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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职业道德的解读与重申——兼评“范跑跑事件”的网上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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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权利与义务;范跑跑事件

论文摘要: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之际,立足于教师的自我反思与激励的视角,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与特点需要予以正确的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背后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进行重新的审视,坚守教师职业道德操守理应成为教育的永恒主题。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5日第2版公布了教育部新修订后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并附发了征求意见表。在短短的六条规范中,“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新颖表述赫然人目.昭示着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某种新变化该内容的加入不禁让我们会联想起“5.12”汶川大地震后.当时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

范美忠老师的个体行为一度引发如此高的社会反响,这的确值得我们去深思。在一定程度上,也许非当事人本人是没有资格去对范老师的行为做出评判的(这也不是本文所要关注的)。生活在一个安定、祥和的环境中,我们很难体会到突如其然的灾难临头那刻一个正常人会做出的反应,除非亲身体验一次。但我们可以去反思,而这种反思的初衷却是以对自身的检视与提高为目的的。写下此文。无非是身为“人民教师”的我.一直在做自我的追问与体悟,从而也对自己施以鞭策。当然.若不是站在教师自我反思的立场去看.以下言论也许难免就有点大放阙词。抑或缺乏说服力。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内涵与特点

1.职业道德的内在规范性高扬职业主体的人性职业道德是从具体的职业规定性出发的内在性规范。职业道德是具体的.不是贴在墙上的标语.挂在嘴边的口号。职业道德应该根据职业的特殊内涵来加以具体化。试想,如果军人临阵逃脱.医生在危机时刻丢下手术刀.行驶中的司机因个人的情绪而乱打方向盘……我们不难想象这个社会将会有多么的糟糕和可怕。实际上.职业道德的内在规定性是以任何一个从业人员的个人从业利益、从业要求与社会利益、社会规范的内在一致性为基础的.体现了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工作岗位的社会重要性与相互性。因此,职业道德既是对每一个人行为的规范,也是对职业主体人性的呼唤与高扬。

2.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属性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什么?教师的职业道德有什么样的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有着丰富的内涵,诸如教师的道德操守、敬业爱岗、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爱心等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此有基本的规定。本文也无需赘言。我们不妨来温习一下我们常挂在嘴边的名言警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身教重于言传”(王夫之):“使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爱因斯坦):“做老师的只要有一次向学生撒谎撒漏了底.就可能使他的全部教育成果从此为之毁灭”(卢梭)……

也许圣贤的境界不是匹夫所能望其项背的.那我们还是从现实说说吧。现实中,教师的职责常以“教书育人”四个字来加以概括。“教书”听起来通俗易懂;“育人”似乎。也平白无误。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育人”不等于“教书”.也就是说.“育人”并不体现为教师的“先知”.而是“先觉”。“觉悟”对学生的影响不是通过知识教学所能达到的,而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这一点.大教育家马卡连科的理解又是一针见血。他说:“首先是教师品格的陶冶.行为的教育.然后才是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训练”。陶行知先生对教师这一特殊职业的特殊职业道德也有其精辟的理解:“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实际上,中华传统文化与智慧中对“教书育人”的理解可谓早已淋漓尽致.堪称真知灼见。有如《礼记》上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我们还常说,教师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放在了首位。何谓道,何谓传道?陶行知先生所说的“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这是为对“道”与“传道”的最好解释。至于我们习以为常的“行为人师,身正为范”等类似的师范教育校训、精神就用不着去解读重申了。一句话,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意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3.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

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近代教育家夏丐尊认为:“教育不能没有爱.犹如池塘不能没有水”:陶行知先生倡导“爱满天下”.苏霍姆林斯基主张“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教育爱的核心是教师热爱学生首先.它是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理解与道德责任认同的自然流露:是教师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而喷薄而出的人间大爱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正是“爱学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其次,教师对学生的爱也体现为一种能力,充满艺术性如何施爱、掌握爱的时机与分寸,又如何去培育爱、导出爱以及创造爱的环境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能力.也须讲究艺术的当学生生命正遭遇危险时.教师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一下自己有爱学生的能力、勇气.而非拔腿就跑再次.爱。又不仅仅体现在能力和技巧上.师爱又是具体的,细微的.实在的,是学生透过教师的言行所能感受得到的真实它弥漫于每时每刻的教育活动、教育场景之中.是教育者对教育事业分分秒秒的真诚投入.是对学生时时处处的悉心关爱这样看来.我们完全可以断然批评范美忠在课堂上丢下学生死活不管而只顾自己逃跑的行为是不具有爱心、也是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黄刚教授认为:“对于‘范跑跑’.并不需要评价他作为个人的行为.但是作为一名教师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位置.所以在规范中将教师的‘爱生’这一条细化.是很有必要的。”

二、教师职业道德背后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从“范跑跑事件”重温“教师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关系

