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乐论》音乐美学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乐论》音乐美学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中国的古代乐论中阮籍的《乐论》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典籍,在阮籍的音乐观念中,既有儒家的思想,也受到道家的影响,所以可以说是援道入儒综合产物。正因为他的这种特色,所以既维护着传统的“乐止与礼义”的儒家音乐思想,又融入了道家的自然之音。本文就从阮籍“援道入儒”的音乐美学思想开始,具体解读《乐论》之儒道要义,并对正乐、淫乐之分做出探析。

关键词:乐论;阮籍;援道入儒;正乐;淫乐

魏晋时期政治格局的复杂使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中,但同时也因时局的改变解放了思想,从而涌现出大批的名士,创作出诸多经世不衰的经典论著,并摆脱了自汉代以来儒家思想的禁锢,在文化上出现了“百家争鸣”这一奇观。在传统的中国古代乐论中,认为这一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有两大主流,其中一脉以嵇康的《声无哀乐论》等,他们开始追寻音乐的内部规律及音乐的特殊性;另外一脉是以阮籍的《乐论》为代表的雅士文人,他们维护着“乐止与礼义”的儒家音乐思想传统。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形成了以《乐论》与《声无哀乐论》两篇论著为代表的对立比较鲜明的两种音乐美学思想。嵇康和阮籍两人同为“竹林七贤”(阮籍、嵇康、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和刘伶)成员,然其音乐思想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异,这是后世音乐理论家、文学家所关注的焦点。本文就以《乐论》为例重点分析阮籍的音乐观念。

一、“援道入儒”的音乐美学思想

《乐论》全篇围绕“刘子”与“阮先生”的问答维护正乐,贬斥淫声。在论述中巧妙地把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结合起来,但偏重于阐释音乐对于人的教化,乃致对社会政治的影响。

阮籍在《乐论》中对于“乐”做如下解释:“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故定天地八方之音,以迎阴阳八风之声;均黄钟中和之律,开群生万物之情气。故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而万物类,男女不易其所,君臣不犯其位,四海同其观,九州一其节;奏之圜丘而天神下,奏之方泽而地祗上,天地合其德,则万物合其生,刑赏不用而民自安矣。”①

这是阮籍对于“乐”的解释,其音乐思想与儒家的传统音乐思想有着共同之处,阮先生认为“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的“中和”之音是最理想的“正乐”。用音乐调和人的性情,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和睦相处、团结互爱正所谓“乐和民性”②。雅乐的简单里有着乾坤平易质朴,清淡的声音更加符合道家的无为之为,这种音乐对于自然的天成可以说是内在的附和,更加契合自然本身的律动。然而阮籍的音乐思想里面也不泛一种神秘性质:“奏之圜丘而天下神下,奏乐之方泽而地祗上,天地合其德,则万物合其生,刑赏不用而民自安矣。”指出“乐”的最高境界是“和”,正谓符合了“天地之体”得到“万物之性”的“和”乐,因此圣人调“中和”之律,以启发天地万物之气。阮籍的“天地之体,万物之性”思想体现了乐与自然的天然相通,存在于自然的整体之中,音乐和自然是互为敞开的,音乐遵循了自然之“道”自能呈现其之“大、气”之理。“中和”的声音是自然之乐其敞开的一种显现,这个乐之中有自然之大道,天地万物之灵气。

阮籍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反对“以悲为乐”的审美态度和思想倾向,主要承袭了儒家学派“中和”的音乐美学思想。同时其哲学思想也与老庄的“道”思想互通。老庄提倡“为无为”之事,阮籍以和万物之阴阳,应五行之气的音律合万物之“精气”。“和乐”顺乎自然之道,作“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之乐。阮籍音乐美学思想核心,是以快乐的情感体验为基础作使“阴阳和”之律吕,适“万物类”之音声。其音乐思想援道入儒,博取道家、儒家之所长,但最终没有逃脱礼乐教的功利目的。他在吸收传统儒家音乐思想的基础上,又将道家的自然美学观引入其音乐思想,是其超越前人之处。但在这种思想之上的神秘色彩是不足取之处。

