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和贷款期限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和贷款期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中国银行业明显表现出负债期限变短和贷款期限变长的发展趋势,这完全背离了经典银行理论的预言。通过一个委托-模型,本文发现,在信息不对称和垄断条件下,银行官员明显偏好发放长期贷款。银行官员改善政绩的最好方法是发放长期贷款,以垄断利润充当政绩,以延长期限掩盖贷款风险和逃避个人责任。因此,解决期限结构失衡问题,仅仅依靠产权改革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督考核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进行外部改革,增加市场竞争并让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仅仅注重于产权改革和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而不增加外部市场竞争,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可能让事情更糟。

关键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委托-问题;市场垄断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5-0016-05

问题的提出及评述

期限匹配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期限不匹配尤其是过度的短借长贷会给银行业带来流动性风险和利率敞口,甚至酿成危机。由于金融市场不完善,中国的银行通常无法自主选择负债-存款的期限结构,但却可以自主选择资产-贷款期限结构。所以,根据经典银行理论,银行应该根据负债结构来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资产结构,也就是说,银行应该主动调整资产的期限结构,使其与负债的期限结构的变化保持某种一致性。然而,中国银行业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实际变化趋势明显背离了上述理论原则。自1997年以来,中国银行业长期负债-存款的比例在急剧下降-见图1,定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比率从1996年前的4以上,下降到2006年的1.76;而长期资产-贷款的比例反而在急剧上升,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比率从1996年前0.3以下,上升到2006年末的1.08。为什么中国的商业银行偏爱发放长期贷款

对这个问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可称之为“金融抑制论”。认为:1997年以前中国银行业的中长期资产比例受到金融抑制,低于正常水平,1997年以后银行才真正拥有贷款自,因此,中长期贷款比例的迅速上升不是对期限匹配原则的违背,而是对正常水平的回归。笔者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金融抑制的基本做法是限制资本市场发展,让银行为企业提供长期的、低利率的资本性融资,也就是说,金融抑制的结果应该是银行中长期资产比例高于正常水平,而不是低于正常水平,所以,放松管制后,银行中长期资产比例理论上应该降低,而不是上升。

第二种观点可称之为“需求决定论”。认为: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发达,长期资金需求必须通过银行来满足;尤其是2000年以来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住宅和汽车消费等的迅速增长改变了贷款需求的期限结构,长期贷款需求相对增加必然导致银行长期资产比例上升。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持这种观点。笔者承认需求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有重大影响,但我们认为,需求因素不足以说明全部问题。理由是,期限匹配是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难道商业银行因为需求因素就可以放弃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原则吗这说明,要完全解释这个问题,必须从供给方面寻找答案。同样是在这篇报告中-专栏7,文中指出,目前我国短期贷款供给偏少,中长期贷款供给过多,短期资金利率偏高,长期资金利率偏低,收益率曲线不合理。这就更加说明,问题不是出在需求方面,而是出在供给方面。

第三种观点可称为“理论”。认为:银行官员的行为取决于信息结构、银行的内部治理和监督考核制度以及政策环境,因此,贷款期限结构变化是银行官员行为的结果。比如说,1998年以前中国实行贷款限额控制,存在供给配给,在这种体制下,银行官员偏好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这样借款人就不得不经常为贷款展期求上门来,银行官员可以通过缩短贷款期限来设租;1998年以后,贷款限额控制取消,租金消失,银行官员不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自然变长了。理论的逻辑结果往往是建议进行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考核机制改革。

但是,中国银行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异乎寻常地上升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银行官员的行为吗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同样存在着问题,为什么没有出现中长期贷款比例上升现象为什么1997年以来中国一直在大踏步地进行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考核机制改革,而中长期贷款比例仍然持续大幅度上升理论并不能解答这些问题。

本文试图为这个问题提出一种新的解释,这种解释可称为“市场结构决定论”。我们认为,中国银行业中长期贷款比例上升是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的结果,在垄断的市场结构下,银行官员的最大化行为使得他们更加偏好发放长期贷款,而不是短期贷款。

