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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歌唱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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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乐艺术是通过人声和语言来表现音乐的,语言的发声是歌唱发声的基础,语言在歌唱中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根据语言发声与歌唱发声的关系,歌唱的发声是不违背语言发声的规律,歌唱发声具有音色美、声音宏亮、音域宽广等效果。如果仅仅用语言发声来歌唱,就不能体现声乐艺术的特点,这样的声音必然缺乏艺术感染力。

关键词:歌唱;语言;声乐艺术

中图分类号:J6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7-0072-02

明代魏良辅著《曲律》:“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从以上可以看出魏良辅高度慨括了字正腔圆是歌唱语言艺术的全面、完美的要求。就教学中我谈谈有关歌唱的语言与对字正腔圆的理解、体会:字正,如何才能做到字正呢?要做到字正必须做到字准、字真、字纯。所谓的字准就是要求我们在歌唱中注意字音结构中的音素及四声的准确发音,这就要求我们对汉语普通话中音素、声韵的完美掌握。字真就是字音的衔接、归韵问题。字纯就是普通话的标准纯正发音(当然在此所说的不包括外国歌曲、民歌中的方言)。

我们都知道,汉语音节由音素组成,由于字音结构、音素的不同,因此发音时必须掌握各自不同音素的特点,如二十一个声母就有七种不同的成阻情况……在清代徐大椿著《乐府传声》中“出声口诀”;“欲改其声,先改其形,形改而声无弗改也。惟人之声亦然”。“欲正五音,而不于喉舌齿牙唇处著力,则其音必不贞;欲准四呼,而不习开齐撮合之势,则其呼必不清”。“又喉舌齿牙唇,虽分五层,然吐声之法,不仅五也,有喉底之喉,有喉中之喉,有近舌之喉,余四音亦然。更不仅此也,即喉底之喉,亦有浅、深、轻、重;其余皆有浅、深、轻、重。千丝万缕,层层扣住,方为入细。其开齐撮合之中,亦有半开、全开、半合、全合之不同。其外又有鼻音、半鼻、抵腭、抵齿等法,其形亦皆有定。总之,呼字十分贞,则其形自从;其形十分贞,则其字自协,此自然之理。若不知其形,而求其声,则终身不能呼准一字也”。可见古人在歌唱发音中,对字音的韵母是较重视的。如果我们对字头、字尾的音素重视不够就会形成歌唱中字音不清、字头不准、字尾不清的局面。例如:插(cha)与擦(ca),它们的韵母是相同的但是它们字头的声母不同,如果把它们的声母念反了,“擦”就念成“插”,而“擦”又成“插”了;同样“先”(xian)与“宣”(xuan),如果把字头中介母音i与ü念颠倒了,那么“先”与“宣”两字互倒;字尾音素也如此,如把“先”(xian)与“香”(xiang)的字尾念反了――归错音位,“先”与“香”字又互倒。综上所述,音素准确发音是十分重要的,它是达到字正的关键。

四声准就是声调准的意思。明代魏良辅在《曲律》中亦有论述:“五音以四声为主,四声不得其宣,则五音废矣。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务得中正,如或苟且舛误,声调自乖,虽具绕梁,终不足取。其或上声扭做平声,去声混作入声,交付不明,皆做腔卖弄之故,知者辨之”。可见正确发准四声的重要性。

当然我们在歌曲的演唱中,由于歌词是多段体,难免就会出现个别字音四声倒掉的现象,例如:歌曲《南泥湾》(马可曲、贺敬之词)中的第二段的最后一句“模样”的“样”字是去声字,我们在演唱时必须从高向低行进,为了将“样”字咬准咬正,必须在“样”字音符“2”的前面加上一个装饰音“3”,这样“样”字的四声才会发准确。

腔圆:歌唱中腔圆与字正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其中腔圆是指声音的圆润、腔调的婉转。声调圆润在我国民族唱法中,认为声音必须具备甜、脆、圆、润、水这五个特点,要达到以上必须使口腔咬字发音的部位、形状、状态、感觉都符合声乐音响的要求、特点,口腔要求竖、立、圆,以竖为主的咬字,综合运用共鸣腔体,这样才能使声音圆润。而在美声唱法中要求声音又圆又亮、声音有穿透力,还要求咬字、吐词要在确保元音纯正的前提下有清楚的辅音,从而达到完美统一的歌唱效果。腔体的共鸣状况是决定元音性质的关键,美声唱法还要求竖、后、宽为主的原则,它是在前打喷嚏、后打哈欠、上下呕吐状拉长绷紧的状态中念字的,要求做到声音的统一,咬字吐词时必须:横字竖咬、竖字横咬、前元音后咬、后元音前咬、窄元音宽咬、宽元音窄咬。由此才能做到声音圆润,其次腔调才婉转。

