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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长制及其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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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的家长制文化是世界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它产生至今,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家庭生活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本文就家长制的历史根源、存在形态、对当前职业教育的负面影响,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家长制;父权;官本位;职业教育;影响

家长制是世界文化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曾无数次的论及到了欧洲诸民族各国中古至近代的城乡中存在着的封建宗法制度。本文所指的家长制是更为宽泛意义上的概念,宗法制和家长制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宗法制只是宽泛意义上的家长制的一种表现形态。家长制对欧洲各国的影响已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发展而灰飞烟灭了,但是对中国的影响却持续至今,尤其是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二十一世纪,家长制的影响依然是一个重要负面因素,因此,研究家长制对中国职业教育的影响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生产力的发展是家长制产生的根本原因

据《现代汉语词典》,家长制是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家庭组织制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作为家长的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在家庭中居支配地位,其他成员都要绝对服从他。”实际上这也是严格意义即狭义上的家长制,它最早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在父系氏族公社解体、原始社会走向奴隶社会之时产生的,其最初形态为奴隶家长制。有文章指出,“中国古代家长制的产生及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夏商周)、初始阶段(春秋战国)、发展阶段(魏晋隋唐)、完善阶段(宋元明清)等四个时期,直到近代民法中仍然承认家长制的存在。”这些都讲的是严格意义上的家长制,宽泛意义上的家长制则产生更早,有更长的历史。

二、家长制在中国历史上的存在形态

家长制在其产生之初是有进步意义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原始时期,面对强大的自然力量,处于求生的本能,人们必须集体群居,群体需要共同的首领即家长统一组织安排事务,组织生产,获得共同的生存必需品。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狭义的家长制产生以后,家长制得以制度化,取得合法地位。其主要存在形态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父权制

所谓家长原来乃是一家之长、一家之首之意。另据前文所引《现代汉语词典》中家长制定义,家长也是指家庭中有权力的男子。因此,家长制最具代表性的典型即父家长的权力。首先,夫权表现为“父为子纲”,即父亲就是权威,子女不过是父亲的私有财产,任凭父亲处置,可打可骂,甚至可买可卖,更不用说婚姻自由。如果父亲不在,则有“长兄如父”的“父兄”接替父亲掌管一切。其次,夫权表现为“夫为妻纲”。表现为男性对女性的绝对支配权,妻子也不过是丈夫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独立的人格,故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说。第三,夫权表现为父家长对奴仆家丁的任意处置权,奴仆也不过是私有财产,打罚责骂是常事,买卖也在情理之中。第四,夫权还表现为“师徒如父子”,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也。拜师学艺也不是易事,入门后首先要做的是端茶递水之类服侍老师之事,并且“师命难违”,打骂徒弟随师心愿,什么时候老师高兴教授才能学得技艺学问。

(二)族权制

一族之长为族长,族长是家族中的家长,是放大了家长,而家长是族长的缩影。在家长制度下,族长对整个家族有绝对的权威,“组长管理族产,执行族约,管理族内事务,这些方面与封建家长制下的家长处理财产纠纷的权力及运作模式是一致的。”因此族权是家长制权利的一种,“宗族操纵着传统的政治机制。村务管理、公共活动以及构成村公会名额的分配,都是以宗族或亚家族为划分的基础。同时,不管封建国家对此是否承认,宗族是是村庄与中华文明更上一级的规范世界联系起来的重要基础”,即是说宗族是上达国下至家的联系纽带,族长行使的这些权力既是一家之长不能违拗的,有些是经过国家政权首肯的,是政权管理国家的重要思想基础之一。

(三)君权制

做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封建帝王实际上是整个国家的最大的家长,也是最具有权威的家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皇帝是整个国家的财产所有者,“君父臣子”、“子民”不过都表明帝王是国家的大家长,是一国之父,国家的所有成员也都是帝王的私有财产。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国君权力更为强大,“中国君主没有义务的概念,也无可以对之加以限制的法律绳墨”,其权力“既为终身权力又为随意性权力”。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则信奉“君权神受”,国君的权利受到神权的约束和限制。君权的另一个方面则表现为由国君授权下的各级官吏的权力。

(四)家长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表现形态

几千年过去了,家长制的许多遗毒还未肃清,其残余影响仍然存在。

从微观上看,父家长作风仍然存在,一家之长之说仍然存在,在农村还存在“户主”、“当家的”这类颇有父家长遗风的称谓。即使在城市,父母与儿女之间也不可能完全平等,儿女仍然是低父母一等的或者说还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在儿女的成长过程中,父母过多的以管束的方式介入,孩子是在“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出孝子”的传统教育观念中长大的,孩子的成长伴随着呵斥、暴力、泪水和孤独 ,其结果是造就了“ 少年老成 ”的“小大人”, 即使在孩子成年以后,在提倡自由、崇尚自由的今天,儿女的恋爱婚姻仍然会受到父母不同程度的干涉,儿女仍然没有完全独立的人格。

四、家长制文化对当前职业教育的负面影响

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型、高技术型人才的必由之路。中国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就也证明,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助推器。然而,家长制对中国学生选择职业教育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认识职业教育的水平落后。从考学的出发点来看,考学的目的在于通向权力之路的捷径,受几千年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封建思想在中国人的血液里深沉很深,所以,中国的家长较多对学生选择职业教育持存在许多错误认识,认为子女选择职业教育就是没有“出息”的表现,对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这是典型的社会心理恐惧遗传症。

二是选择职业教育的态度消极。正因为对职业教育存在认识偏见,认为从事农、工、商职业是极不光彩的职业,是追求物质利益的下层劳动者“小人”应当之所选,所以,许多家长认为职业教育就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即使被迫选择了职业教育也不积极主动的学习职业技术与技能,而是消极应付了事,使得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遇到家长的严重干扰,生源枯竭与质量下降。

凡引种种家长制文化遗风都是落伍的毒素,是我们解放思想、发展经济、与世界接轨的障碍。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达史都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精神落后是物质落后的前提与根源。我们的落后很大程度上是思想的落后,文化的封闭,是观念的落伍。因此,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当今时代,我们必须冲破思维的教条,破除认识的禁锢,清洗文化的毒汁,为发展职业教育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转引自 钱宗范《论世界和中国诸民族宗法制度发展形态的共同规律性》,载《社会科学家》1997.03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04

[3]李春秋、毛蔚兰 《传统伦理的价值审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09

作者简介:

熊世军(1964年-),男,现为平顶山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思

想政治教育

此文系河南省科技厅2012年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系列成果。项目证号为1124004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