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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苏彝族精神文化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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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1世纪之前,毕摩在诺苏彝族社会的、历史、教育、人生、习惯法、婚姻、礼仪、艺术、医学、丧葬、占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诺苏彝族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行为准则、审美观念等完全受毕摩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毕摩文化就是诺苏彝族的精神文化。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诺苏彝族的毕摩文化因受到“普九”、“三通”、“打工”、“农合”、“新教”、“新居”、“新娱”等的深刻影响而正遭受前所未有、面目全非的变迁

关键词:诺苏彝族;精神文化;变迁;个案

中图分类号:G81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5-0064-04

一、诺苏彝族

彝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是祖国西南的世居民族,现在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四省区,少数分布在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地区。中国大陆现有彝族人口871.4393万人(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彝族内部有“诺苏”、“纳苏”、“罗武”、“米撒泼”、“撒尼”、“阿西”、“倮倮”等多种称谓,部分不同称谓代表不同支系,各个支系族群之间主要以方言和服饰为区别。根据彝族内部不同的自称,我将彝族称为“诺苏彝族”、“纳苏彝族”、“罗武彝族”、“米撒泼彝族”、“撒尼彝族”、“阿西彝族”、“倮倮彝族”等。诺苏彝族是中国彝族最大的分支,主要分布在四川,其次分布在云南,其四界是:东至云南永善、巧家;南至云南禄劝、永仁、剑川;西至四川木里;北至四川汉源、泸定。

二、精神文化

文化层次理论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关于精神文化,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

1.所谓精神文化是指属于精神、思想、观念范畴的文化,是代表一定民族的特点,反映其理论思维水平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伦理观念、心理状态、理想人格、审美情趣等精神成果的总和。(《关于构建中华民族当代精神文化的思考》,曾丽雅,《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0期。)

2.精神文化是指人类思维领域所涉及的诸如哲学、伦理学和文学艺术等。物质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物品和工具。(徐俊杰、吴桂荣:《构建中国企业管理的思考》,《齐鲁学刊》,1996年第6期。)

3.从更深层次上讲,精神文化是指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行为准则、经营哲学、审美观念等。(世杰:《十年磨一剑――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企业文化建设探秘》,《辽宁经济》,2005年第9期。)

总之,精神文化是文化层次的理论结构要素之一,是作为观念形态的,与经济、政治并列的,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思想理论、道德风尚、文学艺术、教育和科学等精神方面的内容,具体表现在人们的伦理道德、对美的事物的感受、对于艺术的品位和精神世界的追求,也可以说精神文化的范畴就是科学、艺术和道德,用现在的物质理论概念来解释就是“真、善、美”的统一。

三、诺苏彝族的精神文化――毕摩文化

1.毕摩和毕摩文化概述。毕摩是诺苏彝语bi mox的音译,它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两种意义。(1)名词:bi(毕)为动词,意为“念经”,mox(摩)为表示“大、长者等”的名词后缀,合起来表示“念经者中的大者、长者”,也就是诺苏彝族传统的祭司。(2)动词:表示诺苏彝族普通人家请毕摩做送灵、作祭、节期、祭祀、喊魂、送魂等传统的宗教活动。毕摩是彝族人对本民族民间祭司的总称,是彝族原始宗教祭祀礼仪的主持者、祭司和知识传播者,毕摩通晓彝经、彝文,其主要职能一般可分为主持祈求、庇佑的各种祭祀,禳解除祸、占卜吉凶、主持诅盟、传授知识等,是彝族传统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人物,被视为家支、家族的保护者。毕摩主要是师承家学,只传男、不传女,并禁传外族人。

2.毕摩在彝族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诺苏彝族毕摩是一种专门替诺苏彝族人礼赞、祈祷、祭祀的祭司。诺苏彝族毕摩神通广大,学识渊博,主要职能有作毕、司祭、行医、占卜等活动;其文化职能是整理、规范、传授彝族文字,撰写和传抄包括宗教、哲学、伦理、历史、天文、工艺、礼俗、文字等在内的典籍。彝族毕摩在彝族人的生育、婚丧、疾病、节日、出猎、播种等生活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彝语有“生也离不开毕摩,死也离不开毕摩”的谚语。由此可见,彝族毕摩既掌管神权,又把握文化,既司通神鬼,又指导人事。在彝族人民的心目中,毕摩是整个彝族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是彝族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是彝族群众精神文化的核心。因此,毕摩在彝族社会中地位很高且神圣。在彝族社会的“兹(土司)”、“莫(法官)”、“毕(毕摩)”、“格(工匠)”、“卓(百姓)”五个等级中,毕摩的地位处于第三位。毕摩是继承彝族文化和传播统一彝族文字的大知识分子,彝族谚语中:“兹来毕不起,毕起兹不吉”,充分说明在彝族社会中毕摩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毕摩的财物和人身。毕摩在彝族社会的、历史、教育、科技、人生、法律、婚姻、礼仪、艺术、医学、探索、丧葬、艺术、预测未来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当然,毕摩之间也要分等级,这主要是由毕摩作法的经验和作毕能力(仪式的大小程度)而定,不一定按年龄来衡量一个毕摩的威望,如有的年轻毕摩也有能力做大型作毕仪式,他们就可称得上是大毕摩。要举行什么样的作毕仪式,请什么样的毕摩来作毕,都是通过占卜而定。所谓仪式的大小是从作毕时用的开支大小程度而定,大型作毕送祖灵(尼木撮毕)之类就是大型的作毕仪式,一年三次的用羊、小猪、鸡之类就只能算是中小型仪式了。

