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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增及其草书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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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增(1587-1646),字长青,又字益新,号华岳,又号生白,纳西名阿宅阿寺。木青之子,丽江第13任世袭知府。明代著名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作家、诗人、书法家。因文治武功卓著,先后授封中宪大夫、中宪大夫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通宪大夫、广西布政使司右布政、四川布政使司左布政、钦加太仆寺正卿等职衔。并允许在省城建坊,准建“位列九卿”四字坊。

木增自幼苦研史书经学、兵法韬略,好谈论兵戎战阵,有出众的政治和军事才能。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袭知府职。周边诸番欺其年幼,数度制造内乱或以兵戎犯境,增率家兵征讨、抵御,施以谋略,屡立战功,使民众得以安居乐业,被中央王朝视为南滇之屏藩。木增所到之处,大力支持藏传佛教,与宗教上层人士往来甚密,利用宗教来巩固其在康藏地区的统治地位。

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木增组织刊印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历时10余年完成,此为历史上第一次刻印的全本,在藏传佛教历史上有重要的意义。在拉萨大昭寺内现在还保存着全套丽江版《大藏经・甘珠尔》,成为该寺的镇寺之宝。他还在康巴藏区兴修水利、修路、引种稻谷,对该地区生产力的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因而在川滇藏交界地区威名远播,被人们尊称为“姜杰波索诺朗登”(丽江王)或“木天王”,许多佛寺里还供奉着他的塑像。

木氏土司是明王朝所倚重的忠于中央、维护一统的典范,木增尤为突出。他身处边隅,但时时关注着朝廷的内外大事,面对当时内忧外患不断、衰弱不振的明王朝,不时为朝廷输金献工。万历至天启年间,木增先后向中央贡银约二万两,并在天启二年(1622年)差人赴京向皇帝上书十事:一曰敬天法、二曰爱身修德、三曰爱民、四曰用贤、五曰纳谏、六曰辨邪正、七曰慎刑、八曰重信、九曰平辽、十曰圣学。皇帝大悦,破格钦封,以嘉其忠义爱国之志。

木增继承其先祖业绩,注重农田水利建设和发展手工业,尤其重视开发矿业。他从内地请来不少技师技工,在兰坪、中甸、维西、宁蒗及四川木里、盐井等地办有很多银矿、铜矿、金矿、铁矿、盐矿等,曾发行铸有“木增”字样的银锭。明代史志称丽江为“产矿独盛,富冠诸郡。”由于经济实力雄厚,木增在先辈基础上大兴土木扩建了被徐霞客称为“宫室之丽,拟于王者”的土司府衙,兴建著名的丽江石牌坊“忠义坊”,修建白沙大定阁、金刚殿等建筑群,增修福国寺。他崇儒重道,并深受佛教影响,一生视金钱为身外之物,且急公好义,到处捐款建桥修路,捐建有禄丰大石桥、宾川五孔桥、盐井大桥,并捐助修通蜀道、重建火灾后的鹤庆学宫等。万历年间捐银万余两,在佛教圣地鸡足山上建造规模宏伟的悉坛寺,为鸡足山建筑之冠,并建造尊胜塔,还在永胜、宾川、邓川等地购置千余亩田庄捐给鸡足山。木增为鸡足山刻印经籍、请徐霞客撰《鸡足山志》,因此后人说“山中功德,以增为最”。在鹤庆和西康藏区,木增也捐建了不少佛寺。

(木增在藏文大藏经上的书迹)

木增极力提倡学习汉文化,致力于各民族文化交流,在府署内建有“万卷楼”,广集百家之书。常派人到江苏常熟等地购回大量刻版,或请内地技工到丽江,设坊刻印各种书籍。史称“楼中凡宋明各善本数以万计,群书锓版亦备其大要”。还延揽中原文人名士和各方人才到丽江,极大促进了丽江文化的发展。

