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建筑劳务监管情况通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劳务发包承包行为,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局严格执行《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现将年第三季度开展劳务管理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
根据建〔〕26号文件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文件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第三季度我区在建项目68个,共有32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50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5个项目超时递交,4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在及时递交的50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10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开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本季度检查启动差异化监管,对未按时报送报表、报表存在弄虚作假、工人投诉拖欠工资的项目重点抽查,检查了15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14家、监理单位11家、劳务单位14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
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业主单位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按月及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不足20%),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部分项目存在工资表代签名、工资代领情况。
(四)部分劳务公司未对工人全员登记,部分工人工资仍由包工头支付。
(五)部分劳务公司未开展计生管理工作。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劳务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劳务分包企业:市鹭鑫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德钜()特种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市漳建建工有限公司(农发生物A8\A9处理车间项目)、市鑫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内厝中学塑胶跑道等建设工程项目)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未续办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未重新报备、工人多次投诉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整改,总结经验。受批评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建筑业企业、劳务单位要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通知》(建建6号)、市政府下达市建设部门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和重点已婚育妇对象的管理,主动配合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今后,我局将把各项目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
(三)做好年底工资清欠工作。年底和春节期间是工人工资纠纷的高发阶段,各建设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建〔〕26号文件,履行建筑劳务管理的相关职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发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区建设局和市清欠办汇报情况;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拨付劳务款的,劳务单位要在每月报表中向区建设局汇报。我局将对存在拖欠的单位重点跟踪督办,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发放工资引发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