3.毕摩在彝族传统社会中的主要职能。毕摩是彝族社会中智慧的集大成者,他们的职能也是丰富多彩、各种各样,按照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主持祭祀。在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彝族文化发展史中,毕摩的祭祀主要以家支和宗族为单位来进行。祭祀的对象包括图腾物、神圣自然物和各种神灵。毕摩所做祭祀仪式可分为送灵、作祭、节期、祭祀、喊魂、送魂等。(2)除灾祛祸。鬼神信仰直接产生了各种以除灾祛祸为目的的仪式。凡彝族人遇到疫病或灾祸时,如:时运不顺、疾病缠身、庄稼歉收、妻儿死亡、牲畜瘟疫、身体欠佳等,往往认为这是神灵不佑、鬼怪邪魔作祟,因此必先请毕摩算经占卜后进行各种禳仪式。(3)治病疗疾。在医学知识很匮乏,根本没有专门的医疗人员的彝族社会,毕摩不仅是宗教仪式的主持者,也是天然的医生。由于巫化的因素,毕摩的药方更多用在为祖先的亡灵献药治病。在现实的仪式中,毕摩的蒸疗、针刺、沸油洗身以及熏疗术、敷疗、吹伤口、喷酒等,都是以专门治疗疫病为目的的,只不过彝族把疾病归因为神灵不佑的观念,决定了其治疗方式充满浓浓的巫术色彩。(4)主持盟誓。历史上,彝族民间盛行盟誓之术,且重要的事项须由毕摩主持。彝族盟誓是在毕摩主持下,当事的双方或多方订立誓约的一种巫术形式。彝族生活中无论是分宗联姻、联合对敌、宗族合盟,还是个人间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双方或多方订立誓约,以结同心。盟誓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与人之间的盟誓,另一种是人与祖先神灵之间的盟誓。(5)传播知识。从形式上看,毕摩传播其文化主要通过仪式,而这种仪式通常主要表现为与鬼怪神灵沟通。事实上,毕摩文化内涵丰富,包罗万象,涵盖着彝族文化的方方面面。正所谓,毕摩的知识无数计。

四、毕摩文化存在的基础

1.彝族先民无法正确理解“梦”而产生的神、鬼、灵意识是毕摩文化得以存在的直接原因。梦是人在睡眠时产生想象的影像、声音、思考或感觉,但是彝族先民认为“梦”是因为人入睡后灵魂离开躯体,穿越时空,到处流浪、飘荡所致。由此,彝族先民根据自己的逻辑推理得出人有灵魂,人做梦是因为人的灵魂离开肉体独自生活的现象,特别是当人们梦到和已经过世的亲人在一起的场景后,更加相信人类的灵不灭、魂不死。因此,彝族才有了在父母都过世后,把父母的灵魂超度到祖先居住的地方和祖先会合的nip mu co bi“尼姆撮毕”;才有了彝族人在得病时想到自己的灵魂得罪了什么妖魔鬼怪,或别人家的神要惩罚自己,而用鸡、猪、羊等代自己的灵魂赔罪,让它们去牺牲而释放自己灵魂的各种毕摩(迷信)活动;才有了彝族在遭遇涝灾和旱灾时的祭山神仪式;才有了彝族人在春季祈求当年风调雨顺的祭祀等毕摩活动。由于诺苏彝族相信鬼神,并认为鬼神操纵、影响他们的生活,因此需要具有通灵技能与丰富知识的毕摩为他们与鬼神打交道,这就是彝族毕摩产生的根本原因。