如果说有关道德方面的批判是在表层和感性认识层面的话.那么“范跑跑事件”热议的背后还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那就是道德背后的权利与义务的老生常谈问题。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个一般原理.为现代人权观念所公认.也是我们分析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作为教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实际上是明确了教师职业道德背后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范老师的言行以及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范老师行为的失范就在于他首先是从权利而非义务(责任)的角度出发去看待问题、决定自己的言行。过去把千万老师当成“春蚕”、“蜡烛”、“园丁”的隐喻.确实有过犹不及之嫌.因为它们基本上忽视了教师作为社会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等。可是,在大力弘扬教师权利、张扬教师主体性的今天。也应该防患矫枉过正、走向只看权利不看义务的另一极。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使得二者始终以不同的形式保持着内在的一体性从权利角度看.教师是从职业特点而不是自然人身份来行驶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当教师的行为发生在学校、发生在课堂时,这种权利是神圣的.不得受到随意干涉,不得被随意剥夺,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义务角度看.教师的义务是教师职业所决定的职责和使命,教师也不得随意放弃履行.否则,不但可能会造成师德的陨落.也可能造成失职或。因此,范老师在放弃优先考虑学生权利的义务时.他无形中也就放弃了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权利.至少是教师所肩负“育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的第四点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五点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此外,“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精神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中多有体现重读这些条例.对照范老师的行为,我们不难发现,他并没有去履行《教师法》等所规定的义务责任是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境界.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在地震的情况下救助学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分外善行’。是分内的事情这种境界固然高尚,但它属于公正的范畴,属于履行责任的范畴逃跑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最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2.教师义务应成为一种职业的本能行为

当然.在社会急剧转型、道德有所失范的今天,从义务上而不是权利上、从道德上而不是法律上去要求我们的老师.实属难能可贵。正是如此.谭千秋、袁文婷、吴忠洪、瞿万容、严蓉、汤红、张来亚等一大批教师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爱的赞歌。他们舍生取义的行为才会不断被世人讴歌、感动,铸成荡气回肠的生命颂歌。然而,我更愿意相信.这些老师的行为是发自于对教师责任的理解、对自己工作使命的体悟而表现出的义无反顾的自觉行为如此.中国的教育事业就会更加健康蓬勃。无独有偶.与此相关的另一件社会反响较大的事件也能说明上述理解方式的意义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即“高考期问若碰上余震,教师比学生先跑的将被处罚”这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是.民众的争议却也道出了这一规定的别扭与笨拙,要害就在于用法规政策来调节甚至是挟制道德,强化责任。本该是分内的事情当成分外的事情来办.本是理所当然的自发自觉行为变成了“强人所难”之举.汉中市教委的规定成了“霸王条款”这一方面反应了相关管理部门的m晾弓之鸟”状.另一方面也是对莘莘教师能否履行职责、肩负责任的怀疑。实际上,在这种非典型性情况下,汉中市教委的行为并没有错。这一“正面”例子恰到好处地说明了自发性的职业道德责任是多么的重要,又是多么的宝贵,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义务和责任应该成为一种本能。

三、坚守教师职业道德操守:穿越时空的永恒主题

因此,身为教师的我们,不管有多少不顺与抱怨,不管有多少个人私利和思想主张,但我想,既然您已经获取了教师资格证(上岗证),既然您已经面对了学生,那么你的身份首先是一个有着特殊使命的职业人。我斗胆以为,范老师在网上的言行,可能首先是从自然人、经济人、社会人的角度去说的,而忽视了自己的职业人、道德人身份。一网民的话道出了问题的本质,值得重温:“需要提醒范老师的是,你不要忘了,你除了是范美忠,你还是范老师,尤其是发生地震的时候,你是在上课。那么,你首先是范老师。作为范美忠,你可以不管你的母亲,这涉及到的只是做儿子的道德;但作为范老师,你不能不管你的学生,因为这涉及到的不仅是做人的道德,首先则是做老师的职责。

实际上,针对范老师的持久谈论甚至是炒作随着问题的不断转移而让人觉得有些无聊和过分,说穿了,“范跑跑”只是一个个案。然而,他的行为及其引发的热议却能够引起每一个世人对自己职业道德的反思。我想,各行各业、各种身份的人之所以对这一事件给予高度的关注,可能是大家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反求诸己的倾向,而不是做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知者与心安理得者。同样,“师德”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师德建设是一项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危难之中弃学生而逃是一种师德失范,老生常谈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一个师德难题,敷衍教学工作是一个师德问题,向家长乱收取费用也是一个师德问题……因此,全国性地嚼舌“范跑跑”这么一个个体行为的意义有限,但全国性地大鸣大放、推动师德建设上新台阶的意义却是深远的。

我始终以为,“教育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美好话语是对美好职业的形象概括。在诸多的现实教育问题、教育难题、教育病理面前,我宁愿相信这些事实判断和价值追求还未被当今社会普遍认可、是不少教师还未达到的境界,也不愿意放弃把她们视为人类教育自产生以来就从未中断过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仅属于教师,更属于人类。