理论模型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运用委托―理论建立一个分析框架:委托人-银行股东或上级对银行官员的业绩进行考核,以决定该官员的奖惩升迁,银行官员则对贷款期限作出选择以最大化自己的政绩。为此,我们分三步走:第一步,对委托人-银行股东或上级的目标函数进行界定,找出贷款的最优期限和完全竞争市场均衡条件,作为静态比较的参照系;第二步,对银行官员的目标函数进行界定,找出银行官员的最大化选择,并进行比较静态分析;第三步,证明在垄断条件下,银行官员偏爱发放长期贷款。

(一)贷款的最优期限

(二)银行官员的最大化选择

我们假设:

银行官员在本岗位上预计任职至时期N,N期以后,由于干部交流、升迁或辞职、退休等原因,该官员离开该岗位。同时假设委托人-银行股东或上级对银行官员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看该官员的“政绩”,即创造了多少利润。但考核时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无法准确地评价人对利润的贡献,人对自己的实际贡献掌握了更多的信息,所以,如果发生损失,人总是可以找到很多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为自己推脱责任,如果实现盈利,人总是可以找到很多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夸大自己的贡献,也就是说,存在“争功诿过”现象。我们用责任函数θ-t来表示银行官员对贷款所负责任大小随时间t变化而变化。责任函数θ-t实际上是衡量外部性程度的一个变量,θ=1说明官员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外部性;θN时,在[0,N]期间,银行官员既审批贷款,又管理贷款,贷款责任较容易认定,不存在外部性,θ-t=1;但在-N,T]期间,该官员已经离开原岗位,虽然贷款由其审批,但不再归其管理,事前审查责任和事后管理责任不可能分得一清二楚,外部性就不可避免了,0≤θ-t≤1。离职时间越长,责任就越难分清,外部性程度就越大,因此≤0。总结起来,我们对责任函数θ-t进行了如下规定:

用命题1,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同样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中长期贷款比例不断上升,而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却没有出现贷款期限变长的趋势。因为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竞争程度更高,贷款利率完全反映了项目的风险信息,发放长期贷款虽然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息收入帮助银行官员改善政绩,但高风险的长期贷款对政绩的负面影响也较大,这两种效应相互抵消,所以西方的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并无明显偏好。但在中国,由于银行业垄断程度较高,较高的贷款利率更多的是市场垄断的结果,而不是项目风险信息的正确反映,发放长期贷款对银行官员政绩的正面影响超过了负面影响,对于银行官员而言,最大化政绩函数的最好方法是发放期限超过自己任期的贷款,这样,垄断所产生的高利率可以帮助自己改善政绩,而未来的贷款风险损失则可以藉口自己已经“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把责任推脱到后继者的贷后跟踪管理不力上。

从命题l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垄断程度下降,垄断利润减少,会削弱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的偏好,减缓长期贷款比例上升势头。那么,为什么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商业化改革以来中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在不断增加,垄断程度在不断下降,商业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也开始出现,而中长期贷款比例仍会迅速上升呢我们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虽然中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在增加,垄断程度在下降,但目前还远未达到完全竞争水平,利率形成机制还未市场化,由于存在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并不足以保证利率下降至完全竞争水平,因此,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的偏好始终存在;另一方面,如命题2所证明,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偏好的强烈程度,不仅与市场垄断程度有关,而且与商业银行内部的业绩考核力度有关,虽然我国银行业垄断程度下降了,但商业银行内部的业绩考核力度也大大提高了,如果后者的影响超过了前者,那么,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的偏好会更强烈。

