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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连最简单的道理也想不明白,我们称之为傻子;有些人总想些不切实际的事情,我们称之为疯子。
生于1933年10月2日的英国人约翰・格登兼具了傻子和疯子的特性。他在高中毕业考试中,生物学成绩是全年级倒数第一,被老师断言为“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的人。可是,他却要研究生物学!十足的疯子。
他从小就喜欢提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高中时曾问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会动”。这个老师是一位博物馆馆长,知识广博,但最终也无法应付他那穷追不舍的发问,只好大骂他“笨蛋”。在牛津大学读书时,许多同学已经发表了一些有分量的论文,他却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为什么不会再生”的问题。彻头彻尾的傻子!
然而,经过几年的努力,约翰・格登终于通过反复的实验提出了新的理论。按照这个理论,砍掉的手指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像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十年之后,这个观点得到了学界的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细胞克隆羊多莉的诞生。他以在细胞核移植与克隆方面的先驱性研究而知名,被称为“克隆之父”,他也因此获得了2012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奖或医学奖。
约翰・格登的例子并非个案,只要你翻开瑞士人施奈德的《疯狂实验史》一书,就会见到不少人类科学史上某些看似很疯狂而又充满趣味的实验的故事。
我国古代一些文人骚客也往往被视为傻子或疯子的。明代才子唐寅在他的《桃花庵诗》中就有这样一句名言:“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这种“疯癫”虽然不是人类理性时代的精神术语,但对中国传统社会中怀才不遇的隐逸文人的自我嘲解与安慰可谓是淋漓尽致了。
因此,法国作家米歇尔・福柯在他的《疯癫与文明》中直截了当地说:“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
人世间,懂得嘲笑傻子和疯子的正常人太多太多,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但甘愿做英国人约翰・格登这样的傻子和疯子的人太少了。可我们的社会就偏偏缺少这样敢于为科学事业而不计较个人毁誉的人。试想,如果社会上少了这些傻子和疯子,人类某些突破性的进步又将从何而来!
我真希望能够多几个这样高歌的疯子或傻子: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读不懂我……但我……
责任编校 彭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