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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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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调查思考作者:毛彩琳\刘月香 时间:20__-03-27 11:36:21 点击:186农民工,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后,解脱了土地束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农村中保留了土地和户籍,转移到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群体。双峰县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多,山地坡地多,靠土地收入致富困难,因此,外出务工的农民特多,这是我们的县情所在。近旬,我县经开区紧紧围绕全县开展“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并结合开发区实际,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就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调研活动。一、调研的内容(一)目前企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总数、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数、来源、结构(年龄、文化、技术)、特点和基本工作状况。 (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劳动就业状况:劳动就业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率、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2、收入分配状况:工作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情况,农民工平均年收入数、与城镇职工收入比,工资按月发放率、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 3、社会保障状况:参加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比率。 4、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主要从事哪些工种、安全操作条件、生活住宿条件等情况。 5、农民工精神文化权益状况:农民工思想状况及价值观念、参加企业文化生活情况、企业对农民工文化技术培训情况。

6、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情况:农民工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占总数的比例,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上各项中,重点调研了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职工社会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当前我县经开区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农民工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产生的。近年来,随着县经开区招商引资的力度大大加强,园区承载功能进一步完善,入园企业纷至沓来,并迅速发展壮大,农民工随之入园就业的增长速度每天上升,开发区成了全县吸纳农民工的重要集聚点。目前,从开发区内已生产的58家企业调查来看,农民工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有:

(一)人员规模庞大,行业分布集中 全区共有农民工1890多人,其中1500多人在工业园区内工作,占全区总人口的25%。由于开发区辖区内第三产业比较少,农民工基本集中在工业企业内就业。(二)青壮年龄居多,文化水平偏低

全区农民工的年龄构成一般在20—60岁,平均年龄在32—35岁,40岁以下30岁以上的占90%。平均受教育程度为9年,其中文化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占农民工的7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6%。35岁以上的务工人员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无职业技能者占41%。   (三)人员来源不一,男女结构比差大

农民工外出务工多为自发组织、无序流动。从就业方式看,经开区农民工来源呈如下特点:一是亲友和同乡介绍工作岗位,大约占75%;二是应聘寻找工作岗位,大约占25%;三是本乡本土人员最多,占总人数的89%;四是女性比例相对过少,占总人数的16%,其中男性主要从事铸造、车工、油漆、搬运和基建维修等脏、累、苦、险等体力劳动为主的工种,女性主要从事包装、罐装、清洁、绿化、炊事、电子原件制作、布料加工等轻体力工种。  三、我县经开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县经开区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存在如下特点:(一)就业保障:易进易出,工作及不稳定由于我县农民工由于总体文化程度不高、综合素质较低,对高层次就业岗位的选择余地较小,有句俗话叫“远走不如近爬”,所以,哪怕工资低一点,本县农民工都愿意留在本地就业,农民工供大于求。而经开区企业都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既没有国营企业、大型外资企业的高技术难度,更没有国营企业、大型外资企业所具备的完善的招聘用人制度,因此,这些企业的进入门槛低,农民工都以非正规就业途径为主,绝大多数从事临时工、承包工、劳务工等技术含量低、脏累苦险等工作,只有通过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工作,赢得企业老板对他工作的认可后,才可继续留用,所以企业招聘员工时,用人条件都比较低,一般只要身体健康,对应性别要求,并愿意接受预定的工价就可进入,但如果进入后表现不力,便随时可以辞退出去,或许自己想跳槽也可说走就走,不留后顾之忧。

(二)分配保障:收入普遍适中,工资拖欠难免 农民工的收入按工作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的差别,从400元至20__元不等,大部分月薪在700至900元之间,只有10%的农民工没达到最低工资水平,这种现象仅发生在砖厂对外县、外省来的农民工身上,同时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农民工薪资发放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从事临时工作,一般在完工后一次性发放,但可预支少量费用作生活费;二是从事相对固定的工作,如建筑行 业每月发放一部份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后再发放剩余部份;三是从事工厂工作,一般按月发放,但会以各种方式扣留一部分保证金。现在,明目张胆的拖欠工资的情况少了,但少量企业对拖欠已经习以为常了。企业主普遍反映,不压点工资在手上,农民工就会产生“这山望见那山高”的念头,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情不留人钱留人”。(三)社会保障:工伤保险不缺,其他待遇免谈县经开区95%以上的企业都为农民工加入了工伤保险,大大降低用工双方的安全风险,这中做法既利民工又利企业。但所有企业无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无医疗保险,也没有法定的假日加班工资,企保投入按自愿原则,经费由私人承担。农民工很少有劳动合同意识,大家不愿签,是因为觉得这样可来去自由。老板不愿签,是因为不愿承担责任。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参加保险,以降低企业成本,农民工想方设法拿到现钱,以达到工资落袋为安的目的。建筑行业大多由单位购买了商业性质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认为价低、方便、实惠。当然,我区几家大的规模企业如农友机械、国藩工矿、湘源科技都按劳动法签定了合同,用工制度比较规范。 (四)生活安全保障:饮食住宿无忧,安全生产加强经开区内由于本地农民工俱多,而且大多离家比较近或在城区租房,所以农民工吃住不成问题,再次各企业也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住宿房,方便员工留夜加班,配备了食堂,而且伙食条件都还可以。至于安全生产问题,政府部门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企业自身安全意识也逐步加强,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安全隐患大大降低,基本无危险事件发生。尤其是在生活安全保障上值得推介的好典型是农友机械有限公司为降低油漆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近旬投资30万元对上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喷漆改为烤漆,大大降低了油漆的挥发度,减少空气污染,尽可能保护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其次是福泰中药有限公司为清除在中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千方百计从大城市购进了价值上10万元的捕吸尘设备,为民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五)精神文化保障:培训工作起步,业余活动缺泛

