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干旱及风沙区的新疆和田绿洲,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民国政府1939年开始在和田地区大力推行垦荒运动,至1944年在主要农业区的六县耕地面积平均增长103.7%;然而1945年后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即呈明显减少趋势,1948年与1944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25.6%,有51.6%的垦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根据民国和田耕地撂荒的档案资料分析,此时期水资源状况(主要是河水)基本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上,对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不是决定性因子,但却是制约各地区人口数量、垦荒规模和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关键因子。地区人口增长过多引发对地区耕地面积的需求扩大,同时引起对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长需求扩大,由此呈现出农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区人口、耕地水平与水资源承载力相互关系的失调;即影响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关键是当地水资源总量与人口规模、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平衡关系,突破这个平衡就必然引起耕地的撂荒或生态环境劣化;而诱发耕地大面积撂荒的自然因素也与过度垦荒有一定程度的关系。

关键词:和田地区 民国时期 耕地撂荒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big area tilth waste in Hetia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AbstractLocated in droughty and windy desert region of south edge of Tarimu basin, the Hetian oasis of XinJiang, is extremely frail for it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1939, loc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tarted to push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movement vigorously, till 1944 in the main agricultural region in six counties cultivated area increased by an average of 103.7% a year. However after 1945 the cultivated area obviously assumed the reduced tendency in every local county, and the cultivated area reduced 25.6% in the year of 1948 than 1944, and some 51.6% of newly reclaimed wastelands were counterbalanced by wasted tilth.Analysis of the archives data of Hetian regio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owed that this time water resources (mainly river water) basically maintained on a stable level, and it was not the decisive factor to the waste of local big area tilth, but the essential factor actually restricted the population quantity, the reclamation wasteland scale and the overall cultivated area level in all the counties. Excessive local population increase resulted in expansive demands for tilth, and at the same time caused to expansive demands for irrigation water increase. From this presented the appearance that the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is insufficient. Actually it is for the maladjustment between the local population, the cultivated lands and water resources supporting capacity reciprocity. Namely, the balanc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otal local water resources, the population scale and the overall cultivated area were the key influence factors on wasted cultivation land in Hetian. Breakthrough of the balance would cause waste tilth and the deteriorativ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natural factor, which induced abandonment of big area cultivated land, also correlated with excessive reclamation wasteland to a certain extent.

Key words: Hetian Region;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ted tilth

新疆和田绿洲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干旱、半干旱及风沙区,绿洲生态环境脆弱,是历史上塔里木盆地绿洲荒漠化现象发生最频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和田绿洲垦区荒漠化现象的发生,与当地社会农业开发的强度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垦荒的兴盛与撂荒的普遍性印证了这一规律。[1]

自汉代至宋代,即和田古六国至大宝于阗国的1500年左右时间里,和田绿洲垦区农业开发基本保持持续发展,相应地绿洲荒漠化现象也持续发生,并导致和田古绿洲北部大片垦区彻底沙化。宋后期至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的四百多年期间,和田地区政局动荡,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农业凋敝,相应地形成了地区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的状况,也使和田绿洲的自然生态环境获得了一个较长的恢复时期。清中叶以后,清政府在和田实行“回屯”,地区人口增长较快,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基本保持稳定,但到清后期光绪年间,和田地区社会生产需求与自然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已开始显露,至民国时期矛盾更为突出。[2]

民国前期,和田地区由于流行瘟疫以及发生了几次短期社会变乱,社会人口及地区耕地总面积有所下降。1938年后社会政局开始稳定,地区人口压力逐步增大,为缓解社会粮食供需矛盾,增加财政收入,民国政府在和田地区大力推行垦荒运动,积极扩大耕地面积。随着垦荒强度的迅速加大和地区耕地面积总水平的扩大,多种生态环境问题凸显,其中耕地大面积撂荒现象是诸问题的集中表现。

[1] 参见:谢丽.《绿洲农业开发与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历史嬗变》,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5月,第65页。“绿洲废弃规律”:“和田地区东汉至清朝绿洲废弃的频率与农业生产开发的强度呈正相关;绿洲废弃的峰值期与农业生产开发期同步或滞后,……绿洲稳定期与农业生产开发强度呈负相关。”

[2] 参见:谢丽.《清代至民国时期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生态环境变迁的社会与环境诱因》,复旦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2003年11月;第28-50页,第三章 “绿洲废弃规律”与清代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的稳定性探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增长趋势及其分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快速增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垦荒兴盛及耕地面积增长期开始于1938年,止于1949年,各县耕地面积增长最高峰值出现在1944年前后,其后地区耕地面积总体减少,耕地撂荒现象严重。