二、《乐论》之儒道要义

《乐论》中言:“夫钟者,声之主也,县者,钟之制也;钟失其制,则声失其主。主制无常,则怪声并出,盛衰之代相及,古今之变若一……是以君子恶《大凌之歌》,憎《北里之舞》也。”②上文中的“大凌”源自《国语•周语(下)》:“细抑大凌,不容于耳,非和也”;而且《史记•殷本纪》里亦有“北里之舞”的文字。阮籍在此指二者均非“正乐”,维护“雅颂”之“正乐”,斥“郑卫”之淫声。用以论述儒家的“礼乐”思想。

正乐因为其“钟鼓所以节耳,羽旄所以制目。听之者不倾,视之者不衰,则移风移易”,③这正应和了儒家所倡导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音乐思想。而且“雅”、“颂”之乐所用乐器有规定,并对其产地、大小均有着严格的规定。“雅”、“颂”之乐是与神的对话,它用“善”以引之,用“和”以定之,坚守着适中才能长久④,使节奏和曲调婉转曲折合乎道,快慢缓急有常规。并且歌唱的内容丰富且合于理,故而常被帝王所用,为祭祀而鸣,是常人所不可得也。

“圣人”之所以“舞之蹈之”皆因它事而“屈形体”、“服心意”、“便所修”。用“钟鼓所以节耳,羽旄所以制目”的音乐活动,弥补自已的不足之处,在音乐舞蹈之中调和视觉与听觉,目的在于营造一个上下不争斗,忠义风气的社会。

在《乐论》中阮籍例举了汉哀帝废“乐府”,卫国大夫叔于奚欲用“繁缨”、“曲县”的实例来论述“礼”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制约作用在车马服饰、旗帜、房舍、饮食中的显现,“乐”的等级、章法在钟、磬、@、鼓、琴、瑟、歌、舞之中的敞开,在这种严格的“礼”、“乐”制度下才能格守尊卑,亲疏有序,正所谓“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

三、正乐、淫乐之辩

“雅乐”与“郑卫之音”相争由来已久,传统乐学界多数赞同两者为“正乐”和“淫声”的说法。“淫乐”即“郑、卫之音”。最初是指郑国(今河南新郑)、卫国(今河南滑县)的民间音乐。春秋时,随着“礼崩乐坏”这种音乐大有取代“雅乐”之势。孔子对其是最为反对的,在《论语•阳货》中写道:“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在《荀子•乐论》中也有:“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之说。《礼记•乐记》中也说:“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可以看出在当时是将郑卫之音视为洪水猛兽的,后世儒学便将这种与“雅乐”相区别的民间俗乐称为“淫乐”,从而有了“郑声淫”之说。

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评论有其合理依据,但也有其偏颇之处。中国第一部歌词集《诗经》中,全书三百零五篇分为“风、雅(大雅、小雅)、颂”三部分。其中对于后学最有研究价值的“风”,是从西周至春秋时期北方各地的民歌,也称“十五国风”,这是代表着民风民意的传世之作。当时的统治者会让乐官下到民间采集民风,经过改编之后为宫廷所用,这里难免会有“雅”、“俗”共存的现象。宫廷音乐生命的源动力都来自于民间,又何以将自己分离出去,称这些“民风”为“淫乐”呢?

这些被统治阶层拿去改编歌颂丰功伟绩后的“雅乐正声”,正是源于民间,根植于百姓才有其生命力的。离开了滋养源的他们最终会走到“礼崩乐坏”的结局。所以这种简单的并带有贬义色彩的界定,笔者认为尚有商榷之处。

综上所述,《乐论》是在魏晋时期所形成的的音乐思想,其观念对后世颇有影响。阮籍在《乐论》中所呈现出来的美学思想,既沿袭了儒家的“中和”之音、“正乐”传统等礼教性的一面,又援引了道家的清淡出世、平和自然。源于对这些的思考,文章最后提出了对于“正乐”与“淫乐”之辩的一些看法,希望能促进学者对中国古代乐论的研究和理解。

注释:

①.转引自:刘蓝,诸子论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名著导读,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 ,P207

②.转引自:刘蓝,诸子论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名著导读,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 ,P212

③.钟鼓之乐用以调节听觉,羽旄之舞以制约视觉,使听者不会有邪念看到的人不会做邪恶之事,听觉视觉在一定的规则之内,俗就会改变。

④. “导之以善,绥之以和,守之以衷,持之以久”善:善恶;和:和谐;衷:通中,有适中之意;久: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