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关于法院安全检查之管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关于法院安全检查之管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人民法院的审判越来越公开,越来越透明,审判过程中旁听人数越来越多,为了有效保证司法警察担当起维护整个审判法庭的秩序,并且要保证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的安全,因此对于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一、对安全检查的认识

安全检查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护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首先,安全检查是以预防为主的安全保卫措施,必须严密实施,才能发挥作用。进入审判场所的每一个人不可能都是违法犯罪分子,但在没通过安全检查之前又不能排除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中不存在违法犯罪分子。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所携带的物品不可能都有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但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确定所携带物品的性质。因此,安全检查尤显其必要性。其次,执行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这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不仅是代表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而且是人民法院权威性的一种重要体现。再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参加庭审活动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依法执行安全检查勤务,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干涉,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就是要将一切可能危及审判场所和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消除或控制。

二、安全检查的作用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为及时发现和清除不安全因素,预防有关危害审判活动问题的发生,依法运用一定的方式与方法,对有关人员物品进行的查看和监督活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是司法警察为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一项经常性和预防性工作,具有技术性强、涉及面广、规范细致等特点。一是通过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安全的对立面是危险与危害 ,危险或不安全隐患是导致危害发生的潜在因素。不进行安全检查,曾发生过许多血的教训。法院内施放爆炸物,当事人面容被强腐蚀性物品毁容;被告人脱逃、自伤自残,犯罪分子冲击法庭或威胁审判人员等,因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通过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二是通过安全检查,可以有效地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审判场所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审判活动能否正常进行。而审判场所的管理,则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特别是审判场所的出入口,更是司法警察安全检查的重点。因此,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及进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的阴谋,防止破坏活动和悲剧的发生。三是通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通过对审判场所的安全检查,能够确保审判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可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司法警察通过安全检查,能够维护审判场所秩序的稳定,保证庭审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审判效果和审判质量。

三、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的内容面广量大,从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角度出发,凡是容易或可引发安全问题的因素,都应当进行检查,根据安全检查对象的无限性和警力的有限性等特点,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坚持“突发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充分把握“点”与“面”的辩证关系,将安全检查的内容放在影响审判活动的人和物品等方面,以确保安全检查措施科学规范取得实效。因此,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做到(一)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高度警惕,警容严整,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两个人,安全检查工作量大时应适当增加警力。(二)执行安全检查任务的值勤警察要坚守岗位,对参加旁听人员有意刁难,要体现出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三)安全检查时设引导员和检测员两个基本工作岗位。引导员的主要工作是查验或登记受检查者证件,引导其进入安全检查门;检测员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安全检查门的人身安全检查和对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四)在检查前,应先提示被检查者掏出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以加快检测速度。在检查时,应让被检测者按顺序依次通过安检门,不要同时进入检测区,以免发生误报。(五)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六)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患者和醉酒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其他可能妨害庭审秩序的。(七)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对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四、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法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规范细致的工作,必须要在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司法警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下共同进行,充分相信和依靠司法警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工作实践,人民法院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检查对象有四种:

一是人身检查。司法警察对进入审判场所人员的人身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受检者携带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品进入审判场所,确保审判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受检者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通常有两种方法:仪器检查和人工检查。采用仪器检查时,由引导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物品,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报警的受检者,检测员应当令其重新过门检查或采用人工检查确保安全。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有女司法警察执行。人工检查分手持探测器检查和手工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人工检查的具体顺利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即从受检者前领起、至双户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背部、后腰部、裆部、双腿、脚部。进行手持探测器检查时,手持金属探测器移动要平衡、均速。其具体操作方法是检查人员站在受检者前右侧,按以下顺序进行:头部-右手-左手-胸部-腹部及身躯两侧-右腿-左腿。然后请受检者转身,再对受检者后身从上至下进行检查。进行手工检查时,应以“触压”为主,手的用力要适当、均匀。对检查有疑点的受检者,应进行询问。二是物品检查。为了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及危险品带入审判场所,对进入审判场所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审判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司法警察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时,对配有X射线探测设备的法院,应对所有箱包进行安全探测检查,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包检查,其方法主要是:看、听、摸、拆、掂、捏、闻、摇、敲、尝开等等。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夹层。对包(袋)等被检查物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弄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注意妥善放置。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品先进行控制再询问。检查完毕,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物品。

三是场所检查(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主要是在巡回法庭,在法院以外的公审等)。

四是车辆检查。对进入审判场所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司法警察所剩车辆也要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