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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知识产权,很多人大概都知道,但是农业知识产权就未必那么多人了解了。简单说来,农业知识产权包括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最主要的保护对象,而这恰恰也是最难做到、最易被忽略的方面。
根据2011年上半年农业部的《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显示,在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背景下,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知识创造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这一变化在我国首个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陕西杨凌示范区得到了充分印证。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以“省部共建”的方式,在杨凌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以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园区。10年来,杨凌示范区累计申请三种类型专利2669件,专利申请量由10年前的37件/年增加到2011年的500多件/年,专利申请量10年增长了14倍,年增长率达到45.1%,亿元GDP专利密度近10件。
这一过程对很多杨凌人来说是漫长而难忘的。杨凌一直被称为我国小麦育种专家的沃土,在全国推广面积最大的6个小麦品种中的四个出自这里。然而,多年前在杨凌,很多小麦育种专家宁愿自己掏钱忙自己所热爱的育种,却不愿将研究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小麦的自身特点。小麦是常规育种,这意味着推广后根本不可能控制种源。公司、农民、产粮大户都可以直接留种,自给自供,可以和育种者没有往来,所以要谈保护是很困难的。“小麦常规育种不像水稻、玉米的杂交育种,可以把种源始终控制在育种者手里。即使申请了保护,又怎么可能挨家挨户向农民开口说他们直接留种的做法是侵权呢?”西北农业科技大学教授、陕西省知名的小麦育种专家高翔觉得他根本开不了这个口,也不想这样干,“所以不保护。”
其次,当时杨凌当地的小麦品种评优是根据推广面积的大小来决定的。推广的面积越大,评优的几率就越高。这种农科评价体系实际上起着一种重推广的引导作用,然而如果强调保护,推广起来就不会特别快。高翔表示,新品种推广前要经过行政审定,审定就要求布点试验,区域试点实际上就是新品种推广扩散的过程。小麦新品种只要进入试点,就如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因此对于小麦育种者来说,申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意义不大。而且,“在当时实际上也根本申请不起。”高翔说,每年国家给他三四万元的育种经费,科研组五六个人紧巴巴地用着,根本也没有再多的钱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我的情况还算好的。有的老师连育种都是自己贴钱请人收麦子,哪还有经费申请保护呢?”有过申请经验的人告诉记者,“至少要8000元。另外,还要准备很多的资料,什么基因图谱啊等等。而且在当地还申请不了,还要跑北京,一趟肯定不行。这些费用加在一起,不是小数字。”
这几年,杨凌的情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尤其是建成在全国范围内都颇具影响力的推动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平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博览会(下称杨凌农高会)以后。作为全国“5A”级农业展会和四大科技展会之一,杨凌农高会为农业知识产权的宣传推广提供了绝好机会。
据统计,10年间,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专利、版权、商标、计算机软件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拥有量均取得了突破。截至2011年8月,杨凌示范区共提交专利申请2406件,试点10年间的申请总量2185件,占申请总量的90.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63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64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58件。其中1件专利获中国专利金奖。然而,不论对杨凌人来说,还是对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来说,这些成绩还是远远不够的。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加4.89%和29.16%,分别是“十五”期间的1.72倍和4.29倍,农业专利和农业植物新品权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加,标志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育种创新能力快速增强。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科教单位主导了农业知识产权创造,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有待提高。科教单位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中,分别占全国申请总量的56.10%和授权总量的61.76%,企业只占全国品种权申请总量的32.03%和授权总量的32.31%。在国内农业发明专利授权和有效专利中,科教单位分别占40.21%和43.36%,企业占15.25%和18.45%。
国内企业具有品种权优势,但在专利上处于劣势。企业品种权排名显示,前20名主要为国内企业,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96件植物新品种权而荣居榜首。企业农业专利权排名显示,前20名主要为国外企业,如拜尔集团(德国)、巴斯福公司(德国)、岛野株式会社(日本)、雀巢集团(瑞士)等,国内企业鲜有上榜。
从总体上看,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仍有待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转化能力不强,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缓慢,专业人才短缺,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把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政策法规基本完善,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农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这表明,知识产权对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支撑作用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各级政府、科教单位和企业还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