命题2:在垄断条件下,业绩考核制度越严厉,则最优贷款期限T越大。

证明:由于在[0,N]期间,银行官员既审批贷款,又管理贷款,贷款责任较容易认定,不存在外部性,θ-t=1,所以,业绩考核制度严不严厉,区别主要是在θ-t函数在[N+∞]区间的取值上。考核制度越严厉,说明贷款责任认定受时间变化影响越小,函数下降趋势越平缓,即曲线曲率越小;考核制度越松,说明贷款责任认定受时间变化影响越大,函数下降趋势越陡峭,即θ-t曲线曲率越大。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实行“大锅饭”体制,不对银行官员作业绩考核,θ=0,=0和-和--iθ-T两条曲线完全重合,则最优贷款期限T与银行官员的剩余任期N无关,贷款期限必须由其他因素来解释。

用命题2,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银行业一直处于垄断状态,但1997年以前并没有出现中长期贷款比例上升趋势,直到1997年以后才出现长期贷款比例上升趋势。因为1997年以前,中国银行业并没有真正重视不良贷款问题,地方政府对银行业的干预被认为是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银行内部仍然实行“大锅饭”制度,很少追究银行官员的个人责任,所以,银行官员不需要通过发放长期贷款来逃避个人责任;而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开始真正重视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在采取不良贷款剥离和央行大区行制度改革两大措施减少政府干预对不良贷款的影响后,我们开始对银行官员的贷款责任进行考核,甚至一度出现了“贷款责任终身制”和“贷款本、息回收率必须达到两个100%”等过于严厉的考核倾向。与此同时,在处理金融风险和不良资产过程中,当局发现,官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贷款审批责任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造成金融风险,所以,从那时开始,我们强调要搞干部交流、审贷分离和集体审批,这样做虽然减少了官员的腐败行为,但对贷款责任的认定却变得困难起来。垄断的市场结构、严厉考核和贷款责任认定困难,使银行官员对长期贷款情有独钟,对短期贷款避之唯恐不及。这就是为什么1997年以来我国短期贷款增长趋缓甚至停滞-年均增长约6%,最低仅0.7%,而中长期贷款却增长迅猛-年均增长约25%,最高达40.5%,从而中长期贷款比例迅速上升的原因了。

结论和政策含义

比较股东最优化和银行官员政绩最大化这两个一阶条件,我们发现,有两种方法可以消除这两个一阶条件之间的不一致。

自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中国就在探索怎样解决银行官员严重的问题。一直以来,我们始终认为,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干部考核制度不合理,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是建立合理的干部考核制度。因此,我们对银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先规范内部管理,再进行利率市场化和取消竞争限制”,认为只有先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把国有银行改造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才能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取消银行业的竞争限制;在把国有银行改造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之前,必须通过限制竞争、制造垄断租金等手段来维持管理不善的银行体系-赫尔曼等,1997。为此,我们几乎学习借鉴了英、美、日、欧等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一流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但奇怪的是,这些制度,不管它们对于西方的银行多么有效,一旦来到中国,就会水土不服,起不到多少作用,解决不了中国银行官员的问题,成为一个难解之谜。

本文发现,行为并不是问题的唯一原因,导致问题产生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垄断。所以,我们得出了一个与传统观念完全不同的结论:解决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完善银行的内控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更重要的是让利率市场化和鼓励银行业的竞争中国银行业目前“先规范内部管理,再进行利率市场化和取消竞争限制”的改革方式存在内在缺陷,因为,根据本文的模型,如果没有利率市场化和市场竞争,银行官员的行为将始终存在偏差,银行的内部管理就不可能规范所以,正确的改革方式应当是两者同时进行。林毅夫、蔡防和李周-1997认为,只有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的利润才能为企业的内部治理和考核提供一个“充分信息统计量”,企业的行为才不会出现偏差,产权可能是无关的。本文的观点及主张实际上与他们非常相似,而本文的主要贡献则在于以银行贷款期限问题为切入点,以更为形式化的方式对这个命题作出了证明。

参考文献:

[1]赫尔曼,穆尔多克,斯蒂格利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经济导刊,1997;(5):42-47

[2]林毅夫蔡,李周. 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M]. 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3]马斯-科莱尔,温斯顿,格林. 微观经济学[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4]梅耶,杜森贝里,阿利伯. 货币、银行与经济[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