众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又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珍稀剧种展演活动,从全国各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珍稀传统戏剧项目中精选文化内涵丰富、演员演出技巧出众、剧种和剧目富有特色的珍稀剧种,社会公众能在那里欣赏到我国目前优秀的珍稀和濒危剧种,进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如,举办为探讨和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课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的设立及保护模式问题”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讲座活动,既能使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也能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寻一条科学的、健康持续的发展道路。总之,通过各种展览、巡游、演出、比赛、论坛等活动,借助各种活动的特殊魅力和教育所起的作用,能对社会公众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生活方式等方面产生直接的或潜移默化的影响,能使他们受到哲理的启迪、心灵的感悟、情操的熏陶,从而提高他们辨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

创设良好的活动形态的文化环境,首先,各级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各种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活动,并加大媒体对其的宣传、展现力度,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吸引人们的关注和参与。其次,还可依托民族和社区的传统风俗习惯和节庆礼仪活动进行宣传。由于其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十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更应加大保护和支持力度,保障活动得以延续和流传。

五、加大心理行为形态文化环境的构建

心理行为形态的文化环境侧重指人们心理层面上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保护意识,以及由此引发的行为习惯等。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缺乏人们正确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及文化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难以得到保存、积累和发展。教育既是文化得以保存的工具,也是文化传递的工具,因此,教育能使一代又一代人经济而高效地获取自己的民族文化,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继承和发展。不仅如此,教育能对个体心理、行为的形成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良好的心理行为形态的文化环境创设,教育是关键。

发挥教育在构建心理行为形态文化环境方面的作用主要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要通过教育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意识。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目标,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教育内容,能有效系统地帮助人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认识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民族文化传承、对保存民族文化的完整性与丰富性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进而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养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行为。其次,要通过教育培养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感认同。教育应关注人们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感。人们只有从情感态度上真正认同并喜爱民族的非物质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持续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因此,从教育目标的确立、教育内容的构建、教育方法的选择上都应充分考虑受教育者的情感因素,努力使其产生对我国非物质文化的积极情感。再次,要通过教育提高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很多表现形式与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对其的了解需要人们具备一定的文化感悟及艺术鉴赏、艺术表现能力。借助教育能有效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感悟理解能力及对其中所渗透的艺术形式的鉴赏、体验和表现能力,这样能使人们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显示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行为。

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曾提出,21世纪将是“文化自觉的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实现,世界各国包含经济、科技、制度、法律等许多方面都将迅速接轨,在诸多方面会出现很大的同一性,而各国的语言、文化艺术等因素将作为民族的最重要象征和标志。因此,在迎接经济全球化、科技现代化的同时,我们应该牢牢抓住这一非常宝贵的文化发展机遇,大大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构筑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以此推动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