1. 人口压力与粮食不足

民国垦荒兴盛初始期和田地区人口压力相对较小。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 [1] 统计,1939年前后,和田7县的耕地总面积为1,516,402亩,这个耕地基数比《新疆图志·土壤篇》卷65记载的清末(公元1911年)和田地区耕地总面积1687578亩,减少了171176亩,其原因应该主要是由于民国初期,和田地区瘟疫大流行以及伊敏、马虎山军阀割据造成地区人口减少、流失,导致农业生产萎缩的结果。 [2] (P45,P84-85)

1937年10月新疆盛世才政权平定马虎山割据政权后,和田社会政局基本稳定,人口数量增长较快,造成地区失业人口压力较大,粮食紧缺,尤其是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和(阗)、墨(玉)、洛(浦)绿洲三县以及皮山县问题比较严重。

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资料分析,到1949年时,墨玉县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达到1:1.6;洛浦县为1:2.4。和田县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也高达1:1.14。从人口绝对数上看,和墨洛绿洲三县的人口合计为406,066人,约占全区人口的67.2%,[1]人口基数大,非农业人口多,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严重,集中表现为粮食产量与消费需求矛盾突出。民国和田档案记载,和田县“自耕农约20%节衣省费,颇足自给。其80%的佃农则每因衣食不足,除以包谷为主要食品外,在青黄不接之际,惟食桑葚度日。”“每年产品不够民食,靠外县运用。副产品30%县内销,70%外销。” [3] 1944年洛浦县主要农产调查表记载:“查洛浦县农产均由本地销用,并无出口,本地出产不敷,向外县运入食用。”[4]

[1] 1949年和、墨、洛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系作者根据“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计算得出,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 。 耕地面积快速增长

为缓解地区粮食供求矛盾,民国和田地方政府在全区各县成立了水利垦荒委员会,积极发动全区民众,或招集无业游民组成垦荒队,并采取减免赋税,发放贷款等多项政策措施,组织、鼓励民众大力垦荒,扩大耕地,使和田地区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

根据民国和田地区档案资料统计,和田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67,633亩,1944年增加到了493,917亩,6年时间耕地面积增长了84.6 %;于田县1939年有耕地256,884亩,1944年耕地面积达到415,636亩,增长幅度为61.8 %;而在全区缺水现象较为突出的皮山县,1939年全县耕地面积只有215,285亩,到1944年时,耕地面积达到了499,280亩,6年时间里增加耕地283,995亩,增长了131.9%;全区人口数与耕地面积最大的墨玉县,耕地面积在1939年时为387,077亩,1944年增加到665,859亩,净增加278,782亩,增长幅度为72.0%;洛浦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14,617亩,1944年为433,316亩,增长幅度达到了101.9%;而人口与耕地面积都较少的策勒县,1939年时仅有耕地124,615亩,但到1944年时,全县耕地面积已达到336,779亩,6年内耕地增长幅度高达170.3%;即使是总人口不足万人的民丰设治局(县),1941年时有耕地50,291亩,到1945年耕地也增加了8,571亩,达到58,862亩,5年增长了17.0%。 [1]

总体来看,1939年至1944年的6年时间里,全地区有三个县耕地增加了一倍以上。除去最偏远且仅占全地区人口约五十分之一的民丰设治局,主要农业区的其它六县,耕地面积平均增长103.7%。即使以全区7个县计算,平均耕地面积也增长了91.4 %,几乎翻了一翻。 [1](见表1)

资料来源: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二) 耕地面积“进两步,退一步”式的增减态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但同时也伴随着较为严重的土地撂荒问题。垦荒土地真正能巩固成为农田的只是一部分,有相当大部分垦荒地因各种原因被撂荒,有些县份的耕地撂荒情形是令人吃惊的。以“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及其它相关档案资料为依据,考察1939年至1949年和田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可以较整体地了解当时耕地撂荒的情形(见表2)。