2.彝族山区的社会状况是毕摩文化得以存在的条件。山区的彝族人民在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各种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森林火灾、虫灾时有发生,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卫生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缺医少药和医疗费用高昂,超出一般群众承受能力的状况突出,新生儿死亡率相当高,疾病时时刻刻威胁人们的健康,人们对生育、生命、生活的焦虑,对意外事故的忧虑时常存在,恐惧和不安时时袭扰着人们的心灵。毕摩正是用趋吉避凶、劫祸纳福的毕摩仪式来安抚、平衡人们的心灵,解除人们内心的焦虑与恐惧。

3.彝族山区相对贫乏的文化生活是毕摩文化得以存在的又一个原因。彝族山区生活相对单调、枯燥,人们平常的社会交往少,文化生活不活跃。举办、参加各种毕摩活动就是一次文化的会餐,一次交流的机会,一种娱乐活动,一次民族传统文化的洗礼。

4.旧社会的彝族地区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特别是诺苏彝族地区黑彝家支林立,家支间的械斗频频发生,械斗的双方在械斗前和械斗后都需要请毕摩相互诅咒,咒对方的不义,申自己的冤屈,希望神灵保佑自己或为自己壮胆……诺苏彝族对梦境的无知、天灾的无奈、疾病的无能和人祸的恐惧是毕摩文化产生、发展的原因和基础。

五、文化变迁

文化变迁是指一种整体性的文化变化、文化变革和文化革命,在这一点上,有时经常与社会变迁相提并论。它是文化学和社会学共同关注的课题,所以也称为社会文化或文化社会变迁。文化变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文化内部发生的,一是在文化系统的外部发生的,即在一个文化系统与另一个文化系统的接触和碰撞中,以及文化系统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发生的。巴尼特的《创新:文化变迁的基础》一书被认为是研究文化变迁的基本著作,他得出了创新是所有文化变迁的基础的结论:“创新应被界定为任何在实质上不同于固有形式的新思想、新行为和新事物。严格说来,每一个创新是一个或一群观念;但有些创新仅存于心理组织中,而有些则有明显的和有形的表现形式”。(转引自黄淑娉、龚佩华著:《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11页)。所谓文化变迁,其实就是指文化所发生的新的变化,这种文化的新变化必须依赖于一些基本的因素和条件,而文化创新是这些因素和条件的综合基础。创新,顾名思义就是指创造一种全新的文化,这种全新的文化有可能是指一种新的文化精神,也可能是指一种新的文化价值观,或者是指一种新的知识及知识体系,甚至有可能是指一种全新的文化结构。这样的一种文化创新对于文化变迁来说,其影响和推动力是巨大的,众多的文化创新所形成的文化创新群,是文化变迁的真正动力。文化创新群是一种大规模的文化变迁或文化变革时期的特殊状态,在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文化创新群,即连续不断的文化创新,以及在文化各个不同的层次上的文化创新,体现出一种激动人心的整体性。这种类型的文化创新是一种整体性的,全面的文化变迁。没有文化创新群,就不会实现全面的文化变迁或文化变革。然而,文化创新是诸多的文化变化的因素和条件的汇聚,这些因素和条件包括文化发明、文化发现、文化传播、文化函化、文化适应、文化变异、文化滞后等。

六、文化传播――造成诺苏彝族精神文化变迁的重要原因和内容

文化传播主要是指两种文化之间文化要素的交流,是一种极为普遍的文化现象,它在文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文化得以发展的基本条件。文化传播在文化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可以发生,但在文化稳定发展的量变阶段更为明显,在这个阶段,不同文化模式之间的文化特质形成了一定的往来关系,人们习惯于把这种关系中的文化要素输入方称为借取,文化输出方称为传播,传播和借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区别在于输出方在文化交流中占据着主动的地位。文化传播是文化发展的一种自然趋势,它会随着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交往,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和扩展。因此,文化传播是相互的和互动的。文化传播在不同的文化系统之间流动,这种流动的速度和流动的时效性,取决于不同的文化对于他方或对方文化的态度及选择,取决于不同文化及文化系统之间强弱等的比较和较量。因此,文化传播是文化变迁的一种基本形式,这种形式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复杂互动,文化变迁只有通过这样一种复杂互动的形式,才能实现不同文化及文化系统之间的交往和互补,使各种不同的文化在这样的一种良流中达到文化变迁的目的,达到一种和谐、良好的文化共识。文化传播促进了文化的逐渐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待文化传播的态度、立场如何选择,是能否实现文化变迁的一个关键。事实上,从文化变迁的历史来看,每一种文化都包含有许多因传播而得的东西,林顿认为这种比例高达90%。这样看来,文化传播在文化变迁中的作用是无法抗拒的。尤其在当代的文化变迁中,文化传播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而且,当代文化传播本身的主要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它越来越依赖于媒体的途径进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