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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地下管线探测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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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更好的利用土地,特别是有限的地下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结合近年工作实践,对中小城市管网规划的现状和规划管理体制谈一些个人想法。

关键词:城市地下管网现状 形成原因 管网探测 规划管理 理想状态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进入21世纪,中国在国际舞台的地位日益显赫,持续保持8%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给很多城市特别是曾经的不发达地区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却往往不相匹配。历史习惯的人为修补式发展模式已经开始无法适应先进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需要,于是城市规划成为一种流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特别是市政管线的规划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地下工程因隐蔽工程更无法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对于规划起步晚,经验少的中小城市来说,确实有些“混乱”。

一、现状特点:

1、无修建性详细规划做指导。

中小城市没有形成先规划再建设的习惯,常期处于在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快速搞建设的状态,没有通盘考虑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结果是常出现城市排水不畅通,有压管线难以连接成环,管线交叉碰撞互扰的尴尬局面。无形中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真正是无远虑而有近忧。

2、相关专业人才匮乏,执行力差。

规划部门需对城市地下空间进行统筹与分配,即使有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也常会因为发展与现实的客观因素影响而调整规划,这样就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能严格执行规划,还要了解现状,掌握七大类管线的相关知识,做到规划设计与批复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规划执法力度不足,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规划部门对地下管线与地上线杆的批复一旦发放,基本就完成了责任,没有过多精力全程跟踪管线的建设,建设单位会因为工期、动迁等诸多因素而常“我行我素”,于是常会有改线问题出现,造成浪费。

4、市政管线建设的申请、批复、施工与竣工验收制度不完善,无法保证规划设计的严格执行。

中小城市的市政管线敷设的一般程序是用户向管线单位申请,再由管线单位向规划部门申请路径,规划路径批复,即完成此项工作,规划部门基本不参与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5、竣工资料交付不及时,不准确,数字化程度更是低下。

由于管线竣工资料常由施工单位自行整理,长期以来都是在设计图纸上做简单的数字修改,为了减少成本,根本没有覆土前准确测量管线纵向数据与平面坐标的过程,资料缺乏,准确性差,电子信息资料的整理非常困难。

6、规划对设计的指导性常被“本末倒置”。

管线敷设的理想状态是规划给出各种管线的基本控制标高,管线由深至浅顺序埋设。现实却是道路设计的同时设计雨、污水管线,之后才有其他管线的设计,为了尽量减少雨、污水管线土方量,常将其埋深人为减小,结果是本应在其上自由穿行的其他管线少了原有空间,于是规划要根据雨、污水的现实情况调整其他管线的空间位置,这不能不说是“本末倒置”。

7、沿路绿化与地下管线埋设配合差,常相互冲突。

经济条件限制,在中小城市现阶段无法推行地下综合管廊的实施,为了保证道路质量,又将雨、污水管线设置于黑色路面外,在最大限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下,基本形成道路两侧管线上绿化的现实。如所有管线都能在绿化前施工完毕也无不可,但问题是为了尽快形成绿化效果,常将此工作提前,管线敷设不得不匆忙跟进,跟不上,就会对绿化造成破坏,而且管线上绿化无论是对管线还是对植被都不利。

二、原因分析:

1、规划意识淡薄。

地方政府没有较早意识到规划的重要,常常是走了一些弯路方有一定认识,但此时很多“不应该”已经既成事实,能否推倒重建取决于地方经济实力。当然建设不一定都依靠政府财政收入,但如果政府过分依赖开发商搞建设,就要迁就他们的利益而不得不或多或少的改变最初的规划蓝图,在这种情况下,规划常常变成了谈判的牺牲品,最终变成了“领导意见”的总结。

2、制度不完备,执行不严格。

本应是固定的项目与配套工程建设的联审制度,长期以来却以一种不定期的规划工作汇报会的形式简单存在,没有设计单位的多个方案比较汇报与专家评审的严格环节,特别是市政设施的设计与评审,只是领导对未来地上可见物的了解与审定的“过场戏”。于是规划也失去了对建设的绝对指导作用,无法实现应该具有的一些超前建设构想。

3、过分注重“外部包装”,忽视“内部健康”。

建设不仅是地上可见的部分,地下的配套设施才是建筑的命脉所在,但所谓的三通或七通都没有被实际重视起来,常常是建筑在轰轰烈烈的建设,方到用时才来要水、要电、要气。地方为发展,领导为政绩,打破常规,快修路,多修路,搞绿化,搞亮化,以便招商引资,不能不说这是加速发展的必要,但地下管线的埋设绝对不应该给这些形象工程一味让路,绿化更不应无视地下管线的存在,为所欲为,美化城市面貌的同时却变成了市政设施的“杀手”。

三、一些想法:

1、首先要控制开发总量,避免急躁建设,减少重复建设,适当超前建设,特别是改造困难的地下市政设施,更应给与足够重视。

2、应养成先规划再建设的习惯,俗话说:“磨刀不误坎材功。”有好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才会合理有序。审批、设计、施工都会变得简单快速。

3、形成定期的高标准的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设计与评审制度,让规划与专家意见真正发挥作用。

4、管线规划批复要有时效性,三个月或更短时间内不建设则相关批复自动失效,需另行申请,避免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对绿化的破坏。

5、管线覆土前,施工单位、规划部门与测绘部门同时参加竣工验收,以保证规划部门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管线现状的准确电子资料,保证规划的“有的放矢”,提高批复的可行性。

6、管线所属单位应在全线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将竣工资料(含电子文件)报规划部门认证,以示该线路合法有效,便于保护与规划的延续。

7、对私自铺设的地下管线与地上线杆都视为非法设施,政府不对其具有保护责任,且如阻碍其他线路的建设,要无偿拆除。

所有制度的形成都需要有不断完善的过程,但必须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进步,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城市的后来居上,学习前人的经验固然重要,但无视他们的教训就绝非明知之举。以人为本搞建设,保证城市地下空间的健康发展,会让城市的“脸色”真正焕发健康的颜色,这不仅是规划工作者的理想,也绝对是普通百姓可以享用的资源和拥护的政绩,是表里如一的和谐。

参考文献:1、《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陈志龙王玉北著

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

2、《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手册》戴慎志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年2月出版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建设部下发规范 1999年5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