资料来源: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和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3]墨玉县政府呈文,和田民国档案卷85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4]和阗区洛浦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5]于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6]新疆省第七区策勒县35年度耕地亩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5(3-3),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7]策勒县政府造贲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8]民丰县政府造贲35年度耕地亩统计报告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5(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9]皮山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0]皮山县政府造贲38年度粮产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从表2所反映的和田地区耕地面积逐年变化情况来看,全区耕地增长总体呈现出“进两步,退一步”的曲线特征。图表的统计数据反映:1939年至1949年这11年中,和田地区耕地增长始终不稳,全区除了洛浦县和策勒县耕地面积增减变化较小外,其余几县(除民丰设置局)耕地面积都有较大地增减反复,反映了当时边垦荒,边撂荒的情形。总的来说,前6年处在耕地增长上升期,至1944年全区耕地增长达到了最高峰,总数从1939年的1,462,111亩上升到2,895,078亩,绝对数增加了1,432,967亩,6年增长了98%。1945年后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呈明显减少趋势,到1948年耕地面积略有回升,全地区耕地面积保持在2,155,218亩。11年垦荒,全区耕地面积平均增长率仅为47.4%;1948年与1944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25.6%,净减少739,860亩。也就是说,在这4-5年时间里,全地区至少有1/4耕地撂荒,有51.6%的垦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

考虑到当时边垦边撂以及统计工作的疏漏等情形,实际撂荒、废弃耕地面积应该远不止上述数据。如1948年11月于阗县属哈浪沟庄民肉孜等联名禀报地区专员公署称:“所派阿西木伯克不认真查整地亩,敷衍了事,而四(处)遗漏未查田地甚多,请饬重新查整,免去荒地粮草” [5]。据此来看,当时地方政府统计的耕地数字中,一定包含了不少的撂荒地,这种情况可能较为普遍。例如1948年“策勒县政府造贲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中填报,1947年全县农田已耕面积为321,256亩,未耕面积40,876亩,两项合计为362,132亩。1948年填报全县耕地为352,426亩,比上一年减少了近万亩,其原因是:“因本年清丈地亩,将耕地减少。” [6] 减少的应该是已经不能耕种的撂荒地。像这种耕地统计数中包含撂荒地的情形在其它县份的档案资料中也存在,因此可以推断,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实际面积应该大于档案资料统计数据。

(三) 新老耕地的撂荒态势

民国后期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规模和速度都是令人吃惊的,耕地大面积撂荒是与过度垦荒有直接关系的。但是垦荒与撂荒的耕地具体在什么位置?因为民国和田档案中没有较完整的统计资料,这给研究当时垦荒与生态环境的变化关系,留下了难以逾越的历史鸿沟。从现有的资料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民国后期和田地区撂荒地中,既有新垦耕地,又有原有熟地。

1. 新垦荒地快速撂荒

从留存的民国和田档案中,有些文本反映了新垦荒地在较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大片撂荒。这些文本大都是农民因耕地撂荒,但政府税收未减而上书请求减免税收的呈文或政府公文。

据有关和田民国档案显示,公元1938年后,洛浦县为增加耕地面积,曾组织农民在县属第四区黄古牙村开垦大片土地。查相关和田民国档案, [7] 黄古牙村应位于洛浦绿洲北部苏唐麻扎地方,此处毗邻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有大片荒地可供开垦。该区农田灌溉水主要通过巷沟牙渠引玉龙喀什河水浇灌,苏唐麻扎位于河渠下游。

1942年10月,黄古牙村农民买买提热依木、易明等13人联名禀请和田区行政长官:“情因民等经管现有本区下游新垦地亩甚多,现因水量缺乏,以至不能耕种,甚感困难,为此无法,恳请,行政长恩准,饬令确实调查解决困难。” [8]

另如1948年3月“洛浦县政府拟具恢复塔瓦克尹也尔及吉牙庄渠道工作计划”记载:“查县属塔瓦克尹也尔地方有新垦地一万两千亩,水渠一道,均系庄子农田,土质甚佳。又该地树木成项荫蔽。该地居民百余家种地,受获利益过厚,近有之久。该地渠口被玉龙大河大水冲坏,水不能上,以至不能引水浇田,屡修屡冲,无法修理,将该地变成荒地,树木亦干枯。所居人民将地抛弃,迁往他处居住”。 [9]

塔瓦克村位于县境最北部,北、东、南三面环沙漠,西面临玉龙喀什河,处于绿洲河流段的最下游。一般下游河床下切不深,洪水期很容易受到洪水的侵袭是在情理之中的。客观上说,经过长久的农业开发,和田地区可开垦荒地大都处在河流下游、沙漠边缘,地理生态环境恶劣,旱灾、水灾、风沙灾害以及植被生态的严重破坏都对新垦荒地构成极大的威胁而造成快速撂荒。