在园区,规模企业的培训工作已起步,但效果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农民工担心受培训误了挣钱;二是经费投入不足,企业对培训积极性不高,送员工培训需花费一定数额的资金;三是我县培训机构发展缓慢,设施、场地、师资力量均严重不足,在生源上得不到政府的支持配合。由于经开区企业都是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主要精力花在创收赢利上,基本忽略了企业文化,很少有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更谈不上建立企业工会了。(六)争议处置保障:政府积极参与,协助双方调解经开区企业环境大体算好,很少有农民工与企业发生纠纷的事件发生。为防特殊情况发生,开发区设立了专门工作组处理企农矛盾。如就致科集团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上,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积极配合,主动与企业负责人联系协商,帮助农民工尽快追回应付工资。四、对企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对策与建议通过调研,就经开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现状看,本人认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主要涉及到三个主体:政府、企业(雇主)、农民工自身,现就三个主体提如下对策建议:(一)关于政府要做的: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调查结果显示,经开区农民工占了全区人口的26%,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群体,而实践证明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才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因此,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此呼吁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二)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措施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作到令行禁止。并出台对农民工公平友好对待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年度计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培训、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三)各级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集人、主持人,由相关部门、组织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措施。同时,尽快建立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公安、计生、建设、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服务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建立以总工会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 税务、计生、建设、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在机制运作中,相关部门间形成信息互动、事件案件互报、相关事情协商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工作力度,协作程度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奖惩体系。(四)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一是建立多向维权机制。法制部门要为农民工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点,并加强法律宣传力度,提供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管,还应对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用工单位出具支付工资能力的资金账务或抵押物后方可使用农民工;各级工会应建立职工帮扶中心、维权工作站,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帮扶救助、清理欠薪、职业介绍等服务。二是推行流动会籍制度。农民工凭各级地方总工会核发的新会员证到工作地工会办理会员资格转移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到哪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行业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二)关于企业(雇主)要做的:1、消除歧视思想,对农民工实行人性化管理。企业业主要正确认识农民工对企业发展的贡献与作用,从根本上消除歧视思想,给农民工必要的关爱与尊重。要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经常性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文娱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吸引农民工投身到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中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创建文明的工作环境。要积极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引导农民工树立“企业是我家”的主人翁意识,鼓励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积极参加企业管理。应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各企业依法为农民工工会拨付经费,使其充分发挥职能,积极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同所有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等。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积极开展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尝试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和老有所养问题。严格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拖欠、不扣留。坚持正确的用工时间制度,推行加班补助制。4、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企业有必要建立企业农民工常规培训机制,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对新从业农民工免费进行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使其掌握相应的劳动技能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合理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为农民工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环境保障。(三)关于农民工要做的:1、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意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需要农民工自身来维护,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自己知识水平低、工资收入低、社会地位也低,因此自卑心理特别严重,不太与外界交往,自我封闭,形成逆来顺受的习惯,遇到权益受损时,不敢站出来义正词严的指出和争回。因此要坚决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心,敢于同不正当的用工行为作斗争求公道,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树立学习理念,提高工作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化、信息化的社会,更体现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的重要性。在这就业竞争形势严峻的时代里,农民工因文化水平低下,竞争空间会更加缩小,由此要克服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克服玩牌赌博作为业余生活的恶习,而应积极进取,树立学习理念,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创造更大的就业空间条件,改善工作环境,增长工作收入。 3、增强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权益。现在,国家和地方都制订了许多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如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要及时上访、申诉,争取有效的援助,尽可能的及时挽救将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