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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物价局:
为贯彻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减负为目标,全市价格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通过农村价格服务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农民调整生产和经营结构,实现增产增收,有力地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网络服务平台。全面开通市、县(区)两级物价网,开设办好涉农收费、价格政策、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特色农产品价格监测等栏目,与“安徽省物价网”的农村价格信息服务栏目组成农村价格信息采集、报送、汇总分析和的网络服务平台。
二是广播、电视、报刊服务平台。争取宣传、广电部门的支持,在《拂晓报》、市、县(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栏目。
三是价格系统自办刊物服务平台。继续办好《宿州物价》,新办《宿州价格监测与信息》月刊,宣传价格政策,农产品监测信息。
四是乡镇工作站服务平台。在乡镇设立价格工作服务站,各县、区物价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现有乡镇物价所和乡镇农经办、农经服务站、乡镇政务公开栏等基层组织和阵地及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的作用,做到“九有一公布”,即有价格工作人员(专兼职均可),有价格信息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站牌,有价费公示牌,有农产品价格信息栏,有服务站工作职责,有价格信息监督员守则,有价格工作服务站网络图、公布价格咨询举报工作程序和“12358”举报电话。
五是村委会活动阵地平台。充分发挥各行政村现有党建活动室、计生服务室、村务公开栏等阵地,及时张贴、公布农村价费政策,农产品价格信息。每村聘请一名价格监督员,及时有效地监督和反馈农村价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加强价格宣传
充分发挥五大服务平台作用,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让“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家喻户晓。
一是定期向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文件、农产品价格信息和价格宣传稿件,定期向乡镇价格工作服务站发放《宿州物价》和《宿州价格监测与信息》。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如编排文艺节目、农村价费政策知识竞赛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农村价格政策。
三是适时组织对农村价格工作人员、价格信息员、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四是全面落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利用市、县物价网站、《宿州物价》、《宿州价格监测与信息》等信息载体开展优秀征文评选活动,通过征文,总结经验,改进服务,促进“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
(三)发挥价格职能
1、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对化肥流通环节差率控制政策规定;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督,及时反映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大力推行农资商品明码标价,增加价格透明度;
2、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在粮食收购季节,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粮食收购点,对粮食收购中的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查处;落实
国家良种补贴政策;规范农村公路客运价格管理,合理制定农村客运价格,清理涉及农村客运的不合理收费。
3、发挥农产品价格成本和监测信息的导向作用。拓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审领域,通过成本调查、效益比较分析,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为农民增产增收服务。
4、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落实已公布取消的向县乡卫生院、农村个体诊所收取的医疗监督管理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单位的药品采购行为,落实国家公布的药品降价政策和差率作价办法,降低药品价格。
5、严格落实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一切乱收费。
6、加强农村公用事业价格监管。严格审核农村乡镇自来水价格,改善农民生活用水质量;落实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政策,促进农村电力消费;严格审核殡葬服务项目,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初装、移机和收视维护费标准,落实农村“五保户”收费减免政策,不断改善农民文化生活条件。
(四)加强价费检查。
各县、区价格部门要深入农村,围绕农村反映突出的价格收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资、农业用水、用电、医疗价格和教育、婚姻登记、殡葬、农机服务收费及其他涉农收
费,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及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五)开展调查研究。
各县、区价格部门要围绕服务“三农”,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农村价格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为制定和调整涉农价格政策提供参考。各县、区可在以下方面任选三篇(多选不限)进行调研: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农民种植养殖成本变化情况、良种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农民收支消费意向、农资供应及价格、农村医疗收费、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收费、农村各项服务性收费、农民建房收费、有线电视收费、计划生育收费、水电价、殡葬收费等。
(六)建立长效机制。
“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价格部门要主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乡村干部、农民的支持和配合。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责任,积极探索价格政策定期宣传,涉农收费定期公布,价格政策定期提醒,农村价格定期检查,建立价格服务台帐等“价格服务进农村”的长效机制。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价格服务进农村”是“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区
物价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组织专
门抓,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价格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有序推进
今年总体安排是,五月份宣传动员,六、七月份开展搭建五大服务平台的试点工作(重点在设物价所的乡镇),八、九月份全面推开,十、十一月份开展调研和涉农收费检查,十二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区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局将适时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考核
为促进“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市局将本着高起点、严要求、看实效的原则,制定《价格服务进农村考核细则》,于八月份和十二月份进行两次考评,对各项工作逐项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除纳入全年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外,对工作突出的县(区)局、乡镇所和乡镇价格工作服务站予以通报表彰,以此促进全市“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开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