2. 原有耕地不断撂荒

在民国洛浦县、墨玉县档案中也有记载1939年垦荒前,原有耕地撂荒情形的资料,反映了垦荒与生态环境劣化互为影响的关系。

1939年洛浦县政府呈文称:1926年,时任洛浦县长发动民众在县南乡引栏杆戈壁上挖水渠一道 [10],并组织民众开垦荒地两万多亩。当时渠水充沛,渠道两旁均栽植了树木,但是因为渠道年久失修而被沙土掩填平坦,不能引水浇地,所以已垦之地,及两旁所植树木十万余株,全部因干枯而荒弃。[11]

再如档案记载,1918年时任洛浦县长组织民工200名,在县属下吉牙庄开垦荒地11,100亩,丈量给村民领种纳粮。到1938年时,这片农田内水利渠网被飞沙填满,以至水不能流,耕地撂荒。为此吉牙庄村民托合大尼牙子等恳请政府豁免粮赋,或新开渠道,重新垦荒。洛浦县政府派员调查,认为1918年开垦的11,100亩地,尚能耕种及能生产草的耕地有3,000亩之谱。如果再开挖渠道,使水量充足,尚能多垦二、三千亩,其余再难以开辟。[12]这样看来,1918年开垦的耕地,20年后除去尚能复垦之地,有半数以上已成“不毛之地”,再难恢复原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资料记载的熟耕地撂荒情形,反映出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无水源可利用,而是因为“飞沙”破坏农田水利工程,导致农田无法得到灌溉所致,由此可见垦荒对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之一斑。

二、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自然因素

处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的和田地区植被生态系统极为脆弱,而民国时期因人口快速增加而引起的地区大规模垦荒,耕地面积总水平迅速提高,必然导致植被生态环境的急剧劣化,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又直接导致了耕地的大面积撂荒。

(一) 盐碱化

由于塔里木盆地降雨量少,水分蒸发量大,土壤盐碱程度较高,如果农田水利灌溉设施不完善,就容易造成耕地的盐碱化现象。民国和田档案中有一些耕地撂荒资料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民国墨玉县政府呈文反映,墨玉县于1939年春季计划在县属第七区哈拉沙尔地方修渠垦荒,得到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通电嘉奖并准招户承垦。[13]同年7月又在哈拉沙尔东哈哈下力地方垦荒数块,由哈拉沙尔区长肉孜率领400余名无地贫民垦荒10,000余亩地。[14]此后于1941年3月,墨玉县与地区农业所又组织民工在哈拉沙尔区开挖新渠,垦荒一万余亩。[13]但是就在同年4月,墨玉县向地区专员公署呈报:哈拉沙尔全区地亩约三分之二已成碱地,其原因是“因渠道位置不当,及东西海子关系所致”。[15]查证和田民国时期档案“墨玉县地图”,墨玉县第七区位于县境西北部,该处绿洲边沿有两个湖泊,东边的叫“克沙库来湖”,西边的为“阿一东胡”,湖泊周围居民点稀少,有大片荒地可供开垦。档案记载的这几次大规模垦荒活动,应该就在靠近沙漠的西北部地区。依据上述资料推断,哈拉沙尔区在两年时间至少垦荒20,000亩以上,同时在开荒2年内应当有14,000亩以上新垦地撂荒。

到1943年2月,哈拉沙尔区农民托合大阿洪等17人又联名禀称,本村耕地六千多亩地潮碱太重,不能耕种,原因是渠道下游淤泥塞满,渠水下泻不畅。[16]为此,墨玉县政府派员调查发现,该碱滩积水成湖,东西宽一里至三里不等,南北长约十里,下游北面郝什盖原有毛渠一道,长约十一里,直达西北戈壁,但是已经被淤沙填塞,以至水无出路。[16]此时间距初次垦荒不过4年就因盐碱化而撂荒,土地荒芜的速度是惊人的。

(二)洪水、风沙灾害

因洪水、风沙灾害造成水利设施失修的耕地撂荒情况,在民国和田档案资料中多有反映。上述洛浦县南乡,引栏杆戈壁垦荒地因渠道年久失修而废弃;塔瓦克尹也尔12,000亩农田因为灌溉渠口被玉龙大河洪水冲坏,致使河水不能灌溉而荒芜废弃 [17];以及县属下吉牙庄因农田内水利渠网被飞沙填满,以至水不能流,耕地撂荒等事件都属于因洪水、风沙灾害造成水利设施失修,农田无法灌溉而撂荒的史实。

