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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主体协同行为分析与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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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协同创新是实现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和维持创新主体竞争优势的有效战略。文章在分析协同创新内涵、特性的基础上,运用博弈相关理论,对协同创新主体的协同行为以及收益效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影响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关键因素,从而为协同创新有序、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

Abstract: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s the important way to achiev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but also the effective strategy for innovative organizations to improve and maint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his article applies game theory to further analyze participation behaviors and incomes of innovative organiaztions, and summarizes the key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operation of collabotaitve innovation, so as to put forward revelation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llabotative innobation steadily.

关键词:协同创新;博弈;协同行为;影响因素

Key words: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game theory;collaborative behaviors;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5-0169-03

0 引言

随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组织在政府及自身发展需求的推动下,逐渐形成协同创新组织,旨在通过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资源整合、知识成果的转移、应用,产生“1+1+1>3”的协同效应。[1]然而由于协同创新是由多个不同的创新主体组成的协作性利益整体,不同主体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在缺乏有效、统一的集权式管理机制下,创新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往往会损害组织的整体利益,从而陷入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相互矛盾的困境,导致协同创新的整体绩效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此外,创新主体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个体的投资成本和合作努力程度难以清楚了解,导致协同创新难以有效开展。因此,如何根据协同创新的特性及博弈理论,建立恰当的博弈模型以剖析协同创新系统中不同创新主体的协同行为选择与收益效果大小,从而归纳总结影响协同创新主体协同行为选择的关键因素,对制定促进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协同创新的有效对策以及保障协同创新组织的有序、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协同创新的内涵与特性

协同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物理学家哈肯(H.Haken)所提出的,其在《协同学理论》一书中提出协同就是一个系统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由无序转向有序的现象。此后,协同的概念被其他学者们广泛引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彼得・葛洛根据协同的定义并结合创新理论进一步提出了协同创新的概念,其认为协同创新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目标。[2]VeronicaSerrano & Thomas Fischer(2007)认为协同创新意味着创新主体间知识、资源、行为、绩效的全面整合。[3]国内对协同创新的研究尽管起步较晚,然而学者们对协同创新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陈劲(2012)[4];李祖超(2012)[5]在总结提炼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协同创新的协同各方是一种相互合作关系,创新主体之间通过长期、稳定、互惠、共生的协作关系,实现协同主体间的双赢互动。

综合上述学者们对协同创新内涵的研究,可知一个健全的协同创新组织应该具备以下三个特性:

①目标协同。

协同创新作为一个动态的系统,要实现各创新主体长期、有效、稳定的合作,首先要求各个创新主体的目标及长期战略不冲突,创新主体尽管在各自的战略及目标上有所差异,却是互惠互益的,协同主体能够通过彼此之间的协同来制定、调整并最终实现目标。

②资源协同。

创新主体在协同过程中要实现“1+1+1>3”的协同效果,就必须打破组织间的壁垒,实现创新主体间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信息等创新资源的有效融合与合理利用。

③运营协同。

创新主体要达成协同创新的效果,除了要有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目标和资源作为基础外,还必须通过实际的运营过程来实现,运营过程是协同创新的具体行为表现,创新主体的协同行为直接影响着协同创新最终收益的大小以及协同创新发展的稳定性。

由此可见,协同创新并不是创新资源的简单叠加,也并非一般性的合作创新,而是各个创新主体间深入、默契、高效的协作,其要求不同背景的主体在不同层面实现多个要素之间的协调,协同领域随着合作的深入而不断扩大。创新绩效的实现是协同创新的终止点,也是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直接目的,各个创新主体都期望在协同创新过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在实际的协同过程中,由于各创新主体对自身表现的协同行为所导致的各种可能的最终收益并不完全了解,并且其他创新主体同时选择何种行动或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因此协同创新过程更是一个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过程。那么,在这个不完全信息博弈的过程中,各个创新主体应该做出何种选择?其他主体的选择对最终获得收益的大小有何影响?哪些因素将直接影响主体的行为选择?如何保证协同创新的有序稳定发展?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尝试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对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行为及收益效果做详细的分析,从而为创新主体在协同过程中协同行为的选择与协同组织的发展提供相应对策与建议。