腔调的婉转又是语言旋律、音乐语言的表现。正如美国荷伯特――凯萨利在《心的歌声》中所说的:“注入到歌词和声(母音)中的真实感情越多就越能感动听者,因为只有发自内心的东西才能进到他人的心中去”。我国古代诗人白居易也曾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于情”,还对当时歌者演唱深情者这样赞叹道:“一声肠一断,能有几多肠,唱到竹枝声咽处,寒猿暗鸟一时啼……”以上这些充分说明作为一个演唱者,先发其声之前就应先有情,才能唱出沁人肺腑的歌声。只有真情意切,才能打动听众、才能做到婉转、优美、动人。

腔调婉转除有情外还应在咬字、发音等方面得到体现,一首歌曲根据内容的不同而有多种咬字发音的规则,有的是慢咬、快咬、硬咬、软咬,例如:我们在演唱《夜莺》、《玛依拉变奏曲》这些轻快的歌曲时,咬字就应该轻快、干脆、利索、敏捷。就像云南民歌《猜调》时,由于该曲调是一个轻巧、明快的曲调,因此在咬字发音时口腔动作就要小,发音部位就要靠前,这样才能把那轻巧、明快的感彩处理出来。又如我们在演唱雄壮、威武的歌曲时,就应该结实、有力而且要用重音头的发音,例如《八路军军歌》,要表现出八路军的队伍的气势、宏伟、雄壮,因此在演唱时要强调喷口加重音头,这样才会使听众感受到宏伟的气势,精神饱满有力、感情刚毅有气魄。而我们在演唱优美抒情的歌曲时,就要求我们在咬字发音时应该柔和、婉转、圆滑、连贯、细腻。例如东蒙民歌《牧歌》,我们在演唱时要注意整个咬字发音的过程要慢,字与字的衔接、过渡要非常的好,无痕迹,是圆滑而流动的,就像流水一样顺着水槽流出去,位置保持住,在气息的支持下注意声音的流动感,只有这样才能使听众感到恬静、优雅如入画中。当然当我们在演唱情绪激昂、悲愤的歌曲时就要注意咬字的过程一定要快,很快地落到字的韵母上,而且突出语调,在衔接转换时的幅度要大而且明显,为此才能表现奔放的感情及悲愤的色彩。例如《鸟儿在风中歌唱》、《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歌剧《白毛女》中的《恨似高山仇似海》就是采用这种咬字发音的方法,集中地渲染强烈、悲愤的气氛。

我在声乐教学中,尤其是对初学声乐的学生,当他们的歌唱方法尚未建立之前,一般不过分强调歌唱中的每一个字的个性,而是把注意力放在整体性和统一性的训练上。特别对于一个初学者,把每个字都要求过细,分析得很透彻,在歌唱中的每一个字的部位、口形、归类等都要求准确无误,过分注意夸张每个字的特点和个性,我个人认为这样必然破坏歌唱的旋律性,从而使声音连贯不起来,一个字一个部位,一个着力点,一个辙口,一种口形,这样似乎看起来每个字都很清楚了,但是,当我们把这些字放在一起唱时,就会里出外进,歌唱的平衡就会受到破坏,弄不好学生只会说而不会唱。这种字与声分家的状态不但吐字难以清晰,而且学生的歌唱心理也会受到破坏,造成混乱而达不到训练的效果。

针对初学的学生,一般的情况下我都先用母音来给他们练习,使所有的母音能在科学唱法的共性基础上统一起来,求同求异,以同为主,当学生们的歌唱方法比较稳定时,那么母音的转换就能够自如的运用,就可以使每个字的共性之下突出它的个性色彩,这时当他们在演唱时夸张地吐、咬每个字也是可以的,只要吐字不破坏发声状态,也就是每个字都用科学的方法来吐字了。对于说唱性强的歌曲也可以按此方法来演唱,只要掌握好歌唱方法去说唱就可以了,这种突出或夸张每个字的个性的前提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发声状态之上。例如:《太阳出来喜洋洋》这首歌曲,它的字就很多,但是我们在演唱它时,用上科学的发声方法来吐字、咬字,那么字和声音还是能够很好地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