从现存的和田民国档案资料分析,因洪水致使水利设施失修而造成耕地撂荒的情形不仅仅存在于洛浦县,和田其它县份也有类似情况,如1941年4月墨玉县政府呈文称“县属下八区大渠一道,水闸四个被水冲毁,并将渠身拉深数丈,两旁地亩缺水灌溉,此项渠道究应如何恢复原状,亦需专家设计”。 [15]

从上述案例分析,引起和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失修的主要原因为两大类:一是被洪水冲毁、一是被南吹的沙漠风沙填塞,两种原因集中表现了和田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濒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和自然植被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一般来说,只有在自然植被生态环境劣化的情况下,才容易引发水利设施迅速、大规模地被破坏的情形。这种状况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因大面积垦荒已引起了地区植被生态系统的劣化。

(三)灌溉水资源不足

反映和田民国时期灌溉水资源不足的档案资料为数较多,大多表现在和田各县之间、各村镇之间的水利纠纷案件中。其次表现在策勒、皮山等县积极开发新水源的努力之中。

一般来说,为了平衡各县界河用水量,历届地方政府规定了河水轮放制度,每到春播之前,按规定县与县之间协商共同办理,如1945年3月洛浦县呈文和田区行政长说:和田、洛浦两县农民历来轮流引用玉龙哈什大河之水,已制定有规章条例,即每年自夏历二月二日起为头一轮堵水日期,届时由两县水利人员率领民工共同札坝堵水,以便引水浇地种麦。每一轮水定为十二天,今年应由和田民众会合玉龙哈什一乡民众堵头一轮水,洛浦县城及西南乡民众引用第二轮水。现在洛浦玉龙哈什各庄农民选出代表赴和田县政府,请和田县政府传令和田民众到时派民工会合堵水,但是和田县属的头目人等不但置之不理,反而以不到堵水时期为借口推诿不去堵水等等。 [18] 显然,引起洛浦县与和田县的水利纠纷的真实原因是各自想多得灌溉水量,缺水的状况同样在墨玉县存在。

1941年4月墨玉县政府曾在呈文中称:“县属二区、下三区、五区、六区、七区、下八区有荒地十余万亩,因缺水无法耕种,应需专家研究墨玉大河水量,可否另开渠道,以便垦荒。” [15]由此看来,在春耕或农业用水季节,和、墨、洛地区的可利用水资源储量不足的程度是比较严重的。

非但如此。就是在水资源相对较好的于阗县,也存在因灌溉水资源不足导致耕地撂荒的现象。民国和田档案卷805(3—3)有“和阗区行政长官公署指令于阗县”文本记载:(年代不详)“具呈人于阗县属哈拉黑村民于斯甫阿吉、买买提明阿布阿山、买买提奴尔、买然木汗、赛力木汗、巴拉提阿訇、哈的尔、司拉木阿吉、牙合甫等20余人禀恳,情因民等之地亩,大半系荒地,水量欠缺,不能耕种得利。因此民等曾屡次呈请政府后,由县府饬财政科杨科长派员清查解决等情在案。惟该科长不顾民等困苦,丝毫不理,仍催民等按照旧章纳赋,民等实难担负田赋,是以叩恳敬请:专座作主,仰恩饬令,豁免赋差,并请派员查丈,以分等级而免困难。……。” [5]

另一方面各县对一些共同使用的泉、湖之水同样非常关注。1946年10月至12月和田县与洛浦县就拉斯库牙泉水共享问题发生的纠纷比较典型。

洛浦县政府1946年10月27日致函和田县政府称:洛浦县属塔瓦克乡长及乡民代表、保长、民众等禀称,塔瓦克乡历来用和田县拉斯库牙渠淌下来的泉水浇灌,并没有给塔瓦克乡规定河水。现在和田县拉斯库牙民众开会决议要堵止泉水以便开荒,并且已经呈报和田县政府核示通过,正在进行开渠中,如果这样办理,则影响塔瓦克二乡无水浇田,以致使地荒人迁,而万余人民无所归宿,特此函请转饬拉斯库牙民众免于堵止泉水,到别的地方开荒。[19]在和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过问下,和阗县政府于同年11月19日、23日亦接连呈文辩称:“查县属拉斯库牙乡尾开荒地所用之渠水,系利用哈邑乡、受廉乡剩余之水,并非截用拉斯库牙渠淌下之水”。[20][21]

另据新疆省警察局电文(1939-1949年?)称:“据报和田二、三属区人民因水利纠纷,集众千余,互赴县俯,请求解决,并有斗殴情形。当此春耕在即,水利至关重要,如有纠纷,该县县长何以未理,以致发生此事。究系如何情形,应由该行政长查明,妥为解决。”[22]