2 创新主体协同行为博弈与影响因素分析

2.1 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

为了简化计算,假定在协同创新博弈过程中有两个创新主体作为参与人。

其中,创新主体可以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中介机构等任意部门。

①参与人:协同创新的两个主体i=1,2。

②行动:参与协同ai=1或不参与协同ai=0。

③战略:ai(ci)是从[c,c]到{0,1}的一个函数,其中0表示不参与合作,1表示参与合作。

④信息:

1)假如博弈双方均采取合作策略,假定协同创新总收益为R,其值与创新主体的参与情况有关。假如博弈双方都采取不参与协同的策略,则假定协同创新没有收益,即R=0。2)假设协同创新的总投资成本为T,其中主体1资源投入份额为e(0

⑤博弈模型的构建。

假设协同创新过程中,参与博弈的双方均采取参与协同策略。此时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协同效应,假设存在协同效应系数x(x>1),并且创新收益与x正相关。若协同创新主体在外界环境及参与协同过程中受到一种正反馈的激励,则存在激励因子θ(0

根据上述假设,参与人1与参与人2在协同n次后的双方支付矩阵见表1。

2.2 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假设,参与人1的收益函数为:

①若参与人1、参与人2均采取参与协同策略,则:

R11=eTP1P2x(1+θ)n-1-eTP1P2=eTP1P2[x(1+θ)n-1-1](1)

②若参与人1采取合作策略,参与人2采取不参与协同策略,则:

R21=eTP1(1-P2)[(1+θ)n-1-1] (2)

③若参与人1采取不合作策略,参与人2采取参与协同策略,则:

R31=(1-P1) P2kT (3)

④若参与人1和参与人2均采取不参与协同策略,则:

R41=0 (4)

由于该协同创新过程是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参与人的决策目标就是:在给定自己的选择类型,以及给定其他参与人的类型与战略选择之间关系的条件下,使得自己的期望效益最大化[6]。因此,该模型中参与人1选择参与协同的关键取决于选择参与协同时(P1=1)的期望收益与选择不参与协同时(P1=0)的期望收益之差ΔR。协同主体只有在选择参与协同获得的收益大于选择不参与协同获得的收益,协同才会进行。对于参与人1,选择参与协同策略,进行协同创新的条件是

由(5)可以看出,参与人选择协同的期望收益与选择不协同的期望收益之差ΔR与参与人的投资成本eT、协同效应系数x、激励因子θ、参与协同次数n成正相关关系。

对于参与人1:将上述各个式子联立,可得参与人1参与协同的条件为:

对上述参与人选择参与协同的条件进行分析,可得:

①当θ,n一定时,x越大,e就越小,若x越小,e则相对越大。协同效应系数x越大,表明创新主体之间的契合度越高,协同默契越好。此时,尽管创新主体所需投入资源不多,但通过协同创新所取得的收益却相对可观,因此,协同主体更愿意采取协同创新的方式。而当协同创新效应系数x较小时,说明创新主体间的契合度并不理想,未能有效发挥协同效应,此时若要实现协同创新则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与资源。

②当x,θ一定时,n越大,e则越小,反之e则越大。即随着合作次数n的增加,参与协同创新的主体之间契合度与信任度越高,减少了不必要的猜疑和冲突所导致的资源浪费,此时尽管资源投入份额并不大,然而双方之间表现出来的信任与默契能够大大发挥协同效应并提高创新效益,因此,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创新主体将会采取参与协同的方式。当合作次数较少时,主体间由于信任的缺失,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此时若要形成协同,则创新主体的双方都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此时如果协同创新并未能带来较大的收益,那么将难以吸引各个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到协同创新的网络当中。

③当x,n一定时,激励因子θ越大,投资份额越小,反之,投资份额越大。激励因子越大,表明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主动性与热情越高,此时创新主体各方由于受自身实力的限制所投入的资源尽管不多,然而创新主体却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并投入协同创新的活动中,以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与利用,因此,各创新主体依然能够从协同创新中得到可观的收益,创新主体仍将选择参与协同创新。反之,若激励因子较小,表明外界环境对协同创新的激励以及创新主体自身参与协同创新的动力不足,此时要实现协同创新则存在相当大的阻力。

