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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字偏正结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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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研究生活中常用的“的”字偏正结构,离不开句法成分、语义关系、修饰语和中心语、“配价”理论等的分析,本文就从这些因素出发,讨论“的”字偏正结构的基本类型及特点,表空间关系的“的”字偏正结构的不可逆性,“的”字偏正结构的三个成分之间的关系以及“的”字偏正结构的歧义指数问题。

关键词:“的”字偏正结构 基本类型 不可逆性 亲属关系 歧义指数

一、引论

“的”是现代汉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也是各种虚词中研究得最为彻底的。在现代语法意义上对“的”进行深入研究的始于熙1961年发表的《说“的”》。关于“的”的属性划分,早期吕叔湘等将“的”与介词等一起归入关系词当中,黎锦熙、王力等将“的”视为介词的,张静等将“的”视为连词。目前的主流是把“的”看成是结构助词,代表有熙、吕叔湘、邵敬敏等。

二、“的”字偏正结构基本类型

我们认为“的”字偏正结构可分为“的”字同位性偏正结构和“的”字非同位性偏正结构。我们将常用“的”字偏正结构类型划分如下:

(一)“人称代词+的+名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人称代词作领属性定语,用公式可表示为“人称代词+的+名词”。“名词”可分为两类:名词1,即亲属称谓,名词2,即一般名词。“人称代词+的+名词1”,这种“的”字偏正结构里的“的”字可以省略,例如“我的父亲”,我们可以直接说成“我父亲”。“人称代词+的+名词2”,这种“的”字偏正结构在单说时要用“的”字,我们说“他的私家车”,但是单说“他私家车”就不符合语义条件了。如果包含在其他结构中,可以不用“的”字,例如“他的私家车被警察开走了”等同于“他私家车被警察开走了”。

(二)“名词性成分+的+名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这种类型的“的”字偏正结构,名词性成分和名词之间有领属关系和性质关系两种。例如“中国的历史”, “历史” 被“中国”领属;“黄头发的孩子”,“黄头发”是“孩子”的性质。“北京的烤鸭”和“瘦弱的病人”同理。

(三)“数量名结构+的+名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三个孩子的母亲 两个人的房间 三个孩子的母亲都来了 两个人的房间不一样

我们发现,数量名结构和名词之间也存在领属关系和性质关系。“三个孩子”领属于“母亲”,房间一般分为单人间和双人间,“两个人”显示的是“房间”的性质。([1],144页)

(四)“性质形容词+的+名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这种类型的“的”字偏正结构,我们认为性质形容词和名词之间也存在领属关系和性质关系。“干净的衣服”的“衣服”专指干净的,所以“干净”与“衣服”是领属关系;“聪明的侦探”中“聪明”是普遍侦探具备的特征,所以“聪明”与“侦探”是性质关系。

(五)“人称代词+的+动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例如“他的来”,这个结构我们一般会引入这样的句子中,“他的来让我们很惊喜。”或“他的来给了我们惊喜和感动。”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两个句子里的“他的来”具备了名词性质。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呢?

Abney的“DP假说”指出“他的来”一类的结构由于冠词有[+N]的性质使得整个短语也具有了[+N]的性质。我们认为,“人称代词+的+动词”这种“的”字偏正结构不能单独使用,只能放在句子里。它在句子里主要充当主语或宾语,以“他的到来”为例,在“他的到来给了我们惊喜和感动。”中“他的到来”作为主语,在“我们都很讨厌他的到来。”中“他的到来”作为宾语, 因此“人称代词+的+动词”的“的”字偏正结构属于名词性结构。

(六)“动词+的+名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谓词性结构后面加“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可以独立使用,表转指,比如“吃的、穿的”;一种不能独立表示事物,表自指,例如“开车的技术”。([2],第17-18页)熊礼淼在《V的N”偏正结构中“的”字隐现规律及其动因考察》中将“V的N”分为四类:“V”与“N”潜存动宾关系类(如“选拔的干部”),“V”与“N”潜存主谓关系类(如“燃烧的火炬”),“V”与“N”潜存主谓、动宾两种句法关系类(如“帮助的朋友”),“V”与“N”不存在隐性句法关系类(如“赞许的眼神”)。