策勒县境内水资源纠纷事件少见于和田地区档案,但是有一些档案文本反映了策勒县耕地因缺水而撂荒的情形。如策勒县政府曾就策勒县缺水问题呈文和田地区行政长说:据策勒全县民众禀称,该县历年来水量不足,农田灌溉困难,尤其本年的水量较往年更少,而且山水下来的很迟,以致于仁和、乌比等七乡镇的12万余亩耕地只播种了三分之一,其余均未能耕种,对人民生活影响非常大,拟请派员调查,将未能耕种的地亩免征额粮,以解除民众困难等。[23]

另外,在民国和田档案中详细记载了策勒、皮山县为增加灌溉水资源而开挖坎儿井,并最终失败的情况,在此就不赘述了。[1]

类似的水利纠纷事件或灌溉水资源不足的情形在民国和田档案中记载不少。以上这些案例反映了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因水资源不足而造成耕地大面积撂荒的真实状况。

[1] 策勒、皮山等县开发新水源的努力反映了和田民国时期灌溉水资源不足的史实,本部分内容可参见:谢丽.《清代至民国时期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生态环境变迁的社会与环境诱因》,复旦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2003年11月,第143-148页。第七章 3.3 皮山县、策勒县开辟新水源。

三、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社会因素

根据有关民国和田耕地撂荒的档案资料分析,和田各县耕地撂荒的程度,与各县的水资源及其利用状况、人口状况、垦荒规模与耕地面积总水平这几个主要因素有密切的关系,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形成的结果。其中,属于社会因素的地区人口因子和耕地面积总水平对撂荒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民国时期,和田各县在这几个方面条件有的相似,有的不同,引起的撂荒现象也相互区别。总体来看各县的人口数量、垦荒规模、耕地面积总水平与水资源条件保持在较适宜的比例关系中,撂荒现象较轻,反之则严重。

民丰县在民国时期的农业开发状况与撂荒情形,由于该县人口较少,设县较晚,资料缺乏,具体情形不很详细,因此,本文根据除民丰县外的其他六个县情况进行分析。

(一) 自然资源相似,人口因子相异——和、墨、洛垦区撂荒现象比较

民国时期在和田地区,和阗、墨玉、洛浦三县在水利资源方面条件比较接近,但耕地撂荒程度差别却较大,其主要原因在于各县的人口数量、垦荒规模和耕地面积总水平不同。

从水利资源方面来说,和阗、墨玉、洛浦三个县同处在一块绿洲范围内,三县自西向东顺序排列,基本处于相同纬线位置;贯穿绿洲的喀拉喀什河与玉龙喀什河由南向北流过,和阗县居中,西与墨玉县同引喀拉喀什河水,东和洛浦县共用玉龙喀什河水,这两条河是和田绿洲上径流量最大的河流,水资源利用条件基本相同。

从人口方面来看,据1949年“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24]反映,墨玉县总人口为147,731人,洛浦县为123,856人。另据1948年11月“和阗县土地户口调查表” [25] 填报,和田县人口总数为134,379人。这三个县是和田7县中人口超过10万的县份,虽然人口规模比较接近,但是三个县的耕地撂荒程度区别却较大,其中墨玉县撂荒程度最为严重,和阗县次之,洛浦县比较轻,撂荒程度与人口数量呈现一定的正比关系。

从垦荒规模与耕地面积总水平上看,墨玉县从1939年到1943年为耕地稳步增长期,耕地从387,077亩增加到759,072亩,绝对增加数高达371,995亩,增长率为96.1%。但是到1948年实有耕地为422,907亩,比1943年减少了336,165亩,减少率为44.3%,也就是说全县有近一半的耕地撂荒废弃,基本抵消了10年的垦荒地亩数。

和田县自1939年至1944年耕地增长基本稳定,其间小有反复。1939年时耕地基数为267,633亩,1944年达到493,917亩,绝对增加数为226,284亩,增长率为84.6%。至1948年耕地面积下降到388,352亩,比1944年减少了105,565亩,减少率为21.4%。

洛浦县1939年耕地基数为214,617亩,1944年增长到433,316亩,绝对增加数为218,699亩,增长率达101.9%。其后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到1948年时为421,604亩,比1944年减少了11,712亩,减少率为2.7%。

