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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加快草畜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06)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草畜业是我县农村三大主导产业之一,通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效益明显提高,已经成为拐沟边远山区农民群众增收的主要途径。近年来,动物疫情频繁发生,新的动物疫病不断出现,不仅严重影响草畜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革和完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建立动物疫病防范、控制、监管机制,对于进一步加快草畜产业发展、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疫病防治、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草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标任务: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强化执法,提高全县畜牧兽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重点要理顺和完善县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体制,组建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切实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畜牧兽医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畜牧兽医工作的行政职能,充分满足公共卫生工作和畜牧业发展需要。设立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将县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机构设置按程序报批。
(二)建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归口县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管理,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完善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撤销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设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县草畜产业开发服务中心更名为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畜牧技术推广站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财政全额拨款,归县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管理。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负责畜牧技术的推广与实施。
(四)切实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根据经营与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各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属县畜牧兽医局的派出机构,事业性质,依法承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疫情报告、兽药监督管理等政府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人员工资、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县乡双重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实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从现有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五)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动物防疫员,防疫员报酬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养殖小区聘用动物防疫员。
四、加强畜牧兽医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
(一)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制度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设立兽医官。
(二)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对从事动物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兽医人员,须经培训达到规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条件,并通过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三)切实加强畜牧兽医工作能力建设。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教育,制定技术培训规划,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畜牧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五、建立完善畜牧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技术推广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畜牧技术推广、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畜牧兽医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全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我县畜牧兽医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快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持、动物防疫物质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要高标准配备各级畜牧兽医工作机构设备,完善硬件设施。加快建设县级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预防、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要按照“有办公、化验用房、有防疫检疫必需设备、有技术推广必备手段”的标准,切实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县编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畜牧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县畜牧局要积极落实改革方案,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全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扎实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