木增自幼嗜书如命,少年时即彰显诗赋之才。38岁隐退山林,在芝山别墅静居著述,与本省和中原名士交游甚勤,徐霞客、周月泉、担当和尚先后来到丽江,与他成为文字之交。他还与董其昌、周延儒、张邦纪等贤士有诗书往来。木增在文学上的才华和造诣体现在传世的一千多篇诗文中。这些作品分别收入《云P淡墨》、《空翠居集》、《啸月堂诗》、《山中逸趣》、《芝山云P集》、《光碧楼诗抄》等六部诗文集里。其中《云P淡墨》是读书札记,清代《四库全书・子部杂家》对它作了提要介绍。《滇南史略》、《滇史丛录》、《云南丛书》等选录有其诗文。除千余篇诗文外,木增还创作了30多首词、20多篇赋,是纳西族文人中第一个创作词曲和辞赋的作家。徐霞客、担当和尚、蔡毅中、冯时可等为其作序或写传,评价颇高。

木增作为才华横溢的一代纳西族政治家、作家和诗人,在书法艺术上也有相当造诣,大学士周延儒称其书法“字逼钟王”。现珍藏于丽江市博物院的草书中堂(图1)是其流传后世的少量作品之一,为其书法代表作,1990年被定为国家二级文物。作品纵197cm,横79cm,书写在洒金纸上。草书正文共14字:“谈空客喜花含笑,说法僧闲鸟乱啼”(第二行首字稍残缺),穷款落一“增”字,位置恰到好处;引首处钤半通闲章一方、款末钤印三方,均白文,除了最后一枚印章印文为“白云P主”之外,其余都已很模糊,难以辨识。此作行笔无拘无束,疏朗流畅;笔法娴熟,墨色浓润饱满;中锋行笔,力透纸背,含沉着于痛快之内,寓刚健于婀娜之中。结字得自然之趣,大小错落有致,疏密得体,两行草书章法纵横奇崛、飘逸潇洒、酣畅淋漓,字里行间弥漫着生意和禅机。

从这件作品来看,木增的书法风格直追二王,同时又充满了时代精神,尤其是明末书法大家董其昌的书风对这件作品有着深刻的影响。董其昌(1555―1636),明末松江派的代表书家,其书法体势端庄笃实、清秀丰伟、遒丽畅达;结体密上疏下,有挺拔上举之势;点划含筋裹骨,转折圆畅婉丽,令人有清风出袖、明月入怀之想。木增的作品正是体现了董其昌的书风。董其昌的这种风格由于得到显达权贵的青睐,很快在全国流行起来,到清初仍风靡一时。木增退隐之后,与董其昌曾有诗文之交,书法受其影响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书法创作比起文治武功和文学创作,并不是木增最值得称道的专长。从这件草书中堂,我们可以发现木增无意而为的创作态度。首先,书写意尽则止,作品在落款之后空有一行的位置,整体谋篇向右侧重,虽用三方印章作了补救,效果仍不理想。此外作品连用了三方白文,这也不是书法创作中严谨的钤印方法。有的评论者还认为这幅作品中有的笔画稍有俗滑之态;有的字草法不规范,如首行末“法”字、第二行“闲”字(有人认为是“闻”字);而有的字则有使转不灵之弊,如首行“笑”字。然而我们应当理解:木增的书法创作活动仅仅是从政和著述之余抒发胸臆的即兴之举――他从未以书家的态度来要求自己。这件作品坦荡无余地向人们展露了他在汉文化方面的功力。

这幅作品从内容上来说,“谈空客喜花含笑,说法僧闲鸟乱啼”的联句,对仗工整、意境清幽、充满禅意,体现了木增因明王朝的日益衰落而退隐山林潜心修佛的心境。

以“木氏六公”为代表的历代木氏土司在纳西文学史上留下辉煌篇章,但他们的墨迹却如凤毛麟角,除了一些壁画题记和摩崖刻石之外,书法作品为数极少。木增草书中堂作为木氏土司所留下的一幅完整书法作品,代表了明代纳西人在书法艺术上取得的成就。它不仅凝聚着木氏历代土司的汉文化学养,而且开了纳西人从事书法艺术创作的先河,可以说这是一件纳西族文化史上承前启后的作品,其历史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书目:

1.《纳西族人物简志》,彭建华、李近春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

2.《中国书法史》,沃兴华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