从以上三个县耕地增减变化状况可以看出,决定耕地撂荒程度最主要的因素是耕地面积总水平,其次是垦荒规模。三个县的耕地面积基数和垦荒规模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依次为:墨玉、和阗、洛浦。耕地减少、撂荒程度的排列次序也与之吻合,而与耕地增长百分比关系不大(见表3)。

说 明:墨玉县耕地面积采用1943年的数据。

资料来源:

[1]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新疆省和阗县土地户口调查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7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3]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4]和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5]和阗区洛浦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6]墨玉县政府呈文,和田民国档案卷85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通过以上分析对比可见,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水资源储量相对恒定,对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状况或生态环境劣化不是决定性因子,但是一个关键制约因子。引起耕地大面积撂荒,起主导作用的是人口因子与垦荒强度,而决定性因子是耕地面积总水平。从现有的和田民国资料来看,此时期没有水资源(主要是河水)较大变化的记载,水资源状况基本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上,而地区人口水平对地区耕地撂荒起着主要作用。地区人口增长或过多引发对地区耕地面积的需求扩大,同时引起对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长需求扩大,由此呈现出农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区人口、耕地水平与水资源承载力相互关系的失调。和田其他各县的耕地撂荒状况也从其他方面印证了这个规律。

(二)水资源相似,植被状况不同,人口因子相异——皮山、策勒县撂荒现象比较

地处和田地区东、西两边的策勒县与皮山县虽然相隔较远,在民国时期水资源条件却比较相似,同属严重缺水县份,但是由于两县的人口数量差异较大,对耕地或垦荒的需求差别相应也大,由此形成耕地面积总水平不同,造成耕地撂荒后果也大不相同。

民国时期皮山县和策勒县境内各有4条河流浇灌农田。皮山县的4条河由东向西为:杜瓦河、无名河、桑株河、克里阳河。策勒县的达木沟河、普那克河以及恰哈河流入县东部绿洲,策勒大河流入县西部绿洲。这些河流的河面宽度均在30米左右,深1.2米上下,径流量小,流程短,严重制约着当地农业生产的开发。

然而由于皮山县是和田通向南疆重镇喀什的交通要道,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因此虽然水资源条件是地区最差的县份之一,但是人口规模却排列地区7县第4。依据民国和田档案记载,1948年皮山县人口总数为91,608人,[26]策勒县为61,807人,[24]皮山县比水土资源条件相似的策勒县人口多三分之一。与此相应,1939年皮山县耕地基数为215,285亩,而策勒县耕地基数为124,615亩,仅有皮山县耕地的一半多些,也就是说,策勒县的垦荒空间大于皮山县。

从垦荒规模上看,皮山县1944年耕地面积扩大到499,280亩,增长率高达131.9%,净增耕地283,995亩。但是在1947、1948连续两年都下落到1939年的水平上下,分别为213,340亩和224,913亩,减少率分别为57.3%和54.9%;也就是说,与1944年相比,全县一半多耕地,或10年新垦荒地数基本全部撂荒或废弃。以三年时间计算,1944年至1947年皮山县平均每年减少耕地89,813亩,平均每年递减耕地约20%。

策勒县与皮山县乃至其它各县相比较为特殊。在民国后期的垦荒活动中,除了在1944年后耕地面积略有减少外,基本保持了稳步增长的趋势,这是与该县人口较少,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较好,以及垦荒前耕地基数较小,垦荒空间大有直接的关系。策勒县耕地面积1944年达到336,779亩,后三年稍有反复,至1948年又增加到352,426亩,10年垦荒净增耕地227,811亩,增长率高达182.8%。策勒县撂荒现象突出表现在1945年,当年耕地面积为318,987亩,比1944年减少了17,792亩,减少率为5.3%。

策勒县垦荒强度虽然大于皮山县,但垦荒绝对数却小于皮山县。以最高耕地面积数相比,皮山县比策勒县多146,854亩,这意味着皮山县在垦荒过程中,对自然生态植被的破坏程度比策勒县严重得多,这也应该是皮山县耕地撂荒十分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 自然资源与人口因子较相适宜——于阗县耕地少有撂荒分析

相比较来看,民国和田7县中,于阗县水资源条件与人口规模的比例关系是最好的。虽然由于大规模垦荒前耕地面积基数较大,垦荒空间较小,但是垦荒强度不算太大,撂荒现象也比较轻。

于阗县拥有和田绿洲上的第二条大河——克里雅河,同时县境内湖泊及地下水资源较为充沛,水利条件相对优越。据民国和田档案资料记载,[24]1949年于阗县总人口为73,576人,属于和田地区人口较少的县份之一,人口数排列全区第五。1939年该县耕地基数为256,884亩,耕地面积却排列地区第3,仅次于13万多人口的和田县,是人口相差不多的策勒县耕地基数的2倍强。