2.3 影响因素

综上所述,尽管协同创新的形成由一定程度上有外界客观环境的作用,科学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以及政府政策制度的引导等等推动了协同创新组织的建立以及创新主体做出参与协同的选择,然而,从上述协同主体行为的博弈模型中可知,协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主要因素并非在于外界客观因素,而在于创新主体个体以及各个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协同程度,这方面因素才是影响协同创新最终收益以及协同情况的关键。在协同创新中,创新主体个体的协同意识越强,创新实力越雄厚,同时各个创新主体之间在文化、制度、知识技术上有良好的兼容性,沟通渠道顺畅、合作经历愉快、利益分配机制健全,这样的协同创新组织才能在未来即使动荡变化的环境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各个创新主体间也仍能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3 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关于创新主体协同行为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协同创新组织更好地运营与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导。

3.1 规范的协同机制并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协同创新不应局限于局部合作,应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协作机制。创新主体必须打破组织间的壁垒,通过目标、资源和运营等不同层面的协同,实现人才、资金、信息、设备等创新资源的充分共享与有效利用,最终实现“深度融合”。[6]此外,协同创新要求创新主体除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资源实力外,还应有一定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达到“有实力、有意愿、能协调”的要求。与此同时,协同创新组织应建立实时的沟通、协调机制与氛围,以对各创新主体的目标、资源和运营活动进行整体规划和协调,实现创新主体进行协同创新的目标。

3.2 改善协同方式以加强创新主体间合作程度

协同创新并非创新资源的简单叠加,更不是一次性的合作,协同的过程更是一个磨合过程,创新主体要实现有效的协同需要长期的积淀和培育,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创新主体应通过多次的协调合作,寻求稳定盟友,累积合作基础,逐步培养默契,逐步减少协同过程中的冲突与矛盾,以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与创新能力的提升。随着协同次数的增加,协同各方在协同过程中也将表现得更加理性,会更多地考虑组织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有利于实现协同创新的稳定、持续发展。

3.3 完善信息机制、评估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

协同创新除了创新主体个体的投入以及创新主体之间的协调、磨合之外,还需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快创新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创新资源市场的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成果评估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逐步培育一批合格的创新资源中介力量。完善的资源市场机制不仅能大大激励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积极性,更能为后续的收益分配提供的保障,从而大大提高了创新主体参与协同的动力与意愿[7]。

3.4 提高协同创新主体自身的综合实力

约束理论指出限制系统实现企业目标的因素并不是系统的全部资源,而是其中某些被称之为“瓶颈”的个别资源。协同创新作为一个系统或整体,其创新能力并不取决于最强的主体,相反,会受到能力最弱的主体的限制,即所谓的“瓶颈”资源,协同创新主体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各方面的制度与文化建设,达到与协同组织其他各方优势资源互补、知识创造、转移和应用能力的匹配,才能真正发挥协同创新的协同效应,并能不断吸引更多创新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协同创新的过程中来。

3.5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防范“搭便车”行为

在协同创新双方博弈过程中,创新主体的一方在协同过程中选择参与协同,另一方若选择不作为的方式,必将造成了部分创新资源的流失。这时,选择不作为的创新主体可能会产生“搭便车”行为或者乘机窃取参与协同的创新主体所创造的创新成果,导致协同创新组织损失部分创新收益,不利于协同创新的形成与长远发展,甚至会导致协同创新活动的终止。[8,9]因此,协同创新组织应该在协同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收益分享机制,以有效防范并控制科研创新收益的流失,从而保证参与协同的创新主体的利益并促进协同创新的稳定运行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熊励,孙友霞,蒋定福,刘文.协同创新研究综述――基于实现途径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1(14):15-18.

[2]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3]Veronica Serrano,Thomas Fischer.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ubiquitous systems[J].International manufacturing,2007(18):599-615.

[4]陈劲,阳银娟.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内涵[J].科学学研究,2012(2):161-164.

[5]李祖超,梁春晓.协同创新运行机制探析――基于高校创新主体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2(7):81-84.

[6]徐静,冯锋,张雷勇,杜宇能.我国产学研合作动力机制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7):74-79.

[7]李高扬,刘明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演化博弈模型及策略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4(3):197-203.

[8]何雪锋,酒莉莉,曾冰,等.基于主观博弈的高校“2011协同创新”共生稳定机制探析[J].科技与经济,2014(1):26-30.

[9]彭本红,周叶.企业协同创新中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态博弈与防范对策[J].管理评论,200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