(七)“名词+的+动词”的“的”字偏正结构

结构的典型例子是“这本书的出版”,该结构也具备了名词性质。司富珍认为主语或宾语位置上的动词或形容词是其中心词(head),而作主宾语的短语与其中的动词形容词应该形类相同,认为“这本书的出版”这类结构里的动词形容词已经在句法平面名词化了。一般认为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转变成了名词的现象叫做“名物化”。而胡裕树、范晓先生认为,“中国的解放”、“这本书的出版”中“解放”、“出版”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时,语义平面可以说是名物化了,但在句法平面不应看成名词化。但吕叔湘在《语法学习》和与熙合著的《语法修辞讲话》中指出:“中国的解放”、“态度的坦白”、“脾气的急躁”中的动词形容词没有改变词性,仍是动词和形容词,只是“把动词和形容词用在名词的地位上”。

以“中国的解放”为例,我们认为吕叔湘和熙所持“动词没有改变词性”的观点偏向于词语的性质划分,忽视了语法研究的语义平面和句法平面分析。在语义上,“中国的解放”主要是强调的是“解放”,我们可以把“解放”看成是一种动作行为,或看成是努力过后形成的结果性事件。

三、表空间关系的“的”字偏正结构的不可逆性

刘宁生指出,“修饰语(参照物)+中心语(目的物)”,即在由两个名词性成分加一个动词构成的空间关系的表述中,语法结构中“中心语”的基础是“目的物”而“修饰语”的基础是“参照物”。刘宁生说“偏正关系的不可逆性深深地熔铸于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和基本词汇之中”。我们认为,表空间关系的“的”字偏正结构具有不可逆性。如“医院里的女孩儿”,我们很难找到自然简洁的语法形式来表达与这个“的”字偏正结构相反的偏正关系。转换成英语更为明显,the girl in the hospital,英语中不存在与in相对的词项X,使我们可以构成the hospital X the girl。又如对同一幅图景中不同的物体的描述,“超市左侧的图书馆”和“图书馆右侧的超市”,前者“图书馆”是“目的物”,“超市”是“参照物”,后者“图书馆”是“参照物”,而“超市”是“目的物”。我们不能改变“图书馆”和“超市”在语法结构中的功能,否则就改变了二者在认知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了。

四、“的”字偏正结构中三个成分的亲属关系问题

“的”字偏正结构,我们可以简单地看成“X+的+Y”形式。“X”、“的”、“Y”三者之间存在着亲属关系。而三者的亲属关系,显然与韵律之类的要求无关。但是,例如,“我买的书”,如果按照韵律的要求,应该读作[[我买][的书]],但中国人习惯读成[[我买的][书]],也就是说,说汉语的人在区分韵律单位时,非常注意句法结构,就“的”字偏正结构而言,大家总是将“的”与前面的成分放在一起,而不会将“的”与后面的成分算作一个单位,应该不是为了照顾语音上的要求,而是反映了句法本身的规律,而且也体现了语义的要求。也就是说,“的”字偏正结构中,“X”与“的”通常合并为“X的”共同修饰“Y”,从而表达明显的偏正关系,其实在读出声音时,也更突出了中心词“Y”。

五、“的”字偏正结构的歧义指数问题

语法研究中有“配价”这一概念,正因为“价”的存在,“的”字偏正结构常常产生歧义。例如“笑的是老张。”和“跑的是老张。”前者有两种理解:1、某人笑老张。2、笑的那个人是老张。后者只有一种理解:老张跑,即跑的那个人是老张而不是别人。

熙1978年概括的有关“动词语+的”的“的”字结构指称的“歧义指数公式”是 P=n-m。(歧义指数=动词的配价数-动词语里动词配价成分数目)P=0时,“的”字结构属于非同位性偏正结构,如“开车的技术”不能说“开车的”;P=1时,“的”字结构有一种解释,如“游泳的注意安全”;P=2时,有两种解释,如“吃的是小猪”。但是有时上述公式不一定适用。例如“妻子厉害的(丈夫)”,“厉害”是一价动词,但是“厉害”有两种语义指向:1、妻子厉害2、丈夫厉害。这里的一价名词“丈夫”的配价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据此,袁毓林先生对该公式的修正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他指出:一个“的”字结构中动词和有价名词如果有n个向没有实现,那么这个“的”字结构有n种解释;当一个“的”字结构中动词和有价名词的向全部实现了,那么这个“的”字结构不能指称事物,也不能指代“的”字结构所修饰的中心语。例如“他爱人在农村教书的(时候)”。

参考文献:

[1]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1982年9月第1版.

[2]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之、所”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方言,1983年第1期.

[3]胡裕树、范晓.动词形容词的“名物化”和“名词化” [J].中国语文,1994年第2期.

[4]袁毓林.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J].中国语文,1994年第4期.

[5]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M].北大出版社,2004年6月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