于阗县耕地增长与减少幅度都比较平缓,耕地最多的1944年达到415,636亩,比1939年增加了158,752亩,增长率为61.8%,在全区,除了民丰县,耕地净增数和增长率是各县中最少的。至1948年,于阗县耕地面积为345,016亩,比1944年减少了70,620亩,减少率为17%,耕地撂荒程度相对较轻。

于阗县在民国时期耕地撂荒较少的主要原因,从自然因子方面说,该县水资源可利用储量较大,能够承载较多的农田灌溉用水。从社会因子方面看,该县人口基数较少,民国时期垦荒强度相对较弱,地区耕地面积总水平与水资源可利用储量基本相适应,地区人口、社会生产需求与水资源保持了较平衡的关系,因而耕地撂荒相对较少。

四、 讨 论

从民国时期和田各县耕地撂荒现象的相关性分析来看,各县的水资源状况虽然不是导致耕地撂荒的主要因子,但却是制约各地区人口数量、垦荒规模和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关键因子。

依据民国档案资料分析,1948年洛浦县人口比皮山县人口多32,248人。以1944年为基线,洛浦县垦荒净增耕地218,699亩,至1948年撂荒耕地仅11,712亩。而皮山县人口比洛浦县人口少四分之一,至1944年垦荒净增耕地283,995亩,但到1948年时,耕地撂荒数却达到了274,367亩,撂荒程度比人口多的洛浦县严重得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县的水资源承载力有较大的差别。而且皮山县在水资源不利的条件下,垦荒规模又大于洛浦县,更扩大了两县撂荒程度的差距。

从另一方面看,洛浦县拥有和田第一大河——玉龙喀什河水灌溉田地,相比之下,策勒县水资源量就逊色得多,但两县在垦荒规模、撂荒程度上却相差不多。

策勒县耕地增长最高年份在1948年,垦荒净增耕地面积为227,811亩,净增数还略高于洛浦县。1945年为撂荒最多年,比1944年减少了17,792亩,与洛浦县接近。从这两个县的垦荒与撂荒情形来看,决定耕地撂荒程度的并非垦荒强度或水资源储量,而取决于地区耕地面积总水平与水资源承载力的相互关系。

从以上和田各县垦荒与撂荒情形的比较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宏观上来说,影响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关键,是当地水资源总量与人口规模、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平衡关系,突破这个平衡就必然引起耕地的撂荒或生态环境劣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没有涉及植被生态问题,而植被生态问题在地区耕地撂荒中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参考文献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新疆《和田简史》编纂委员会. 和田简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

[3]和阗县(37年度)农田水利调查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908(3-3),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4]民国三十三年新疆省第七区洛浦县主要农产调查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89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5]和阗区行政长官公署训令于阗县[Z].和田民国档案卷805(3-3),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6]策勒县政府造贲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7]洛浦县图[Z].和田民国档案卷3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8]不明文件名档案[Z].民国和田档案卷902(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9]洛浦县政府拟具恢复两村庄渠道工作计划[Z].和田民国档案卷908(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0]洛浦县境图[Z].和田民国档案卷325,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1]和阗区洛浦县政府呈和阗区行政长官公署[Z].和田民国档案卷90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2]洛浦县政府呈新疆和阗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文[Z].和田民国档案卷898(2-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3]和阗区行政长官公署代电[Z].和田民国档案卷90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4]墨玉县呈和阗区行政长官公署[Z].和田民国档案卷90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5]墨玉县政府呈文[Z].和田民国档案卷90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6]墨玉县政府呈文和阗区行政长[Z].和田民国档案卷85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7]洛浦县政府拟具恢复两村庄渠道工作计划[Z].和田民国档案卷908(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8]和阗区洛浦县呈和阗区行政长[Z].和田民国档案卷89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9]洛浦县政府公函[Z].和田民国档案卷90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0]新疆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训令,和田民国档案卷90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1]和阗县政府呈文[Z].和田民国档案卷90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2]新疆省警察局电文[Z].和田民国档案卷90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3]新疆第七行政长呈文,指令策勒县政府[Z].和田民国档案卷855(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4]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5]新疆省和阗县土地户口调查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87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6]农林部薪炭供销状况调查表:新疆省皮山县政府造贲调查表[Z].和田民国档案卷87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