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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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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额存单在国外发展相当良好,但是在上世纪的中国因为利率市场化程度不足而发展受挫。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大额存单再次被推出。在文中就大额存单的生产与发展历史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分析了我国大额存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以及中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大额存单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意义,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大额存单 存款利率市场化 影响 对策

今年以来,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出现加速迹象,央行相继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大额存单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

大额存单是银行为规避利率管制而设计的金融创新产品。最早产生于1961 年的美国,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花旗银行的前身)率先设计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张按标准单位发行大额存单,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大额存单作为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它的推出迎合了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在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大额存单的引导下,美国政府最终在 1986 年实现了全面利率市场化。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日本于 1979年首次正式推出大额存单,并从1985 年至1994 年实质推进并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

二、我国大额存单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便曾发行过个人可转让大额存单。但当时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没有统一的交易市场和管理办法,在制度建设层面比较混乱,甚至还引发了如伪造诈骗等社会问题,因此人民银行于1997年暂停了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审批。2013年底,央行在银行间市场上推出了同业存单,但仅限于商业银行之间的发行和转让。

而根据新出台的《大额存单暂行办法》,我国的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具有固定期限、实名制登记的高额度一般性存款。与其他存款类产品相比有以下几项明显特征:一是期限品种丰富。期限涵盖1-60个月的9个品种。二是采用电子化发行方式。三是可以在银行间拆借中心转让。四是利率实现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Shibor为基准计息。五是每年首期发行前实行央行备案制。六是可以转让以及抵押。

三、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概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曾对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了一些尝试,但因产生一些负面问题于1990年全部取消。1996年,人民银行再度试水利率市场化改革,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1999年,人民银行批准试办利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正式重启这一改革。2012年人民银行对存款利率上限首次上浮,贷款利率下限下浮;2013年7月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限,随之又于近期出台《大额存单暂行办法》,表明我国完成利率市场化政策框架将面临即将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最后的“临门一脚”。

在我国现有利率体系中,存款利率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它的变化决定了金融市场的各项利率和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可以说,存款利率决定贷款利率,存贷款利率决定中国金融总体利率水平的局面仍未被撼动。因此此次大额存单的面世无疑将加快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大额存单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意义

(一)大额存单是利率市场化的直接工具。从国际经验看,在大额存单引入初期大多会对其利率上浮、起点面额、交易主体等施加一定限制,然后再逐步放开,最终形成一个利率完全市场化、规模较大、交易活跃的大额存单市场。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

(二)大额存单推出是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关键。深化金融市场利率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改革重点之一,其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和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基本处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中期,存款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成为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将以大额存单的推出为起点。

(三)大额存单能促进金融市场“去影子化”、去杠杆。大额存单以银行信用为保障,流动性较好,收益也有较强竞争力,将对影子银行活动产生替代、收缩效应,促使银行理财等表外资金回流表内,促使银行降低杠杆、稳健经营。此外大额存单的出现,以及未来基于CDs期限和信用结构的金融对冲工具和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开发,将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结构,丰富金融投资品种和工具。

五、规范大额存单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二级交易市场建设

大额存单如果没有稳定、安全的二级交易市场,不仅会影响银行发行的积极性,也会阻碍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强二级市场的建设,大额存单交易市场应该以银行间市场为基础,实现银行市场与柜台市场交易连接,最终逐步形成适应大额存单流动的二级市场,另外还应设立专门办理票据贴现和转让的机构。

(二)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大额存单的信息披露、登记托管等制度作了相关规定。《办法》对规范信息披露平台、信息披露原则、应列入披露范围的事件信息、登记和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余额登记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规范业务发展,保障参与各方合法权益,上海清算所还将制定并公布《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三)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首先,应通过积极向投资者宣传,引导企业投资者制定长短期融资目标和策略,真正成为大额存单业务的参与者;发行银行应该将大额存单业务当作一项经常性业务持之以恒的来做。其次,大额存单的准备金率执行也应该与普通存款相同,我国可以实行允许银行不缴纳或少缴纳大额存单的准备金的优惠政策,以调动银行参与的积极性。最后,应切实提高发行效率,简化审批手续,保持大额存单的灵活性,真正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银行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